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of Lun Heng, by Chong Wang This eBook is for the use of anyone anywhere at no cost and with almost no restrictions whatsoever. You may copy it, give it away or re-use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cense included with this eBook or online at www.gutenberg.org Title: Lun Heng Author: Chong Wang Release Date: May 9, 2008 [EBook #25397] Language: Zh Character set encoding: UTF-8 *** START OF THIS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LUN HENG *** Produced by Henry Chen 王充 - 論衡 逢遇篇第一 操行有常賢,仕宦無常遇。 賢不賢,才也;遇不遇,時也。 才高行潔,不可保以必尊貴;能薄操濁,不可保以必卑賤。 或高才潔行,不遇退在下流;薄能濁操,遇,在眾上。 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進。 進在遇,退在不遇。 處尊 居顯,未必賢,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 故遇,或抱洿行,尊於桀之朝;不遇,或持潔節,卑於堯之廷。 所 以遇不遇非一也:或時賢而輔惡;或以大才從於小才;或俱大才,道有清濁;或無道德而以技合;或無技能,而以色幸。 伍員、帛喜,俱事夫差,帛喜尊重,伍員誅死。 此異操而同主也。 或操同而主異,亦有遇不遇,伊尹、箕子,是也。 伊尹、箕子才俱也,伊尹為相,箕子為奴;伊尹遇成湯,箕子遇商紂也。 夫以賢事賢君,君欲為治,臣以賢才輔之,趨舍 偶合,其遇固宜;以賢事惡君,君不欲為治,臣以忠行佐之,操志乖忤,不遇固宜。 或以賢聖之臣,遭欲為治之君,而終有不遇,孔子、孟軻是也。 孔子絕糧陳、蔡,孟軻困於齊、梁,非時君主不用善也, 才下知淺,不能用大才也。 夫能禦驥騄者,必王良也;能臣禹、稷、皋陶者,必堯、舜也。 禦百里之手,而以調千里之 足,必摧衡折軛之患;有接具臣之才,而以御大臣之知,必有閉心塞意之變。 故至言棄捐,聖賢距逆,非憎聖賢,不甘至 言也。 聖賢務高,至言難行也。 夫以大才幹小才,小才不能受,不遇固宜。 或以大才之臣,遇大才之主,乃有遇不遇,虞舜、許由、太公、伯夷是也。 虞舜、許由俱聖人也,並生唐世,俱面於堯。 虞舜紹帝統,許由入山林。 太公、伯夷俱賢也,並出周國,皆見武王;太公受封,伯夷餓死。 夫賢聖道同,志合趨齊, 虞舜、太公行耦,許由、伯夷操違者,生非其世。 出非其時也。 道雖同,同中有異,志雖合,合中有離。 何則? 道有 精粗,誌有清濁也。 許由,皇者之輔也,生於帝者之時;伯夷,帝者之佐也,出於王者之世,並由道德,俱發仁義,主行 道德,不清不留;主為仁義,不高不止,此其所以不遇也。 堯溷,舜濁;武王誅殘,太公討暴,同濁皆粗,舉措均齊,此 其所以為遇者也。 故舜王天下,皋陶佐政,北人無擇深隱不見;禹王天下,伯益輔治,伯成子高委位而耕。 非皋陶才愈 無擇,伯益能出子高也,然而皋陶、伯益進用,無擇、子高退隱,進用行耦,退隱操違也。 退隱勢異,身雖屈,不願進; 人主不須其言,廢之,意亦不恨,是兩不相慕也。 商鞅三說秦孝公,前二說不聽,後一說用者:前二,帝王之論;後一,霸者之議也。 夫持帝王之論,說霸者之主,雖精見 距;更調霸說,雖粗見受。 何則? 精遇孝公所不欲得,粗遇孝公所欲行也。 故說者不在善,在所說者善之;才不待 賢,在所事者賢之。 馬圄之說無方,而野人說之;子貢之說有義,野人不聽。 吹籟工為善聲,因越王不喜,更為野聲, 越王大說。 故為善於不欲得善之主,雖善不見愛;為不善於欲得不善之主,雖不善不見憎。 此以曲伎合,合則遇,不合 則不遇。 或無伎,妄以姦巧合上志,亦有以遇者,竊簪之臣,雞鳴之客是。 竊簪之臣,親於子反,雞鳴之客,幸於孟嘗。 子反好 偷臣,孟嘗愛偽客也。 以有補於人君,人君賴之,其遇固宜。 或無補益,為上所好,籍孺、鄧通是也。 籍孺幸於孝 惠,鄧通愛於孝文,無細簡之才,微薄之能,偶以形佳骨嫻,皮媚色稱。 夫好容,人所好也,其遇固宜。 或以醜面惡 色,稱媚於上,嫫母、無鹽是也。 嫫母進於黃帝,無鹽納於齊王。 故賢不肖可豫知,遇難先圖。 何則? 人主好惡無 常,人臣所進無豫,偶合為是,適可為上。 進者未必賢,退者未必愚;合幸得進,不幸失之。 世俗之議曰:“賢人可遇,不遇,亦自其咎也:生不希世準主,觀鑑治內,調能定說,審詞際會。能進有補贍主,何不遇之 有?今則不然,作無益之能,納無補之說,以夏進爐,以冬奏扇,為所不欲得之事,獻所不欲聞之語,其不遇禍幸矣,何 福佑之有乎?” 進能有益,納說有補,人之所知也;或以不補而得佑,或以有益而獲罪。 且夏時爐以炙濕,冬時扇以火。 世可希,主不 可準也;說可轉,能不可易也。 世主好文,己為文則遇;主好武,己則不遇。 主好辯,有口則遇;主不好辯,己則不 遇。 文主不好武,武主不好文;辯主不好行,行主不好辯。 文與言,尚可暴習;行與能,不可卒成。 學不宿習,無以 明名。 名不素著,無以遇主。 倉猝之業,須臾之名,日力不足。 不預聞,何以準主而納其說,進身而託其能哉? 昔週 人有仕數不遇,年老白首,泣涕於塗者。 人或問之:“何為泣乎?”對曰:“吾仕數不遇,自傷年老失時,是以泣也。”人 曰:“仕奈何不一遇也?”對曰:“吾年少之時,學為文。文德成就,始欲仕宦,人君好用老。用老主亡,後主又用武,吾 更為武。武節始就,武主又亡。少主始立,好用少年,吾年又老,是以未嚐一遇。”仕宦有時,不可求也。 夫希世準主, 尚不可為,況節高志妙,不為利動,性定質成,不為主顧者乎? 且夫遇也,能不預設,說不宿具,邂逅逢喜,遭觸上意,故謂之遇。 如準主調說,以取尊貴,是名為揣,不名曰遇。 春 種穀生,秋刈谷收,求物物得,作事事成,不名為遇。 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為遇。 猶拾遺於塗,摭棄於野,若天 授地生,鬼助神輔,禽息之精陰慶,鮑叔之魂默舉,若是者,乃遇耳。 今俗人即不能定遇不遇之論,又就遇而譽之,因不 遇而毀之,是據見效,案成事,不能量操審才能也。 累害篇第二 凡人仕宦有稽留不進,行節有毀傷不全,罪過有累積不除,聲名有暗昧不明,才非下,行非悖也;又知非昬,策非昧也; 逢遭外禍,累害之也。 非唯人行,凡物皆然,生動之類,咸被累害。 累害自外,不由其內。 夫不本累害所從生起,而 徒歸責於被累害者,智不明,暗塞於理者也.物以春生,人保之;以秋成,人必不能保之。 卒然牛馬踐根,刀鐮割莖,生 者不育,至秋不成。 不成之類,遇害不遂,不得生也。 夫鼠涉飯中,捐而不食。 捐飯之味,與彼不污者鈞,以鼠為 害,棄而不禦。 君子之累害,與彼不育之物,不御之飯,同一實也,俱由外來,故為累害。 修身正行,不能來福;戰栗戒慎,不能避禍。 禍福之至,幸不幸也。 故曰:得非己力,故謂之福;來不由我,故謂之 禍。 不由我者,謂之何由? 由鄉里與朝廷也。 夫鄉里有三累,朝廷有三害。 累生於鄉里,害發於朝廷,古今才洪行淑 之人遇此多矣。 何謂三累三害? 凡人操行,不能慎擇友,友同心恩篤,異心疏薄,疏薄怨恨,毀傷其行,一累也。 人才高下,不能鈞同,同時並進,高者 得榮,下者慚恚,毀傷其行,二累也。 人之交遊,不能常歡,歡則相親,忿則疏遠,疏遠怨恨,毀傷其行,三累也。 位 少人眾,仕者爭進,進者爭位,見將相毀,增加傅致,將昧不明,然納其言,一害也。 將吏異好,清濁殊操,清吏增鬱鬱 之白,舉涓涓之言,濁吏懷恚恨,徐求其過,因纖微之謗,被以罪罰,二害也。 將或幸佐吏之身,納信其言,佐吏非清 節,必拔人越次。 迕失其意,毀之過度;清正之仕,抗行伸志,遂為所憎,毀傷於將,三害也。 夫未進也,身被三累; 已用也,身蒙三害,雖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顏回、曾參不能全身也。 動百行,作萬事,嫉妒之人,隨而云起,枳棘鉤掛容體,蜂蠆之黨,啄螫懷操豈徒六哉! 六者章章,世曾不見。 夫不原 士之操行有三累,仕宦有三害,身完全者謂之潔,被毀謗者謂之辱;官升進者謂之善,位廢退者謂之惡。 完全升進,幸 也,而稱之;毀謗廢退,不遇也,而訾之:用心若此,必為三累三害也。 論者既不知累害(所從生,又不知被累害)者行賢潔也,以塗博泥,以黑點繒,孰有知之? 清受塵,白取垢,青蠅所污, 常在練素。 處顛者危,勢豐者虧,頹墜之類,常在懸垂。 屈平潔白,邑犬群吠,吠所怪也,非俊疑傑,固庸能也。 偉 士坐以俊傑之才,招致群吠之聲。 夫如是,豈宜更勉奴下,循不肖哉? 不肖奴下,非所勉也,豈宜更偶俗全身以弭謗 哉? 偶俗全身,則鄉原也。 鄉原之人,行全無闕,非之無舉,刺之無刺也。 此又孔子之所罪,孟軻之所愆也。 古賢美極,無以衛身。 故循性行以俟累害者,果賢潔之人也! 極累害之謗,而賢潔之實見焉。 立賢潔之跡,毀謗之塵 安得不生? 弦者思折伯牙之指,御者願摧王良之手。 何則? 欲專良善之名,惡彼之勝己也。 是故魏女色艷,鄭袖劓 之;朝吳忠貞,無忌逐之。 戚施彌妒,蘧除多佞。 是故濕堂不灑塵,卑屋不蔽風;風沖之物不得育,水湍之岸不得峭。 如是,牖裡、陳蔡可得知,而沉江蹈河也。 以軼才取容媚於俗,求全功名於將,不遭鄧析之禍,取子胥之誅,幸矣。 孟 賁之屍,人不刃者,氣絕也。 死灰百斛,人不沃者,光滅也。 動身章智,顯光氣於世;奮志敖黨,立卓異於俗,固常通 人所讒嫉也。 以方心偶俗之累,求益反損,蓋孔子所以憂心,孟軻所以惆悵也。 德鴻者招謗,為士者多口。 以休熾之聲,彌口舌之患,求無危傾之害,遠矣。 臧倉之毀未嘗絕也,公伯寮之溯未嘗滅 也。 垤成丘山,污為江河矣。 夫如是市虎之訛,投杼之誤,不足怪,則玉變為石,珠化為礫,不足詭也。 何則? 昧心 冥冥之知使之然也。 文王所以為糞土,而惡來所以為金玉也,非紂憎聖而好惡也,心知惑蔽。 蔽惑不能審,則微子十 去,比干五剖,未足痛也。 故三監讒聖人,周公奔楚。 後母毀孝子,伯奇放流。 當時周世孰有不惑乎? 後《鴟鴞》 作,而《黍離》興,諷詠之者,乃悲傷之。 故無雷風之變,周公之惡不滅;當夏不隕霜,鄒衍之罪不除。 德不能感天, 誠不能動變,君子篤信審己也,安能遏累害於人? 聖賢不治名,害至不免闢,形章墨短,掩匿白長;不理身冤,不弭流言,受垢取毀,不求潔完,故惡見而善不彰,行缺而 跡不顯。 邪偽之人,治身以巧俗,修詐以偶眾。 猶漆盤盂之工,穿牆不見;弄丸劍之倡,手指不知也。 世不見短,故 共稱之;將不聞惡,故顯用之。 夫如是,世俗之所謂賢潔者,未必非惡;所謂邪污者,未必非善也。 或曰:“言有招患,行有召恥,所在常由小人。”夫小人性患恥者也,含邪而生,懷偽而遊,沐浴累害之中,何招召之有? 故夫火生者不傷濕,水居者無溺患。 火不苦熱,水不痛寒,氣性自然焉,招之? 君子也,以忠言招患,以高行招恥,何 世不然? 然而太山之惡,君子不得名;毛髮之善,小人不得有也。 以玷污言之,清受塵而白取垢;以毀謗言之,貞良見妒,高奇見 噪;以遇罪言之,忠言招患,高行招恥;以不純言之,玉有瑕而珠有毀。 焦陳留君兄,名稱兗州,行完跡潔,無纖芥之 毀;及其當為從事,刺史焦康絀而不用。 何則? 眾好純譽之人,非真賢也。 公侯已下,玉石雜糅。 賢士之行,善惡相 苞。 夫采玉者破石拔玉,選士者棄惡取善。 夫如是,累害之人負世以行,指擊之者從何往哉? 命祿篇第三 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 有死生壽夭之命,亦有貴賤貧富之命。 自王公逮庶人,聖賢及下愚,凡有首目之類,含 血之屬,莫不有命。 命當貧賤,雖富貴之,猶涉禍患矣。 命當富貴,雖貧賤之,猶逢福善矣。 故命貴從賤地自達,命 賤從富位自危。 故夫富貴若有神助,貧賤若有鬼禍。 命貴之人,俱學獨達,並仕獨遷;命富之人,俱求獨得,並為獨 成。 貧賤反此,難達,難遷,難得,難成;獲過受罪,疾病亡遺,失其富貴,貧賤矣。 是故才高行厚,未必保其必富 貴;智寡德薄,未可信其必貧賤。 或時才高行厚,命惡,廢而不進;知寡德薄,命善,興而超逾。 故夫臨事知愚,操行 清濁,性與才也;仕宦貴賤,治產貧富,命與時也。 命則不可勉,時則不可力,知者歸之於天,故坦蕩恬忽。 雖其貧 賤。 使富貴若鑿溝伐薪,加勉力之趨,致強健之勢,鑿不休則溝深,斧不止則薪多,無命之人,皆得所願,安得貧賤兇危之患 哉? 然則,或時溝未通而遇湛,薪未多而遇虎。 仕宦不貴,治產之富,鑿溝遇湛、伐薪逢虎之類也。 有才不得施,有智不得行,或施而功不立,或行而事不成,雖才智如孔子,猶無成立之功。 世俗見人節行高,則曰:“賢 哲如此,何不貴?”見人謀慮深,則曰:“辯慧如此,何不富?”貴富有命祿,不在賢哲與辯慧。 故曰:富不可以籌策得, 貴不可以才能成。 智慮深而無財,才能高而無官。 懷銀紓紫,未必稷、契之才;積金累玉,未必陶硃之智。 或時下愚 而千金,頑魯而典城。 故官禦同才,其貴殊命;治生鈞知,其富異祿。 祿命有貧富,知不能豐殺;命有貴賤,才不能進 退。 成王之才不如周公,桓公之知不若管仲,然成、桓受尊命,而周、管禀卑秩也。 案古人君希有不學於人臣,知博希 有不為父師。 然而人君猶以無能處主位,人臣猶以鴻才為廝役。 故貴賤在命,不在智愚;貧富在祿,不在頑慧。 世之 論事者以才高當為將相,能下者宜為農商,見智能之士官位不至,怪而訾之曰:“是必毀於行操。”行操之士亦怪毀之 曰:“是必乏於才知。”殊不知才知行操雖高,官位富祿有命。 才智之人,以吉盛時舉事而福至,人謂才智明審;兇哀禍 來,謂愚暗。 不知吉凶之命,盛衰之祿也。 白圭、子貢,轉貨致富,積累金玉,人謂術善學明。 主父偃辱賤於齊,排擯不用;赴闕舉疏,遂用於漢,官至齊相。 趙 人徐樂亦上書,與偃章會,上善其言,徵拜為郎。 人謂偃之才,樂之慧,非也。 儒者明說一經,習之京師,明如匡稚 圭,深如趙子都,初階甲乙之科,遷轉至郎博士,人謂經明才高所得,非也。 而說若范雎之幹秦明,封為應侯;蔡澤之說 范雎,拜為客卿,人謂雎、澤美善所致,非也。 皆命祿貴富善至之時也。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魯平公欲見 孟子,嬖人臧倉毀孟子而止。 孟子曰:“天也!”孔子聖人,孟子賢者,誨人安道,不失是非,稱言命者,有命審也。 《淮南書》曰:“仁鄙在時不在行,利害在命黥不在智。”賈生曰:“天不可與期,道不可與謀,遲速有命,焉識其時?”高 祖擊布,為流矢所中,疾甚。 呂后迎良醫,醫曰:“可治。”高祖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 在天,雖扁鵲何益?”韓信與帝論兵,謂高祖曰:“陛下所謂天授,非智力所得。”揚子云曰:“遇不遇,命也。”太史公 曰:“富貴不違貧賤,貧賤不違富貴。”是謂從富貴為貧賤,從貧賤為富貴也。 夫富貴不欲為貧賤,貧賤自至;貧賤不求為富貴,富貴自得也。 春夏囚死,秋冬王相,非能為之也;日朝出而暮入,非求 之也,天道自然。 代王自代入為文帝,周亞夫以庶子為條侯,此時代王非太子,亞夫非適嗣,逢時遇會,卓然卒至。 命 貧以力勤致富,富至而死;命賤以才能取貴,貴至而免。 才力而致富貴,命祿不能奉持,猶器之盈量,手之持重也。 器 受一升,以一升則平,受之如過一升,則滿溢也;手舉一鈞,以一鈞則平,舉之過一鈞,則躓僕矣。 前世明是非歸之於命 也,命審然也。 信命者,則可幽居俟時,不須勞精苦形求索之也。 猶珠玉之在山澤,天命難知,人不耐審,雖有厚命,猶不自信,故必求 之也。 如自知,雖逃富避貴,終不得離。 故曰:力勝貧,慎勝禍。 勉力勤事以致富,砥才明操以取貴;廢時失務,慾 望富貴,不可得也。 雖云有命,當須索之。 如信命不求,謂當自至,可不假而自得,不作而自成,不行而自至? 夫命 富之人,筋力自強;命貴之人,才智自高,若千里之馬,頭目蹄足自相副也。 有求而不得者矣,未必不求而得之者也。 精學不求貴,貴自至矣:力作不求富,富自到矣。 富貴之福,不可求致;貧賤之禍,不可苟除也。 由此言之,有富貴之 命,不求自得。 信命者曰:“自知吉,不待求也。天命吉厚,不求自得;天命兇厚,求之無益。”夫物不求而自生,則人亦有不求貴而貴者 矣。 人情有不教而自善者,有教而終不善者矣,天性,猶命也。 越王翳逃山中,至誠不願。 自冀得代。 越人熏其穴, 遂不得免,強立為君。 而天命當然,雖逃避之,終不得離。 故夫不求自得之貴歟! 氣壽篇第四 凡人禀命有二品,一曰所當觸值之命,二曰強弱壽夭之命。 所當觸值,謂兵燒壓溺也。 強壽弱夭,謂禀氣渥薄也。 兵 燒壓溺,遭以所禀為命,未必有審期也。 若夫強弱夭壽以百為數,不至百者,氣自不足也。 夫禀氣渥則其體強,體強則 其命長;氣薄則其體弱,體弱則命短。 命短則多病,壽短。 始生而死,未產而傷,禀之薄弱也。 渥強之人,不卒其 壽,若夫無所遭遇,虛居困劣,短氣而死,此禀之薄,用之竭也。 此與始生而死,未產而傷,一命也,皆由禀氣不足,不 自致於百也。 人之禀氣,或充實而堅強,或虛劣而軟弱。 充實堅強,其年壽;虛劣軟弱,失棄其身。 天地生物,物有不遂;父母生 子,子有不就。 物有為實,枯死而墮;人有為兒,夭命而傷。 使實不枯,亦至滿歲;使兒不傷,亦至百年。 然為實、 兒而死枯者,禀氣薄,則雖形體完,其虛劣氣少,不能充也。 兒生,號啼之聲鴻朗高暢者壽,嘶喝濕下者夭。 何則? 禀壽夭之命,以氣多少為主性也。 婦人疏字者子活,數乳者子死。 何則? 疏而氣渥,子堅強;數而氣薄,子軟弱也。 懷子而前已產子死,則謂所懷不活。 名之曰懷,其意以為已產之子死,故感傷之子失其性矣。 所產子死、所懷子兇者, 字乳亟數,氣薄不能成也;雖成人形體,則易感傷,獨先疾病,病獨不治。 百歲之命,是其正也。 不能滿百者,雖非正,猶為命也。 譬猶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為丈夫,尊公嫗為丈人。 不 滿丈者,失其正也,雖失其正,猶乃為形也。 夫形不可以不滿丈之故謂之非形,猶命不可以不滿百之故謂之非命也。 非 天有長短之命,而人各有禀受也。 由此言之,人受氣命於天,卒與不卒,同也。 語曰:“圖王不成,其弊可以霸。”霸 者,王之弊也。 霸本當至於王,猶壽當至於百也。 不能成王,退而為霸;不能至百,消而為夭。 王霸同一業,優劣異 名;壽夭或一氣,長短殊數。 何以知不滿百為夭者百歲之命也? 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 無以異也;身體不異,血氣不殊;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 何以明人年以百為壽也? 世間有矣。 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 《堯典》曰:“朕在 位七十載。”求禪得舜,舜徵三十歲在位。 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 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 百有餘矣。 又曰:“舜生三十,徵用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適百歲矣。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 爾三焉。”文王九十七而薨,武王九十三而崩。 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 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复 政退老,出入百歲矣。 邵公,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尚為太保,出入百有餘歲矣。 聖人禀和氣,故年命得正數。 氣和為治平,故太平之世多長壽人。 百歲之壽,蓋人年之正數也,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 物先秋後秋,則亦如 人死或增百歲,或減百也;先秋後秋為期,增百減百為數。 物或出地而死,猶人始生而夭也;物或逾秋不死,亦如人年多 度百至於三百也。 傳稱:老子二百餘歲,邵公百八十。 高宗享國百年,週穆王享國百年,並未享國之時,皆出百三十四 十歲矣。 幸偶篇第五 凡人操行,有賢有愚,及遭禍福,有幸有不幸;舉事有是有非,及觸賞罰,有偶有不偶。 並時遭兵,隱者不中。 同日被 霜,蔽者不傷。 中傷未必惡,隱蔽未必善。 隱蔽幸,中傷不幸。 俱欲納忠,或賞或罰;並欲有益,或信或疑。 賞而信 者未必真,罰而疑者未必偽。 賞信者偶,罰疑不偶也。 孔子門徒七十有餘,顏回蚤夭。 孔子曰:“不幸短命死矣!”短命稱不幸,則知長命者幸也,短命者不幸也。 服聖賢之 道,講仁義之業,宜蒙福佑。 伯牛有疾,亦復顏回之類,俱不幸也。 螻蟻行於地,人舉足而涉之。 足所履,螻蟻荏笮 死;足所不蹈,全活不傷。 火燔野草,車轢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曰幸草。 夫足所不蹈,火所不及,未必善 也,舉火行有適然也。 由是以論,癰疽之發,亦一實也。 氣結閼積,聚為癰;潰為疽創,流血出膿,豈癰疽所發,身之 善穴哉? 營衛之行,遇不通也。 蜘蛛結網,蜚蟲過之,或脫或獲;獵者張羅,百獸群擾,或得或失。 漁者罾江河之 魚,或存或亡。 或姦盜大辟而不知,或罰贖小罪而發覺:災氣加人,亦此類也。 不幸遭觸而死,幸者免脫而生,不幸 者,不僥倖也。 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則夫順道而觸者,為不幸矣。 立岩牆之下,為壞所壓;蹈圻岸之 上,為崩所墜,輕遇無端,故為不幸。 魯城門久朽欲頓,孔子過之,趨而疾行。 左右曰:“久矣。”孔子曰:“惡其久 也。”孔子戒慎已甚,如過遭壞,可謂不幸也。 故孔子曰:“君子有不幸而無有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又曰:“君子處 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 佞幸之徒,閎孺、籍孺之輩,無德薄才,以色稱媚,不宜愛而受寵,不當親而得附,非道理之宜。 故太史公為之作傳,邪 人反道而受恩寵,與此同科,故合其名謂之《佞幸》。 無德受恩,無過遇禍,同一實也。 俱禀元氣,或獨為人,或為禽 獸。 並為人,或貴或賤,或貧或富。 富或累金,貧或乞食;貴至封侯,賤至奴僕。 非天禀施有左右也,人物受性有厚 薄也。 俱行道德,禍福不鈞;並為仁義,利害不同。 晉文修文德,徐偃行仁義,文公以賞賜,偃王以破滅。 魯人為父 報仇,安行不走,追者舍之;牛缺為盜所奪,和意不恐,盜還殺之。 文德與仁義同,不走與不恐等,然文公、魯人得福, 偃王、牛缺得禍者,文公、魯人幸,而偃王、牛缺不幸也。 韓昭侯醉臥而寒,典冠加之以衣,覺而問之,知典冠愛己也, 以越職之故,加之以罪。 衛之驂乘者,見御者之過,從後呼車,有救危之義,不被其罪。 夫驂乘之呼車,典冠之加衣, 同一意也。 加衣恐主之寒,呼車恐君之危,仁惠之情,俱發於心。 然而於韓有罪,於衛為忠,驂乘偶,典冠不偶也。 非唯人行,物亦有之。 長數仞之竹,大連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或成器而見舉持,或遺材而遭廢棄。 非工技之 人有愛憎也,刀斧如有偶然也。 蒸谷為飯,釀飯為酒。 酒之成也,甘苦異味;飯之熟也,剛柔殊和。 非庖廚酒人有意 異也,手指之調有偶適也。 調飯也殊筐而居,甘酒也異器而處,蟲墮一器,酒棄不飲;鼠涉一筐,飯捐不食。 夫百草之 類,皆有補益,遭醫人採掇,成為良藥;或遺枯澤,為火所爍。 等之金也,或為劍戟,或為鋒鈷。 同之木也,或梁於 宮,或柱於橋。 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 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塗軒戶。 皆之水也,或溉鼎釜,或澡腐 臭。 物善惡同,遭為人用,其不幸偶,猶可傷痛,況含精氣之徒乎! 虞舜聖人也,在世宜蒙全安之福。 父頑母,弟象敖狂,無過見憎,不惡而嚚得罪,不幸甚矣! 孔子,舜之次也。 生無 尺土,周流應聘,削跡絕糧。 俱以聖才,並不幸偶。 舜尚遭堯受禪,孔子已死於闕里。 以聖人之才,猶不幸偶,庸人 之中,被不幸偶,禍必眾多矣! 命義篇第六 墨家之論,以為人死無命;儒家之議,以為人死有命。 言有命者,見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言無命者,聞歷陽 之都,一宿沉而為湖;秦將白起坑趙降卒於長平之下,四十萬眾,同時皆死;春秋之時,敗績之軍,死者蔽草,屍且萬 數;饑饉之歲,餓者滿道;溫氣疫癧,千戶滅門,如必有命,何其秦、齊同也? 言有命者曰:夫天下之大,人民之眾,一 歷陽之都,一長平之坑,同命俱死,未可怪也。 命當溺死,故相聚於歷陽;命當壓死,故相積於長平。 猶高祖初起,相 工入豐、沛之邦,多封侯之人矣,未必老少男女俱貴而有相也,卓礫時見,往往皆然。 而歷陽之都,男女俱沒,長平之 坑,老少並陷,萬數之中,必有長命未當死之人。 遭時衰微,兵革並起,不得終其壽。 人命有長短,時有盛衰,衰則疾 病,被災蒙禍之驗也。 ” 宋、衛、陳、鄭同日並災,四國之民,必有祿盛未當衰之人,然而俱滅,國禍陵之也。 故國命勝人命,壽命勝祿命。 人 有壽夭之相,亦有貧富貴賤之法,俱見於體。 故壽命修短,皆禀於天;骨法善惡,皆見於體。 命當夭折,雖禀異行,終 不得長;祿當貧賤,雖有善性,終不得遂。 項羽且死,顧謂其徒曰:“吾敗乃命,非用兵之過。”此言實也。 實者項羽用 兵過於高祖,高祖之起,有天命焉。 國命系於眾星,列宿吉凶,國有禍福;眾星推移,人有盛衰。 人之有吉凶,猶歲之 有豐耗,命有衰盛,物有貴賤。 一歲之中,一貴一賤;一壽之間,一衰一盛。 物之貴賤,不在豐耗;人之衰盛,不在賢 愚。 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而不曰“死生在天,富貴有命”者,何則? 死生者,無像在天,以性為主。 禀得堅 強之性,則氣渥厚而體堅強,堅強則壽命長,壽命長則不夭死。 禀性軟弱者,氣少泊而性羸窳,羸窳則壽命短,短則蚤 死。 故言“有命”,命則性也。 至於富貴所禀,猶性所禀之氣,得眾星之精。 眾星在天,天有其像。 得富貴象則富貴, 得貧賤象則貧賤,故曰“在天”。 在天如何? 天有百官,有眾星。 天施氣而眾星布精,天所施氣,眾星之氣在其中矣。 人禀氣而生,含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貴或秩有高下,富或資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 故天有百官, 天有眾星,地有萬民,五帝、三王之精。 天有王梁、造父,人亦有之,禀受其氣,故巧於禦。 傳曰:“說命有三,一曰正命,二曰隨命,三曰遭命。”正命,謂本禀之自得吉也。 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 至,故曰正命。 隨命者,戳力操行而吉福至,縱情施欲而凶禍到,故曰隨命。 遭命者,行善得惡,非所冀望,逢遭於外 而得凶禍,故曰遭命。 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氣之時,已得吉凶矣。 夫性與命異,或性善而命兇,或性惡而命吉。 操行 善惡者,性也;禍福吉凶者,命也。 或行善而得禍,是性善而命兇;或行惡而得福,是性惡而命吉也。 性自有善惡,命 自有吉凶。 使命吉之人,雖不行善,未必無福;兇命之人,雖勉操行,未必無禍。 孟子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性 善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 性善命兇,求之不能得也。 行惡者禍隨而至。 而盜跖、莊蹻橫行天下,聚黨數千,攻奪 人物,斷斬人身,無道甚矣,宜遇其禍,乃以壽終。 夫如是,隨命之說,安所驗乎? 遭命者,行善於內,遭兇於外也。 若顏淵、伯牛之徒,如何遭兇? 顏淵、伯牛,行善者也,當得隨命,福佑隨至,何故遭兇? 顏淵困於學,以才自殺;伯 牛空居而遭惡疾。 及屈平、伍員之徒,盡忠輔上,竭王臣之節,而楚放其身,吳烹其屍。 行善當得隨命之福,乃觸遭命 之禍,何哉? 言隨命則無遭命,言遭命則無隨命,儒者三命之說,竟何所定? 且命在初生,骨表著見。 今言隨操行而 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 則富貴貧賤皆在初禀之時,不在長大之後,隨操行而至也。 正命者,至百而死;隨命者,五 十而死。 遭命者,初禀氣時遭兇惡也,謂妊娠之時遭得惡也,或遭雷雨之變,長大夭死。 此謂三命。 亦有三性:有正,有隨,有遭。 正者,禀五常之性也;隨者,隨父母之性;遭者,遭得惡物象之故也。 故妊婦食兔,子 生缺脣。 《月令》曰:“是月也,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者,生子不備,必有大凶,喑聾跛盲。 氣遭胎傷,故受性狂 悖。 羊舌似我初生之時,聲似豺狼,長大性惡,被禍而死。 在母身時,遭受此性,丹硃、商均之類是也。 性命在本, 故《禮》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時,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視,非正聲耳不聽。 及長,置以賢師良傅,教君 臣父子之道,賢不肖在此時矣。 受氣時,母不謹慎,心妄慮邪,則子長大,狂悖不善,形體醜惡。 素女對黃帝陳五女之 法,非徒傷父母之身,乃又賊男女之性。 人有命,有祿,有遭遇,有幸偶。 命者,貧富貴賤也;祿者,盛衰興廢也。 以命當富貴,遭當盛之祿,常安不危;以命 當貧賤,遇當衰之祿,則禍殃乃至,常苦不樂。 遭者,遭逢非常之變,若成湯囚夏台,文王厄牖裡矣。 以聖明之德,而 有囚厄之變,可謂遭矣。 變雖甚大,命善祿盛,變不為害,故稱遭逢之禍。 晏子所遭,可謂大矣。 直兵指胸,白刃如 頸,蹈死亡之地,當劍戟之鋒,執死得生還。 命善祿盛,遭逢之禍,不能害也。 歷陽之都,長平之坑,其中必有命善祿 盛之人,一宿同填而死。 遭逢之禍大,命善祿盛不能卻也。 譬猶水火相更也,水盛胜火,火盛胜水。 遇者,遇其主而 用也。 雖有善命盛祿,不遇知己之主,不得效驗。 幸者,謂所遭觸得善惡也。 獲罪得脫,幸也。 無罪見拘,不幸也。 執拘未久,蒙令得出,命善祿盛,夭災之禍不能傷也。 偶者,謂事君也。 以道事君,君善其言,遂用其身,偶也。 行 與主乖,退而遠,不偶也。 退遠未久,上官錄召,命善祿盛,不偶之害不能留也。 故夫遭遇幸偶,或與命祿並,或與命離。 遭遇幸偶,遂以成完;遭遇不幸偶,遂以敗傷,是與命並者也。 中不遂成,善 轉為惡,是與命祿離者也。 故人之在世,有吉凶之命,有盛衰之,重以遭遇幸偶之逢,獲從生死而卒其善惡之行,得其胸 中之志,希矣。 無形篇第七 人禀元氣於天,各受壽夭之命,以立長短之形,猶陶者用土為簋廉,冶者用銅為柈杅矣。 器形已成,不可小大;人體已 定,不可減增。 用氣為性,性成命定。 體氣與形骸相抱,生死與期節相須。 形不可變化,命不可減加。 以陶冶言之, 人命短長,可得論也。 或難曰:“陶者用埴為簋廉,簋廉壹成,遂至毀敗,不可複變。若夫冶者用銅為柈,杅雖已成器,猶可複爍。柈可得為尊, 尊不可為簋。人禀氣於天,雖各受壽夭之命,立以形體,如得善道神藥,形可變化,命可加增。 曰:冶者變更成器,須先以火燔爍,乃可大小短長。 人冀延年,欲比於銅器,宜有若爐炭之化乃易形形易壽亦可增。 人 何由變易其形,便如火爍銅器乎? 《禮》曰:“水潦降,不獻魚鱉。”何則? 雨水暴下,蟲蛇變化,化為魚鱉。 離本真 暫變之蟲,臣子謹慎,故不敢獻。 人願身之變,冀若蟲蛇之化乎? 夫蟲蛇未化者,不若不化者。 蟲蛇未化,人不食 也;化為魚鱉,人則食之。 食則壽命乃短,非所冀也。 歲月推移,氣變物類,蝦蟆為鶉,雀為蜃蛤。 人願身之變,冀 若鶉與蜃蛤魚鱉之類也? 人設捕蜃蛤,得者食之。 雖身之不化,壽命不得長,非所冀也。 魯公牛哀寢疾,七日變而成 虎。 鯀殛羽山,化為黃能。 願身變者,冀牛哀之為虎,鯀之為能乎? 則夫虎、能之壽,不能過人。 天地之性,人最為 貴。 變人之形,更為禽獸,非所冀也。 凡可冀者,以老翁變為嬰兒,其次白髮复黑,齒落復生,身氣丁強,超乘不衰, 乃可貴也。 徒變其形,壽命不延,其何益哉? 且物之變,隨氣,若應政治,有所象為,非天所欲壽長之故,變易其形也,又非得神草珍藥食之而變化也。 人恆服藥固 壽,能增加本性,益其身年也。 遭時變化,非天之正氣、人所受之真性也。 天地不變,日月不易,星辰不沒,正也。 人受正氣,故體不變。 時或男化為女,女化為男,由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也。 應政為變,為政變,非常性也。 漢興, 老父授張良書,已化為石。 是以石之精,為漢興之瑞也。 猶河精為人持璧與秦使者,秦亡之徵也。 蠶食桑老,績而為 繭,繭又化而為蛾;蛾有兩翼,變去蠶形。 蠐螬化為複育,复育轉而為蟬;蟬生兩翼,不類蠐螬。 凡諸命蠕蜚之類,多 變其形,易其體。 至人獨不變者,禀得正也。 生為嬰兒,長為丈夫,老為父翁。 從生至死,未嘗變更者,天性然也。 天性不變者,不可令複變;變者,不可不變。 若夫變者之壽,不若不變者。 人欲變其形,輒增益其年,可也;如徒變其 形而年不增,則蟬之類也,何謂人願之? 龍之為蟲,一存一亡,一短一長。 龍之為性也,變化斯須,輒复非常。 由此言之,人,物也,受不變之形,形不可變 更,年不可增減。 傳稱高宗有桑谷之異。 悔過反政,享福百年,是虛也。 傳言宋景公出三善言,熒惑卻三舍,延年二 十一載,是又虛也。 又言秦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是又虛也。 稱赤松、王喬好道為仙,度世不死,是又虛也。 假令人生立形謂之甲,終老至死,常守甲形。 如好道為仙,未有使甲變為乙者也。 夫形不可變更,年不可減增。 何 則? 形、氣、性,天也。 形為春,氣為夏。 人以氣為壽,形隨氣而動。 氣性不均,則於體不同。 牛壽半馬,馬壽半 人,然則牛馬之形與人異矣。 禀牛馬之形,當自得牛馬之壽;牛馬之不變為人,則年壽亦短於人。 世稱高宗之徒,不言 其身形變異。 而徒言其增延年壽,故有信矣。 形之血氣也,猶囊之貯粟米也。 一石囊之高大,亦適一石。 如損益粟米,囊亦增減。 人以氣為壽,氣猶粟米,形猶囊 也。 增減其壽,亦當增減其身,形安得如故? 如以人形與囊異,氣與粟米殊,更以苞瓜喻之。 苞瓜之汁,猶人之血 也;其肌,猶肉也。 試令人損益苞瓜之汁,令其形如故,耐為之乎? 人不耐損益苞瓜之汁,天安耐增減人之年? 人年 不可增減,高宗之徒,誰益之者? 而云增加。 如言高宗之徒,形體變易,其年亦增,乃可信也。 今言年增,不言其體 變,未可信也。 何則? 人禀氣於天,氣成而形立,則命相須以至終死。 形不可變化,年亦不可增加。 以何驗之? 人 生能行,死則僵僕,死則氣減形消而壞。 禀生人形,不可得變,其年安可增? 人生至老,身變者,發與膚也。 人少則 發黑,老則發白,白久則黃。 發之變,形非變也。 人少則膚白,老則膚黑,黑久則黯,若有垢矣。 發黃而膚為垢,故 《禮》曰:“黃耇無疆。”發膚變異,故人老壽遲死,骨肉不可變更,壽極則死矣。 五行之物,可變改者,唯土也。 埏以 為馬,變以為人,是謂未入陶灶更火者也。 如使成器,入灶更火,牢堅不可複變。 今人以為天地所陶冶矣,形已成定, 何可複更也 圖仙人之形,體生毛,臂變為翼,行於雲則年增矣,千歲不死。 此虛圖也。 世有虛語,亦有虛圖。 假使之然,蟬蛾之 類,非真正人也。 海外三十五國,有毛民羽民,羽則翼矣。 毛羽之民土形所出,非言為道身生毛羽也。 禹、益見西王 母,不言有毛羽。 不死之民,亦在外國,不言有毛羽。 毛羽之民,不言之死;不死之民,不言毛羽。 毛羽未可以效不 死,仙人之有翼,安足以驗長壽乎? 率性篇第八 論人之性,定有善有惡。 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惡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為善。 凡人君父審觀臣子之性,善則養育勸 率,無令近惡;近惡則輔保禁防,令漸於善,善漸於惡,惡化於善,成為性行。 召公戒成曰:“今王初服厥命,於戲!若 生子罔不在厥初生。”生子謂十五子,初生意於善,終以善;初生意於惡,終以惡。 《詩》曰:“彼姝者子,何以與 之?”傳言:譬猶練絲,染之藍則青,染之丹則赤。 十五之子其猶絲也,其有所漸化為善惡,猶藍丹之染練絲,使之為青 赤也。 青赤一成,真色無異。 是故揚子哭岐道,墨子哭練絲也。 蓋傷離本,不可複變也。 人之性,善可變為惡,惡可 變為善,猶此類也。 逢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練自黑。 彼蓬之性不直,紗之質不黑,麻扶緇染,使之直黑。 夫人之性猶蓬紗也,在所漸染而善惡變矣。 王良、造父稱為善禦,能使不良為良也。 如徒能禦良,其不良者不能馴服,此則駔工庸師服馴技能,何奇而世稱之? 故 曰:王良登車,馬不罷駑;堯、舜為政,民無狂愚。 傳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斯民 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聖主之民如彼,惡主之民如此,竟在化不在性也。 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而懦夫有立志;聞 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而鄙夫寬。 徒聞風名,猶或變節,況親接形面相敦告乎? 孔門弟子七十之徒,皆任卿相之用,被 服聖教,文才雕琢,知能十倍,教訓之功而漸漬之力也。 未入孔子之門時,閭巷常庸無奇,其尤甚不率者,唯子路也。 世稱子路無恆之庸人,未入孔門時,戴雞佩豚,勇猛無禮,聞誦讀之聲,搖雞奮豚,揚脣吻之音,聒賢聖之耳,惡至甚 矣。 孔子引而教之,漸漬磨歷,闔導牖進,猛氣消損,驕節屈折,卒能政事,序在四科。 斯蓋變性使惡為善之明效 也。 夫肥沃墝埆,土地之本性也。 肥而沃者性美,樹稼豐茂。 墝而埆者性惡,深耕細鋤,厚加糞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 其樹稼與彼肥沃者相似類也。 地之高下,亦如此焉。 以鍤鑿地,以埤增下,則其下與高者齊;如復增 歸之;教熊羆戰,以伐炎帝,炎帝敗績。 性與人異, 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命當為帝,故能教物,物為之使。 堯體就之如日,望之若云。 洪水滔天,蛇龍為害,堯使禹治 水,驅蛇龍,水治東流,蛇龍潛處。 有殊奇之骨,故有詭異之驗;有神靈之命,故有驗物之效。 天命當貴,故從唐侯入 嗣帝后之位。 舜未逢堯,鰥在側陋。 瞽瞍與象謀欲殺之。 使之完廩,火燔其下;令之浚井,土掩其上。 舜得下廩,不 被火災;穿井旁出,不觸土害。 堯聞徵用,試之於職。 官治職修,事無廢亂。 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 逢烈風疾雨,行不迷惑。 夫人欲殺之,不能害,之毒螫之野,禽蟲不能傷,卒受帝命,踐天子祚。 后稷之母,履大人跡,或言衣帝嚳之服,坐息帝嚳之處,妊身。 怪而棄之隘巷,牛馬不敢踐之;寘之冰上,鳥以翼覆之, 慶集其身。 母知其神怪,乃收養之。 長大佐堯,位至司馬。 烏孫王號昆莫,匈奴攻殺其父,而昆莫生,棄於野,烏銜 肉往食之。 單于怪之,以為神,而收長。 及壯,使兵,數有功。 單于乃復以其父之民予昆莫,令長守於西城。 夫后稷 不當棄,故牛馬不踐,鳥以羽翼覆愛其身;昆莫不當死,故烏銜肉就而食之。 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王欲殺之。 婢對 曰:“有氣大如雞子,從天而下,我故有娠”。 後產子,捐於豬溷中,豬以口氣噓之,不死;复徙置馬欄中,欲使馬借殺 之,馬復以口氣噓之,不死。 王疑以為天子,令其母收取,奴畜之,名東明,令牧牛馬。 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也,欲 殺之。 東明走,南至掩淲水,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此氣性 剛強自為之矣。 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當王。 王命定於懷妊,猶富貴骨生,鳥雄卵成也。 非唯人,鳥也,萬物皆 然。 草木生於實核,出土為栽蘗,稍生莖葉,成為長短鉅細,皆有實核。 王者,長巨之最也。 硃草之莖如針,紫芝之 栽如豆,成為瑞矣。 王者禀氣而生,亦猶此也。 或曰:“王者生禀天命,及其將王,天復命之。猶公卿以下,詔書封拜,乃敢即位。赤雀魚烏,上天封拜之命也。天道人 事,有相命使之義。”自然無為,天之道也。 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魚,是有為也。 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鮑叔不與,管 仲不求。 內有以相知,視彼猶我,取之不疑。 聖人起王,猶管之取財也。 朋友彼我無有授與之義,上天自然,有命使 之驗,是則天道有為,朋友自然也。 當漢祖斬大蛇之時,誰使斬者? 豈有天道先至,而乃敢斬之哉? 勇氣奮發,性自 然也。 夫斬大蛇,誅秦殺項,同一實也。 週之文、武命伐殷,亦一義也。 高祖不受命使之將,獨謂文、武受雀魚之 命,誤矣。 難曰:《康王之誥》曰:“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如無命史,經何為言天乃大命文王? 所謂大 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聖人動作,天命之意也,與天合同,若天使之矣。 《書》方激勸康叔,勉使為善,故言文王行 道,上聞於天,天乃大命之也。 《詩》曰:“乃眷西顧,此惟予度。”與此同義。 天無頭面,眷顧如何? 人有顧睨,以 人效天,事易見,故曰眷顧。 天乃大命文王,眷顧之義,實天之命也。 何以驗之? “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 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如必須天有命,乃以從事,安得先天而後天乎? 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發,故有先天後天之勤。 言合天時,故有不違奉天之文。 《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 為大,唯堯則之。”王者則天不違,奉天之義也。 推自然之性,與天合同,是則所謂“大命文王”也,自文王意,文王自 為,非天驅赤雀,使告文王,雲當為王,乃敢起也。 然則文王赤雀,及武王白魚,非天之命,昌熾佑也。 吉人舉事,無 不利者。 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來,黯然諧合,若或使之。 出門聞吉,顧睨見善,自然道也。 文王當興,赤雀適 來;魚躍烏飛,武王偶見:非天使雀至、白魚來也,吉物動飛,而聖遇也。 白魚入於王舟,王陽曰:“偶適也。”光祿大 夫劉琨,前為弘農太守,虎渡何。 光武皇帝曰:“偶適自然,非或使之也。”故夫王陽之言“適”,光武之曰“偶”,可謂合 於自然也。 本性篇第十三 情性者,人治之本,禮樂所由生也。 故原情性之極,禮為之防,樂為之節。 性有卑謙辭讓,故制禮以適其宜;情有好惡 喜怒哀樂,故作樂以通其敬。 禮所以製,樂所為作者,情與性也。 昔儒舊生,著作篇章,莫不論說,莫能實定。 週人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性惡,養而致之則惡長”。 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在 所養焉。 故世子作《養書》一篇。 密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與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惡。 孟子作《性善》之篇,以為“人性皆善,及其不善,物亂之也”。 謂人生於天地,皆禀善性,長大與物交接者,放縱悖 亂,不善日以生矣。 若孟子之言,人幼小之時,無有不善也。 微子曰“我舊雲孩子,王子不出。”紂為孩子時,微子睹其 不善之性。 性惡不出眾庶,長大為亂不變,故云也。 羊舌食我初生之時,叔姬視之,及堂,聞其啼聲而還,曰:“其 聲,豺狼之聲也。野心無親,非是莫滅羊舌氏。隧不肯見。及長,祁勝為亂,食我與焉。國人殺食我。羊舌氏由是滅矣。 紂之惡在孩子之時;食我之亂見始生之聲。孩子始生,未與物接,誰令悖者?丹硃生於唐宮,商均生於虞室。唐、虞之 時,可比屋而封,所與接者,必多善矣。二帝之旁,必多賢矣。然而丹硃傲,商均虐,並失帝統,歷世為戒。且孟子相人 以眸子焉,心清而眸子,心濁而眸子眊。人生目輒眊了,眊禀之於天,不同氣也;非幼小之時,長大與人接 乃更眊也。性本自然,善惡有質。孟子之言情性,未為實也。然而性善之論,亦有所緣。或仁或義,性術乖也。動作趨 翔,性識詭也。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長或短,至老極死,不可變易,天性然也。皆知水土物器形性不同,而莫知善惡禀 之異也。一歲嬰兒無爭奪之心,長大之後,或漸利色,狂心悖行,由此生也。 告子與孟生同時,其論性無善惡之分,譬之湍水,決之東則東,決之西則西,夫水無分於東西,猶人無分於善惡也。 夫告 子之言,謂人之性與水同也。 使性若水,可以水喻性,猶金之為金,木之為木也。 人善因善,惡亦因惡,初禀天然之 姿,受純壹之質,故生而兆見,善惡可察。 無分於善惡,可推移者,謂中人也,不善不惡,須教成者也。 故孔子 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告子之以決水喻者,徒謂中人,不指極善極惡也。 孔子曰:“性 相近也,習相遠也。”夫中人之性,在所習焉。 習善而為善,習惡而為惡也。 至於極善極惡,非複在習。 故孔子 曰:“惟上智與下愚不移。”性有善不善,聖化賢教,不能複移易也。 孔子,道德之祖,諸子之中最卓者也,而曰“上智下 愚不移”,故知告子之言,未得實也。 夫告子之言,亦有緣也。 《詩》曰:“彼姝之子,何以與之。”其傳曰:“譬猶練 絲,染之藍則青,染之硃則赤。”夫決水使之東西,猶染絲令之青赤也。 丹硃、商均已染於唐、虞之化矣,然而丹硃傲而 商均虐者,至惡之質,不受藍硃變也。 孫卿有反孟子,作《性惡》之篇,以為“人性惡,其善者偽也”。 性惡者,以為人生皆得惡性也;偽者,長大之後,勉使 為善也。 若孫卿之言,人幼小無有善也。 稷為兒,以種樹為戲;孔子能行,以俎豆為弄。 石生而堅,蘭生而香。 禀善 氣,長大就成,故種樹之戲為唐司馬;俎豆之弄,為周聖師。 禀蘭石之性,故有堅香之驗。 夫孫卿之言,未為得實。 然而性惡之言,有緣也。 一歲嬰兒,無推讓之心,見食,號欲食之;睹好,啼欲玩之。 長大之後,禁情割欲,勉勵為善 矣。 劉子政非之曰:“如此,則天無氣也。陰陽善惡不相當,則人之為善安從生?” 陸賈曰:“天地生人也,以禮義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則順,順之謂道。”夫陸賈知人禮義為性,人亦能察己所以受命。 性善者,不待察而自善;性惡者,雖能察之,猶背禮畔義,義挹於善不能為也。 故貪者能言廉,亂者能言治。 盜跖非人 之竊也,莊蹻刺人之濫也,明能察己,口能論賢,性惡不為,何益於善? 陸賈之言未能得實。 董仲舒覽孫、孟之書,作《情性》之說曰:“天之大經,一陰一陽。人之大經,一情一性。性生於陽,情生於陰。陰氣鄙, 陽氣仁。曰性善者,是見其陽也;謂惡者,是見其陰者也。”若仲舒之言,謂孟子見其陽,孫卿見其陰也。 處二家各有 見,可也。 不處人情性,情性有善有惡,未也。 夫人情性,同生於陰陽,其生於陰陽,有渥有泊。 玉生於石,有純有 駁,性情生於陰陽,安能純善? 仲舒之言,未能得實。 劉子政曰:“性,生而然者也,在於身而不發;情,接於物而然者也,出形於外。形外則謂之陽;不發者則謂之陰。”夫子 政之言,謂性在身而不發。 情接於物,形出於外,故謂之陽;性不發,不與物接,故謂之陰。 夫如子政之言,乃謂情為 陽、性為陰也。 不據本所生起,苟以形出與不發見定陰陽也。 必以形出為陽,性亦與物接,造此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惻隱不忍,仁之氣也;卑歉辭讓,性之發也,有與接會,故惻隱卑謙,形出於外。 謂性在內,不與物接,恐非其實。 不 論性之善惡,徒議外內陰陽,理難以知。 且從子政之言,以性為陰,情為陽,夫人禀情,竟有善惡不也? 自孟子以下至劉子政,鴻儒博生,聞見多矣。 然而論情性竟無定是。 唯世碩、公孫尼子之徒,頗得其正。 由此言之, 事易知,道難論也。 酆文茂記,繁如榮華,恢諧劇談,甘如飴蜜,未必得實。 實者,人性有善有惡,猶人才有高有下 也。 高不可下,下不可高。 謂性無善惡,是謂人才無高下也。 禀性受命,同一實也。 命有貴賤,性有善惡。 謂性無 善惡,是謂人命無貴賤也。 九州田土之性,善惡不均。 故有黃赤黑之別,上中下之差;水潦不同,故有清濁之流,東西南北之趨。 人禀天地之性, 懷五常之氣,或仁或義,性術乖也;動作趨翔,或重或輕,性識詭也。 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長或短,至老極死不可變 易,天性然也。 餘固以孟軻言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孫卿言人性惡者,中人以下者也;揚雄言人性善惡混者,中人 也。 若反經合道,則可以為教;盡性之理,則未也。 物勢篇第十四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 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 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 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則人生於天地也,猶魚之於淵,飢蝨之於人 也。 因氣而生,種類相產,萬物生天地之間,皆一實也。 傳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論事者何故云“天地為爐,萬物為銅,陰陽為火,造化為工”乎? 案陶冶者之用爍銅燔器,故為之也。 而云天地不 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謂陶冶者不故為器而器偶自成乎? 夫比不應事,未可謂喻;文不稱實,未可謂是也。 曰:“是 喻人禀氣不能純一,若爍銅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謂天地生人與陶冶同也。”興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體,不可斷 絕。 以目視頭,頭不得不動;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搖。 目與頭同形,手與足同體。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範 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調和爐灶,故為之也。 及銅爍不能皆成,器燔不能盡善,不能故生也。 夫天不能故生 人,則其生萬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氣,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種,故為之也;及其成與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驗之? 如天故生萬物,當令其相親愛,不當令之相賊害也。 或曰:五行之氣,天生萬物。 以萬物含五行之氣,五 行之氣更相賊害。 曰:天自當以一行之氣生萬物,令之相親愛,不當令五行之氣反使相賊害也。 或曰:欲為之用,故令 相賊害;賊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氣生萬物,人用萬物作萬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賊害,不成為用。 金不 賊木,木不成用。 火不爍金,金不成器。 故諸物相賊相利,含血之蟲相勝服、相囓噬、相噉食者,皆五行氣使之然也。 ”曰:“天生萬物慾令相為用,不得不相賊害也。 則生虎狼蝮蛇及蜂蠆之蟲,皆賊害人,天又欲使人為之用邪? 且一人之 身,含五行之氣,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行之道也。 五藏在內,五行氣俱。 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懷 五行之氣,輒相賊害。 一人之身,胸懷五藏,自相賊也;一人之操,行義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 蟲相勝服,其驗何在?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 醜、未,亦土也,醜禽牛,未禽羊也。 木勝 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馬也。 水勝火,故豕食蛇;火為水所害,故馬食鼠屎而腹脹。 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 午,馬也, 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 水勝火,鼠何不逐馬? 金勝木,雞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醜,牛也。 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 巳,蛇也。 申,猴也。 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 獼猴者,畏鼠也。 囓獼猴者,犬也。 鼠, 水。 獼猴,金也。 水不勝金,獼猴何故畏鼠也? 戍,土也,申,猴也。 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 東方,木也,其星 倉龍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硃鳥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 之體。 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鄭鼇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 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於相噉食者,自以齒牙頓利,筋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 適,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 長,則能勝;氣微爪短,膽小距頓,則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 陽虎,卻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鳩雀,鴞之啄鵠雁,未必鷹鴞、生於南方,而鳩雀鵠雁產於西 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勝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論者;一鄉之中,必有訟者。 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 亦或辯口利 舌,辭喻橫出為勝;或詘弱綴跲,⻊連蹇不比者為負。 以舌論訟,猶以劍戟鬥也。 利劍長戟,手足健疾者勝;頓刀短 矛,手足緩留者負。 夫物之相勝,或以筋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 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製大;大無骨 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鵲食蝟皮,博勞食蛇,蝟、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馬,牛馬困於蚊虻,蚊虻乃有 勢也。 鹿之角,足以觸犬,獼猴之手,足以博鼠,然而鹿制於犬,獼猴服於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為牧豎所 驅;長仞之象,為越僮所鉤,無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則以小能勝大;無其便也,則以強服於羸也。 奇怪篇第十五 儒者稱聖人之生,不因人氣,更禀精於天。 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 ������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外有系白馬,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昌門乎?”顏淵 曰:“見之。”孔子曰:“門外何有?”曰“有如係練之狀。”孔子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 下而顏淵發白齒落,遂以病 死。 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強力自極,精華竭盡,故早夭死。 世俗聞之,皆以為然。 如實論之,殆虛言也。 案《論 語》之文,不見此言。 考《六經》之傳,亦無此語。 夫顏淵能見千里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 蓋人 目之所見,不過十里。 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 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見垂,遠也。”案魯去吳, 千有餘里,使離硃望之,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能審之? 如才庶幾者,明目異於人,則世宜稱亞聖,不宜言離硃。 人 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 使顏淵處昌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 況從太山之上,察白馬之色,色不能 見,明矣。 非顏淵不能見,孔子亦不能見也。 何以驗之? 耳目之用,均也。 目不能見百里,則耳亦不能聞也。 陸賈 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之內;師曠之聰,不能聞百里之外。”昌門之與太山,非直帷薄之內、百里之外也。 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絕脈而死。 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筋脈不堪,絕傷而死,道理宜也。 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 睛不任,宜盲眇,發白齒落,非其致也。 發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氣力竭盡,故至於死。 伯奇放流,首發早 白。 《詩》雲:“惟憂用老。”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暫望倉卒,安能致此? 儒書言:舜葬於蒼梧、禹葬於會稽者,巡狩年老,道死邊土。 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 夫言 舜、禹,實也;言其巡狩,虛也。 舜之與堯,俱帝者也,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內;二帝之道,相因不殊。 《堯典》 之篇,舜巡狩東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華,北至恆山。 以為四岳者,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岳下,幽深遠近,無 不見者,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 禹王如舜,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以復如舜。 舜至蒼梧,禹到會稽,非其實也。 實 舜、禹之時,鴻水未治,堯傳於舜,舜受為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 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於禹。 舜南治水,死於 蒼梧;禹東治水,死於會嵇。 賢聖家天下,故因葬焉。 吳君高說:會稽本山名,夏禹巡守,會計於此山,因以名郡,故 曰會稽。 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禹巡狩會計於此山,虛也。 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計於此山? 宜聽君高之說,誠會 稽為會計,禹到南方,何所會計? 如禹始東死於會稽,舜亦巡狩,至於蒼梧,安所會計? 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 13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7 計,是則四方之山皆會計也。 百王太平,升封太山。 太山之上,封可見者七十有二,紛綸湮滅者,不可勝數。 如審帝 王巡狩輒會計,會計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 夫郡國成名,猶萬物之名,不可說也。 獨為會稽立歟? 週時舊名 吳、越也,為吳、越立名,從何往哉? 六國立名,狀當如何? 天下郡國且百餘,縣邑出萬,鄉亭聚裡,皆有號名,賢聖 之才莫能說。 君高能說會稽,不能辨定方名。 會計之說,未可從也。 巡狩考正法度,禹時吳為裸國,斷發文身,考之 無用,會計如何? 傳書言:舜葬於蒼梧,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田。 蓋以聖德所致,天使鳥獸報佑之也。 世莫不然。 考實之,殆 虛言也。 夫舜、禹之德不能過堯,堯葬於冀州,或言葬於崇山,冀州鳥獸不耕,而鳥獸獨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駁也? 或曰:“舜、禹治水,不得寧處,故舜死於蒼梧,禹死於會稽。勤苦有功,故天報之;遠離中國,故天痛之。”夫天報舜、 禹,使鳥田象耕,何益舜、禹? 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常祭祀之。 使鳥獸田耕,不能使人祭。 祭加舜、禹之 墓,田施人民之家,天之報佑聖人,何其拙也,且無益哉! 由此言之,鳥田象耕,報佑舜、禹,非其實也。 實者,蒼梧 多像之地,會稽眾鳥所居。 《禹貢》曰:“彭蠡既瀦,陽鳥攸居。”天地之情,鳥獸之行也。 象自蹈土,鳥自食蘋。 土 蹶草盡,若耕田狀,壤靡泥易,人隨種之,世俗則謂為舜、禹田。 海陵麋田,若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邪? 傳書言:吳王夫差殺伍子胥,煮之於鑊,乃以鴟夷橐投之於江。 子胥恚恨,驅水為濤,以溺殺人。 今時會稽丹徒大江、 錢塘浙江,皆立子胥之廟。 蓋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濤也。 夫言吳王殺子胥投之於江,實也;言其恨恚驅水為濤者,虛 也。 屈原懷恨,自投湘江,湘江不為濤;申徒狄蹈河而死,河水不為濤。 世人必曰:“屈原、申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 如子胥。”夫衛菹子路而漢烹彭越,子胥勇猛不過子路、彭越。 然二士不能發怒於鼎鑊之中,以烹湯菹汁往見公,公 曰:“寡人問太卜曰:‘子道何能?’對曰:‘能動地。’地固可動乎?”晏子嘿然不對,出見太卜曰:“昔吾見鉤星在房、心 之間,地其動乎?”太卜曰:“然。”晏子出,太卜走見公:“臣非能動地,地固將自動。”夫子韋言星徙,猶太卜言地動 也。 地固且自動,太卜言己能動之。 星固將自徙,子韋言君能徙之。 使晏子不言鉤星在房、心,則太卜之姦對不覺。 宋無晏子之知臣,故子韋之一言,遂為其是。 案《子韋書錄序秦》亦言:“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 候之,果徙舍。 ”不言“三”。或時星當自去,子韋以為驗,實動離舍,世增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數,又虛生二十一年之 壽也。 異虛篇第十八 殷高宗之時,桑谷俱生於朝,七日而大拱。 高宗召其相而問之,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問祖己,祖己曰:“夫桑 穀者,野草也,而生於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 桑谷亡。 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 高宗,賢君也,而感桑谷生。 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修 政改行。 桑谷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 修善之義篤,故瑞應之福渥。 此虛言也。 祖己之言“朝當亡”哉! 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 人欲死,怪出。 國欲亡,期盡。 人死命終,死不復生,亡不復存。 祖己之言政,何益於不亡? 高宗之修行,何益於除禍? 夫家人見兇修善,不能得吉;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 除禍 且不能,況能招致六國,延期至百年乎! 故人之死生,在於命之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於政 之得失。 案祖己之佔,桑谷為亡之妖,亡像已見,雖修孝行,其何益哉! 何以效之? 魯昭公之時,瞿鵒來巢。 師己採文、成之世童謠之語,有瞿鵒之言,見今有來巢之驗,則佔謂之凶。 其後,昭公為 季氏所逐,出於齊,國果空虛,都有虛驗。 故野鳥來巢,師己處之,禍竟如佔。 使昭公聞師己之言,修行改政為善,居 高宗之操,終不能消。 何則? 瞿鵒之謠已兆,出奔之禍已成也。 瞿鵒之兆,已出於文、成之世矣。 根生,葉安得 不茂? 源發,流安得不廣? 此尚為近,未足以言之。 夏將衰也,二龍戰於庭,吐漦而去,夏王櫝而藏之。 夏亡,傳於 殷;殷亡,傳於週,皆莫之發。 至幽王之時,發而視之,漦流於庭,化為玄黿,走入後宮,與婦人交,遂生褒姒。 褒姒 歸周,歷王惑亂,國遂滅亡。 幽、歷王之去夏世,以為千數歲,二龍戰時,幽、厲、褒姒等未為人也。 週亡之妖,已出 久矣。 妖出,禍安得不就? 瑞見,福安得不至? 若二龍戰時言曰:“餘褒之二君也。”是則褒姒當生之驗也。 龍稱褒, 褒姒不得不生,生則厲王不得不惡,惡則國不得不亡。 徵已見,雖五聖十賢相與卻之,終不能消。 善惡同實:善祥出, 國必興;惡祥見,朝必亡。 謂惡異可以善行除,是謂善瑞可以惡政滅也。 河源出於崑崙,其流播於九河。 使堯、禹卻以善政,終不能還者,水勢當然,人事不能禁也。 河源不可禁,二龍不可 除,則桑穀不可卻也。 王命之當興也,猶春氣之當為夏也。 其當亡也,猶秋氣之當為冬也。 見春之微葉,知夏有莖 葉。 睹秋之零實,知冬之枯萃。 桑谷之生,其猶春葉秋實也,必然猶驗之。 今詳修政改行,何能除之? 夫以周亡之 祥,見於夏時,又何以知桑谷之生,不為紂亡出乎! 或時祖己言之,信野草之佔,失遠近之實。 高宗問祖己之後,側身 行道,六國諸侯偶朝而至,高宗之命自長未終,則謂起桑谷之問,改行修行,享百年之福矣。 夫桑谷之生,殆為紂出,亦 或時吉而不兇,故殷朝不亡,高宗壽長。 祖己信野草之佔,謂之當亡之徵。 漢孝武皇帝之時,獲白麟戴兩角而共牴,使謁者終軍議之。 軍曰:“夫野獸而共一角,像天下合同為一也。”麒麟野獸 也,桑谷野草也,俱為野物,獸草何別? 終軍謂獸為吉,祖己謂野草為凶。 高宗祭成湯之廟,有蜚雉升鼎而雊。 祖己 以為遠人將有來者,說《尚書》家謂雉兇,議駁不同。 且從祖己之言,雉來吉也,雉伏於野草之中,草覆野鳥之形,若民 人處草廬之中,可謂其人吉而廬兇乎? 民人入都,不謂之凶,野草生朝,何故不吉? 雉則民人之類。 如謂含血者吉, 長狄來至,是吉也,何故謂之凶? 如以從夷狄來者不吉,介葛盧來朝,是凶也。 如以草木者為凶,硃草、蓂莢出,是不 吉也。 硃草、蓂莢,皆草也,宜生於野,而生於朝,是為不吉。 何故謂之瑞? 一野之物,來至或出,吉凶異議。 硃草 莢善草,故為吉,則是以善惡為吉凶,不以都野為好醜也。 週時天下太平,越嘗獻雉於周公。 高宗得之而吉。 雉亦草 野之物,何以為吉? 如以雉所分有似於士,則 �������������,風衰葉下,集於道路。 夫“天雨谷”者,草木葉燒飛而集之類也。 而世以為雨谷,作傳書 者以〔為〕變怪。 天主施氣,地主產物。 有葉、實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為也。 今谷非氣所生,須土以成。 雖 云怪變,怪變因類。 生地之物,更從天集,生天之物,可從地出乎? 地之有萬物,猶天之有列星也。 星不更生於地, 谷何獨生於天乎? 傳書又言:伯益作井,龍登玄云,神棲崑崙。 言龍井有害,故龍神為變也。 夫言龍登玄云,實也。 言神棲崑崙,又言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虛也。 夫作井而飲,耕田而食,同一實也。 伯益作井,致有變動。 始為耕 耘者,何故無變? 神農之橈木為耒,教民耕耨,民始食穀,谷始播種。 耕土以為田,鑿地以為井。 井出水以救渴,田 出谷以拯飢,天地鬼神所欲為也,龍何故登玄云? 神何故棲崑崙? 夫龍之登玄云,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 方今盛夏,雷雨時至,龍多登雲。 雲龍相應,龍乘雲雨而行,物類相致,非有為也。 堯時,五十之民,擊壤於塗。 觀 者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堯時已有井矣。 唐、虞之時,豢龍、御龍,龍常在朝。 夏末政衰,龍乃隱伏。 非益鑿井,龍登雲也。 所謂神者,何神也? 百神皆是。 百神何故惡人為井? 使神與人同,則亦宜有飲之欲。 有飲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實也。 夫益殆之鑿井,龍不為鑿井登 雲,神不棲於崑崙,傳書意妄,造生之也。 傳書言: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 晉伯宗以輦者之言,令景公素縞而哭之,河水為之流通。 此虛言也。 夫 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血脈不通也。 治癰腫者,可複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 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 帝堯 吁嗟,博求賢者。 水變甚於河壅,堯憂深於景公,不聞以素縞哭泣之聲能厭勝之。 堯無賢人若輦者之術乎? 將洪水變 大,不可以聲服除也? 如素縞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不自責。 梁山,堯時山也;所壅之河,堯時河 也。 山崩河壅,天雨水踴,二者之變無以殊也。 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輦者治壅河用自責。 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 殊,殆非賢聖變復之實也。 凡變復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 有寒則復之以溫,溫复解之以寒。 故以龍致 雨,以刑逐〔景〕,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 山崩壅河,素縞哭之,於道何意乎? 此或時何壅之時,山初崩,土積 聚,水未盛。 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 壞沮水流,竟注東去。 遭伯宗得輦者之言,因素縞而哭,哭之因流, 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復,其實非也。 何以驗之? 使山恆自崩乎,素縞哭無益也。 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 素縞而 哭,何政所改而天變复乎? 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 曾子出薪於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 曾子左 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 輒感。 曰:此虛也。 夫孝悌之至,通於神明,乃謂德化至天地。 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 如曾母臂 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曾子亦病〔乎〕? 曾母死,曾子輒死乎? 考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 此精氣能小相 動,不能大相感也。 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 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 問,蓋其實也。 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扼臂,安能動子? 疑世人頌成,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 為空生母扼臂之說也。 世稱:南陽卓公為緱氏令,蝗不入界。 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 此又虛也。 夫賢明至誠之化,通於同類,能 相知心,然後慕服。 蝗蟲,閩虻之類也,何知何見而能知卓公之化? 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舍乎? 閩虻不 能避賢者之舍,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 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 獨溫乎? 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 夫如是,蝗蟲適不入界,卓公賢名稱於世,世則謂之能卻蝗 蟲矣。 何以驗之? 夫蝗之集於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 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所少之野,則 伯夷所處也。 集過有多少,不能盡蔽覆也。 夫集地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 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 不肖也? 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福虛篇第二十 世論行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 福禍之應,皆天也,人為之,天應之。 陽恩,人君賞其行;陰惠,天地報其德。 無貴 賤賢愚,莫謂不然。 徒見行事有其文傳,又見善人時遇福,故遂信之,謂之實然。 斯言或時賢聖欲勸人為善,著必然之 語,以明德報;或福時適遇者以為然。 如實論之,安得福佑乎? 禁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 令尹問:“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 其罪乎?是廢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國人聞之也;譴而行誅乎?則庖廚監食者法皆當死,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見之 也,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賀曰:“臣聞天道無親,唯德是輔。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為傷。”是夕也,惠王 之後而蛭出,及久患心腹之積皆愈。 故天之親德也,可謂不察乎! 曰:此虛言也。 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 肖之行,天不佑也。 何則? 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 一國之君,專擅賞罰;而赦,人君所為也。 惠王通 譴菹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 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於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 後。 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病。 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禦下之威,無禦非之心,不肖一 也。 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若塵土落於菹中,大如蟣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不明其過,可謂惠矣。 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猶將見之,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 惠王不譴,不肖二也。 菹 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隱匿之處,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 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菹中,可複隱匿 而強食之,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佑之,是天報佑不肖人也。 不忍譴蛭,世謂之賢。 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 類。 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 賢者德薄,未足以言。 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以容人之過。 必眾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孔子疾病,天之佑人,何不實也? 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無有不死,腹中熱 也。 初吞時蛭〕未死,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 須臾,蛭死腹中,痛亦止。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 血也。 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癒。 猶狸之性食鼠,人有鼠病,吞狸自愈。 物類相勝,方藥相使也。 食蛭蟲而病 癒,安得怪乎? 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之後蛭出,安得佑乎? 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因再 拜,病賀不為傷。 著已知來之德,以喜惠王之心,是與子韋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動無以異也。 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改,家無故黑牛生白犢。 以問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即以犢祭。 一年,其父 無故而盲。 牛又生白犢。 其父又使其子問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復以犢祭。 一年,其子無故而盲。 其 後楚攻宋,圍其城。 當此之時,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此獨以父子俱盲之故,得毋乘城。 軍罷圍解,父子俱視。 此修善積行神報之效也。 曰:此虛言也。 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報之,何必使之先盲後視哉? 不盲常視,不能護 乎? 此神不能護不盲之人,則亦不能以盲護人矣。 使宋、楚之君合戰頓兵,流血殭屍,戰夫禽獲,死亡不還。 以盲之 故,得脫不行,可謂神報之矣。 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華元、子反結言而退,二軍之眾,並全而歸,兵矢之刃無頓用 者。 雖有乘城之役,無死亡之患。 為善人報者,為乘城之間乎? 使時不盲,亦猶不死。 盲與不盲,俱得脫免,神使之 盲,何益於善! 當宋國乏糧之時也,盲人之家,豈獨富哉? 俱與乘城之家易子骸,反以窮厄獨盲無見,則神報佑人,失 善惡之實也。 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風寒發盲,圍解之後,盲偶自愈。 世見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犢祭,宋、楚相攻獨不乘 城,圍解之後父子皆視,則謂修善之報、獲鬼神之佑矣。 楚相孫叔敖為兒之時,見兩頭蛇,殺而埋之,歸,對其母泣。 母問其故,對曰:“我聞見兩頭蛇死。向者,出見兩頭蛇, 恐去母死,是以泣也。”其母日: “今蛇何在?”對日:“我恐後人見之,即殺而埋之。”其母日:“吾聞有陰德者,天必報 之。汝必不死,天必報汝。”叔敖竟不死,遂為楚相。 埋一蛇,獲二佑,天報善明矣。 曰:此虛言矣。 夫見兩頭蛇輒死 者,俗言也;有陰德天報之福者,俗議也。 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議而必報,是謂死生無命,在一蛇之死。 齊孟 嘗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嬰讓其母曰:“何故舉之?”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何也?”嬰曰:“五月子長與戶同, 殺其父母。”曰:“人命在天乎?在戶乎?如在天,君何憂也;如在戶,則宜高其戶耳,誰而及之者!”後文長與一戶同, 而嬰不死。 是則五月舉子之忌,無效驗也。 夫惡見兩頭蛇,猶五月舉子也。 五月舉子,其父不死,則知見兩頭蛇者, 無殃禍也。 由此言之,見兩頭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 埋一蛇,獲二福,如埋十蛇,得幾佑乎? 埋蛇惡人復見,叔敖 賢也。 賢者之行,豈徒埋蛇一事哉? 前埋蛇之時,多所行矣。 禀天善性,動有賢行。 賢行之人,宜見吉物,無為乃見 殺人之蛇。 豈叔敖未見蛇之時有惡,天欲殺之,見其埋蛇,除其過,天活之哉? 石生而堅,蘭生而香。 如謂叔敖之賢 在埋蛇之時,非生而禀之也。 儒家之徒董無心,墨家之役纏子,相見講道。 纏子稱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纏子難以堯、舜 不賜年,桀、紂不夭死。 堯、舜、桀、紂猶為尚遠,且近難以秦穆公、晉文公。 夫諡者,行之跡也,跡生時行,以為死 諡。 穆者誤亂之名,文者德惠之表。 有誤亂之行,天賜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奪其命乎? 案穆公之霸,不過晉文;晉 文之諡,美於穆公。 天不加晉文以命,獨賜穆公以年,是天報誤亂,與“穆公”同也。 天下善人寡,惡人眾。 善人順 道,惡人違天。 然夫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長。 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載之壽,惡人為殤子惡死,何哉? 禍虛篇第二十一 世謂受福佑者,既以為行善所致;又謂被禍害者,為惡所得。 以為有沉惡伏過,天地罰之,鬼神報之。 天地所罰,小大 猶發;鬼神所報,遠近猶至。 傳曰:“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弔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夫 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異聞,爾罪二也;喪爾子, 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汝何無罪歟?’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以久矣!’”夫子夏 喪其明,曾子責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蓋以天實罰過,故目失其明,已實有之,故拜受其過。 始聞暫見,皆以為 然;熟考論之,虛妄言也。 夫失明猶失聽也。 失明則盲,失聽則聾。 病聾不謂之有過,失明謂之有罪,惑也。 蓋耳目 之病,猶心腹之有病也。 耳目失明聽,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 伯牛有疾,孔子自牖執其手,曰:“亡之, 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原孔子言,謂伯牛不幸,故傷之也。 如伯牛以過致疾,天報以惡與子夏同,孔子宜陳其 過,若曾子謂子夏之狀。 今乃言命,命非過也。 且天之罰人,猶人君罪下也。 所罰服罪,人君赦之。 子夏服過,拜以 自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 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換三罪。 且喪明之病,孰與被厲之病? 喪明有三罪,被厲有十 過乎? 顏淵早夭,子路葅醢。 早死、葅醢,極禍也。 以喪明言之,顏淵、子路有百罪也。 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誤矣。 然子夏之喪明,喪其子也。 子者人情所通,親者人所力報也。 喪親民無聞,喪子失其明,此恩損於親而愛增於子也。 增則哭泣無數,數哭中風,目失明矣。 曾子因俗之議,以著子夏三罪。 子夏亦緣俗議,因以失明,故拜受其過。 曾 子、子夏未離於俗,故孔子門敘行,未在上第也。 秦襄王賜白起劍,白起伏劍將自刎,曰:“我有何罪於天乎?”良久,曰: “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我詐 而盡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殺。 白起知己前罪,服更後罰也。 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趙卒所以坑。 如天審罰有過之 人,趙降卒何辜於天? 如用兵妄傷殺,則四十萬眾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無罪而竟坑之? 卒不得以善蒙天 之佑,白起何故獨以其罪伏天之誅? 由此言之,白起之言過矣。 秦二世使使者詔殺蒙恬,蒙恬喟然歎曰:“我何過於天,無罪而死!”良久,徐曰:“恬罪故當死矣。夫起臨洮屬之遼東, 城徑萬里,此其中不能毋絕地脈。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藥自殺。 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滅諸侯,天下心未定,夷傷未 瘳,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強諫,救百姓之急,養老矜孤,修眾庶之和,阿意興功,此其〔兄〕弟〔遇〕誅,不亦宜乎! 何與乃罪地脈也?”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 何則? 蒙恬絕脈,罪至當死。 地養萬物,何過於人,而蒙 恬絕其脈? 知己有絕地脈之罪,不知地脈所以絕之過。 自非如此,與不自非何以異? 太史公為非恬之為名將,不能以 強諫,故致此禍。 夫當諫不諫,故致受死亡之戮。 身任李陵,坐下蠶室,如太史公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殘身之戮,天 命而至也。 非蒙恬以不強諫,故致此禍,則己下蠶室,有非者矣。 己無非,則其非蒙恬,非也。 作伯夷之傳,〔列〕 善惡之行雲:“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卒夭死。天之報施善人如何哉!盜跖日殺不辜, 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獨遵何哉?”若此言之,顏回不當早夭,盜跖不當全活也。 不 怪顏淵不當夭,而獨謂蒙恬當死,過矣。 漢將李廣與望氣王朔燕語曰:“自漢擊匈奴,而廣未常不在其中,而諸校尉以 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軍攻取侯者數十人。而廣不為後人,然終無尺〔寸〕之功,以得封邑者,何也?豈吾相不當侯? 且固命也?”朔曰:“將軍自念,豈常有恨者乎? ”廣曰:“吾為隴西太守,羌常反,吾誘而降之八百餘人;吾詐而同日殺 之。至今恨之,獨此矣。”朔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 ”李廣然之,聞者信之。 夫不侯猶不王 者也。 不侯何恨,不王何負乎? 孔子不王,論者不謂之有負;李廣不侯,王朔謂之有恨。 然則王朔之言,失論之實 矣。 論者以為人之封侯,自有天命。 天命之符,見於骨體。 大將軍衛青在建章宮時,鉗徒相之,曰:“貴至封侯。”後 竟以功封萬戶侯。 衛青未有功,而鉗徒見其當封之證。 由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 鉗徒之言實而有 效,王朔之言虛而無驗也。 多橫恣而不罹禍,順道而違福,王朔之說,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類也。 倉卒之世,以財利 相劫殺者眾。 同車共船,千里為商,至闊迥之地,殺其人而並取其財,屍捐不收,骨暴不葬,在水為魚鱉之食,在土為螻 蟻之糧;惰窳之人,不力農勉商,以積穀貨,遭歲饑饉,腹餓不飽,椎人若畜,割而食之,無君子小人,並為魚肉:人所 不能知,吏所不能覺。 千人以上,萬人以下,計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者十九。 可謂無道至痛甚矣,皆得陽達富厚安 樂。 天不責其無仁義之心,道相並殺;非其無力作而倉卒以人為食,加以渥禍,使之夭命,章其陰罪,明示世人,使知不 可為非之驗,何哉? 王朔之言,未必審然。 傳書:“李斯妒同才,幽殺韓非於秦,後被車裂之罪,商鞅欺舊交,擒魏公子卬,後受誅死之禍。”彼欲言其賊賢欺交,故 受患禍之報也。 夫韓非何過而為李斯所幽? 公子卬何罪而為商鞅所擒? 車裂誅死,賊賢欺交,幽死見擒,何以致之? 如韓非、公子卬有惡,天使李斯、商鞅報之,則李斯、商鞅為天奉誅,宜蒙其賞,不當受其禍。 如韓非、公子卬無惡,非 天所罰,李斯、商鞅不得幽擒。 論者說曰:“韓非、公子卬有陰惡伏罪,人不聞見,天獨知之,故受戮殃。”夫諸有罪之 人,非賊賢則逆道。 如賊賢,則被所賊者何負? 如逆道,則被所逆之道何非? 凡人窮達禍福之至,大之則命,小之則時。 太公窮賤,遭周文而得封。 甯戚隱厄,逢齊桓而見官。 非窮賤隱厄有 非,而得封見官有是也。 窮達有時,遭遇有命也。 太公、甯戚,賢者也,尚可謂有非。 聖人,純道者也。 虞舜為父弟 所害,幾死再三;有遇唐堯,堯禪舜。 立為帝。 嘗見害,未有非;立為帝,未有是。 前時未到,後則命時至也。 案古 人君臣困窮,後得達通,未必初有惡天禍其前,卒有善神佑其後也。 一身之行,一行之操,結髮終死,前後無異。 然一 成一敗,一進一退,一窮一通,一全一壞,遭遇適然,命時當也。 龍虛篇第二十二 盛夏之時,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室屋,俗謂天取龍,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 龍見於外。 龍見,雷取以升天。 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夫天之取龍何意邪? 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無為取也。 如以龍遁逃不還,非神之行,天亦無用 為也。 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複在地。 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 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木中屋間。 何以知之? 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 生龍蛇。”傳曰:“山致其高,雲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龍生焉。”傳又言:“禹渡於江,黃龍負船。”“荊次非渡淮,兩龍繞 舟。”“東海之上,有A丘欣,勇而有力,出過神淵,使御者飲馬,馬飲因沒。欣怒,拔劍入淵追馬,見兩蛟方食其馬,手 劍擊殺兩蛟。”由是言之,蛟與龍常在淵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間明矣。 在淵水之中,則魚鱉之類。 魚鱉之類,何為上 天? 天之取龍,何用為哉? 如以天神乘龍而行,神恍惚無形,出入無間,無為乘龍也。 如仙人騎龍,天為仙者取龍, 則仙人含天精氣,形輕飛騰,若鴻鵠之狀,無為騎龍也。 世稱黃帝騎龍昇天,此言蓋虛,猶今謂天取龍也。 且世謂龍昇天者,必謂神龍。 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 天地之性,人為貴,則龍賤矣。 貴者不神,賤者反神 乎? 如龍之性有神與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 龜蛇亦有神與不神,神龜神蛇,复升天乎? 且龍禀何氣而獨神? 天有倉龍、白虎、硃鳥、玄武之像也,地亦有龍、虎、鳥、龜之物。 四星之精,降生四獸。 虎鳥與龜不神,龍何故獨神 也? 人為倮蟲之長,龍為鱗蟲之長。 俱為物長,謂龍昇天,人復升天乎? 龍與人同,獨謂能升天者,謂龍神也。 世或 謂聖人神而先知,猶謂神龍能升天也。 因謂聖人先知之明,論龍之才,謂龍昇天,故其宜也。 天地之間,恍惚無形,寒暑風雨之氣乃為神。 今龍有形,有形則行,行則食,食則物之性也。 天地之性,有形體之類, 能行食之物,不得為神。 何以言之,龍有體也。 傳曰:“鱗蟲三百,龍為之長。”龍為鱗蟲之長,安得無體? 何以言 之,孔子曰:“龍食於清,遊於清。龜食於清;遊於濁;魚食於濁,遊於濁。丘上不及龍,下不為魚,中止其龜與!” 《山海經》言:四海之外,有乘龍蛇之人。 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蛇尾。 由此言之,馬、蛇之類也。 慎子曰:“蜚龍乘 雲,騰蛇遊霧,雲罷雨霽,與蚓蟻同矣。 ”韓子曰:“龍之為蟲也,鳴可狎而騎也。然喉下有逆鱗尺餘,人或嬰之,必殺 人矣。”比之為蚓蟻,又言蟲可狎而騎,蛇、馬之類明矣。 傳曰:“紂作象箸而箕子泣。”泣之者,痛其極也。 夫有像 箸,必有玉杯。 玉杯所盈,象箸所挾,則必龍肝豹胎。 夫龍肝可食,其龍難得。 難得則愁下,愁下則禍生,故從而痛 之。 如龍神,其身不可得殺,其肝何可得食? 禽獸肝胎非一,稱龍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 春秋之時,龍見 於絳郊。 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智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智,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智。古 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 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嗜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舜,而錫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鬲 川,鬲夷氏是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於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 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龍。夏后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 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后.夏后〔亨〕之。既而使求,懼而不得,遷於魯縣,范氏其後也。”獻子曰:“今何故無 之?”對曰:“夫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 乃低伏,鬱湮不育。”由此言之,龍可畜又可食也。 可食之物,不能神矣。 世無其官,又無董父、後劉之人,故潛藏伏 匿,出見希疏;出又乘雲,與人殊路,人謂之神。 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則龍,牛之類也,何神之有? 以《山海經》言 之,以慎子、韓子證之,以俗世之畫驗之,以箕子之泣訂之,以蔡墨之對論之,知龍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電取 龍,明矣。 世俗言龍神而升天者,妄矣。 世俗之言,亦有緣也。 短書言:“龍無尺木,無以升天。”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謂龍從木中升天也。 彼短書之 家,世俗之人也。 見雷電發時,龍隨而起,當雷電〔擊〕樹木之時,龍適與雷電俱在樹木之側,雷電去,龍隨而上,故謂 從樹木之中升天也。 實者雷龍同類,感氣相致,故《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興景雲 起。”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設土龍以為感也。 夫盛夏太陽用事,雲雨乾之。 太陽火也,雲雨 水也,〔水〕火激薄則鳴而為雷。 龍聞雷聲則起,起而云至,雲至而龍乘之。 雲雨感龍,龍亦起雲而升天。 天極雷 高,雲消复降。 人見其乘雲則謂“升天”,見天為雷電則為“天取龍”。 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云之類。 拘 俗人之議,不能通其說;又見短書為證,故遂謂“天取龍”。 天不取龍,龍不升天。 當丘欣之殺兩蛟也,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淵之外,雷電擊之。 蛟則龍之類也。 蛟龍見而云雨 至,雲雨至則雷電擊。 如以天實取龍,龍為天用,何以死蛟〔不〕為取之? 且魚在水中,亦隨雲雨,蜚而乘雲雨非升天 也。 龍,魚之類也,其乘雷電猶魚之飛也。 魚隨雲雨,不謂之神,龍乘雷電獨謂之神。 世俗之言,失其實也。 物在世 間,各有所乘。 水蛇乘霧,龍乘雲,鳥乘風。 見龍乘雲,獨謂之神,失龍之實,誣龍之能也。 然則龍之所以為神者,以能屈伸其體,存亡其形。 屈伸其體,存亡其形,未足以為神也。 豫讓吞炭,漆身為厲,人不識 其形。 子貢滅須為婦人,人不知其狀;龍變體自匿,人亦不能覺,變化藏匿者巧也。 物性亦有自然, 狌狌知往,乾鵲知來,鸚鵡能言,三怪比龍,性變化也。 如以巧為神,豫讓、子貢神也。 孔子曰:“遊者可為網,飛者 可為矰。至於龍也,吾不知其乘風雲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乎!”夫龍乘雲而上,雲消而下。 物類可察,上下可知; 而云孔子不知。 以孔子之聖,尚不知龍,況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謂之龍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雷虛篇第二十三 盛夏之時,雷電迅疾,擊折樹木,壞敗室屋,時犯殺人。 世俗以為“擊折樹木、壞敗室屋”者,天取龍;其“犯殺人”也, 謂之〔有〕陰過,飲食人以不潔淨,天怒,擊而殺之。 隆隆之聲,天怒之音,若人之呴籲矣。 世無愚智,莫謂不然。 推人道以論之,虛妄之言也。 夫雷之發動,一氣一聲也,折木壞屋亦犯殺人,犯殺人時亦折木壞屋。 獨謂折木壞屋者,天取龍;犯殺人,罰陰過,與取 龍吉凶不同,並時共聲,非道也。 論者以為“隆隆”者,天怒呴籲之聲也。 此便於罰過,不宜於取龍。 罰過,天怒可 也;取龍,龍何過而怒之? 如龍神,天取之,不宜怒。 如龍有過,與人同罪,殺而已,何為取也? 殺人,怒可也。 取 龍,龍何過而怒之? 殺人不取;殺龍取之。 人龍之罪何別? 而其殺之何異? 然則取龍之說既不可聽,罰過之言復不可 從。 何以效之? 案雷之聲迅疾之時,人僕死於地,隆隆之聲臨人首上,故得殺人。 審隆隆者天怒乎? 怒用口之怒氣殺人 也。 口之怒氣,安能殺人? 人為雷所殺,詢其身體,若燔灼之狀也。 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 且口著乎體,口之動 與體俱。 當擊折之時,聲著於地;其衰也,聲著於天。 夫如是,聲著地之時,口至地,體亦宜然。 當雷迅疾之時,仰 視天,不見天之下,不見天之下,則夫隆隆之聲者,非天怒也。 天之怒與人無異。 人怒,身近人則聲疾,遠人則聲微。 今天聲近,其體遠,非怒之實也。 且雷聲迅疾之時,聲東西或南北,如天怒體動,口東西南北,仰視天亦宜東西南北。 或曰:“天已東西南北矣,雲雨冥晦,人不能見耳。”夫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共雷。 《易》曰:“震驚百里。”雷電之地, 〔雲〕雨晦冥,百里之外無雨之處,宜見天之東西南北也。 口著於天,天宜隨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獨雷雨之地,天隨 口動也。 且所謂怒者,誰也? 天神邪? 蒼蒼之天也? 如謂天神,神怒無聲;如謂蒼蒼之天,天者體不怒,怒用口。 且天地相與,夫婦也,其即民父母也。 子有過,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 今天怒殺人,地宜哭之。 獨聞天之 怒,不聞地之哭。 如地不能哭,則天亦不能怒。 且有怒則有喜。 人有陰過,亦有陰善。 有陰過,天怒殺之;如有陰 善,天亦宜以善賞之。 隆隆之聲謂天之怒,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謂天喜怒、推人以知天,知天本於 人。 如人不怒,則亦無緣謂天怒也。 緣人以知天,宜盡人之性。 人性怒則呴籲,喜則歌笑。 比聞天之怒,希聞天之 喜;比見天之罰,希見天之賞。 豈天怒不喜,貪於罰,希於賞哉? 何怒罰有效,喜賞無驗也? 且雷之擊也,“折木壞屋”,“時犯殺人”,以為天怒。 時或徒雷,無所折敗,亦不殺人,天空怒乎? 人君不空喜怒,喜怒 必有賞罰。 無所罰而空怒,是天妄也。 妄則失威,非天行也。 政事之家,以寒溫之氣,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溫, 〔怒〕則天寒。 雷電之日,天必寒也。 高祖之先劉媼曾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此時雷電晦冥。 天方施氣,宜喜之時 也,何怒而雷? 如用擊折者為怒,不擊折者為喜,則夫隆隆之聲,不宜同音。 人怒喜異聲,天怒喜同音,與人乖異,則 人何緣謂之天怒? 且“飲食人以不潔淨”,小過也。 以至尊之身,親罰小過,非尊者之宜也。 尊不親罰過,故王不親誅 罪。 天尊於王,親罰小過,是天德劣於王也。 且天之用心,猶人之用意。 人君罪惡,初聞之時,怒以非之;及其誅 之,哀以憐之。 故《論語》曰:“如得其情,則哀憐而勿喜。”紂至惡也,武王將誅,哀而憐之。 故《尚書》曰:“予惟 率夷憐爾。”人君誅惡,憐而殺之;天之罰過,怒而擊之。 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 說雨者以為天施氣。 天施氣,氣渥為 雨,故雨潤萬物,名曰澍。 人不喜,不施恩。 天不說,不降雨。 謂雷,天怒;雨者,天喜也。 雷起常與雨俱,如論之 言,天怒且喜也。 人君賞罰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時,天人相違,賞罰乖也。 且怒喜具形,亂也。 惡人為亂,怒罰其 過;罰之以亂,非天行也。 冬雷人謂之陽氣洩,春雷謂之陽氣發。 夏雷不謂陽氣盛,謂之天怒,竟虛言也。 人在天地之間,物也。 物,亦物也。 物之飲食,天不能知。 人之飲食,天獨知之。 萬物於天,皆子也;父母於子,恩 德一也。 豈為貴賢加意,賤愚不察乎? 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 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殺也。 如以人貴而獨 禁之,則鼠洿人飲食,人不知,誤而食之,天不殺也。 如天能原鼠,則亦能原人,人誤以不潔淨飲食人,人不知而食之 耳,豈故舉腐臭以予之哉? 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 呂后斷戚夫人手,去其眼,置於廁中,以為人豕。 呼人示之,人 皆傷心;惠帝見之,疾臥不起。 呂后故為,天不罰也。 人誤不知,天輒殺之,不能原誤,失而責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淨之物,口不知有其洿也;如食,已知之,名曰腸洿。 戚夫人入廁,身體辱之,與洿何以別? 腸之與體何以 異? 為腸不為體,傷洿不病辱,非天意也。 且人聞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觀戚夫人者,莫不傷心。 人傷,天意悲 矣。 夫悲戚夫人則怨呂后,案呂后之崩,未必遇雷也。 道士劉春熒惑楚王英,使食不清。 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初四 年夏六月,雷擊殺會稽〔鄞〕專日食羊五頭皆死。 夫羊何陰過,而雷殺之? 舟人洿溪上流,人飲下流,舟人不雷死。 天神之處天,猶王者之居也。 王者居重關之內,則天之神宜在隱匿之中。 王者居宮室之內,則天亦有太微、紫宮、軒 轅、文昌之坐。 王者與人相遠,不知人之陰惡。 天神在四宮之內,何能見人暗過? 王者聞人進,以人知。 天知人惡, 亦宜因鬼。 使天問過於鬼神,則其誅之,宜使鬼神。 如使鬼神,則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且王斷刑以秋,天之殺用夏,此王者用刑違天時。 奉天而行,其誅殺也,宜法像上天。 天殺用夏,王誅以秋,天人相 違,非奉天之義也。 或論曰:“飲食〔人〕不潔淨,天之大惡也。殺大惡,不須時。”王者大惡,謀反大逆無道也。 天之 大惡,飲食人不潔清。 天〔人〕所惡,小大不均等也。 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飲食人不潔清之法為死刑也。 聖王 有天下,制刑不備此法,聖王闕略,有遺失也? 或論曰:“鬼神治陰,王者治陽。陰過暗昧,人不能覺,故使鬼神主 之。”曰:“陰過非一也,何不盡殺?案一過,非治陰之義也。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人有陰過,或時有用冬,未必專 用夏也。以冬過誤,不輒擊殺,遠至於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累累如連鼓之形;又圖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推椎,若擊之狀。 其 意以為雷聲隆隆者,連鼓相扣擊之〔音〕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擊之聲也;其殺人也,引連鼓相椎,並擊之矣。 世又 信之,莫謂不然。 如復原之,虛妄之像也。 夫雷,非聲則氣也。 聲與氣,安可推引而為連鼓之形乎? 如審可推引,則 是物也。 相扣而音鳴者,非鼓即鐘也。 夫隆隆之聲,鼓與鍾邪? 如審是也,鐘鼓不〔而〕空懸,須有筍虡,然後能 安,然後能鳴。 今鐘鼓無所懸著,雷公之足,無所蹈履,安得而為雷? 或曰:“如此固為神。如必有所懸著,足有所 履,然後而為雷,是與人等也,何以為神?”曰:神者,恍惚無形,出入無門,上下無垠,故謂之神。 今雷公有形,雷聲 有器,安得為神? 如無形,不得為之圖像;如有形,不得謂之神。 謂之神龍昇天,實事者謂之不然,以人時或見龍之形 也。 以其形見,故圖畫昇龍之形也;以其可畫,故有不神之實。 難曰:“人亦見鬼之形,鬼复神乎?”曰:人時見鬼,有見雷公者乎? 鬼名曰神,其行蹈地,與人相似。 雷公頭不懸於 天,足不蹈於地,安能為雷公? 飛者皆有翼,物無翼而飛,謂仙人。 畫仙人之形,為之作翼。 如雷公與仙人同,宜复 著翼。 使雷公不飛,圖雷家言其飛,非也;使實飛,不為著翼,又非也。 夫如是,圖雷之家,畫雷之狀,皆虛妄也。 且說雷之家,謂雷,天怒呴籲也;圖雷之家,謂之雷公怒引連鼓也。 審如說雷之家,則圖雷之家非;審如圖雷之家,則說 雷之家誤。 二家相違也,並而是之,無是非之分。 無是非之分,故無是非之實。 無以定疑論,故虛妄之論勝也。 《禮》曰:“刻尊為雷之形,一出一入,一屈一伸,為相校軫則鳴。”校軫之狀,鬱律壘之類也,此像類之矣。 氣相校 軫分裂,則隆隆之聲,校軫之音也。 魄然若{敝衣}裂者,氣射之聲也。 氣射中人,人則死矣。 實說,雷者太陽之激氣 也。 何以明之? 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 五月陽盛,故五月雷迅。 秋冬陽衰,故秋冬雷潛。 盛夏之時,太陽用事, 陰氣乘之。 陰陽分〔爭〕,則相校軫。 校軫則激射。 激射為毒,中人輒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壞。 人在木下屋間,偶 中而死矣。 何以驗之? 試以一斗水灌冶鑄之火,氣激{敝衣}裂,若雷之音矣。 或近之,必灼人體。 天地為爐大矣,陽 氣為火猛矣,雲雨為水多矣,分爭激射,安得不迅? 中傷人身,安得不死? 當冶工之消鐵也,以士為形,燥則鐵下,不 則躍溢而射。 射中人身,則皮膚灼剝。 陽氣之熱,非直消鐵之烈也;陰氣激之,非直土泥之濕也;陽氣中人,非直灼剝 之痛也。 夫雷,火也。 〔火〕氣剡人,人不得無跡。 如炙處狀似文字,人見之,謂天記書其過,以示百姓。 是複虛妄也。 使人 盡有過,天用雷殺人。 殺人當彰其惡,以懲其後,明著其文字,不當暗昧。 《圖》出於河,《書》出於洛。 河圖、洛 書,天地所為,人讀知之。 今雷死之書,亦天所為也,何故難知? 如以〔殪〕人皮不可書,魯惠公夫人仲子,寧武公女 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 雷書不著,故難以懲後。 夫如是,火剡之跡,非天所刻畫 也。 或頗有而增其語,或無有而空生其言,虛妄之俗,好造怪奇。 何以驗之? 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詢其身, 中頭則鬚髮燒燋,中身則皮膚灼焚,臨其屍上聞火氣,一驗也。 道術之家,以為雷燒石,色赤,投於井中,石燋井寒,激 聲大鳴,若雷之狀,二驗也。 人傷於寒,寒氣入腹,腹中素溫,溫寒分爭,激氣雷鳴,三驗也。 當雷之時,電光時見 大,若火之耀,四驗也。 當雷之擊,時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驗也。 夫論雷之為火有五驗,言雷為天怒無一效。 然則雷為天怒,虛妄之言。 〔難〕曰:“《論語》雲:‘迅雷風烈必變。’《禮記》曰:‘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懼天 怒,畏罰及己也。如雷不為天怒,其擊不為罰過,則君子何為為雷變動、朝服而正坐〔乎〕?”曰:天之與人猶父子,有父 為之變,子安能忽? 故天變,己亦宜變,順天時,示己不違也。 人聞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之。 況聞 天變異常之聲,軒盍迅疾之音乎? 《論語》所指,《禮記》所謂,皆君子也。 君子重慎,自知無過,如日月之蝕,無 陰暗食人以不潔清之事,內省不懼,何畏於雷? 審如不畏雷,則其變動不足以效天怒。 何則? 不為己也。 如審畏雷, 亦不足以效罰陰過。 何則? 雷之所擊,多無過之人。 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懼變動。 夫如是,君子變動,不能明雷為天 怒,而反著雷之妄擊也。 妄擊不罰過,故人畏之。 如審罰過,有過小人乃當懼耳,君子之人無為恐也。 宋王問唐鞅 曰:“寡人所殺戮者眾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盡不善者也。罰不善,善者胡為畏?王欲群 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與不善而時罪之,斯群臣畏矣。”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懼,宋國大恐〕。 夫宋王妄刑,故宋國大 恐。 懼雷電妄擊,故君子變動。 君子變動,宋國大恐之類也。 道虛篇第二十四 儒書言:黃帝採首山銅,鑄鼎於荊山下。 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 黃帝上騎龍,群臣,後宮從上七十餘人,龍 乃上去。 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龍髯。 龍髯拔,墮黃帝之弓,百姓仰望黃帝既上天,乃抱其弓與龍胡髯籲號。 故後世 因其處曰“鼎湖”,其弓曰“烏號”。 《太史公記》誄五帝,亦云:黃帝封禪已,仙雲。 群臣朝其衣冠。 因葬埋之。 曰:此虛言也。 實“黃帝”者何等也? 號乎,諡乎? 如諡,臣子所誄列也。 誄生時所行為之諡。 黃帝好道,遂以升 天,臣子誄之,宜以仙升,不當以“黃”諡。 《諡法》曰:“靜民則法曰黃。”“黃”者,安民之諡,非得道之稱也。 百王 之諡,文則曰文,武則曰“武”。 文武不失實,所以勸操行也。 如黃帝之時質,未有諡乎? 名之為黃帝,何世之人也? 使黃帝之臣子,知君,使後世之人,跡其行。 黃帝之世,號諡有無,雖疑未定,“黃”非昇仙之稱,明矣。 龍不升天,黃帝騎之,乃明黃帝不升天也。 龍起雲雨,因乘而行;雲散雨止,降復入淵。 如實黃帝騎龍,隨溺於淵也。 案黃帝葬於橋山,猶曰群臣葬其衣冠。 審騎龍而升天,衣不離形;如封禪已,仙去。 衣冠亦不宜遺。 黃帝實仙不死而 升天,臣子百姓所親見也。 見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 葬不死之衣冠,與實死者無以異,非臣子實事之心,別生於死 之意也。 載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皆勞情苦思,憂念王事,然後功成事立,致治太平。 太平則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禪焉。 夫修道求仙,與憂職勤事不同。 心思道則忘事,憂事則害性。 世稱堯若臘,舜若腒,心愁憂苦,形體贏癯。 使黃帝致 太平乎,則其形體宜如堯、舜。 堯、舜不得道,黃帝升天,非其實也。 使黃帝廢事修道,則心意調和,形體肥勁,是與 堯、舜異也,異則功不同矣。 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實也。 五帝三王皆有聖德之優者,黃帝〔亦〕在上焉。 如聖人皆仙,仙者非獨黃帝;如聖人不仙,黃帝何為獨仙? 世見黃帝好方術,方術仙者之業,則謂帝仙矣。 又見鼎湖之 名,則言黃帝採首山銅鑄鼎,而龍垂胡髯迎黃帝矣。 是與說會稽之山無以異也。 夫山名曰“會稽”,即云夏禹巡狩,會計 於此山上,故曰“會稽”。 夫禹至會稽治水不巡狩,猶黃帝好方伎不升天也。 無會計之事,猶無鑄鼎龍垂胡髯之實也。 裡名勝母,可謂實有子勝其母乎? 邑名朝歌,可謂民朝起者歌乎? 儒書言:淮南王學道,招會天下有道之人,傾一國之尊,下道術之士。 是以道術之士,並會淮南,奇方異術,莫不爭出。 王遂得道,舉家升天。 畜產皆仙,犬吠於天上,雞鳴於雲中。 此言仙藥有餘,犬雞食之,並隨王而升天也。 好道學仙 之人,皆謂之然。 此虛言也。 夫人,物也,雖貴為王侯,性不異於物。 物無不死,人安能仙? 鳥有毛羽,能飛,不能升天。 人無毛羽,何用飛升? 使有毛羽,不過與鳥同;況其無有,升天如何? 案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馳走不能 飛升,飛升不能馳走。 禀性受氣,形體殊別也。 今人禀馳走之性,故生無毛羽之兆,長大至老,終無奇怪。 好道學 仙,中生毛羽,終以飛升。 使物性可變,金木水火可革更也。 蝦蟆化為鶉,雀入水為蜃蛤,禀自然之性,非學道所能為 也。 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類,故謂人能生毛羽,毛羽備具,能升天也。 且夫物之生長,無卒成暴起,皆有浸漸。 為道學仙之人,能先生數寸之毛羽,從地自奮,升樓台之陛,乃可謂升天。 今無小升之兆,卒有大飛之驗,何方術之學成 無浸漸也? 毛羽大效,難以觀實。 且以人髯發物色少老驗之。 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 人之少也發黑,其老也發白。 黃為物熟 驗,白為人老效。 物黃,人雖灌溉壅養,終不能青;發白,雖吞藥養性,終不能黑。 黑青不可複還,老衰安可複卻? 黃之與白,猶肉腥炙之燋,魚鮮煮之熟也。 燋不可複令腥,熟不可複令鮮。 鮮腥猶少壯,燋熟猶衰老也。 天養物,能 使物暢至秋,不得延之至春;吞藥養性,能令人無病,不能壽之為仙。 為仙體輕氣強,猶未能升天,令見輕強之驗,亦無 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天之與地,皆體也。 地無下,則天無上矣。 天無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體? 人力不能入。 如天之門在西北,升天之人,宜從崑崙上。 淮南之國,在地東南。 如審升天,宜舉家先從崑崙,乃得其階。 如鼓翼邪 飛,趨西北之隅,是則淮南王有羽翼也。 今不言其從之崑崙,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虛非實也。 案淮南王劉安,孝武皇帝之時也。 父長,以罪遷蜀嚴道,至雍道死。 安嗣為王,恨父徙死,懷反逆之心,招會術人,欲 為大事。 伍被之屬充滿殿堂,作道術之書,發怪奇之文,合景亂首。 《八公之傳》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狀,道終不成, 效驗不立,乃與伍被謀為反事,事覺自殺,或言誅死。 誅死、自殺,同一實也。 世見其書,深冥奇怪,又觀《八公之 傳》似若有效,則傳稱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實也。 儒書言:盧敖遊乎北海,經乎太陰,入乎玄關,至於蒙谷之上,見一士焉:深目玄準,雁頸而〔鳶〕肩,浮上而殺下,軒 軒然方迎風而舞。 顧見盧敖,樊然下其臂,遁逃乎碑下。 敖乃視之,方卷然龜背而食合梨。 盧敖仍與之語曰:“吾子唯 以敖為倍俗,去群離黨,窮觀於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己?敖幼而遊,至長不偷〕解,周行四極,唯北陰之未窺。今卒睹夫 子於是,殆可與敖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遠至此。此猶光日月而戴列星,四時之所行, 陰陽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猶突兀也。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鄉,西窮乎杳冥之黨,而東貫湏懞之 先。此其下無地,上無天,聽焉無聞,而視焉則營;此其外猶有狀,有狀之餘,壹舉而能千萬里,吾猶未能之在。今子遊 始至於此,乃語窮觀,豈不亦遠哉?然子處矣。吾與汗漫期於九垓之上,吾不可久。”若士者舉臂而縱身,逐入雲中。 盧 敖目仰而視之,不見,乃止喜心不怠,悵若有喪,曰:“吾比夫子也,猶黃鵠之與壤蟲也,終日行,而不離咫尺,而自以為 遠,豈不悲哉!” 若盧敖者,唯龍無翼者升則乘雲。 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雲? 且凡能輕舉入雲中者,飲 食與人殊之故也。 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 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 食精身輕,故能神仙。 若 士者食合蜊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 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 氣,則不能輕舉矣。 或時盧敖學道求仙,遊乎北海,離眾遠去,無得道之效,慚於鄉里,負於論議。 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於世,則作誇誕之 語,雲見一士,其意以為有〔仙〕,求之未得,期數未至也。 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天下並聞,當時並見,儒書尚有言其 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蹟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 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 曼 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 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臥形,有仙人數人,將我上天,離月數 里而止。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居月之旁,其寒淒愴。口飢欲食,仙人輒飲我以流霞一杯,每飲一杯,數月不 飢。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臥,復下至此。”河東號之曰“斥仙”。 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夫曼都能 上天矣,何為不仙? 已三年矣,何故復還? 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於故者矣。 萬物變化,無復還 者。 复育化為蟬,羽翼既成,不能複化為複育。 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復降,羽翼如故。 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 言乃可信;身無羽翼,言虛妄也。 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 或時曼都好道,默委家去,周章遠方,終無所得,力勌望極, 默復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 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己殆有過,故成而復斥,升而復降。 儒書言:齊王疾痏,使人之宋迎文摯。 文摯至,視王之疾,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 摯也”。太子曰:“何故? ”文摯對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 王怒,則摯必死。 ”太子頓首強請曰:“苟已王之疾,臣 與臣之母以死爭之於王,必幸臣之母。 願先生之勿患也。 ”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 ”與太子期,將往,不至者三, 齊王固已怒矣。文摯至,不解屨登床,履衣,問王之疾。王怒而不與言。文摯因出辭以重王怒。王叱而起,疾乃遂已。王 大怒不悅,將生烹文摯。太子與王后急爭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爨之三日三夜,顏色不變。文摯曰:“誠欲殺我, 則胡不覆之,以絕陰陽之氣? ”王使覆之,文摯乃死。夫文摯,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燋,故在鼎三日三夜,顏色不 變。此虛言也。 夫文摯而烹三日三夜,顏色不變,為一覆之故絕氣而死,非得道之驗也。 諸生息之物,氣絕則死。 死之物,烹之輒爛。 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覆蓋其口,漆塗其隙,中外氣隔,息不得洩,有頃死也。 如置湯鑊之中,亦輒爛矣。 何則? 體 同氣均,禀性於天,共一類也。 文摯不息乎? 與金石同,入湯不爛,是也。 令文摯息乎? 烹之不死,非也。 令文摯 言,言則以聲,聲以呼吸。 呼吸之動,因血氣之發。 血氣之發,附於骨肉。 骨肉之物,烹之輒死。 今言烹之不死,一 虛也。 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與金石同。 金石雖覆蓋,與不覆蓋者無以異也。 今言文摯覆之則死,二虛也。 置人 寒水之中,無湯火之熱,鼻中口內不通於外,斯須之頃,氣絕而死矣。 寒水沉人,尚不得生,況在沸湯之中,有猛火之烈 乎? 言其入湯不死,三虛也。 人沒水中,口不見於外,言音不揚。 烹文摯之時,身必沒於鼎中。 沒則口不見,口不見 則言不揚。 文摯之言,四虛也。 烹輒死之人,三日三夜,顏色不變,癡愚之人,尚知怪之。 使齊王無知,太子群臣宜 見其奇。 奇怪文摯,則請出尊寵敬事,從之問道。 今言三日三夜,無臣子請出之言,五虛也。 此或時聞文摯實烹,烹 而且死。 世見文摯為道人也,則為虛生不死之語矣。 猶黃帝實死也,傳言升天;淮南坐反,書言度世。 世好傳虛,故 文摯之語,傳至於今。 世無得道之效,而有有壽之人,世見長壽之人,學道為仙,逾百不死,共謂之仙矣。 何以明之? 如武帝之時,有李少 君,以祠灶、辟穀、卻老方見上,上尊重之。 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長,常自謂七十,而能使物卻老。 其遊以方遍諸侯。 無妻。 人聞其能使物及不老,更饋遺之,常餘錢金衣食。 人皆以為不治產業饒給,又不知其何許人,愈爭事之。 少君 資好方,善為巧發奇中。 嘗從武安侯飲,座中有年九十楊葉繁茂,自中之矣。 是必使 上取楊葉,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 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 言事者好增 巧美,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 百與千,數之大者也。 實欲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 是與《書》言“協和 萬邦”,《詩》曰“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為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痛哀公之 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刀自刳其腹,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稱其忠矣。 言其自刳內哀公之肝 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增之也。 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輒死。 何則? 五藏,氣之主也,猶頭,脈之湊也。 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 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 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複把矣。 如先內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 肝,出其腹實。”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 ,增其實也。 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沒其衛。”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射之,矢飲羽。 ”或言:“李廣”。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 言“沒衛”,或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 可也;言其沒衛,增之也。 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張弓射之,盛精加意,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 射似虎之石,矢入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 乎? 石之質難射,肉易射也。 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 善射者能射遠中微,不失毫釐,安能使弓弩更 多力乎? 養由基從軍,射晉侯中其目。 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其加精倍力,必與射寢石等。 當中晉侯之目也,可複洞 達於項乎? 如洞達於項,晉侯宜死。 車張十石之弩,恐不能入〔石〕一寸,〔矢〕摧為三,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安能沒衛? 人之精乃氣 也,氣乃力也。 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 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 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沒衛乎? 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複謂能斷石乎? 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 見寢石,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 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之誠與今人同。 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 不餘精力乎? 及其中獸,不過數寸。 跌誤中石,不能內鋒,箭摧折矣。 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 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為鳶,飛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為鳶以像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 既能飛翔,安能至於三日? 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複下,則當言遂飛, 不當言三日。 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御者,機關備具,載母其上,一驅不還, 遂失其母。 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馬等,則遂飛不集。 機關為須臾間,不能遠過三日,則木車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 無為徑去以失其母。 二者必失實者矣。 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遊說七十餘國,未嘗得安。 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幹七十國,增之也。 案《論語》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衛反魯,在陳絕糧,削跡於衛,忘味於齊,伐樹於宋,並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 傳 言七十國,非其實也。 或時干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傳之,因言幹七十國矣。 《論語》曰:“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 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 ’”夫公叔 文子實時言、時笑、義取,人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書言:秦繆公伐鄭,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於崤塞之下,匹馬只輪無反者。 時秦遣三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 丙皆得複還。 夫三大夫復還,車馬必有歸者;文言匹馬只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書稱:“齊之孟嘗,魏之信陵,趙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眾也。 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四君雖好士,士至雖眾,不過各千餘人。 書則言三千矣。 夫言眾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 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難為故也。 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誤矣。 高子 泣血,殆必有之。 何則? 荊和獻寶於楚,楚刖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 今高子痛親,哀極 涕竭血隨而出,實也。 而云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 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 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 言安得不見齒? 孔子曰:“言不文。”或時不 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見齒三年矣。 高宗諒陰,三年不言。 尊為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猶疑於 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是必增益之也。 儒書言:禽息薦百里奚,繆公未聽,禽息出,當門僕頭碎首而死。 繆公痛之,乃用百里奚。 此言賢者薦善,不愛其死, 僕頭碎首而死,以達其友也。 世士相激,文書傳稱之,莫謂不然。 夫僕頭以薦善,古今有之。 禽息僕頭,蓋其實也; 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夫人之扣頭,痛者血流,雖忿恨惶恐,無碎首者。 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 執刃刎頸,樹鋒刺胸,鋒刃之助,故 手足得成勢也。 言禽息舉椎自擊,首碎,不足怪也;僕頭碎首,力不能自將也。 有扣頭而死者,未有使頭破首碎者也。 此時或扣頭薦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頭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書言:荊軻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劍,刺之不得。 秦王拔劍擊之。 軻以匕首擲秦王不中,中銅柱,入尺。 欲言 匕首之利,荊軻勢盛,投銳利之刃,陷堅強之柱,稱荊軻之勇,故增益其事也。 夫言入銅柱,實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夫銅雖不若匕首堅剛,入之不過數寸,殆不能入尺。 以入尺言之,設中秦王,匕首洞過乎? 車張十石之弩,射垣木之 表,尚不能入尺。 以荊軻之手力,投輕小之匕首,身被龍淵之劍刃,入堅剛之銅柱,是荊軻之力勁於十石之弩,銅柱之堅 不若木表之剛也。 世稱荊軻之勇,不言其多力。 多力之人,莫若孟賁。 使孟賁撾銅柱,能〔洞〕出一尺乎? 此亦或時 匕首利若干將、莫邪,所刺無前,所擊無下,故有入尺之效。 夫稱干將、莫邪,亦過其實。 刺擊無前下,亦入銅柱尺之 類也。 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窺園菜。”夫言不窺園菜,實也;言三年,增之也。 仲舒雖精,亦時解休,解休之間,猶宜遊於門庭之側;則能至門庭,何嫌不窺園菜? 聞用精者,察物不見,存道以亡身; 不聞不至門庭,坐思三年,不及窺園也。 《尚書毋佚》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佚”。 者也。 人之筋 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 故張而不弛,文王不為;弛而不張,文王不行;一弛一張,文王以為常。 聖人材優,尚有弛 張之時。 仲舒材力劣於聖,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儒書言:夏之方盛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而為之備,故入山澤不逢惡物,用闢神姦,故能葉於上下,以承 天休。 夫金之性,物也,用遠方貢之為美,鑄以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澤不逢惡物,辟除神姦乎? 週時天下太平,越裳 獻白雉,倭人貢鬯草。 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兇;金鼎之器,安能闢姦? 且九鼎之來,德盛之瑞也。 服瑞應之物, 不能致福。 男子服玉,女子服珠。 珠玉於人,無能辟除。 寶奇之物,使為蘭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 夫九鼎無能辟除,傳言能闢神姦,是則書增其文也。 世俗傳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為神也。 且夫謂 週之鼎神者,何用審之? 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為鼎也。 其為鼎也,有百物之象。 如為遠方貢之為神乎,遠 方之物安能神? 如以為禹鑄之為神乎,禹聖不能神,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 如以金之物為神乎,則夫金者石之類 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 以有百物之象為神乎,夫百物之象猶雷樽也,雷樽刻畫雲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 之像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傳言:秦滅週,週之九鼎入於秦。 案本事,週赧王之時,秦昭王使將軍攻王赧,王赧惶懼奔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 秦受其獻還王赧。 王赧卒,秦王取九鼎寶器矣。 若此者,九鼎在秦也。 始皇二十八年,北游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戒禱祠,欲出周鼎,使 千人沒泗水之中,求弗能得。 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宜不亡,亡時殆在周。 傳言王赧奔秦, 秦取九鼎,或時誤也。 傳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並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 其 亡,從周去矣,未為神也。 春秋之時,五石隕於宋。 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 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 春秋之時,三 山亡,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 三山亡,五石隕,太丘社去,皆自有為。 然鼎亡,亡亦有應也。 未可以亡之 故,乃謂之神。 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 如有知欲闢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 衰亂無道,莫過桀、 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 週之衰亂,未若桀、紂。 留無道之桀、紂,去衰末之週,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驗也。 或 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奸人鑄爍以為他器,始皇求不得也。 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水之語矣。 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 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 吏治,誅新垣平。 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藝增篇第二十七 世谷所患,患言事增其實;著文垂辭,辭出溢其真,稱美過其善,進惡沒其罪。 何則? 俗人好奇。 不奇,言不用也。 故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毀人不益其惡,則聽者不愜於心。 聞一增以為十,見百益以為千。 使夫純樸之事, 十剖百判;審然之語,千反萬畔。 墨子哭於練絲,楊子哭於歧道,蓋傷失本,悲離其實也。 蜚流之言,百傳之語,出小 人之口,馳閭巷之間,其猶是也。 諸子之文,筆墨之疏,〔大〕賢所著,妙思所集,宜如其實,猶或增之。 儻經藝之 言,如其實乎? 言審莫過聖人,經藝萬世不易,猶或出溢,增過其實。 增過其實,皆有事為,不妄亂誤以少為多也? 然而必論之者,方言經藝之增與傳語異也。 經增非一,略舉較著,令怳惑之人,觀覽採擇,得以開心通意,曉解覺悟。 《尚書》曰:“協和萬國”,是美堯德致太平之化,化諸夏並及夷狄也。 言協和方外,可也;言萬國,增之也。 夫唐之與週,俱治五千里內。 週時諸侯千七百九十三國,荒服、戎服、要服及四海之外不粒食之民,若穿胸、儋耳、焦 僥、跋踵之輩,並合其數,不能三千。 天之所覆,地之所載,盡於三千之中矣。 而《尚書》雲萬國,褒增過實以美堯 也。 欲言堯之德大,所化者眾,諸夏夷狄,莫不雍和,故曰萬國。 猶《詩》言“子孫千億”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天地, 天地祚之,子孫眾多,至於千億。 言子孫眾多,可也;言千億,增之也。 夫子孫雖眾,不能千億,詩人頌美,增益其 實。 案后稷始受邰封,訖於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內屬,血脈所連,不能千億。 夫千與萬,數之大名也。 萬言眾多,故 《尚書》言萬國,《詩》言千億。 《詩》雲:“鶴鳴九皋,聲聞於天。”言鶴鳴九折之澤,聲猶聞於天,以喻君子修德窮僻,名猶達朝廷也。 〔言〕其聞高 遠,可矣;言其聞於天,增之也。 彼言聲聞於天,見鶴鳴於雲中,從地聽之,度其聲鳴於地,當複聞於天也。 夫鶴鳴雲中,人聞聲仰而視之,目見其形。 耳目同力,耳聞其聲,則目見其形矣。 然則耳目所聞見,不過十里,使參天之鳴,人不能聞也。 何則? 天之去人以萬 數遠,則目不能見,耳不能聞。 今鶴鳴從下聞之,鶴鳴近也。 以從下聞其聲,則謂其鳴於地,當複聞於天,失其實矣。 其鶴鳴於雲中,人從下聞之,如鳴於九皋。 人無在天上者,何以知其聞於天上也? 無以知,意從準況之也。 詩人或時 不知,至誠以為然;或時知而欲以喻事,故增而甚之。 《詩》曰:“維周黎民,靡有孑遺”是謂周宣王之時,遭大旱之災也。 詩人傷早之甚,民被其害,言無有孑遺一人不愁痛 者。 夫早甚,則有之矣;言無孑遺一人,增之也。 夫週之民,猶今之民也。 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災,貧羸無蓄積,扣心思雨;若其富人,穀食饒足者,廩囷不空,口腹不 飢,何愁之有? 天之旱也,山林之間不枯,猶地之水,丘陵之上不湛也。 山林之間,富貴之人,必有遣脫者矣,而言靡 有孑遺,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 《易》曰:“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也。”非其無人也,無賢人也。 《尚書》曰:“毋曠庶官。”曠,空; 庶,眾也。 毋空眾官,置非其人,與空無異,故言空也。 夫不肖者皆懷五常,才劣不逮,不成純賢,非狂妄頑嚚,身中無一知也。 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職,皆欲勉效在 官。 《尚書》之官,《易》之戶中,猶能有益,如何謂之空而無人? 《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言文王得賢 者多而不肖者少也。 今《易》宜言“闃其少人”,《尚書》宜言“無少眾官” 。 以少言之,可也;言空而無人,亦尤甚 焉。 五穀之於人也,食之皆飽。 稻粱之味,甘而多腴。 豆麥雖糲,亦能愈飢。 食豆麥者,皆謂糲而不甘,莫謂腹空無所 食。 竹木之杖,皆能扶病。 竹杖之力,弱劣不及木。 或操竹杖,皆謂不勁,莫謂手空無把持。 夫不肖之臣,豆麥、竹 杖之類也。 《易》持其具臣在戶,言無人者,惡之甚也。 《尚書》眾官,亦容小材,而云無空者,刺之甚也。 《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也。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傳曰:“有年五十擊壤於路者,觀者曰:‘大哉!堯德乎!’擊壤 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此言蕩蕩無能名之效也。 言蕩蕩,可也;乃欲言民 無能名,增之也。 四海之大,萬民之眾,無能名堯之德者,殆不實也。 夫擊壤者曰:“堯何等力?’”欲言民無能名也。 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乎!”此何等民者,猶能知之。 實有知之者,云 無,竟增之。 儒書又言:“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言其家有君子之行,可皆官也。 夫言可封,可也;言比屋,增之也 人年五十為人父,為人父而不知君,何以示子? 太平之世,家為君子,人有禮義,父不失禮,子不廢行。 夫有行者有 知,知君莫如臣,臣賢能知君,能知其君,故能治其民。 今不能知堯,何可封官? 年五十擊壤於路,與豎子未成人者為 伍,何等賢者? 子路使子羔為郈宰,孔子以為不可:未學,無所知也。 擊壤者無知,官之如何? 稱堯之蕩蕩,不能述 其可比屋而封;言賢者可比屋而封,不能議讓其愚。 而無知之,夫擊壤者,難以言比屋,比屋難以言蕩蕩。 二者皆增 之,所由起,美堯之德也。 《尚書》曰:“祖伊諫紂曰:今我民罔不欲喪。”罔,無也;我天下民無不欲王亡者。 夫言欲王之亡,可也;言無不,增 之也。 紂雖惡,民臣蒙恩者非一,而祖伊增語,欲以懼紂也。 故曰:語不益,心不惕;心不惕,行不易。 增其語欲以懼之,冀 其警悟也。 蘇秦說齊王曰:“臨淄之中,車轂擊,人肩磨,舉袖成幕,連衽成帷,揮汗成雨。”齊雖熾盛,不能如此。 蘇秦增語,激 齊王也。 祖伊之諫紂,猶蘇秦之說齊王也。 賢聖增文,外有所為,內未必然。 何以明之? 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 紂,血流浮杵。 助戰者多,故至血流如此。 皆欲紂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戰乎? 然祖伊之言民無不欲,如蘇秦增 語。 《武成》言血流浮杵,亦太過焉。 死者血流,安能浮杵? 案武王伐紂於牧之野。 河北地高,壤靡不干燥。 兵頓 血流,輒燥入土,安得杵浮? 且週、殷士卒,皆齎盛糧,無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 言血流杵,欲言誅紂,惟兵頓士 傷,故至浮杵。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霣如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 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星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 曰“雨星不及地尺如復”。 君子者,謂孔子也。 孔子修之,“星如雨”。 如雨者,如雨狀也。 山氣為雲,上不及天,下 而為雨。 星隕不及地,上复在天,故曰如雨。 孔子正言也。 夫星霣或時至地,或時不能,尺丈之數難審也。 《史記》 言尺,亦以太甚矣。 夫地有樓台山陵,安得言尺? 孔子言如雨,得其實矣。 孔子作《春秋》,故正言如雨。 如孔子不 作,不及地尺之文,遂傳至今。 光武皇帝之時,郎中汝南賁光上書言:“孝文皇帝時居明光宮,天下斷獄三人。”頌美文帝,陳其效實。 光武皇帝曰:“孝 文時不居明光宮,斷獄不三人。”積善修德,美名流之,是以君子惡居下流。 夫賁光上書於漢,漢為今世,增益功美,猶 過其實,況上古帝王久遠,賢人從後褒述,失實離本,獨已多矣。 不遭光武論,千世之後,孝文之事,載在經藝之上,人 不知其增,居明光宮,斷獄三人,而遂為實事也。 問孔篇第二十八 世儒學者,好信師而是古,以為賢聖所言皆無非,專精講習,不知難問。 夫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尚未可謂盡得實, 況倉卒吐言,安能皆是? 不能皆是,時人不知難;或是,而意沉難見,時人不知問。 案賢聖之言,上下多相違;其文, 前後多相伐者。 世之學者,不能知也。 論者皆云:“孔門之徒,七十子之才,勝今之儒。”此言妄也。 彼見孔子為師,聖人傳道,必授異才,故謂之殊。 夫古人 之才,今人之才也。 今謂之英傑,古以為聖神,故謂七十子歷世希有。 使當今有孔子之師,則斯世學者,皆顏、閔之徒 也;使無孔子,則七十子之徒,今之儒生也。 何以驗之? 以學於孔子,不能極問也。 聖人之言,不能盡解;說道陳 義,不能輒形。 不能輒形,宜問以發之;不能盡解,宜難以極之。 皋陶陳道帝舜之前,淺略未極。 禹問難之,淺言复 深,略指複分。 蓋起問難此說激而深切、觸而著明也。 孔子笑子遊之弦歌,子遊引前言以距孔子。 自今案《論語》之文,孔子之言多若笑弦歌之辭,弟子寡若子遊之難,故孔子 之言遂結不解。 以七十子不能難,世之儒生,不能實道是非也。 凡學問之法,不為無才,難於距師,核道實義,證定是非也。 問難之道,非必對聖人及生時也。 世之解說說人者,非必 須聖人教告,乃敢言也。 苟有不曉解之問,〔追〕難孔子,何傷於義? 誠有傳聖業之知,伐孔子之說,何逆於理? 謂 問孔子之言,難其不解之文,世間弘才大知生,能答問、解難之人,必將賢吾世間難問之言是非。 孟懿子問孝。 子曰:“毋違。”樊遲禦,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毋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 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問曰:孔子之言毋違,毋違者,禮也。 孝子亦當先意承志,不當違親之欲。 孔子言毋違, 不言違禮。 懿子聽孔子之言,獨不為嫌於毋違志乎。 樊遲問何謂,孔子乃言“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 禮。”使樊遲不問,毋違之說,遂不可知也。 懿子之才,不過樊遲,故《論語》篇中不見言行。 樊遲不曉,懿子必能曉 哉?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武伯善憂父母,故曰“唯其疾之憂”。 武伯憂親,懿子違禮。 攻其短,答武伯 雲“父母,唯其疾之憂”,對懿子亦宜言唯水火之變乃違禮。 周公告小才敕,大材略。 子遊之大材也,孔子告之敕;懿子 小才也,告之反略。 違周公之志,攻懿子之短,失道理之宜。 弟子不難,何哉? 如以懿子權尊,不敢極言,則其對武 伯亦宜但言毋憂而已。 俱孟氏子也,權尊鈞同,敕武伯而略懿子,未曉其故也。 使孔子對懿子極言毋違禮,何害之有? 專魯莫過季氏,譏八佾之舞庭,刺太山之旅祭,不懼季氏增邑不隱諱之害,獨畏答懿子極言之罪,何哉? 且問孝者非一, 皆有御者,對懿子言,不但心服臆肯,故告樊遲。 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此言人當 由道義得,不當苟取也;當守節安貧,不當妄去也。 夫言不以其道,得富貴不居,可也;不以其道,得貧賤如何? 富貴顧可去,去貧賤何之? 去貧賤,得富貴也。 不得富 貴,不去貧賤。 如謂得富貴不以其道,則不去貧賤邪? 則所得富貴,不得貧賤也。 貧賤何故當言得之? 顧當言貧與賤 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 當言去,不當言得。 得者,施於得之也。 今去之,安得言得乎? 獨富貴當 言得耳。 何者? 得富貴,乃去貧賤也。 是則以道去貧賤如何? 修身行道,仕得爵祿、富貴。 得爵祿、富貴,則去貧 賤矣。 不以其道去貧賤如何? 毒苦貧賤,起為奸盜,積聚貨財,擅相官秩,是為不以其道。 七十子既不問,世之學者 亦不知難。 使此言意不解而文不分,是謂孔子不能吐辭也;使此言意結文又不解,是孔子相示未形悉也。 弟子不問,世 俗不難,何哉? 孔子曰:“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問曰:孔子妻公冶長者,何據見哉? 據年三十可妻邪,見其行賢可妻也? 如據其年三十,不宜稱在縲紲;如見其行賢, 亦不宜稱在縲紲。 何則? 諸入孔子門者,皆有善行,故稱備徒役。 徒役之中無妻,則妻之耳,不須稱也。 如徒役之中 多無妻,公冶長尤賢,故獨妻之,則其稱之宜列其行,不宜言其在縲紲也。 何則? 世間強受非辜者多,未必盡賢人也。 恆人見枉,眾多非一,必以非辜為孔子所妻,則是孔子不妻賢,妻冤也。 案孔子之稱公冶長,有非辜之言,無行能之文。 實不賢,孔子妻之,非也;實賢,孔子稱之不具,亦非也。 誠似妻南容雲,國有道不廢,國無道免於刑戮,具稱之矣。 子謂子貢曰:“汝與回也,孰愈?”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 與汝俱不如也。”是賢顏淵試以問子貢也。 問曰:孔子所以教者,禮讓也。 子路,為國以禮,其言不讓,孔子非之。 使子貢實愈顏淵,孔子問之,猶曰不如,使實 不及,亦曰不如,非失對欺師,禮讓之言宜謙卑也。 今孔子出言,欲何趣哉? 使孔子知顏淵愈子貢,則不須問子貢。 使孔子實不知,以問子貢,子貢謙讓亦不能知。 使孔子徒欲表善顏淵,稱顏淵賢,門人莫及,於名多矣,何須問於子貢? 子曰:“賢哉,回也!”又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又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三章皆直稱,不以他人激。 至是一章,獨以子貢激之,何哉? 或曰:欲抑子貢也。 當此之時,子貢之名凌顏淵之上,孔子恐子貢志驕意溢,故抑之也。 夫名在顏淵之上,當時所為, 非子貢求勝之也。 實子貢之知何如哉? 使顏淵才在己上,己自服之,不須抑也。 使子貢不能自知,孔子雖言,將謂孔 子徒欲抑已。 由此言之,問與不問,無能抑揚。 宰我晝寢。 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於予予何誅。”是惡宰予之晝寢。 問曰:晝寢之惡也,小惡也;朽木糞土,敗毀不可複成之物,大惡也。 責小過以大惡,安能服人? 使宰我性不善,如朽 木糞土,不宜得入孔子之門,序在四科之列。 使性善,孔子惡之,惡之太甚,過也;人之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孔子 疾宰予,可謂甚矣。 使下愚之人涉耐罪,獄吏令以大辟之罪,必冤而怨邪? 將服而自咎也? 使宰我愚,則與涉耐罪之 人同志;使宰我賢,知孔子責人,幾微自改矣。 明文以識之,流言以過之,以其言示端而已自改。 自改不在言之輕重, 在宰予能更與否。 《春秋》之義,採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褒毫毛以巨大,以巨大貶纖介。 觀《春秋》之義,肯是之乎? 不是,則宰我 不受;不受,則孔子之言棄矣。 聖人之言與文相副,言出於口,文立於策,俱發於心,其實一也。 孔子作《春秋》,不 貶小以大。 其非宰予也,以大惡細,文語相違,服人如何? 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予改是。”蓋起宰予晝寢,更知人之術也。 問曰:人之晝寢,安足以毀行? 毀行之人,晝夜不臥,安足以成善? 以晝寢而觀人善惡,能得其實乎? 案宰予在孔子 之門,序於四科,列在賜上。 如性情怠,不可雕琢,何以致此? 使宰我以晝寢自致此,才復過人遠矣。 如未成就,自 謂已足,不能自知,知不明耳,非行惡也。 曉敕而已,無為改術也。 如自知未足,倦極晝寢,是精神索也。 精神索至 於死亡,豈徒寢哉? 且論人之法,取其行則棄其言,取其言則棄其行。 今宰予雖無力行,有言語。 用言,令行缺,有 一概矣。 今孔子起宰予晝寢,聽其言,觀其行,言行相應,則謂之賢。 是孔子備取人也。 毋求備於一人之義,何所 施? 子張問:“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 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子文曾舉楚子玉代己位而伐宋,以百乘敗而喪其眾,不知如此,安得為仁? 問曰:子文舉子玉,不知人也。 智與仁,不相干也。 有不知之性,何妨為仁之行? 五常之道,仁、義、禮、智、信 也。 五者各別,不相須而成。 故有智人、有仁人者,有禮人、有義人者。 人有信者未必智,智者未必仁,仁者未必 禮,禮者未必義。 子文智蔽於子玉,其仁何毀? 謂仁,焉得不可? 且忠者,厚也。 厚人,仁矣。 孔子曰:“觀過,斯 知仁矣。”子文有仁之實矣。 孔子謂忠非仁,是謂父母非二親,配匹非夫婦也。 哀公問:“弟子孰謂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 夫顏淵所以死者,審何用哉? 令自以短命,猶伯牛之有疾也。 人生受命,皆全當潔。 今有惡疾,故曰無命。 人生皆當 受天長命,今得短命,亦宜曰無命。 如〔命〕有短長,則亦有善惡矣。 言顏淵短命,則宜言伯牛惡命;言伯牛無命,則 宜言顏淵無命。 一死一病,皆痛雲命。 所禀不異,文語不同。 未曉其故也。 哀公問孔子孰為好學。 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今也則亡。不遷怒,不貳過。”何也? 曰:並攻哀公之性,遷怒、貳 過故也。 因其問則並以對之,兼以攻上之短,不犯其罰。 問曰:康子亦問好學,孔子亦對之以顏淵。 康子亦有短,何不並對以攻康子? 康子,非聖人也,操行猶有所失。 成 事,康子患盜,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由此言之,康子以欲為短也。 不攻,何哉? 孔子見南子,子路不悅。 子曰:“予所鄙者,天厭之!天厭之!”南子,衛靈公夫人也,聘孔子,子路不說,謂孔子淫亂 也。 孔子解之曰:我所為鄙陋者,天厭殺我。 至誠自誓,不負子路也。 問曰:孔子自解,安能解乎? 使世人有鄙陋之行,天曾厭殺之,可引以誓;子路聞之,可信以解;今未曾有為天所厭者 也,曰天厭之,子路肯信之乎? 行事,雷擊殺人,水火燒溺人,牆屋壓填人。 如曰雷擊殺我,水火燒溺我,牆屋壓填 我,子路頗信之;今引未曾有之禍,以自誓於子路,子路安肯曉解而信之? 行事,適有臥厭不悟者,謂此為天所厭邪? 案諸臥厭不悟者,未皆為鄙陋也。 子路入道雖淺,猶知事之實。 事非實,孔子以誓,子路必不解矣。 孔子稱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若此者,人之死生自有長短,不在操行善惡也。 成事,顏淵蚤死,孔子謂之短命。 由此知短命夭死之人,必有邪行也。 子路入道雖淺,聞孔子之言,知死生之實。 孔子誓以“予所鄙者,天厭之”! 獨不 為子路言:夫子惟命未當死,天安得厭殺之乎? 若此,誓子路以天厭之,終不見信。 不見信,則孔子自解,終不解也。 《尚書》曰:“毋若丹硃敖,惟慢遊是好。”謂帝舜敕禹毋子不肖子也。 重天命,恐禹私其子,故引丹硃以敕戒之。 禹 曰:“予娶若時,辛壬癸甲,開呱呱而泣,予弗子。”陳已行事以往推來,以見卜隱,效己不敢私不肖子也。 不曰天厭之 者,知俗人誓,好引天也。 孔子為子路所疑,不引行事,效己不鄙,而云天厭之,是與俗人解嫌引天祝詛,何以異乎? 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夫子自傷不王也。 己王,致太平;太平則鳳鳥至,河出圖矣。 今不得王, 故瑞應不至,悲心自傷,故曰“吾已矣夫”。 問曰:鳳鳥、河圖,審何據始起? 始起之時,鳥、圖未至;如據太平,太平之帝,未必常致鳳鳥與河圖也。 五帝、三 王,皆致太平。 案其瑞應,不皆鳳皇為必然之瑞;於太平,鳳皇為未必然之應。 孔子,聖人也,思未必然以自傷,終不 應矣。 或曰:孔子不自傷不得王也,傷時無明王,故己不用也。 鳳鳥、河圖,明王之瑞也。 瑞應不至,時無明王;明王不存, 己遂不用矣。 夫致瑞應,何以致之? 任賢使能,治定功成;治定功成,則瑞應至矣。 瑞應至後,亦不須孔子。 孔子所望,何其末 也! 不思其本而望其末也。 不相其主而名其物,治有未定,物有不至,以至而效明王,必失之矣。 孝文皇帝可謂明 矣,案其《本紀》,不見鳳鳥與河圖。 使孔子在孝文之世,猶曰“吾已矣夫”。 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孔子疾道不行於中國,志恨失意,故欲之九夷也。 或人難之曰:“夷狄之鄙陋無禮義,如之何?”孔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言以君子之道,居而教之,何為陋乎? 問之曰: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 起道不行於中國,故欲之九夷。 夫中國且不行,安能行於夷狄? “夷狄之有君,不 若諸夏之亡”。 言夷狄之難,諸夏之易也。 不能行於易,能行於難乎? 且孔子云:“以君子居之者,何謂陋邪?”謂修君 子之道自容乎? 謂以君子之道教之也? 如修君子之道苟自容,中國亦可,何必之夷狄? 如以君子之道教之,夷狄安可 教乎? 禹入裸國,裸入衣出,衣服之製不通於夷狄也。 禹不能教裸國衣服,孔子何能使九夷為君子? 或:“孔子實不欲 往,患道不行,動發此言。或人難之,孔子知其陋,然而猶曰‘何陋之有’者,欲遂已然,距或人之諫也。 ” 實不欲往,志動發言,是偽言也。 君子於言無所苟矣。 如知其陋,苟欲自遂,此子路對孔子以子羔也。 子路使子羔為 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 “有社稷焉,有民人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子路知 其不可,苟欲自遂,孔子惡之,比夫佞者。 孔子亦知其不可,苟應或人。 孔子、子路皆以佞也。 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何謂不受命乎? 說曰:受當富之命,自以術知數億中時也。 夫人富貴,在天命乎? 在人知也? 如在天命,知術求之不能得;如在人,孔子何為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夫謂富 不受命,而自知術得之,貴亦可不受命,而自以努力求之。 世無不受貴命而自得貴,亦知無不受富命而自得富得者。 成 事,孔子不得富貴矣,周流應聘,行說諸侯,智窮策困,還定《詩》、《書》,望絕無翼,稱“已矣夫”自知無貴命,周流 無補益也。 孔子知己不受貴命,周流求之不能得,而謂賜不受富命,而以術知得富,言行相違,未曉其故。 或曰:“欲攻子貢之短也。子貢不好道德而徒好貨殖,故攻其短,欲令窮服而更其行節。”夫攻子貢之短,可言賜不好道德 而貨殖焉,何必立不受命,與前言富貴在天相違反也? 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此言人將起,天與之輔;人將廢,天奪其佑。 孔子有四友,欲因而起,顏淵早夭,故 曰“天喪予”。 問曰:顏淵之死,孔子不王,天奪之邪? 不幸短命自為死也? 如短命不幸,不得不死,孔子雖王,猶不得生。 輔之於 人,猶杖之扶疾也。 人有病,須杖而行;如斬杖本得短,可謂天使病人不得行乎? 如能起行,杖短能使之長乎? 夫顏 淵之短命,猶杖之短度也。 且孔子言“天喪予”者,以顏淵賢也。 案賢者在世,未必為輔也。 夫賢者未必為輔,猶聖人 未必受命也。 為帝有不聖,為輔有不賢。 何則? 祿命骨法,與才異也。 由此言之,顏淵生未必為輔,其死未必有喪。 孔子云“天喪予”,何據見哉? 且天不使孔子王者,本意如何? 本禀性命之時,不使之王邪,將使之王,復中悔之也? 如本不使之王,顏淵死,何喪? 如本使之王,復中悔之,此王無骨法,便宜自在天也。 且本何善所見,而使之王? 後 何惡所聞,中悔不命? 天神論議,誤不諦也? 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 出使子貢脫驂而賻之。 子貢曰:“於門人之喪,未有所脫驂。脫驂於舊館,毋乃 已重乎?”孔子曰:“予鄉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小子行之。” 孔子脫驂以賻舊館者,惡情不副禮也。 副情而行禮,情起而恩動,禮情相應,君子行之。 顏淵死,子哭之慟。 門人 曰:“子慟矣。”“吾非斯人之慟而為?”夫慟,哀之至也。 哭顏淵慟者,殊之眾徒,哀痛之甚也。 死有棺無槨,顏路請車 以為之槨,孔子不予,為大夫不可以徒行也。 吊舊館,脫驂以賻,惡涕無從;哭顏淵慟,請車不與,使慟無副。 豈涕與 慟殊,馬與車異邪? 於彼則禮情相副,於此則恩義不稱,未曉孔子為禮之意。 孔子曰:“鯉也死,有棺無槨,吾不徒行以為之槨。”鯉之恩深於顏淵,鯉死無槨,大夫之儀,不可徒行也。 鯉,子也; 顏淵,他姓也。 子死且不禮,況其禮他姓之人乎? 曰:是蓋孔子實恩之效也。 副情於舊館,不稱恩於子,豈以前為士,後為大夫哉? 如前為士,士乘二馬;如為大夫,大 夫乘三馬。 大夫不可去車徒行,何不截賣兩馬以為槨,乘其一乎? 為士時乘二馬,截一以賻舊館,今亦何不截其二以副 恩,乘一以解不徒行乎? 不脫馬以賻舊館,未必亂制。 葬子有棺無槨,廢禮傷法。 孔子重賻舊人之恩,輕廢葬子之 禮。 此禮得於他人,制失〔於〕親子也。 然則孔子不粥車以為鯉槨,何以解於貪官好仕恐無車? 而自云“君子殺身以成 仁”,何難退位以成禮?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曰:“必不得已而去, 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信最重也。 問:使治國無食,民餓,棄禮義禮義棄,信安所立? 傳曰:“倉禀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讓生於有餘,爭生於 不足。 今言去食,信安得成? 春秋之時,戰國飢餓,易子而食析,骸而炊,口飢不食,不暇顧恩義也。 夫父子之恩, 信矣。 飢餓棄信,以子為食。 孔子教子貢去食存信,如何? 夫去信存食,雖不欲信,信自生矣;去食存信,雖欲為 信,信不立矣。 子適衛,冉子僕,子曰:“庶矣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 之。”語冉子先富而後教之,教子貢去食而存信。 食與富何別? 信與教何異? 二子殊教,所尚不同,孔子為國,意何定 哉?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曰:“夫子何為乎?”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孔子曰:“使乎!使乎!”非之 也。 說《論語》者,曰:“非之者,非其代人謙也。” 夫孔子之問使者曰:“夫子何為”,問所治為,非問操行也。 如孔子之問也,使者宜對曰“夫子為某事,治某政”,今反 言“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何以知其對失指,孔子非之也? 且實孔子何以非使者? 非其代人謙之乎? 其非乎對失指也? 所非猶有一實,不明其過,而徒雲“使乎使乎!”後世疑惑,不知使者所以為過。 韓子曰:“書約則弟子辨。”孔子之言“使 乎”,何其約也? 或曰:“《春秋》之義也,為賢者諱。蘧伯玉賢,故諱其使者。”夫欲知其子視其友,欲知其君,視其所使。 伯玉不賢, 故所使過也。 《春秋》之義,為賢者諱,亦貶纖介之惡。 今不非而諱,貶纖介安所施哉? 使孔子為伯玉諱,宜默而 已。 揚言曰“使乎!使乎!”,時人皆知孔子之非也。 出言如此,何益於諱? 佛肸召,子欲往。 子路不說,曰:“昔者,由也聞諸夫子曰:‘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 也如之何?”子曰: “有是〔言〕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吾豈匏瓜也哉,焉能係而不食也?” 子路引孔子往時所言以非孔子也。 往前孔子出此言,欲令弟子法而行之,子路引之以諫,孔子曉之,不曰“前言戲”,若 非而不可行,而曰“有是言”者,審有當行之也。 “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孔子言此言者,能解子 路難乎? “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解之,宜〔曰〕:佛肸未為不善,尚猶可入。 而曰“堅磨而不磷,白涅而 不淄”。 如孔子之言,有堅白之行者可以入之,君子之行軟而易污邪,何以獨不入也? 孔子不飲盜泉之水,曾子不入勝 母之閭,避惡去污,不以義恥辱名也。 盜泉、勝母有空名,而孔、曾恥之;佛肸有惡實,而子欲往。 不飲盜泉是,則欲 對佛肸非矣。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枉道食篡畔之祿,所謂“浮雲”者非也? 或:“權時欲行道也即權時行道, 子路難之,當云“行道”,不〔當〕言食。有權時以行道,無權時以求食。 “吾豈匏瓜也哉,焉能係而不食”?自比以匏瓜 者,言人當仕而食祿。我非匏瓜係而不食,非子路也。孔子之言,不解子路之難。子路難孔子,豈孔子不當仕也哉?當擇 善國而入之也。孔子自比匏瓜,孔子欲安食也。且孔之言,何其鄙也!何彼仕為食哉?君子不宜言也。匏瓜係而不食,亦 係而不仕等也。距子路可云: “吾豈匏瓜也哉,係而不仕也”?今吾“係而不食”,孔子之仕,不為行道,徒求食也。人之 仕也,主貪祿也。禮義之言,為行道也。猶人之娶也,主為欲也,禮義之言,為供親也。仕而直言食,娶可直言欲乎?孔 子之言,解情而無依違之意,不假義理之名,是則俗人,非君子也。儒者說孔子周流應聘不濟,閔道不行,失孔子情矣。 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 子路曰:“未如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用我,吾其 為東周乎。” 為東周,欲行道也。 公山、佛肸俱畔者,行道於公山,求食於佛肸,孔子之言無定趨也。 言無定趨,則行無常務矣。 周流不用,豈獨有以乎? 陽貨欲見之,不見;呼之仕,不仕,何其清也? 公山、佛肸召之欲往,何其濁也? 公山不擾 與陽虎俱畔,執季桓子,二人同惡,呼召禮等。 獨對公山,不見陽虎,豈公山尚可,陽虎不可乎? 子路難公山之 〔召〕,孔子宜解以尚及佛肸未甚惡之狀也。 非韓篇第二十九 韓子之術,明法尚功。 賢無益於國不加賞;不肖無害於治不施罰。 責功重賞,任刑用誅。 故其論儒也,謂之不耕而 食,比之於一蠹;論有益與無益也,比之於鹿馬。 馬之似鹿者千金,天下有千金之馬,無千金之鹿,鹿無益,馬有用也。 儒者猶鹿,有用之吏猶馬也。 夫韓子知以鹿馬喻,不知以冠履譬。 使韓子不冠,徒履而朝,吾將聽其言也。 加冠於首而立於朝,受無益之服,增無益 之〔行〕,言與服相違,行與術相反,吾是以非其言而不用其法也。 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莫過跪拜。 使韓子逢人不 拜,見君父不謁,未必有賊於身體也。 然須拜謁以尊親者,禮義至重,不可失也。 故禮義在身,身未必肥;而禮義去 身,身未必瘠而化衰。 以謂有益,禮義不如飲食。 使韓子賜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肯為之乎? 夫拜謁,禮義之效, 非益身之實也,然而韓子終不失者,不廢禮義以苟益也。 夫儒生,禮義也;耕戰,飲食也。 貴耕戰而賤儒生,是棄禮義 求飲食也。 使禮義廢,綱紀敗,上下亂而陰陽繆,水旱失時,五穀不登,萬民飢死,農不得耕,士不得戰也。 子貢去告 朔之餼羊,孔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子貢惡費羊,孔子重廢禮也。 故以舊防為無益而去之,必有水災; 以舊禮為無補而去之,必有亂患。 儒者之在世,禮義之舊防也,有之無益,無之有損。 庠序之設,自古有之。 重本尊始,故立官置吏。 官不可廢,道不 可棄。 儒生,道官之吏也,以為無益而廢之,是棄道也。 夫道無成效於人,成效者須道而成。 然足蹈路而行,所蹈之 路,須不蹈者。 身須手足而動,待不動者。 故事或無益,而益者須之;無效,而效者待之。 儒生,耕戰所須待也,棄 而不存,如何也? 韓子非儒,謂之無益有損,蓋謂俗儒無行操,舉措不重禮,以儒名而俗行,以實學而偽說,貪官尊榮,故不足貴。 夫志潔 行顯,不徇爵祿,去卿相之位若脫躧者,居位治職,功雖不立,此禮義為業者也。 國之所以存者,禮義也。 民無禮義, 傾國危主。 今儒者之操,重禮愛義,率無禮義士,激無義之人。 人民為善,愛其主上,此亦有益也。 聞伯夷風者,貪 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風者,薄夫敦,鄙夫寬。 此上化也,非人所見。 段干木闔門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閭, 秦軍聞之,卒不攻魏。 使魏無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 秦,強國也,兵無不勝,兵加於魏,魏國必破,三軍兵頓, 流血千里。 今魏文式闔門之士,卻強秦之兵,全魏國之境,濟三軍之眾,功莫大焉,賞莫先焉。 齊有高節之士,曰狂 譎、華士,二人昆弟也,義不降志,不仕非其主。 太公封於齊,以此二子解沮齊眾,開不為上用之路,同時誅之。 韓子 善之,以為二子無益而有損也。 夫狂譎、華士,段干木之類也,太公誅之,無所卻到;魏文侯式之,卻強秦而全魏。 功 孰大者? 使韓子善乾木闔門高節,魏文式之,是也;狂譎、華士之操,乾木之節也,善太公誅之,非也。 使韓子非干木 之行,下魏文之式,則乾木以此行而有益,魏文用式之道為有功;是韓子不賞功尊有益也。 論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閭,秦兵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雖全國有益,非所貴也。”夫法度之 功者,謂何等也? 養三軍之士,明賞罰之命,嚴刑峻法,富國強兵,此法度也。 案秦之強,肯為此乎? 六國之亡,皆 滅於秦兵。 六國之兵非不銳,士眾之力非不勁也,然而不勝,至於破亡者,強弱不敵,眾寡不同,雖明法度,其何益哉? 使童子變孟賁之意,孟賁怒之,童子操刃與孟賁戰,童子必不勝,力不如也。 孟賁怒,而童子修禮盡敬,孟賁不忍犯也。 秦之與魏,孟賁之與童子也。 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猶童子操刃,孟賁不避也。 其尊士式賢者之閭,非徒童子修禮盡敬 也。 夫力少則修德,兵強則奮威。 秦以兵強,威無不勝,卻軍還眾,不犯魏境者,賢乾木之操,高魏文之禮也。 夫敬 賢,弱國之法度,力少之強助也。 謂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議欲廢太子,呂后患之,即召張子房而取策。 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禮之,高祖見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 使 韓子為呂后議,進不過強諫,退不過勁力。 以此自安,取誅之道也,豈徒易哉? 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議,猶魏文 式段干木之閭,卻強秦之兵也。 治國之道,所養有二:一曰養德,二曰養力。 養德者,養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賢;養力者,養氣力之士,以明能用兵。 此所謂文武張設,德力具足者也,事或可以德懷,或可以力摧。 外以德自立,內以力自備。 慕德者不戰而服,犯德者畏 兵而卻。 徐偃王修行仁義,陸地朝者三十二國,強楚聞之,舉兵而滅之。 此有德守,無力備者也。 夫德不可獨任以治 國,力不可直任以御敵也。 韓子之術不養德,偃王之操不任力。 二者偏駁,各有不足。 偃王有無力之禍,知韓子必有 無德之患。 凡人禀性也,清濁貪廉,各有操行,猶草木異質,不可複變易也。 狂譎、華士不仕於齊,猶段干木不仕於魏 矣。 性行清廉,不貪富貴,非時疾世,義不苟仕,雖不誅此人,此人行不可隨也。 太公誅之,韓子是之,是謂人無性 行,草木無質也。 太公誅二子,使齊有二子之類,必不為二子見誅之故,不清其身;使無二子之類,雖養之,終無其化。 堯不誅許由,唐民不皆樔處;武王不誅伯夷,周民不皆隱餓;魏文侯式段干木之閭,魏國不皆闔門。 由此言之,太公不誅 二子,齊國亦不皆不仕。 何則? 清廉之行,人所不能為也。 夫人所不能為,養使為之,不能使勸;人所能為,誅以禁 之,不能使止。 然則太公誅二子,無益於化,空殺無辜之民。 賞無功,殺無辜,韓子所非也。 太公殺無辜,韓子是 之,以韓子之術殺無辜也。 夫執不仕者,未必有正罪也,太公誅之。 如出仕未有功,太公肯賞之乎? 賞須功而加,罰 待罪而施。 使太公不賞出仕未有功之人,則其誅不仕未有罪之民,非也;而韓子是之,失誤之言也。 且不仕之民,性廉寡欲;好仕之民,性貪多利。 利慾不存於心,則視爵祿猶糞土矣。 廉則約省無極,貪則奢泰不止;奢 泰不止,則其所慾不避其主。 案古篡畔之臣,希清白廉潔之人。 貪,故能立功;驕,故能輕生。 積功以取大賞,奢泰 以貪主位。 太公遺此法而去,故齊有陳氏劫殺之患。 太公之術,致劫殺之法也;韓子善之,是韓子之術亦危亡也。 周公聞太公誅二子,非而不是,然而身執贄以下白屋之士。 白屋之士,二子之類也,周公禮之,太公誅之,二子之操,孰 為是者? 宋人有御馬者不進,拔劍剄而棄之於溝中;又駕一馬,馬又不進,又剄而棄之於溝。 若是者三。 以此威馬, 至矣,然非王良之法也。 王良登車,馬無罷駑。 堯、舜治世,民無狂悖。 王良馴馬之心,堯、舜順民之意。 人同性, 馬殊類也。 王良能調殊類之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 然則周公之所下白屋,王良之馴馬也;太公之誅二子,宋人之剄 馬也。 舉王良之法與宋人之操,使韓子平之,韓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 王良全馬,宋人賊馬也。 馬之賊,則不若其 全;然則,民之死,不若其生。 使韓子非王良,自同於宋人,賊善人矣。 如非宋人,宋人之術與太公同。 非宋人,是 太公,韓子好惡無定矣。 治國猶治身也。 治一身,省恩德之行,多傷害之操,則交黨疏絕,恥辱至身。 推治身以況治國,治國之道當任德也。 韓子任刑獨以治世,是則治身之人任傷害也。 韓子豈不知任德之為善哉? 以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故作法術,專意於 刑也。 夫世不乏於德,猶歲不絕於春也。 謂世衰難以德治,可謂歲亂不可以春生乎? 人君治一國,猶天地生萬物。 天 地不為亂歲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 孔子曰: “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週穆王之世,可謂衰矣,任刑治政,亂而無功。 甫侯諫之,穆王存德,享國久長,功傳於世。 夫穆王之治,初亂終治, 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後也,前任蚩尤之刑,後用甫侯之言也。 夫治人不能捨恩,治國不能廢德,治物不能去春。 韓子欲 獨任刑用誅,如何? 魯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捫是子不孝,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對曰:“君子尊賢以崇德,舉善以勸民。若夫過行,是細 人之所識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厲伯見。 君問龐是子,子服厲伯對以其過,皆君〔之〕所未曾聞。 自是之後, 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 韓子聞之,以非繆公,以為明君求姦而誅之,子思不以姦聞,而厲伯以姦對,厲伯宜貴,子思宜 賤。 今繆公貴子思,賤厲伯,失貴賤之宜,故非之也。 夫韓子所尚者,法度也。 人為善,法度賞之;惡,法度罰之。 雖不聞善惡於外,善惡有所製矣。 夫聞惡不可以行罰, 猶聞善不可以行賞也。 非人不舉姦者,非韓子之術也。 使韓子聞善,必將試之;試之有功,乃肯賞之。 夫聞善不輒加 賞,虛言未必可信也。 若此,聞善與不聞,無以異也。 夫聞善不輒賞,則聞惡不輒罰矣。 聞善必試之,聞惡必考之。 試有功乃加賞,考有驗乃加罰。 虛聞空見,實試未立,賞罰未加。 賞罰未加,善惡未定,未定之事,須術乃立,則欲耳 聞之,非也。 鄭子產晨出,過東匠之宮,聞婦人之哭也,撫其僕之手而聽之。 有間,使吏執而問之;手殺其夫者也。 翼日,其僕問 曰:“夫子何以知之?”子產曰:“其聲不慟。凡人於其所親愛也,知病而憂,臨死而懼,已死而哀。今哭夫已死,不哀而 懼,是以知其有姦也。”韓子聞而非之曰:“子產不亦多事乎?姦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後知之,則鄭國之得姦寡矣。不任典城 之吏,察參伍之正,不明度量,待盡聰明、勞知慮而以知姦,不亦無術乎!”韓子之非子產,是也。 其非繆公,非也。 夫婦人之不哀,猶龐〔是〕子不孝也。 非子產持耳目以知姦,獨欲繆公須問以定邪。 子產不任典城之吏,而以耳〔聞〕 定實;繆公亦不任吏,而以口問立誠。 夫耳聞口問,一實也,俱不任吏,皆不參伍。 厲伯之對不可以立實,猶婦人之哭 不可以定誠矣。 不可定誠,使吏執而問之。 不可以立實,不使吏考,獨信厲伯口,以罪不考之姦,如何? 韓子曰:“子思不以過聞,繆公貴之。子服厲伯以姦聞,繆公賤之。人情皆喜貴而惡賤,故季氏之亂成而不上聞。此魯君之 所以劫也。”夫魯君所以劫者,以不明法度邪,以不早聞姦也? 夫法度明,雖不聞姦,姦無由生;法度不明,雖日求姦, 決其源鄣之以掌也。 御者無銜,見馬且奔,無以製也。 使王良持轡,馬無欲奔之心,御之有數也。 今不言魯君無術, 而曰“不聞姦”;不言〔不〕審法度,而曰“不通下情”,韓子之非繆公也,與術意而相違矣。 龐捫是子不孝,子思不言,繆公貴之。 韓子非之,以為明君求善而賞之,求姦而誅之。 夫不孝之人,下愚之才也。 下 愚無禮,順情從欲,與鳥獸同,謂之惡,可也,謂姦,非也。 奸人外善內惡,色厲內荏,作為操止像類賢行,以取升進, 容媚於上,安肯作不孝、著身為惡,以取棄殉之咎乎? 龐捫是子可謂不孝,不可謂姦。 韓子謂之姦,失姦之實矣。 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擇;爍金百鎰,盜跖不搏。”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也。 設明法於邦,有盜賊之心,不 敢犯矣;不測之者,不敢發矣。 姦心藏於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 明法恐之,則不須考姦求邪於下矣。 使 法峻,民無姦者;使法不峻,民多為奸。 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而云求姦而誅之。 言求姦,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 世不專意於明法,而專心求姦。 韓子之言,與法相違。 人之釋溝渠也,知者必溺身。 不塞溝渠而繕船楫者,知水之性不可閼,其勢必溺人也。 臣子之性慾姦君父,猶水之性溺 人也。 不教所以防奸,而非其不聞知,是猶不備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 溺於水,不責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備 也。 然則人君劫於臣,己失法也。 備溺不閼水源,防劫不求臣姦,韓子所宜用教己也。 水之性勝火,如裹之以釜,水 煎而不得勝,必矣。 夫君猶火也,臣猶水也,法度釜也。 火不求水之姦,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 刺孟篇第三十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孟子曰: “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夫利有二: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 惠王曰“何以利吾國”? 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於徑難以貨財之利也? 《易》曰:“利見大人”,“利涉大川”, “《乾》,元享利貞”。 《尚書》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 行仁 義,得安吉之利。 孟子必〕且語問惠王:“何謂‘利吾國’”,惠王言貨財之利,乃可答若設。 令惠王之問未知何趣,孟子 徑答以貨財之利。 如惠王實問貨財,孟子無以驗效也;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違道理之實 也。 齊王問時子:“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 子。 孟子曰:“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 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 辭。 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 陳臻問曰:“於齊,王饋兼金一百鎰而不受;於宋,歸七十鎰而受;於薛,歸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 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 曰歸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歸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 而歸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夫金歸或受或不受,皆有故。 非受之時已貪,當不受之時己不貪也。 金有受不受之義,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 今不 曰“己無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 ”而曰“己不貪富”,引前辭十萬以況後萬。 前當受十萬之多,安得辭之?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而不可受於人;如其 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 受堯天下,孰與十萬? 舜不辭天下者,是其道也。 今不曰受十萬非其道,而曰己不貪富貴,失謙讓也。 安可以為戒 乎?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士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 王,而私與之子之爵祿。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 諸?”曰:“未也。沈同曰:‘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如曰:‘孰可以伐之?’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 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 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也?” 夫或問孟子勸王伐燕,不誠是乎? 沈同問“燕可伐與”,此挾私意欲自伐之也。 知其意慊於是,宜曰:“燕雖可伐,須為 天吏,乃可以伐之。”沈同意絕,則無伐燕之計矣。 不知有此私意而徑應之,不省其語,是不知言也。 公孫醜問曰:“敢問夫子惡乎長?”孟子曰:“我知言。”又問:“何謂知言?”曰:“歸候母也,宜自齎食而行。 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 母之所為飯者,兄之 祿也。 母不自有私粟。 以食仲子,明矣。 仲子食兄祿也。 伯夷不食週粟。 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週粟而以污其潔 行哉? 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37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8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天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 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命〕,是天命於操行也。 夫子不王,顏淵早 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 四者行不順與? 何以不受正命? 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極戮,非徒桎梏也。 必以 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干、子胥行不順也。 人禀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 竇廣國與百人俱臥積炭 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 積炭與岩牆何以異? 命不壓,雖岩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 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 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 不立岩牆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 談天篇第三十一 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 極。 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 ”此久遠之文,世間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無以非,若 非而無以奪,又恐其實然,不敢正議。以天道人事論之,殆虛言也。 與人爭為天子,不勝,怒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有力如此,天下無敵。 以此之力,與三軍戰,則士卒螻蟻也, 兵革毫芒也,安得不勝之恨,怒觸不周之山乎? 且堅重莫如山,以萬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動也。 如不周之山,大山 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難;使非柱乎? 觸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復難。 信,顓頊與之爭,舉天下之兵,悉海內之 眾,不能當也,何不勝之有? 且夫天者,氣邪? 體也? 如氣乎,雲煙無異,安得柱而折之? 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 如審然,天乃玉石之類也。 石之質重,千里一柱,不能勝也。 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乃為柱。 如觸不周,上極天 乎? 不周為共工所折,當此之時,天毀壞也。 如審毀壞,何用舉之? “斷鰲之足,以立四極,”說者曰:“鱉,古之大獸 也,四足長大,故斷其足,以立四極。”夫不周,山也;鰲,獸也。 夫天本以山為柱,共工折之,代以獸足,骨有腐朽, 何能立之久? 且鰲足可以柱天,體必長大,不容於天地,女媧雖聖,何能殺之? 如能殺之,殺之何用? 足可以柱天, 則皮革如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之,強弩利矢不能勝射也。 察當今天去地甚高,古天與今無異。 當共工缺天之時,天非墜於地也。 女媧,人也,人雖長,無及天者。 夫其補天之 時,何登緣階據而得治之? 豈古之天,若屋廡之形,去人不遠,故共工得敗之,女媧得補之乎? 如審然者,女媧〔已〕 前,齒為人者,人皇最先。 人皇之時,天如蓋乎? 說《易》者曰:“元氣未分,渾沌為一。”儒書又言:溟涬濛澒,氣未 分之類也。 及其分離,清者為天,濁者為地。 如說《易》之家、儒書之言,天地始分,形體尚小,相去近也。 近則或 枕於不周之山,共工得折之,女媧得補之也。 含氣之類,無有不長。 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從始立以來,年歲甚多,則 天地相去,廣狹遠近,不可複計。 儒書之言,殆有所見。 然其言觸不周山而折天柱,絕地維,消煉五石補蒼天,斷鰲之 足以立四極,猶為虛也。 何則? 山雖動,共工之力不能折也。 豈天地始分之時,山小而人反大乎? 何以能觸而折之? 以五色石補天,尚可謂五石若藥石治病之狀。 至其斷鰲之足以立四極,難論言也。 從女媧以來久矣,四極之立自若,鰲 之足乎? 鄒衍之書,言天下有九州,《禹貢》之上所謂九州也;《禹貢》九州,所謂一州也,若《禹貢》以上者九焉。 《禹貢》九 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東南隅,名曰赤縣神州。 復更有八州。 每一州者四海環之,名曰裨海。 九州之外,更有瀛 海。 此言詭異,聞者驚駭,然亦不能實然否,相隨觀讀諷述以談。 故虛實之事,並傳世間,真偽不別也。 世人惑焉, 是以難論。 案鄒子之知不過禹。 禹之治洪水,以益為佐。 禹主治水,益〔主〕記物。 極天之廣,窮地之長,辨四海之外,竟四山 之表,三十五國之地,鳥獸草木、金石水土,莫不畢載,不言復有九州。 淮南王劉安,召術士伍被、左吳之輩,充滿宮 殿,作道術之書,論天下之事。 《地形》之篇,道異類之物,外國之怪,列三十五國之異,不言更有九州。 鄒子行地不 若禹、益,聞見不過被、吳,才非聖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 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以察鄒子之書,虛妄 之言也。 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崑崙,其高三千五百餘里,日月所〔相〕闢隱為光明也,其上有玉泉、華池。今 自張騫使大夏之後,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崑崙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至《禹本紀》、《山經》所 有怪物,餘不敢言也。”夫弗敢言者,謂之虛也。 崑崙之高,玉泉、華池,世所共聞,張騫親行無其實。 案《禹貢》, 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載,不言崑崙山上有玉泉、華池。 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 言。 凡事難知,是非難測。 極為天中,方今天下,在極之南,則天極北,必高多民。 《禹貢》“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此 則天地之極際也。 日刺徑千里,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鄮,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尚遠之驗也。 遠則東方之地尚多。 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復訾矣。 夫如是,鄒衍之言未可非,《禹紀》、《山海》、《淮南地形》未可 信也。 鄒衍曰:“方今天下,在地東南,名赤縣神州。”天極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東南,視極當在西北。 今正在 北,方今天下在極南也。 以極言之,不在東南,鄒衍之言非也。 如在東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時,其光宜大。 今從東 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 相去萬里,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 雒陽,九州之中也,從 雒陽北顧,極正在北。 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里,視極亦在北。 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復在北焉。 東海、 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相去萬里,視極猶在北者,地小居狹,未能闢離極也。 日南之郡,去雒且萬里。 徙民還者,問 之,言日中之時,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 度之复南萬里,日在日〔南〕之南,是則去雒陽二萬里,乃為日南也。 今 從雒地察日之去遠近,非與極同也,極為遠也。 今欲北行三萬里,未能至極下也。 假令之至,是則名為距極下也。 以 至日南五萬里,極北亦五萬里也。 極北亦五萬里,極東西亦皆五萬里焉。 東西十萬,南北十萬,相承百萬里。 鄒衍之 言:“天地之間,有若天下者九。”案週時九州,東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 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萬五千里。 天下若 此九之,乘二萬五千里。 二十二萬五千里。 如鄒衍之書,若謂之多,計度驗實,反為少焉。 儒者曰:“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人有是非,陰為德害,天輒知之,又輒應之,近人之效也。”如實論之,天,體,非 氣也。 人生於天,何嫌天無氣? 猶有體在上,與人相遠。 秘傳或言:天之離天下,六萬餘里。 數家計之,三百六十五 度一周天。 下有周度,高有里數。 如天審氣,氣如雲煙,安得里度? 又以二十八宿效之,二十八宿為日月舍,猶地有 郵亭為長吏廨矣。 郵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 案附書者,天有形體,所據不虛。 〔由〕此考之,則無恍惚,明矣。 說日篇第三十二 儒者曰:“日朝見,出陰中;暮不見,入陰中。陰氣晦冥,故沒不見。”如實論之,不出入陰中。 何以效之? 夫夜,陰 也,氣亦晦冥,或夜舉火者,光不滅焉。 夜之陰,北方之陰也;朝出日,入所舉之火也。 火夜舉,光不滅;日暮入,獨 不見,非氣驗也。 夫觀冬日之出入,朝出東南,暮入西南。 東南、西南非陰,何故謂之出入陰中? 且夫星小猶見,日 大反滅,世儒之論,竟虛妄也。 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長,亦復以陰陽。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耀,故日出輒無鄣蔽。冬,陰氣晦 冥,掩日之光,日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日短,陰多陽少,與夏相反。”如實論之,日之長短,不以陰陽。 何以驗之? 復以北方之星。 北方之陰,日之陰也。 北方之陰,不蔽星光,冬日之陰,何故〔獨〕滅日明? 由此言之,以陰陽說 者,失其實矣。 實者,夏時日在東井,冬時日在牽牛,牽牛去極遠,故日道短,東井近極,故日道長。 夏北至東井,冬 南至牽牛,故冬夏節極,皆謂之至,春秋未至,故謂之分。 或曰:“夏時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故天舉而高;冬時陽氣 衰,天抑而下。高則日道多,故日長;下則日道少,故日短也。”夏日陽氣盛,天南方舉而日道長;月亦當複長。 案夏日 長之時,日出東北,而月出東南;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月出東北。 如夏時天舉南方,日月當俱出東北,冬時天復下, 日月亦當俱出東南。 由此言之,夏時天不舉南方,冬時天不抑下也。 然則夏日之長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冬日之短 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 問曰:“當夏五月日長之時在東井,東井近極,故日道長。今案察五月之時,日出於寅,入於 戌。日道長,去人遠,何以得見其出於寅入於戌乎?”日東井之時,去人極近。 夫東井近極,若極旋轉,人常見之矣。 使東井在極旁側,得無夜常為晝乎? 日晝行十六分,人常見之,不復出入焉。 儒者或曰: “日月有九道,故曰:“日行 有近遠,晝夜有長短也。 ”夫复五月之時,晝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晝十分,夜六分;從六月往至十一月,月減一分: 此則日行,月從一分道也,歲,日行天十六道也,豈徒九道? 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天之居若倚蓋矣,故極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極其天下之中, 今在人北,其若倚蓋,明矣。”日明既以倚蓋喻,當若蓋之形也。 極星在上之北,若蓋之葆矣;其下之南,有若蓋之莖 者,正何所乎? 夫取蓋倚於地不能運,立而樹之,然後能轉。 今天運轉,其北際不著地者,觸礙何以能行? 由此言 之,天不若倚蓋之狀,日之出入不隨天高下,明矣。 或曰:“天北際下地中,日隨天而入地,地密鄣隱,故人不見。”然 天地,夫婦也,合為一體。 天在地中,地與天合,天地並氣,故能生物。 北方陰也,合體並氣,故居北方。 天運行於 地中乎,不則,北方之地低下而不平也。 如審運行地中,鑿地一丈,轉見水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如北方低下不 平,是則九川北注,不得盈滿也。 實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隨天隱,天平正,與地無異。 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隨 天轉運,視天若覆盆之狀,故視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 然則日之出,近也;其入遠,不復見,故謂之入,運見於東 方近,故謂之出。 何以驗之? 係明月之珠於車蓋之,轉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 人望不過十里,天地合矣,遠非 合也。 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也。 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民亦將謂之日中。 從日入之下,東望今之天下,或時亦天 地合。 如是方〔今〕天下在南方也,故日出於東方,入於北方之地,日出北方,入於南方。 各於近者為出,遠者為入。 實者不入,遠矣。 臨大澤之濱,望四邊之際與天屬;其實不屬,遠若屬矣。 日以遠為入,澤以遠為屬,其實一也。 澤 際有陸,人望而不見,陸在,察之若〔亡〕,日亦在,視之若入,皆遠之故也。 太山之高,參天入雲,去之百里,不見埵 塊。 夫去百里不見太山,況日去人以萬里數乎? 太山之驗,則既明矣,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道,平易無險,去人不 一里,火光滅矣,非滅也,遠也。 今日西轉不復見者,非入也。 問曰:“天平正與地無異,今仰視天,觀日月之行,天 高南方下北方,何也?”曰:方今天下在東南之上,視天若高,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故觀日月之行,若高 南下北也。 何以驗之? 即天高南方,之星亦當高,今視南方之星低下,天復低南方乎? 夫視天之居近者則高,遠則下 焉,極北方之民以為高,南方為下。 極東極西,亦如此焉。 皆以近者為高,遠者為下。 從北塞下,近仰視鬥極,且在 人上。 匈奴之北,地之邊陲,北上視天,天復高北下南,日月之道,亦在其上。 立太山之上,太山高,去下十里,太山 下。 夫天之高下,猶人之察太山也。 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邊若下者,非也,遠也。 非徒下,若合 矣。 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或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 其以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者,見日出入時大,日中 時小也。 察物近則大,遠則小,故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也。 其以日出入為遠,日中時為近者,見日中時溫,日出入時 寒也。 夫火光近人則溫,遠人則寒,故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也。 二論各有所見,故是非曲直未有所定。 如實論 之,日中近而日出入遠,何以驗之? 以植竿於屋下,夫屋高三丈,竿於屋棟之下,正而樹之,上扣棟,下抵地,是以屋棟 去地三丈。 如旁邪倚之,則竿末旁跌,不得扣棟,是為去地過三丈也。 日中時,日正在天上,猶竿之正樹去地三丈也。 日出入,邪在人旁,猶竿之旁跌去地過三丈也。 夫如是,日中為近,出入為遠,可知明矣。 試復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 人行於屋上,其行中屋之時,正在坐人之上,是為屋上之人,與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 如屋上人在東危若西危上,其與屋 下坐人相去過三丈矣。 日中時猶人正在屋上矣,其始出與入,猶人在東危與西危也。 日中,去人近,故溫,日出入, 遠,故寒。 然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時光暗故大,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 既以火為效,又以星為驗,晝日星不見者,光耀滅之也,夜無光耀,星乃見。 夫日月,星之類也。 平旦、日入光銷,故 視大也。 儒者論日旦出扶桑,暮入細柳。 扶桑,東方地;細柳,西方野也。 桑、柳,天地之際,日月常所出入之處。 問曰:歲 二月八月時,日出正東,日入正西,可謂日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今夏日長之時,日出於東北,入於西北;冬日短之時, 日出東南,入於西南,冬與夏日之出入,在於四隅,扶桑、細柳,正在何所乎? 所論之言,猶謂春秋,不謂冬與夏也。 如實論之,日不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何以驗之? 隨天而轉,近則見,遠則不見。 當在扶桑、細柳之時,從扶桑、細 柳之民,謂之日中之時,從扶桑、細柳察之,或時為日出入。 〔皆〕以其上者為中,旁則為旦夕,安得出於扶桑,入細 柳? 儒者論曰:“天左旋,日月之行,不繫於天,各自旋轉”。 難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繫於天,日行一度,月行十三 度,當日月出時,當進而東旋,何還始西轉? 系於天,隨天四時轉行也。 其喻若蟻行於磑上,日月行遲天行疾,天持日 月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反西旋也。 或問:“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者舒疾,驗之人、物,〔何〕以〔為〕喻?”曰:天,日行一周。 日行一度二千 里,日晝行千里,夜行千里,〔騏驥〕晝日亦行千里。 然則日行舒疾,與〔騏驥〕之步,相似類也。 月行十三度,十度 二萬里,三度六千里,月一〔日〕〔一〕夜行二萬六千里,與晨鳧飛相類似也。 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積凡七十三萬里也, 其行甚疾,無以為驗,當與陶鈞之運,弩矢之流,相類似乎? 天行已疾,去人高遠,視之若遲,蓋望遠物者,動若不動, 行若不行。 何以驗之? 乘船江海之中,順風而驅,近岸則行疾,遠岸則行遲,船行一實也,或疾或遲,遠近之視使之然 也。 仰視天之運,不若〔騏驥〕負日而馳,〔比〕〔日〕暮,而日在其前,何則? 〔騏驥〕近而日遠也。 遠則若遲, 近則若疾,六萬里之程,難以得運行之實也。 儒者說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與天相迎。”問:日月之行也,繫著於天也,日 月附天而行,不〔自〕行也。 何以言之? 《易》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果草木麗於土。”麗者,附也。 附天所行, 若人附地而圓行,其取喻若蟻行於上焉。 問曰:“何知不離天直自行也?”如日能直自行,當自東行,無為隨天而西轉 也。 月行與日同,亦皆附天。 何以驗之? 驗之〔以〕雲。 云不附天,常止於所處,使不附天,亦當自止其處。 由此 言之,日行附天明矣。 問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 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水何以行? ”曰:水之行也,東流入海也。 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水性歸下,猶火性趨高也。 使地不高西方,則水亦不東流。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人附地,何以行?”曰:人之行,求有為也。 人道有為,故行 求。 古者質樸,鄰國接境,雞犬之聲相聞,終身不相往來焉。 難曰:“附天之氣行,列星亦何以不行?”曰:列星著天, 天已行也,隨天而轉,是亦行也。 難曰:“人道有為故行,天道無為何行?”曰:天之行也,施氣自然也,施氣則物自 生,非故施氣以生物也。 不動,氣不施,氣不施,物不生,與人行異。 日月五星之行,皆施氣焉。 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月中有兔、蟾蜍。”夫日者,天之火也,與地之火無以異也。 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 有烏? 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烏安得立? .夫月者,水也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 兔與蟾蜍久在 水中,無不死者。 日月毀於天,螺蚌汨於淵,同氣審矣,所謂兔、蟾蜍者,豈反螺與蚌邪? 且問儒者:烏、兔、蟾蜍死 乎? 生也? 如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 如生,日蝕時既,月晦常盡,烏、兔、蟾蜍皆何在? 夫烏、兔、蟾蜍,日月 氣也,若人之腹臟,萬物之心膂也。 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無不眩,不能知日審何氣,通而見其中有物名曰烏乎? 審日 不能見烏之形,通而能見其足有三乎? 此已非實。 且聽儒者之言,蟲物非一,日中何為有烏,月中何為有“兔”、“蟾蜍” ? 儒者謂:“日蝕、月蝕也”。 彼見日蝕常於晦朔,晦朔月與日合,故得蝕之。 夫春秋之時,日蝕多矣。 《經》曰:“某月 朔,日有蝕之”。 日有蝕之者,未必月也。 知月蝕之,何諱不言月? 說日蝕之變,陽弱陰強也,人物在世,氣力勁強, 乃能乘凌。 案月晦光既,朔則如盡,微弱甚矣,安得胜日? 夫日之蝕,月蝕也。 日蝕,謂月蝕之,月誰蝕之者? 無蝕 月也,月自損也。 以月論日,亦如日蝕,光自損也。 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百八十日,月一蝕,蝕之皆有時,非時 為變,及其為變,氣自然也。 日時晦朔,月復為之乎? 夫日當實滿,以虧為變,必謂有蝕之者,山崩地動,蝕者誰也? 或說:“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於〔月〕之形也。日月合相襲,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 在日下,障於日,月光掩日光,故謂之食也,障於月也,若陰雲蔽日月不見矣。其端合者,相食是也。其合相當如襲 〔璧〕者,日既是也。”日月合於晦朔,.天之常也。 日食,月掩日光,非也。 何以驗之? 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 食崖當與旦复時易處。 假令日在東,.月在西,月之行疾,東及日,掩日崖,須臾過日而東,西崖初掩之處光當複,東崖 未掩者當複食。 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複也,西崖光復,過掩東崖復西崖,謂之合襲相掩障,如何? 儒者謂:“日月之體皆至圓”。 彼從下望見其形,若鬥筐之狀,狀如正圓,不如望遠光氣,氣不圓矣。 夫日月不圓,視若 圓者,〔去〕人遠也。 何以驗之? 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 在地,水火不圓;在天水火何故獨圓? 日月 在天猶五星,五星猶列星,列星不圓,光耀若圓,去人遠也。 何以明之? 春秋之時,星霣宋都,就而視之,石也,不 圓。 以星不圓,知日月五星亦不圓也。 儒者說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為一。 禹、〔益〕《山海經》言日有十,在海外東方有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有 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淮南書》又言:“燭十日。堯時十日並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以故不並一日 見也。 世俗又名甲乙為日,甲至癸凡十日,日之有十,猶星之有五也。 通人談士,歸於難知,不肯辨明。 是以文二傳 而不定,世兩言而無主。 誠實論之,且無十焉。 何以驗之? 夫日猶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 星有五,五行之 精,金、木、水、火、土各異光色。 如日有十,其氣必異。 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 如審氣異,光色 宜殊;如誠同氣,宜合為一,無為十也。 驗日陽遂,火從天來,日者、大火也,察火在地,一氣也,地無十火,天安得十 日? 然則所謂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質如日之狀,居湯谷中水,時緣據扶桑,禹、益見之,則紀十日。 數家度日之 光,數日之質,刺徑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萬里,乃能受之。 何則? 一日徑千里,十日宜萬里 也。 天之去人萬里餘也,仰察之,日光眩耀,火光盛明,不能堪也。 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 日也。 何則? 仰察一日,目猶眩耀,況察十日乎? 當禹、益見之,若鬥筐之狀,故名之為日。 夫火如斗筐,望六萬之 形,非就見之,即察之體也。 由此言之,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 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 海外西南 有珠樹焉,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 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 淮南見 《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並出。 且日,火也;湯谷,水也。 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 焉。 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 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 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 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 如平旦日 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 留則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應矣。 如行出之日 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如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 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雨 〔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為地有山陵樓台,云不及地尺,恐失其 實,更正之曰如雨。 如雨者,為從地上而下,星亦從天霣而復,與同,故曰如。 夫孔子雖云不及地尺,但言如雨,其謂 霣之者,皆是星也。 .孔子雖定其位,著其文,謂霣為星,與史同焉。 從平地望泰山之巔,鶴如烏,烏如爵者,泰山高 遠,物之小大失其實。 天之去地六萬餘里,高遠非直泰山之巔也;星著於天,人察之,失星之實,非直望鶴烏之類也。 數等星之質百里,體大光盛,故能垂耀,人望見之,若鳳卵之狀,遠失其實也。 如星霣審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知其為 星也。 何則? 霣時小大,不與在天同也。 今見星霣如在天時,是時星霣也;非星,則氣為之也。 人見鬼如死人之狀, 其實氣象聚,非真死人。 然則星之形,其實非星。 孔子云正霣者非星,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蓋俱失星之實矣。 《春秋左氏傳》:“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霣如雨,與雨俱也。”其言夜明,故不見,與《易》之言日中見 鬥相依類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夜中星不見,夜光明也。 事異義同,蓋其實也。 其言與雨俱之集也。 夫辛卯之夜 明,故星不見,明則不雨之驗也,雨氣陰暗安得明? 明則無雨,安得與雨俱? 夫如是言與雨俱者非實,且言夜明不見, 安得見星與雨俱? 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於宋五,《左氏傳》曰:“星也。”夫謂霣石為星,則霣謂為石矣。 辛卯 之夜,星霣,為星,則實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樓台,樓台崩壞。 孔子雖不合言及地尺,雖地必有實 數,魯史目見,不空言者也,雲與雨俱,雨集於地,石亦宜然。 至地而樓台不壞,非星明矣。 且左丘明謂石為星,何以 審之? 當時石霣輕然。 何以其從天墜也? 秦時三山亡,亡〔者〕不消散,有在其集下時必有聲音,或時夷狄之山,從 集於宋,宋聞石霣,則謂之星也。 左丘明省,則謂之星。 夫星,萬物之精,與日月同。 說五星者,謂五行之精之光 也。 五星眾星同光耀,獨謂列星為石,恐失其實。 實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與彼湯谷之十日,若日而非日 也。 儒者又曰:“雨從天下”,謂正從天墜也。 如〔實〕論之,雨從地上,不從天下,見雨從上集,則謂從天下矣,其實地上 也。 然其出地起於山。 何以明之? 《春秋傳》曰:“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遍天下,惟太山也。”太山雨天 下,小山雨一國,各以小大為近遠差。 雨之出山,或謂雲載而行,雲散水墜,名為雨矣。 夫雲則雨,雨則云矣,初出為 雲,雲繁為雨。 猶甚而泥露濡污衣服,若雨之狀。 非雲與俱,雲載行雨也。 或曰:“《尚書》曰:‘月之從星,則以風 雨。’《詩》曰:“月麗於畢,俾滂沲矣。 ”二經咸言,所謂為之非天,如何?”夫雨從山發,月經星麗畢之時,麗畢之時 當雨也。 時不雨,月不麗,山不云,天地上下自相應也。 月麗於上,山烝於下,氣體偶合,自然道也。 雲霧,雨之徵 也,夏則為露,冬則為霜,溫則為雨,寒則為雪。 雨露凍凝者,皆由地發,不從天降也。 答佞篇第三十三 或問曰:“賢者行道,得尊官厚祿;矣何心為佞,以取富貴?”曰:佞人知行道可以得富貴,必以佞取爵祿者,不能禁慾 也;知力耕可以得谷,勉貿可以得貨,然而必盜竊,情慾不能禁者也。 以禮進退也,人莫之貴,然而違禮者眾,尊義者 希,心情貪欲,志慮亂溺也。 夫佞與賢者同材,佞以情自敗;偷盜與田商同知,偷盜以欲自劾也。 問曰:“佞與賢者同材,材行宜鈞,而佞人曷為獨以情自敗?”曰: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行,猶有飢渴之情。 君 子則以禮防情,以義割欲,故得循道,循道則無禍;小人縱貪利之欲,逾禮犯義,故進得苟佞,苟佞則有罪。 夫賢者,君 子也;佞人,小人也。 君子與小人本殊操異行,取捨不同。 問曰:“佞與讒者同道乎?有以異乎?”曰:讒與佞,俱小人也,同道異材,俱以嫉妒為性,而施行發動之異。 讒以口害 人,佞以事危人;讒人以直道不違,佞人依違匿端;讒人無詐慮,佞人有術數。 故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莫能知賢別佞。 難曰:“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而莫能知賢別佞,然則佞人意不可知乎?”曰:佞可知,人君不能知。 庸庸之君,不能知 賢,不能知賢,不能知佞。 唯聖賢之人,以九德檢其行,以事效考其言。 行不合於九德,言不驗於事效,人非賢則佞 矣。 夫知佞以知賢,知賢以知佞,知賢則賢智自覺,知賢則奸佞自得。 賢佞異行,考之一驗;情心不同,觀之一實。 問曰:“九德之法,張設久矣,觀讀之者,莫不曉見,鬥斛之量多少,權衡之縣輕重也。然而居國有土之君,曷為常有邪佞 之臣與常有欺惑之患?”〔曰〕:無患鬥斛過,所量非其穀;不患無銓衡,所銓非其物故也。 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 以檢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亂不能見者,則明不察之故也。 人有不能行,行無不可檢;人有不能考,情無不可知。 問曰:“行不合於九德,效不檢於考功,進近非賢,非賢則佞。夫庸庸之材,無高之知不能及賢。賢功不效,賢行不應,可 謂佞乎?”曰:材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襲。 若知無相襲,人材相什百,取捨宜同。 賢佞殊行,是是非非。 實名俱立,而效有成敗,是非之言俱當,功有正邪。 言合行違,名盛行廢。 問曰:“行合九德則賢,不合則佞。世人操行者可盡謂佞乎?”曰:諸非皆惡,惡中之逆者,謂之無道;惡中之巧者,謂之 佞人。 聖王刑憲,佞在惡中;聖王賞勸,賢在善中。 純潔之賢,善中殊高,賢中之聖也。 〔惡〕中大佞,惡中之雄 也。 故曰:觀賢由善,察佞由惡。 善惡定成,賢佞形矣。 問曰:“聰明有蔽塞,推行有謬誤,今以是者為賢,非者為佞,殆不得賢之實乎?”曰:聰明蔽塞,推行謬誤,人之所歉 也。 故曰:刑故無小,宥過無大。 聖君原心省意,故誅故貰誤。 故賊加增,過誤減損,一獄吏所能定也,賢者見之不 疑矣。 問曰:“言行無功效,可謂佞乎?”〔曰〕:蘇秦約六國為從,強秦不敢窺兵於關外。 張儀為橫,六國不敢同攻於關內。 六國約從,則秦畏而六國強;三秦稱橫,則秦強而天下弱。 功著效明,載紀竹帛,雖賢何以加之? 太史公敘言眾賢, 儀、秦有篇,無嫉惡之文,功鈞名敵,不異於賢。 夫功之不可以效賢,猶名之不可實也。 儀、秦,排難之人也,處擾攘 之世,行揣摩之術。 當此之時,稷、契不能與之爭計,禹、睾陶不能與之比效。 若夫陰陽調和,風雨時適,五穀豐熟, 盜賊衰息,人舉廉讓,家行道德之功,命祿貴美,術數所致,非道德之所成也。 太史公記功,故高來祀,記錄成則著效明 驗,攬載高卓,以儀、秦功美,故列其狀。 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權說立功為效。 無效,未可為佞也。 難曰:“惡中立 功者謂之佞。能為功者,材高知明。思慮遠者,必傍義依仁,亂於大賢。故《覺佞》之篇曰:‘人主好辨,佞人言利;人主 好文,佞人辭麗。’心合意同,偶當人主,說而不見其非,何以知其偽而伺其奸乎?”曰:是謂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昬,蔽 惑不見。 〔若〕〔大〕賢之君,察之審明,若視俎上脯,指掌中之理,數局上之棋,摘轅中之馬。 魚鱉匿淵,捕漁者知 其源;禽獸藏山,畋獵者見其脈。 佞人異行於世,世不能見,庸庸之主,無高材之人也。 難曰:“人君好辨,佞人言 利;人主好文,佞人辭麗。言操合同,何以覺之?”曰:《文王官人法》曰:推其往行,以揆其來言,聽其來言,以省其往 行,觀其陽以考其陰,察其內以揆其外。 是故詐善設節者可知,飾偽無情者可辨,質誠居善者可得,含忠守節者可見也。 人之舊性不辨,人君好辨,佞人學求合於上也。 人之故能不文,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稱上。 上奢,己麗服;上儉,己不 飭。 今操與古殊,朝行與家別。 考鄉里之跡,證朝庭之行,察共親之節,明事君之操,外內不相稱,名實不相副,際會 發見、姦為覺露也。 問曰:“人操行無恆,權時制宜。信者欺人,直者曲撓。權變所設,前後異操,事有所應,左右異語。儒書所載,權變非 一。今以素故考之,毋乃失實乎?”曰:賢者有權,佞者有權。 賢者之有權,後有應。 佞人之有權,亦反經,後有惡。 故賢人之權,為事為國;佞人之權,為身為家。 觀其所權,賢佞可論。 察其發動,邪正可名。 問曰:“佞人好毀人,有諸?”曰:佞人不毀人。 如毀人,是讒人也。 何則? 佞人求利,故不毀人。 苟利於己,曷為毀 之? 苟不利於〔己〕,毀之無益。 以計求便,以數取利,利則便得。 妒人共事,然後危人。 其危人也,非毀之;而其 害人也,非泊之。 譽而危之,故人不知;厚而害之,故人不疑。 是故佞人危而不怨;害人,之敗而不仇,隱情匿意為之 功也。 如毀人,人亦毀之,眾不親,士不附也,安能得容世取利於上? 問曰:“佞人不毀人於世間,毀人於將前乎?”曰:佞人以人欺將,不毀人於將。 “然則佞人奈何?”曰:佞人毀人,譽 之;危人,安之。 “毀危奈何?”假令甲有高行奇知,名聲顯聞,將恐人君召問,扶而勝己,欲故廢不言,常騰譽之。 薦 之者眾,將議欲用,問人,人必不對曰:“甲賢而宜召也。何則?甲意不欲留縣,前聞其語矣,聲望欲入府,在郡則望欲入 州。志高則操與人異,望遠則意不顧近。屈而用之,其心不滿,不則臥病。賤而命之則傷賢,不則損威。故人君所以失名 損譽者,好臣所常臣也。自耐下之,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夫用之不兩相益,舍之不兩相損。”人君畏其 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 問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將有師學檢也?”曰:人自有知以詐人,及其說人主,須術以動上,猶上人自有勇 威人,及其戰鬥,須兵法以進眾,術則從橫,師則鬼谷也。 傳曰:“蘇秦、張儀從橫習之鬼谷先生,掘地為坑,曰: ‘下,說令我泣出,則耐分人君之地。’蘇秦下,說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張儀不若。蘇秦相趙,並相六國。張儀貧賤往歸, 蘇秦座之堂下,食以僕妾之食,數讓激怒,欲令相秦。儀忿恨,遂西入秦。蘇秦使人厚送。其後覺知,曰:此在其術中, 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蘇君者。”知深有術,權變鋒出,故身尊崇榮顯,為世雄傑。 深謀明術,深淺不能並行,明暗不能 並知。 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曰:佞人食利專權,不養名作高。 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 稱於小人,不行於君子。 何則? 利義相伐,正邪相反。 義動君子,利動小人。 佞人貪利名之顯,君子不安。 下則身危。 舉世為佞者,皆以禍 眾。 不能養其身,安能養其名? 上世列傳棄〔榮〕養身,違利赴名,竹帛所載,伯成子高委國而耕,於陵子辭位灌園。 近世蘭陵王仲子、東〔郡〕昔廬君陽,寢位久病,不應上徵,可謂養名矣。 夫不以道進,必不以道出身;不以義止,必不 以義立名。 佞人懷貪利之心,輕禍重身,傾死為矣,何名之養? 義廢德壞,操行隨辱,何云作高? 問曰:“大佞易知乎?小佞易知也?”曰:大佞易知,小佞難知。 何則? 大佞材高,其跡易察;小佞知下,其效難省。 何以明之? 成事,小盜難覺,大盜易知也。 攻城襲邑,剽劫虜掠,發則事覺,道路皆知盜也。 穿鑿垣牆,狸步鼠竊, 莫知謂誰。 曰:“大佞姦深惑亂其人如大盜易知,人君何難?”《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虞舜大聖,驩兜大 佞。 大聖難知大佞,大佞不憂大聖。 何易之有? ”〔曰〕:是謂下知之,上知之。上知之,大難小易,下知之,大易小 難。何則?佞人材高,論說麗美。因麗美之說,人主之威,人〔主〕心並不能責,知或不能覺。小佞材下,對鄉失漏,際 會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大難小易也。屋漏在上,知者在下。漏大,下見之著;漏小,下見之微。或曰:“雍也仁而 不佞。 ”孔子曰:“焉用佞? 禦人以口給,屢憎於民。 ”誤設計數,煩擾農商,損下益上,愁民說主。損上益下,忠臣之 說也;損下益上,佞人之義也。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聚斂,季氏不知其惡, 不知百姓所共非也。 程材篇第三十四 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為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 吏也。 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 謂文吏更事,儒生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 儒生淺短,知妄矣。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 何則? 並好仕學宦,用吏為繩表也。 儒生有闕,俗共短 之;文吏有過,俗不敢訾。 歸非於儒生,付是於文吏也。 夫儒生材非下於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為也,然世俗共短 之者,見將不好用也。 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須文吏以領之也。 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於有益。 文吏 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 儒生栗栗,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 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 世俗之論,緣將好 惡。 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舉綱持領,事無不定。 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己志。 志在修德,務在立化, 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 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不能守〕身,則亦不能輔將。 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 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 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 阿意苟取容 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 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職劣。 二者長短,各有所宜。 世之將 相,各有所取。 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 材不自能則須助,須助則待勁。 官之立 佐,為力不足也;吏之取能,為材不及也。 日之照幽,不須燈燭;賁、育當敵,不待輔佐。 使將相知力,若日之照幽,賁、育之難敵,則文吏之能無所用也。 病作 而醫用,禍起而巫使。 如自能案方和藥,入室求祟,則醫不售而巫不進矣。 橋樑之設也,足不能越溝也;車馬之用也, 走不能追遠也。 足能越溝,走能追遠,則橋樑不設、車馬不用矣。 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極,須仰以給足者 也。 今世之將相,不責己之不能,而賤儒生之不習;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其材,謂之善吏。 非文吏,憂不除;非 文吏,患不救。 是以選舉取常故,案吏取無害。 儒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於選舉,佚於朝庭。 聰慧捷疾者, 隨時變化,學知吏事,則踵文吏之後,未得良善之名。 守古循志,案禮修義,輒為將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戲。 不見任則 執欲息退,見毗戲則意不得。 臨職不勸,察事不精,遂為不能,斥落不習。 有俗材而無雅度者,學知吏事,亂於文吏, 觀將所知,適時所急,轉志易務,晝夜學問,無所羞恥,期於成能名文而已。 其高志妙操之人,恥降意損崇,以稱媚取 進,深疾才能之儒,〔汨〕入文吏之科,堅守高志,不肯下學。 亦時或精暗不及,意疏不密,臨事不識;對向謬誤;拜起 不便,進退失度;秦記言事,蒙士解過,援引古義;割切將欲,直言一指,觸諱犯忌;封蒙約縛,簡繩檢署,事不如法, 文辭卓詭,闢刺離實,曲不應義。 故世俗輕之,文吏薄之,將相賤之。 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同〔趨〕學史書,讀律諷令,治作〔請〕奏, 習對向,滑習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輒能。 徇今不顧古,趨仇不存志,競進不案禮,廢經不念學。 是以古經廢而不修, 舊學暗而不明,儒者寂於空室,文吏嘩於朝堂。 材能之士,隨世驅馳;節操之人,守隘屏竄。 驅馳日以巧,屏竄日以 拙。 非材頓知不及也,希見闕為,不狎習也。 蓋足未嘗行,堯、禹問曲折;目未嘗見,孔、墨問形象。 齊部世刺繡,恆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 〔目〕見之,日為之,手狎也。 使材士未嘗見,巧女未嘗為,異 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憒憒焉。 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嘗為,而曰知不達。 失其實 也。 儒生材無不能敏,業無不能達,志不〔肯〕為。 今俗見不習,謂之不能,睹不為,謂之不達。 科用累能,故文吏 在前,儒生在後。 是從朝庭謂之也。 如從儒堂訂之,則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 從農論田,田夫勝;從商講賈,賈人 賢;今從朝庭謂之文吏。 朝庭之人也,幼為乾吏,以朝庭為田畝,以刀筆為耒耜,以文書為農業,猶家人子弟,生長宅 中,其知曲折,愈於賓客也。 賓客暫至,雖孔、墨之材,不能分別。 儒生猶賓客,文吏猶子弟也。 以子弟論之,則文 吏曉於儒生,儒生暗於文吏。 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文吏為慧,不能知文吏以狎為能;知賓客以暫為固,不知儒生以希為 拙:惑蔽暗昧,不知類也。 一縣佐史之材,任郡掾史。 一郡修行之能,堪州從事。 然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修行者, 巧習無害,文少德高也。 五曹自有條品,簿書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為巧吏,安足多矣? 賢明之將,程吏取才,不求 習論高,存志不顧文也。 稱良吏曰忠,忠之所以為效,非簿書也。 夫事可學而知,禮可習而善,忠節公行不可立也。 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 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 苟有忠良之業,疏拙於事,無損於高。 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於下第。 法令比例,吏 斷決也。 文吏治事,必問法家。 縣官事務,莫大法令。 必以吏職程高,是則法令之家宜最為上。 或曰:“固然,法 令,漢家之經,吏議決焉。事定於法,誠為明矣。”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義皆出其中。 董仲舒表 《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 然則《春秋》,漢之經,孔子製作,垂遺於漢。 論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 是暗蔽也。 《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春秋》,不大《五經》,是不通也。 《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道, 道行事立,無道不成。 然則儒生所學者,道也;文吏所學者,事也。 假使材同,當以道學。 如比於文吏,洗泥者以 水,燔腥生者用火。 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於道。 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 得程矣。 堯以俊德,致黎民雍。 孔子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張釋之曰:“秦任刀筆小吏,陵遲至於二世,天下土崩。”張 湯、趙禹,漢之惠吏,太吏公《序累》置於酷部而致土崩,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 將相知經學至道,而不尊經學之 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 刺繡之師能縫帷裳。 納縷之工不能織錦;儒 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 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 禹決江河,不秉 �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 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 富累千金,孰與貲直百十也? 京禀知丘,孰與委聚 如坻也? 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 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染自黑。 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 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日夜諷 詠,得聖人之操矣。 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 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 利;考事則受賂,臨民則採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賣將;一旦在位,鮮冠利劍。 一歲典職,田宅並兼。 性非皆惡,所 習為者,違聖教也。 故習善儒路,歸化慕義,志操則勵變從高明。 明將見文,顯用儒生:東海相宗叔犀,犀廣召幽隱, 春秋會饗,設置三科,以第補吏。 一府員吏,儒生什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 簿書之 吏,什置一二。 兩將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 量知篇第三十五 《程材》所論,論材能行操,未言學知之殊奇也。 夫儒生之所以過文吏者,學問日多,簡練其性,雕琢其材也。 故夫學 者所以反情治性,盡才成德也。 材盡德成,其比於文吏,亦雕琢者,程量多矣。 貧人與富人,俱齎錢百,並為賻禮死哀 之家。 知之者,知貧人劣能共百,以為富人饒羨有奇餘也;不知之者,見錢俱百,以為財貨貧富皆若一也。 文吏、儒生 有似於此。 皆為掾吏,並典一曹,將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筆同,而儒生胸中之藏,尚多奇餘;不知之者,以為皆吏,深 淺多少同一量,失實甚矣。 地性生草,山性生木。 如地種葵韭,山樹棗栗,名曰美園茂林,不復與一恆地庸山比矣。 文吏、儒生,有似於此,俱有材能,並用筆墨,而儒生奇有先王之道。 先王之道,非徒葵韭棗栗之謂也。 恆女之手,紡 績織經;如或奇能,織錦刺繡,名曰卓殊,不復與恆女科矣。 夫儒生與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經傳之學,猶女工織錦刺繡 之奇也。 貧人好濫,而富人守節者,貧人不足而富人饒侈。 儒生不為非,而文吏好為奸者,文吏少道德,而儒生多仁義也。 貧人 富人,並為賓客,受賜於主人,富人不慚而貧人常愧者,富人有以效,貧人無以復也。 儒生、文吏,俱以長吏為主人者 也。 儒生受長吏之祿,報長吏以道;文吏空胸無仁義之學,居往食祿,終無以效,所謂屍位素餐者也。 素者,空也;空 虛無德,餐人之祿,故曰素餐。 無道藝之業,不曉政治,默坐朝庭,不能言事,與屍無異,故曰屍位。 然則文吏所謂屍 位素餐者也。 居右食嘉,見將傾邪,豈能舉記陳言得失乎? 一則不能見是非,二則畏罰不敢直言。 《禮》曰:“情慾 巧。”其能力言者,文丑不好,有骨無肉,脂腴不足,犯干將相指,遂取間郤。 為地戰者不能立功名,貪爵祿者不能諫於 上。 文吏貪爵祿,一日居位,輒欲圖利,以當資用,侵漁徇身,不為將官顯義。 雖見太山之惡,安肯揚舉毛髮之言? 事理如此,何用自解於屍位素餐乎? 儒生學大義,以道事將,不可則止,有大臣之志,以經勉為公正之操,敢言者也,位 又疏遠。 遠而近諫,《禮》謂之諂,此則郡縣之府庭所以常廓無人者也。 或曰:“文吏筆扎之能,而治定簿書,考理煩事,雖無道學,筋力材能盡於朝庭,此亦報上之效驗也。”曰:此有似於貧人 負官重責,貧無以償,則身為官作,責乃畢竟。 夫官之作,非屋廡則牆壁也。 屋廡則用斧斤,牆壁則用築鍤。 荷斤 斧,把築鍤,與彼握刀持筆何以殊? 苟謂治文書者報上之效驗,此則治屋廡牆壁之人,亦報上也。 俱為官作,刀筆斧斤 築鍤鈞也。 抱布貿絲,交易有亡,各得所願。 儒生抱道貿祿,文吏無所抱,何用貿易? 農商殊業,所畜之貨,貨不可 同,計其精粗,量其多少,其出溢者名曰富人,富人在世,鄉里願之。 夫先王之道,非徒農商之貨也,其為長吏立功致 化,非徒富多出溢之榮也。 且儒生之業,豈徒出溢哉? 其身簡練,知慮光明,見是非審,審尤奇也。 蒸所與眾山之材幹同也,〔伐〕以為蒸,熏以火,煙熱究浹,光色澤潤,爇之於堂,其耀浩廣,火灶之效加也。 繡之未 刺,錦之未織,恆絲庸帛,何以異哉? 加五采之巧,施針縷之飾,文章炫耀,黼黻華蟲,山龍日月。 學士有文章,猶絲 帛之有五色之巧也。 本質不能相過,學業積聚,超逾多矣。 物實無中核者謂之鬱,無刀斧之斷者謂之樸。 文吏不學, 世之教無核也,鬱樸之人,孰與程哉? 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切琢磨,乃成寶器。 人之學問知能成就,猶 骨象玉石切瑳琢磨也。 雖欲勿用,賢君其舍諸? 孫武、闔廬,世之善用兵者也,知或學其法者,戰必勝。 不曉什伯之 陣,不知擊刺之術者,強使之軍,軍覆師敗,無其法也。 谷之始熟曰粟。 舂之於臼,簸其粃糠;蒸之於甑,爨之以火, 成熟為飯,乃甘可食。 可食而食之,味生肌腴成也。 粟未為米,米未成飯,氣腥未熟,食之傷人。 夫人之不學,猶谷 未成粟,米未為飯也。 知心亂少,猶食腥谷,氣傷人也。 學士簡練於學,成熟於師,身之有益,猶谷成飯,食之生肌腴 也。 銅錫未採,在眾石之間,工師鑿掘,爐橐鑄鑠乃成器。 未更爐橐,名曰積石,積石與彼路畔之瓦、山間之礫,一實 也。 故夫谷未舂蒸曰粟,銅未鑄鑠曰積石,人未學問曰矇。 矇者,竹木之類也。 夫竹生於山,木長於林,未知所入。 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大者為經,小者為傳記。 斷木為槧,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 夫竹木,粗苴之物也,雕琢刻削,乃成為器用。 況人含天地之性,最為貴者乎! 不入師門,無經傳之教,以鬱樸之實,不曉禮義,立之朝庭,植笮樹表之類也,其何益哉? 山野草茂,鉤鐮斬刈,乃成道 路也。 士未入道門,邪惡未除,猶山野草木未斬刈,不成路也。 染練布帛,名之曰採,貴吉之服也。 無染練之治,名 縠粗,縠粗不吉,喪人服之。 人無道學,仕宦朝庭,其不能招致也,猶喪人服粗,不能招吉也。 能削柱樑,謂之木匠。 能穿鑿穴坎,謂之士匠;能雕琢文書,謂之史匠。 夫文吏之學,學治文書也,當與木土之匠同科,安得程於儒生哉? 御 史之遇文書,不失分銖;有司之陳籩豆,不誤行伍。 其巧習者,亦先學之,人不貴者也,小賤之能,非尊大之職也。 無 經藝之本,有筆墨之末,大道未足而小伎過多,雖曰吾多學問,御史之知、有司之惠也。 飯黍梁者饜,餐糟糠者飽,雖俱 曰食,為腴不同。 儒生文吏,學俱稱習,其於朝庭,有益不鈞。 鄭子皮使尹何為政,子產比於未能操刀使之割也。 子 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皆以未學,不見大道也。 醫無方術,雲:“吾能治病。”問之曰:“何用治 病?”曰:“用心意。”病者必不信也。 吏無經學,曰:“吾能治民。”問之曰:“何用治民?”曰:“以材能。”是醫無方 術,以心意治病也,百姓安肯信向,而人君任用使之乎? 手中無錢,之市使貨主問曰“錢何在”,對曰:“無錢”,貨主必 不與也。 夫胸中不學,猶手中無錢也。 欲人君任使之,百姓信向之,奈何也? 謝短篇第三十六 《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過;以儒生脩大道,以文吏曉簿書,道勝於事,故謂儒生頗愈文吏也。 此 職業外相程相量也,其內各有所以為短,未實謝也。 夫儒生能說一經,自謂通大道,以驕文吏;文吏曉簿書,自謂文無 害,以戲儒生。 各持滿而自〔臧〕,非彼而是我,不知所為短,不悟於己未足。 《論衡》之,將使忄奭然各知所 〔乏〕。 訓夫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曉簿書;文吏所劣,不徒以不通大道也,反以閉暗不覽古今,不能各自知其所業之事未 具足也。 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也。 世之論者,而亦不能訓之,如何? 夫儒生之業,《五經》也,南面為師,旦夕講授 章句,滑習義理,究備於《五經》可也。 《五經》之後,秦、漢之事,不能知者,短也。 夫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然 則儒生,所謂陸沉者也。 《五經》之前,至於天地始開、帝王初立者,主名為誰,儒生又不知也。 夫知今不知古,謂之 盲瞽。 《五經》比於上古,猶為今也。 徒能說經,不曉上古,然則儒生,所謂盲瞽者也。 儒生猶曰:“上古久遠,其事暗昧,故經不載而師不說也。”夫三王之事雖近矣,經雖不載,義所連及,《五經》所當共 知,儒生所當審說也。 夏自禹向國,幾載而至於殷? 殷自湯幾祀而至於週? 周自文王幾年而至於秦? 桀亡夏而紂棄 殷,滅週者何王也? 週猶為遠,秦則漢之所伐也。 夏始於禹,殷本於湯,周祖后稷,秦初為人者誰? 秦燔《五經》, 坑殺儒士,《五經》之家所共聞也。 秦何起而燔《五經》,何感而坑儒生? 秦則前代也。 漢國自儒生之家也,從高祖 至今朝幾世? 歷年訖今幾載? 初受何命? 复獲何瑞? 得天下難易孰與殷、週? 家人子弟學問歷幾歲,人問之曰:“居 宅幾年?祖先何為?”不能知者,愚子弟也。 然則儒生不能知漢事,世之愚蔽人也。 “溫故知新,可以為師。”古今不 知,稱師如何? 彼人問曰:“二尺四寸,聖人文語,朝夕講習,義類所及,故可務知。漢事未載於經,名為尺籍短書,比 於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貴也。”儒不能都曉古今,欲各別說其經;經事義類,乃以不知為貴也? 事不曉,不以為短! 請複別問儒生,各以其經,旦夕之所講說。 先問《易》家:“《易》本何所起?造作之者為誰?”彼 將應曰:“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孔子作《彖》、《象》、 《繫辭》。三聖重業,《易》乃具足。”問之 曰:“《易》有三家,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伏羲所作,文王所造,《連山》乎?《歸藏》、《周 易》也?秦燔《五經》,《易》何以得脫?漢興幾年而復立?宣帝之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易》一篇,名為何 《易》?此時《易》具足未?”問《尚書》家曰:“今旦夕所授二十九篇,奇有百二篇,又有百篇。二十九篇何所起?百二 篇何所造?秦焚諸書之時,《尚書》諸篇皆何在?漢興,始錄《尚書》者何帝?初受學者何人?”問《禮》家曰:“前孔子 時,週已製禮,殷禮,夏禮,凡三王因時損益,篇有多少,文有增減。不知今《禮》,週乎?殷、夏也?”彼必以漢承週, 將曰:“周禮。”夫周禮六典,又六轉,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是以周官三百六十也。 案今《禮》不見六典,無三百六 十官,又不見天子。 天子禮廢何時? 豈秦滅之哉? 宣帝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佚《禮》一篇,六十篇中,是何篇是 者? 高祖詔叔孫通製作《儀品》,十〔二〕篇何在? 而復定《儀禮》,見在十六篇,秦火之餘也。 更秦之時,篇凡有 幾? 問《詩》家曰:“《詩》作何帝王時也?”彼將曰:“週衰而《詩》作,蓋康王時也。康王德缺於房,大臣刺晏,故 《詩》作。”夫文、武之隆貴在成、康,康王未衰,《詩》安得作? 周非一王,何知其康王也? 二王之末皆衰,夏、殷 衰時,《詩》何不作? 《尚書》曰“詩言志,歌詠言”,此時已有詩也,斷取周以來,而謂興於週。 古者采詩,詩有文 也,今《詩》無書,何知非秦燔《五經》,《詩》獨無餘〔札〕也? 問《春秋》家曰:“孔子作《春秋》,週何王時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春秋》作矣。自衛反魯,哀公時也。自衛,何君也?俟孔子以何礼,而孔子反魯作《春秋》乎? 孔子錄《史記》以作《春秋》,《史記》本名《春秋》乎?製作以為經,乃歸《春秋》也? 法律之家,亦為儒生。 問曰:“《九章》,誰所作也?”彼聞皋陶作獄,必將曰:“皋陶山。”詰曰:“皋陶,唐、虞時, 唐、虞之刑五刑,案今律無五刑之文。”或曰:“蕭何也。”詰曰:“蕭何,高祖時也,孝文之時,齊太倉令淳于〔意〕有 罪,徵詣長安,其女緹縈為父上書,言肉刑壹施,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文 帝在蕭何後,知時肉刑也。蕭何所造,反具〔象〕刑也?而云《九章》蕭何所造乎?”古禮三百,威儀三千,刑亦正刑三 百,科條三千。 出於禮,入於刑,禮之所去,刑之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數也。 今《禮經》十六,蕭何律有九章,不相 應,又何? 《五經》題篇,皆以事義別之,至禮與律獨經也,題之,禮言昏禮,律言盜律何? 夫總問儒生以古今之義,儒生不能知,別〔各〕以其經事問之,又不能曉,斯則坐守〔信〕師法、不頗博覽之咎也。 文吏 自謂知官事,曉簿書。 問之曰:“曉知其事,當能究達其義,通見其意否?”文吏必將罔然。 問之曰:“古者封侯,各專 國土,今置太守令長,何義?古人井田,民為公家耕,今量租芻,何意?一〔歲〕使民居更一月,何據?年二十三 〔傅〕,十五賦,七歲頭錢二十三,何緣?有臈,何帝王時?門戶井灶,何立?社稷、先農、靈星,保祠?歲終逐疫,何 驅?使立桃像人於門戶,何旨?掛蘆索於戶上,畫虎於門闌,何放?除牆壁書畫厭火丈夫,何見?步之六尺,冠之六寸, 何應?有尉史令史,無〔丞〕長史,何制?兩郡移書,曰:“敢告卒人”,兩縣不言,何解?郡言事二府,曰“敢言之” , 司空曰“上”,何狀?賜民爵八級,何法?名曰簪褭、上造,何謂?吏上功曰伐閱,名籍墨〔狀〕,何指?七十賜王杖,何 起?著鳩於杖末,不著爵,何杖?苟以鳩為善,不賜而賜鳩杖,而不爵,何說?日分六十,漏之盡〔百〕,鼓之致五,何 故?吏衣黑衣,宮闕赤單,何慎?服革於腰,佩刀於右,〔帶〕劍於左,何備?著鉤於履,冠在於首,何象?吏居城郭, 出乘車馬,坐治文書,起城郭,何王?造車輿,何工?生馬,何地?作書,何人?造城郭及馬所生,難知也,遠也。造車 作書,易曉也,必將應曰:“倉頡作書,奚仲作車。 ”詰曰:“倉頡何感而作書? 奚仲何起而作車? ”又不知也。文吏所 當知,然而不知,亦不博覽之過也。夫儒生不覽古今,〔所〕知不過守信經文,滑習章句,解剝互錯,分明乖異。文吏不 曉吏道,所能不過案獄考事,移書下記,對〔鄉〕便給。準〔之〕無一閱備,皆淺略不及,偏駁不純,俱有闕遺,何以相 言? 效力篇第三十七 《程才》、《量知》之篇,徒言知學,未言才力也。 人有知學,則有力矣。 文吏以理事為力,而儒生以學問為力。 或 問揚子云曰:“力能扛鴻鼎、揭華旗,知德亦有之乎?”答曰:“百人矣。”夫知德百人者,與彼扛鴻鼎、揭華旗者為料敵 也。 夫壯士力多者,扛鼎揭旗;儒生力多者,博達疏通。 故博達疏通,儒生之力也;舉重拔堅,壯士之力也。 《梓 材》曰:“強人有王開賢,厥率化民。”此言賢人亦壯強於禮義,故能開賢,其率化民。 化民須禮義,禮義須文章,“行有 餘力,則以學文”。 能學文,有力之驗也。 問曰:“說一經之儒,可謂有力者? ”曰:非有力者也。 陳留龐少都每薦諸 生之吏,常曰:“王甲某子,才能百人。”太守非其能,不答。 少都更曰:“言之尚少,王甲某子,才能百萬人。”太守怒 曰:“親吏妄言!”少都曰:“文吏不通一經一文,不調師一言;諸生能說百萬章句,非才知百萬人乎?”太守無以應。 夫 少都之言,實也,然猶未也。 何則? 諸生能傳百萬言,不能覽古今,守信師法,雖辭說多,終不為博。 殷、週以前, 頗載《六經》,儒生所不能說也。 秦、漢之事,儒生不見,力劣不能覽也。 週監二代,漢監週、秦,週、秦以來,儒生 不知;漢欲觀覽,儒生無力。 使儒生博觀覽,則為文儒。 文儒者,力多於儒生,如少都之言,文儒才能千萬人矣。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己,不亦遠乎!”由此言之,儒者所懷,獨己重 矣,志所欲至,獨己遠矣。 身載重任,至於終死,不倦不衰,力獨多矣。 夫曾子載於仁而儒生載於學,所載不同,輕重 均也。 夫一石之重,一人挈之,十石以上,二人不能舉也。 世多挈一石之任,寡有舉十石之力。 儒生所載,非徒十石 之重也。 地力盛者,草木暢茂。 一畝之收,當中田五畝之分。 苗田,人知出谷多者地力盛。 不知出文多者才知茂,失 事理之實矣。 夫文儒之力過於儒生,況文吏乎? 能舉賢薦士,世謂之多力也。 然能舉賢薦士,上書〔佔〕記也。 能上 書〔佔〕記者,文儒也。 文儒非必諸生也,賢達用文則是矣。 穀子雲、唐子高章奏百上,筆有餘力,極言不諱,文不折 乏,非夫才知之人不能為也。 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 作《春秋》,刪《五經》,秘書微文,無所不定。 山大者云 多,泰山不崇朝辯雨天下。 夫然則賢者有云雨之知,故其吐文萬牒以上,可謂多力矣。 世稱力者,常褒烏獲,然則董仲舒、揚子云,文之烏獲也。 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絕脈而死。 少文之人,與董仲舒等 湧胸中之思,必將不任,有絕脈之變。 王莽之時,省《五經》章句皆為二十萬,博士弟子郭路夜定舊說,死於燭下,精思 不任,絕脈氣減也。 顏氏之子,已曾馳過孔子於塗矣,劣倦罷極,發白齒落。 夫以庶幾之材,猶有僕頓之禍,孔子力 優,顏淵不任也。 才力不相如,則其知〔惠〕不相及也。 勉自什伯,鬲中嘔血,失魂狂亂,遂至氣絕。 書五行之牘, 〔奏〕十〔言〕之記,其才劣者,筆墨之力尤難,況乃連句結章,篇至十百哉! 力獨多矣! 江河之水,馳湧滑漏,席地 長遠,無枯竭之流,本源盛矣。 知江河之流遠,地中之源盛,不知萬牒之人,胸中之才茂,迷惑者也。 故望見驥足,不 異於眾馬之蹄,躡平陸而馳騁,千里之跡,斯須可見。 夫馬足人手,同一實也,稱驥之足,不薦文人之手,不知類也。 夫能論筋力以見比類者,則能取文力之人立之朝庭。 故夫文力之人,助有力之將,乃能以力為功。 有力無助,以力為 禍。 何以驗之? 長巨之物,強力之人乃能舉之。 重任之車,強力之牛乃能挽之。 是任車上阪,強牛引前,力人推後, 乃能升逾。 如牛羸人罷,任車退卻,還墮坑谷,有破覆之敗矣。 文儒懷先王之道,含百家之言,其難推引,非徒任車之 重也。 薦致之者,罷羸無力,遂卻退竄於巖穴矣。 河發崑崙,江起岷山,水力盛多,滂沛之流,浸下益盛,不得廣岸低地,不能通流入乎東海。 如岸狹地仰,溝洫決泆,散 在丘墟矣。 文儒之知,有似於此。 文章滂沛,不遭有力之將援引薦舉,亦將棄遺於衡門之下,固安得升陟聖主之庭,論 說政事之務乎? 火之光也,不舉不明。 有人於斯,其知如京,其德如山,力重不能自稱,須人乃舉,而莫之助,抱其盛 高之力,竄於閭巷之深,何時得達? 奡、育,古之多力者,身能負荷千鈞,手能決角伸鉤,使之自舉,不能離地。 智能 滿胸之人,宜在王闕,須三寸之舌,一尺之筆,然後自動,不能自進,進之又不能自安,須人能動,待人能安。 道重知 大,位地難適也。 小石附於山,山力能得持之;在沙丘之間,小石輕微,亦能自安。 至於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 處危峭之際,則必崩墜於坑谷之間矣。 大智之重,遭信之將,無左右沙土之助,雖在顯位,將不能持,則有大石崩墜之難 也。 或伐薪於山,輕小之木,合能束之。 至於大木十圍以上,引之不能動,推之不能移,則委之於山林,收所束之小木 而歸。 由斯以論,知能之大者,其猶十圍以上木也,人力不能舉薦,其猶薪者不能推引大木也。 孔子周流,無所留止, 非聖才不明,道大難行,人不能用也。 故夫孔子,山中巨木之類也。 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力。 管仲有力,桓公能舉之,可謂壯強矣。 吳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二子力 重,兩主不能舉也。 舉物不勝,委地而去可也,時或恚怒,斧斫破敗,此則子胥、屈原所取害也。 淵中之魚,遞相吞 食,度口所能容,然後咽之;口不能受,哽咽不能下。 故夫商鞅三說孝公,後說者用,前二難用,後一易行也。 觀管仲 之《明法》,察商鞅之《耕戰》,固非弱劣之主所能用也。 六國之時,賢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畔魏 魏傷。 韓用申不害,行其《三符》,兵不侵境,蓋十五年。 不能用之,又不察其書,兵挫軍破,國並於秦。 殷、週之 世,亂跡相屬,亡禍比肩,豈其心不欲為治乎? 力弱智劣,不能納至言也。 是故碓重,一人之跡不能蹈也;大,一人之 掌不能推也。 賢臣有勁強之優,愚主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禽魚相與遊也。 干將之刃,人不推頓,菰瓠不能傷; 筱{⺮輅}之箭,機不動發,魯縞不能穿。 非無干將、筱{⺮輅}之才也,無推頓發動之主。 菰瓠、魯縞不穿傷,焉望斬旗 穿革之功乎? 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強弩。 弩力五石,引以三石,筋絕骨折,不能舉也。 故力不任強引,則有變惡折脊之 禍;知不能用賢,則有傷德毀名之敗。 論事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達。 自達者帶絕不抗,自衒者賈賤不仇。 案諸為人用之物,須人用 之,功力乃立。 鑿所以入木者,槌叩之也,鍤所以能撅地者,蹠蹈之也。 諸有鋒刃之器,所以能斷斬割削者,手能把持 之也,力能推引之也。 韓信去楚入漢,項羽不能安,高祖能持之也。 能用其善,能安其身,則能量其力、能別其功矣。 樊、酈有攻城野戰之功,高祖行封,先及蕭何,則比蕭何於獵人,同樊、酈於獵犬也。 夫蕭何安坐,樊、酈馳走,封不及 馳走而先安坐者,蕭何以知為力,而樊、酈以力為功也。 蕭何所以能使樊、酈者,以入秦收斂文書也。 眾將拾金,何獨 掇書,坐知秦之形勢,是以能圖其利害。 眾將馳走者,何驅之也。 故叔孫通定儀,而高祖以尊;蕭何造律,而漢室以 寧。 案儀律之功,重於野戰,斬首之力,不及尊主。 故夫墾草殖谷,農夫之力也;勇猛攻戰,士卒之力也;構架斫削, 工匠之力也;治書定簿,佐史之力也;論道議政,賢儒之力也。 人生莫不有力,所以為力者,或尊或卑。 孔子能舉北門 之關,不以力自章,知夫筋骨之力,不如仁義之力榮也。 別通篇第三十八 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為內。 內中所有,柙匱所〔贏〕,縑布絲〔帛〕也。 貧人之宅,亦以一丈為內。 內中空虛,徒 四壁立,故名曰貧。 夫通人猶富人,不通者猶貧人也。 俱以七尺為形,通人胸中懷百家之言,不通者空腹無一牒之誦。 貧人之內,徒四所壁立也。 慕料貧富不相如,則夫通與不通不相及也。 世人慕富不榮通,羞貧,不賤不賢,不推類以況 之也。 夫富人可慕者,貨財多則饒裕,故人慕之。 夫富人不如儒生,儒生不如通人。 通人積文,十篋以上,聖人之 言,賢者之語,上自黃帝,下至秦、漢,治國肥家之術,刺世譏俗之言,備矣。 使人通明博見,其為可榮,非徒縑布絲 〔帛〕也。 蕭何入秦,收拾文書,漢所以能製九州者,文書之力也。 以文書禦天下,天下之富,孰與家人之財? 人目不見青黃曰盲,耳不聞宮商曰聾,鼻不知香臭曰癰。 癰聾與盲,不成人者也。 人不博覽者,不聞古今,不見事類, 不知然否,猶目盲、耳聾、鼻癰者也。 儒生不覽,猶為閉暗,況庸人無篇章之業,不知是非,其為閉暗,甚矣! 此則土 木之人,耳目俱足,無聞見也。 涉淺水者見蝦,其頗深者察魚鱉,其尤甚者觀蛟龍。 足行跡殊,故所見之物異也。 入 道淺深,其猶此也,淺者則見傳記諧文,深者入聖室觀秘書。 故入道彌深,所見彌大。 人之遊也,必欲入都,都多奇觀 也。 入都必欲見市,市多異貨也。 百家之言,古今行事,其為奇異,非徒都邑大市也。 遊於都邑者心厭,觀於大市者 意飽,況遊於道藝之際哉? 污大川旱不枯者,多所疏也。 潢污兼日不雨,泥輒見者,無所通也。 是故大川相間,小川 相屬,東流歸海,故海大也。 海不通於百川,安得巨大之名? 夫人含百家之言,猶海懷百川之流也,不謂之大者,是謂 海小於百川也。 夫海大於百川也,人皆知之,通者明於不通,莫之能別也。 潤下作咸,水之滋味也。 東海水鹹,流廣 大也;西州鹽井,源泉深也。 人或無井而食,或穿井不得泉,有鹽井之利乎? 不與賢聖通業,望有高世之名,難哉! 法令之家,不見行事,議罪不審。 章句之生,不覽古今,論事不實。 或以說一經為〔足〕,何須博覽。 夫孔子之門, 講習《五經》。 《五經》皆習,庶幾之才也。 顏淵曰:“博我以文。”才智高者,能為博矣。 顏淵之曰博者,豈徒一經哉? 我不能博《五經》,又不能博眾事,守信一 學,不好廣觀,無溫故知新之明,而有守愚不覽之暗。 其謂一經〔足〕者,其宜也。 開戶內日之光,日光不能照幽,鑿 窗啟牖,以助戶明也。 夫一經之說,猶日明也,助以傳書,猶窗牖也。 百家之言令人曉明,非徒窗牖之開日光之照也。 是故日光照室內,道術明胸中。 開戶內光,坐高堂之上,眇升樓台,窺四鄰之廷,人之所願也。 閉戶幽坐,向冥冥之 內,穿壙穴臥,造黃泉之際,人之所惡也。 夫閉心塞意,不高瞻覽者,死人之徒也哉! 孝武皇帝時,燕王旦在明光宮, 欲入所臥,戶三盡閉,使侍者二十人開戶,戶不開,其後旦坐謀反自殺。 夫戶閉,燕王旦死之狀也。 死者,兇事也,故 以閉塞為佔。 齊慶封不通,六國大夫會而賦詩,慶封不曉,其後果有楚靈之禍也。 夫不開通於學者,屍尚能行者也。 亡國之社,屋其上、柴其下者,示絕於天地。 《春秋》薄社,週以為城。 夫經藝傳書,人當覽之,猶社當通氣於天地 也。 故人之不通覽者,薄社之類也。 是故氣不通者,強壯之人死,榮華之物枯。 東海之中,可食之物,集糅非一,以其大也。 夫水精氣渥盛,故其生物也眾多奇異。 故夫大人之胸懷非一,才高知大, 故其於道術無所不包。 學士同門高業之生,眾共宗之。 何則? 知經指深,曉師言多也。 夫古今之事,百家之言,其為 深,多也,豈徒師門高業之生哉? 甘酒醴不酤飴蜜,未為能知味也。 耕夫多殖嘉穀,謂之上農夫;其少者,謂之下農 夫。 學士之才,農夫之力,一也。 能多種穀,謂之上農,能博學問,〔不〕謂之上儒,是稱牛之服重,不譽馬速也。 譽手毀足,孰謂之慧矣! 縣道不通於野,野路不達於邑,騎馬乘舟者,必不由也。 故血脈不通,人以甚病。 夫不通 者,惡事也,故其禍變致不善。 是故盜賊宿於穢草,邪心生於無道,無道者,無道術也。 醫能治一病謂之巧,能治百病 謂之良。 是故良醫服百病之方,治百人之疾;大才懷百家之言,故能治百族之亂。 扁鵲之眾方,孰若巧〔醫〕之一伎? 子貢曰:“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蓋以宗廟百官喻孔子道也。 孔子道美,故譬以宗廟,眾多非一, 故喻以百官。 由此言之,道達廣博者,孔子之徒也。 殷、週之地,極五千里,荒服、要服,勤能牧之。 漢氏廓土,牧萬里之外,要荒之地,褒衣博帶。 夫德不優者,不能懷 遠,才不大者,不能博見。 故多聞博識,無頑鄙之訾;深知道術,無淺暗之毀也。 人好觀圖畫者,圖上所畫,古之列人 也。 見列人之面,孰與觀其言行? 置之空壁,形容具存,人不激勸者,不見言行也。 古賢之遺文,竹帛之所載粲然, 豈徒牆壁之畫哉? 空器在廚,金銀塗飾,其中無物益於飢,人不顧也。 餚膳甘醢,土釜之盛,入者鄉之。 古賢文之美 善可甘,非徒器中之物也,讀觀有益,非徒膳食有補也。 故器空無實,飢者不顧,胸虛無懷,朝廷不御也。 劍伎之家, 鬥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 兩敵相遭,一巧一拙,其必勝者,有術之家也。 孔、墨之業,賢聖之書,非徒曲 城、越女之功也。 成人之操,益人之知,非徒戰鬥必勝之策也。 故劍伎之術,有必勝之名;賢聖之書,有必尊之聲。 縣邑之吏,召諸治下,將相問以政化,曉慧之吏,陳所聞見,將相覺悟,得以改政右文。 聖賢言行,竹帛所傳,練人之 心,聰人之知,非徒縣邑之吏對向之語也。 禹、益並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記異物,海外山表,無遠不至,以所聞見作《山海經》。 非禹、益不能行遠,《山海》 不造。 然則《山海》之造,見物博也。 董仲舒睹重常之鳥,劉子政曉貳負之屍,皆見《山海經》,故能立二事之說。 使禹、益行地不遠,不能作《山海經》;董、劉不讀《山海經》,不能定二疑。 實沉、台台,子產博物,故能言之;龍見 絳郊,蔡墨曉佔,故能御之。 父兄在千里之外,且死,遺教戒之書,子弟賢者,求索觀讀,服臆不捨,重先敬長,謹慎之 也;不肖者輕慢佚忽,無原察之意。 古聖先賢,遺後人文字,其重非徒父兄之書也,或觀讀採取,或棄捐不錄,二者之相 高下也,行路之人,皆能論之,況辯照然否者不能別之乎? 孔子病,商瞿卜期日中,孔子曰:“取書來,比至日中何事 乎?”聖人之好學也,且死不休,念在經書,不以臨死之故,棄忘道藝,其為百世之聖,師法祖修,蓋不虛矣! 自孔子以 下,至漢之際,有才能之稱者,非有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也,不說《五經》則讀書傳。 書傳文大,難以備之。 卜卦佔射凶 吉,皆文、武之道。 昔有商瞿能佔爻卦;末有東方朔、翼少君,能達佔射覆。 道雖小,亦聖人之術也。 曾又不知人生 禀五常之性,好道樂學,故辨於物。 今則不然,飽食快飲,慮深求臥,腹為飯坑,腸為酒襄,是則物也。 倮蟲三百,人 為之長,“天地之性人為貴,貴其識知也。今閉暗脂塞,無所好欲,與三百倮蟲何以異?而謂之為長而貴之乎! 諸夏之人所以貴於夷狄者,以其通仁義之文,知古今之學也。 如徒〔任〕其胸中之知以取衣食,經厲年月,白首沒齒,終 無曉知,夷狄之次也。 觀夫蜘蛛之經絲以罔飛蟲也,人之用作,安能過之? 任胸中之知,舞權利之詐,以取富壽之樂, 無古今之學,蜘蛛之類也。 含血之蟲,無餓死之患,皆能以知求索飲食也。 人不通者,亦能自供,仕官為吏,亦得高 官,將相長吏,猶吾大夫高子也,安能別之? 隨時積功,以命得官,不曉古今,以位為賢,與文〔人〕異術,安得識別通 人,俟以不次乎? 將相長吏不得若右扶風蔡伯偕、鬱林太守張孟嘗、東萊太守李季公之徒,心自通明,覽達古今,故其敬 通人也如見大賓。 燕昭為鄒衍擁彗,彼獨受何性哉? 東成令董仲綬知為儒梟,海內稱通,故其接人,能別奇〔偉〕。 是以鍾離產公以編戶之民,受圭璧之敬,知之明也。 故夫能知之也,凡石生光氣;不知之也,金玉無潤色。 自武帝以至 今朝,數舉賢良,令人射策甲乙之科,若董仲舒、唐子高、穀子雲、丁伯玉,策既中實,文說美善,博覽膏腴之所生也。 使四者經徒能摘,筆徒能記疏,不見古今之書,安能建美善於聖王之庭乎? 孝明之時,讀《蘇武傳》,見武官名曰《栘中 監》,以問百官,百官莫知。 夫《倉頡》之章,小學之書,文字備具,至於無能對聖國之問者,是皆美命隨牒之人多在官 也。 “木”旁“多”文字且不能知,其欲及若董仲舒之知重常,劉子政之知貳負,難哉! 或曰:“通人之官,蘭台令史,職 校書定字,比夫太史、太柷,職在文書,無典民之用,不可施設。是以蘭台之史,班固、賈逵、楊終、傅毅之徒,名香文 美,委積不洩,大用於世。”曰:此不繼。 周世通覽之人,鄒衍之徒,孫卿之輩,受時王之寵,尊顯於世。 董仲舒雖無 鼎足之位,知在公卿之上。 週監二代,漢監週、秦然則蘭台之官,國所監得失也。 以心如丸卵,為體內藏;眸子如豆, 為身光明。 令史雖微,典國道藏,通人所由進,猶博士之官,儒生所由興也。 委積不紲,豈聖國微遇之哉,殆以書未定 而職未畢也。 超奇篇第三十九 通書千篇以上,萬卷以下,弘暢雅閒,審定文讀,而以教授為人師者,通人也。 杼其義旨,損益其文句,而以上書奏記, 或興論立說、結連篇章者,文人鴻儒也。 好學勤力,博聞強識,世間多有;著書表文,論說古今,萬不耐一。 然則著書 表文,博通所能用之者也。 入山見木,長短無所不知;入野見草,大小無所不識。 然而不能伐木以作室屋,採草以和方 藥,此知草木所不能用也。 夫通人覽見廣博,不能掇以論說,此為匿生書主人,孔子所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 達”者也,與彼草木不能伐採,一實也。 孔子得《史記》以作《春秋》,及其立義創意,褒貶賞誅,不復因《史記》者, 眇思自出於胸中也。 凡貴通者,貴其能用之也,即徒誦讀,讀詩諷術雖千篇以上,鸚鵡能言之類也。 衍傳書之意,出膏 腴之辭,非俶儻之才,不能任也。 夫通覽者,世間比有;著文者,歷世希然。 近世劉子政父子、揚子云、桓君山,其猶 文、武、周公並出一時也;其餘直有,往往而然,譬珠玉不可多得,以其珍也。 故夫能說一經者為儒生,博覽古今者為通 人,採掇傳書以上書奏記者為文人,能精思著文連結篇章者為鴻儒。 故儒生過俗人,通人勝儒生,文人逾通人,鴻儒超文 人。 故夫鴻儒,所謂超而又超者也。 以超之奇,退與儒生相料,文軒之比於敝車,錦繡之方於沒而不見。 賢儒俗吏,並在世俗,有似於此。 遇暗 長吏,轉移俗吏超在賢儒之上,賢儒處下,受馳走之使,至或岩居穴處,沒身不見。 咎在長吏不能知賢,而賢者道大,力 劣不能拔舉之故也。 夫手指之物器也,度力不能舉,則不敢動。 賢儒之道,非徒物器之重也。 是故金鐵在地,焱風不能動,毛芥在其間,飛 揚千里。 夫賢儒所懷,其猶水中大石、在地金鐵也。 其進不若俗吏速者,長吏力劣,不能用也。 毛芥在鐵石間也,一 口之氣,能吹毛芥,非必焱風。 俗吏之易遷,猶毛芥之易吹也。 故夫轉沙石者,湍瀨也;飛毛芥者,焱風也。 活水洋 風,毛芥不動。 無道理之將,用心暴猥,察吏不詳,遭以姦遷,妄授官爵,猛水之轉沙石,焱風之飛毛芥也。 是故毛芥 因異風而飛,沙石遭猛流而轉,俗吏遇悖將而遷。 且圓物投之於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策杖叩動,才微輒停。 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徒,須人動舉。 賢儒,世 之方物也,其難轉移者,其動須人也。 鳥輕便於人,趨遠,人不如鳥,然而天地之性人為貴。 蝗蟲之飛,能至萬里;麒 麟須獻,乃達闕下。 然而蝗蟲為災,麒麟為瑞。 麟有四足,尚不能自致,人有兩足,安能自達? 故曰:燕飛輕於鳳 皇,兔走疾於麒麟,{圭黽}躍躁於靈龜,蛇騰便於神龍。 呂望之徒,白首乃顯;百里奚之知,明於黃發:深為國謀,因 為王輔,皆夫沉重難進之人也。 輕躁早成,禍害暴疾。 故曰:其進銳者,退速。 陽溫陰寒,歷月乃至;災變之氣,一 朝成怪。 故夫河冰結合,非一日之寒;積土成山,非斯須之作。 干將之劍,久在爐炭,銛鋒利刃,百熟煉歷。 久銷乃 見作留,成遲故能割斷。 肉暴長者曰腫,泉暴出者曰湧,酒暴熟者易酸,醢暴酸者易臭。 由此言之,賢儒遲留,皆有狀 故。 狀故云何? 學多道重,為身累也。 草木之生者濕,濕者重;死者枯。 枯而輕者易舉,濕而重者難移也。 然元氣所在,在生不在枯。 是故車行於陸,船行 於溝,其滿而重者行遲,空而輕者行疾。 先王之道,載在胸腹之內,其重不徒船車之任也。 任重,其取進疾速,難矣。 竊人之物,其得非不速疾也,然而非其有,得之非己之力也。 世人早得高官,非不有光榮也,而屍祿素餐之謗,喧嘩甚 矣。 且賢儒之不進,將相長吏不開通也。 農夫載谷奔都,賈人齎貨赴遠,皆欲得其願也。 如門郭閉而不通,津梁絕而 不過,雖有勉力趨時之勢,奚由早至以得盈利哉? 長吏妒賢,不能容善,不被鉗赭之刑,幸矣,焉敢望官位升舉,道理之 早成也? 寒溫篇第四十一 說寒溫者曰:人君喜則溫,怒則寒。 何則? 喜怒髮於胸中,然後行出於外,外成賞罰。 賞罰,喜怒之效。 故寒溫渥 盛,雕物傷人。 夫寒溫之代至也,在數日之間,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氣發胸中,然後渥盛於外。 見外寒溫,則知胸中之氣 也。 當人君喜怒之時,胸中之氣未必更寒溫也。 胸中之氣,何以異於境內之氣? 胸中之氣,不為喜怒變,境內寒溫, 何所生起? 六國之時,秦、漢之際,諸侯相伐,兵革滿道,國有相攻之怒,將有相勝之志,夫有相殺之氣,當時天下未必 常寒也。 太平之世,唐、虞之時,政得民安,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當時天下未必常溫也。 豈喜怒之氣,為 小發,不為大動邪? 何其不與行事相中得也? 夫近水則寒,近火則溫,遠之漸微。 何則? 氣之所加,遠近有差也。 成事,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邊則寒,南極則 熱。 火之在爐,水之在溝,氣之在軀,其實一也。 當人君喜怒之時,寒溫之氣,閨門宜甚,境外宜微。 今案寒溫,外 內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 世儒說稱,妄處之也。 王者之變在天下,諸侯之變在境內,卿大夫之變在其位,庶人之 變在其家。 夫家人之能致變,則喜怒亦能致氣。 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當怒反喜,縱過飾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溫。 由此言之,變非喜怒所生,明矣。 或曰:“以類相招致也。喜者和溫,和溫賞賜,陽道施予,陽氣溫,故溫氣應之。怒者慍恚,慍恚誅殺。陰道肅殺,陰氣 寒,故寒氣應之。虎嘯而谷風至,龍興而景雲起。同氣共類,動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龍致雨’。雨應龍而來,影 應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秋冬斷刑,小獄微原,大辟盛寒,寒隨刑至,相招審矣。”夫比寒溫於風雲,齊喜怒於 龍虎,同氣共類,動相招致,可矣。 虎嘯之時,風從谷中起;龍興之時,雲起百里內。 他谷異境,無有風雲。 今寒溫 之變,並時皆然。 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驗。 齊、魯接境,賞罰同時,設齊賞魯罰,所致宜殊,當時可齊國溫、 魯地寒乎? 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 蚩尤之民,湎湎紛紛;亡秦之路,赤衣比肩,當時天下未必常寒也。 帝都之市,屠殺 牛羊,日以百數,刑人殺牲,皆有賊心,帝都之市,氣不能寒。 或曰:“人貴於物,唯人動氣。”夫用刑者動氣乎? 用受 刑者為變也? 如用刑者,刑人殺禽,同一心也。 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為萬物,百賤不能當一貴乎? 或曰:“唯 人君動氣,眾庶不能。”夫氣感必須人君,世何稱於鄒衍? 鄒衍匹夫,一人感氣,世又然之。 刑一人而氣輒寒,生一人 而氣輒溫乎? 赦令四下,萬刑並除,當時歲月之氣不溫。 往年,萬戶失火,煙焱參天;河決千里,四望無垠。 火與溫 氣同,水與寒氣類。 失火河決之時,不寒不溫。 然則寒溫之至,殆非政治所致。 然而寒溫之至,遭與賞罰同時,變復 之家,因緣名之矣。 春溫夏暑,秋涼冬寒,人君無事,四時自然。 夫四時非政所為,而謂寒溫獨應政治? 正月之始,正月之後,立春之際, 百刑皆斷,囹圄空虛。 然而一寒一溫,當其寒也,何刑所斷? 當其溫也,何賞所施? 由此言之,寒溫,天地節氣,非 人所為,明矣。 人有寒溫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 遭風逢氣,身生寒溫。 變操易行,寒溫不除。 夫身近而猶不能變除其疾,國邑遠 矣,安能調和其氣? 人中於寒,飲藥行解,所苦稍衰;轉為溫疾,吞發汗之丸而應愈。 燕有寒谷,不生五穀。 鄒衍吹 律,寒谷可種。 燕人種黍其中,號曰黍谷。 如審有之,寒溫之災,復以吹律之事,調和其氣,變政易行,何能滅除? 是故寒溫之疾,非藥不愈;黍谷之氣,非律不調。 堯遭洪水,使禹治之。 寒溫與堯之洪水,同一實也。 堯不變政易 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 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溫非政治所招。 或難曰:《洪範》庶徵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若,順;燠,溫;恆,常也。 人君急,則常寒順之;舒,則常 溫順之。 寒溫應急舒,謂之非政,如何? 夫豈謂急不寒、舒不溫哉? 人君急舒而寒溫遞至,偶適自然,若故相應,猶 卜之得兆、筮之得數也。 人謂天地應令問,其實適然。 夫寒溫之應急舒,猶兆數之應令問也。 外若相應,其實偶然。 何以驗之? 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 二令參偶,遭適逢會,人事始作,天氣已有,故曰道也。 使應政事,是有,非自 然也。 《易》京氏布六十卦於一歲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 卦有陰陽,氣有升降。 陽升則溫,陰升則寒。 由此言 之,寒溫隨卦而至,不應政治也。 案《易》無妄之應,水旱之至,自有期節。 百災萬變,殆同一曲。 變復之家,疑且 失實。 何以為疑? 夫大人與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 《洪範》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如 《洪範》之言,天氣隨人易徒,當先天而天不違耳,何故復言後天而奉天時乎? 後者,天已寒溫於前,而人賞罰於後也。 由此言之,人言與《尚書》不合,一疑也。 京氏佔寒溫以陰陽升降,變復之家以刑賞喜怒,兩家乖跡,二疑也。 民間佔 寒溫,今日寒而明日溫,朝有繁霜,夕有列光,旦雨氣溫,旦暘氣寒。 夫雨者陰,暘者陽也;寒者陰,而溫者陽也。 雨 旦暘反寒,暘旦雨反溫,不以類相應,三疑也。 三疑不定,“自然”之說,亦未立也。 譴告篇第四十二 論災異,謂古之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之也。 災異非一,復以寒溫為之效。 人君用刑非時則寒,施賞違節則溫。 天神譴告人君,猶人君責怒臣下也。 故楚〔莊〕王曰:“天不下災異,天其忘〔予〕乎!”災異為譴告,故〔莊〕王懼而 思之也。 曰:此疑也。 夫國之有災異也,猶家人之有變怪也。 有災異,謂天譴人君;有變怪,天復譴告家人乎? 家人 既明,人之身中,亦將可以喻。 身中病,猶天有災異也。 血脈不調,人生疾病;風氣不和,歲生災異。 災異謂天譴告 國政,疾病天復譴告人乎? 釀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 時或咸苦酸淡不應口者,猶人芍藥失其和也。 夫政治之有災異也,猶烹釀之有惡味也。 苟謂災異為天譴告,是其烹釀之誤,得見譴告也。 佔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 以審天。 使〔莊〕王知如孔子,則其言可信。 衰世霸者之才,猶夫變復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夫天道,自然也,無為。 如譴告人,是有為,非自然也。 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 且天審能譴告人君,宜 變易其氣以覺悟之。 用刑非時,刑氣寒,而天宜為溫;施賞違節,賞氣溫,而天宜為寒。 變其政而易其氣,故君得以覺 悟,知是非。 今乃隨寒從溫,為寒為溫,以譴告之意,欲令變更之且。 太王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為歷。 歷者,適 也。 太伯覺悟,之吳、越採藥,以避王季。 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復字之季,太伯豈覺悟以避之哉? 今刑賞失法,天欲 改易其政,宜為異氣,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為同氣以譴告之,人君何時將能覺悟,以見刑賞之誤哉? 鼓瑟者誤於張弦設柱,宮商易聲,其師知之,易其弦而復移其柱。 夫天之見刑賞之誤,猶瑟師之睹弦柱之非也。 不更變 氣以悟人君,反增其氣以渥其惡,則天無心意,苟隨人君為誤非也。 紂為長夜之飲,文王朝夕曰:“祀茲酒。”齊奢於 祀,晏子祭廟,豚不掩俎。 何則? 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 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謹敬;吏民橫悖,長吏示以和 順。 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見於周公,拜起驕悖,三見三笞;往見商子,商子令觀橋梓之樹。 二子見橋梓,心感 覺悟,以知父子之禮。 周公可隨為驕,商子可順為慢,必須加之捶杖,教觀於物者,冀二人之見異,以奇自覺悟也。 夫 人君之失政,猶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覺悟,若二子觀見橋梓,而顧隨刑賞之誤,為寒溫之報,此則天與人君 俱為非也。 無相覺悟之感,有相隨從之氣,非皇天之意,愛下譴告之宜也。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異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氣者也。 是故《離》下、《兌》上曰革。 革,更也。 火金殊氣,故 能相革。 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 屈原疾楚之見隕霜。 《甫刑》曰:“庶僇旁告 無辜於天帝。”此言蚩尤之民被冤,旁告無罪於上天也。 以眾民之叫,不能致霜,鄒衍之言,殆虛妄也。 南方至熱,煎炒爛石,父子同水而浴。 北方至寒,凝冰坼土,父子同穴而處。 燕在北邊,鄒衍時,週之五月,正歲三月 也。 中州內正月二月霜雪時降。 北邊至寒,三月下霜,未為變也。 此殆北邊三月尚寒,霜適自降,而衍適呼,與霜逢 會。 傳曰:“燕有寒谷,不生五穀。”鄒衍吹律,寒谷復溫,則能使氣溫,亦能使氣复寒。 何知衍不令時人知己之冤,以 天氣表己之誠,竊吹律於燕谷獄,令氣寒而因呼天乎? 即不然者,霜何故降? 范雎為須賈所讒,魏齊僇之,折幹摺脅。 張儀遊於楚,楚相掠之,被捶流血。 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記其狀。 鄒衍見拘,雎、儀之比也,且子長何諱不言? 案 《衍列傳》,不言見拘而使霜降。 偽書遊言,猶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 由此言之,衍呼而降霜,虛矣! 則杞梁 之妻哭而崩城,妄也! 頓牟叛,趙襄子帥師攻之,軍到城下,頓牟之城崩者十餘丈,襄子擊金而退之。 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子之軍有哭者 乎? 秦之將滅,都門內崩;霍光家且敗,第牆自壞。 誰哭於秦宮,泣於霍光家者? 然而門崩牆壞,秦、霍敗亡之徵 也。 或時杞國且圮,而杞梁之妻適哭城下,猶燕國適寒,而鄒衍偶呼也。 事以類而時相因,聞見之者或而然之。 又城 老牆朽,猶有崩壞。 一婦之哭,崩五丈之城,是則一指摧三仞之楹也。 春秋之時,山多變。 山、城,一類也。 哭能崩 城,復能壞山乎? 女然素縞而哭河,河流通。 信哭城崩,固其宜也。 案杞梁從軍死,不歸。 其婦迎之,魯君吊於途, 妻不受吊,棺歸於家,魯君就吊,不言哭於城下。 本從軍死,從軍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處也。 然則杞梁之妻哭 而崩城,复虛言也。 因類以及,荊軻〔刺〕秦王,白虹貫日;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太白食昴,复妄言也。 夫豫子謀殺襄子,伏於橋下,襄 子至橋心動。 貫高欲殺高祖,藏人於壁中,高祖至柏人亦動心。 二子欲刺兩主,兩主心動;綝實論之,尚謂非二子精神 所能感也。 而況荊軻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動,而白虹貫日乎? 然則白虹貫日,天變自成,非軻之精為虹而貫日也。 鉤星在房、心間,地且動之佔也。 地且動,鉤星應房、心。 夫太白食昴,猶鉤星在房、心也。 謂衛先生長平之議,令 太白食昴,疑矣! 歲星害鳥尾,週、楚惡之。 然之氣見,宋、衛、陳、鄭災。 案時周、楚未有非,而宋、衛、陳、鄭 未有惡也。 然而歲星先守尾,災氣署垂於天,其後週、楚有禍,宋、衛、陳、鄭同時皆然。 歲星之害週、楚,天氣災四 國也。 何知白虹貫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不〕使長平計起也? 招致篇第四十四 (此篇今缺) 明雩篇第四十五 變復之家,以久雨為湛,久暘為旱。 旱應亢陽,湛應沈溺。 或難曰:夫一歲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風。 雨頗 留,湛之兆也。 暘頗久,旱之漸也。 湛之時,人君未必沈溺也;旱之時,未必亢陽也。 人君為政,前後若一。 然而一 湛一早,時氣也。 范蠡計然曰:“太歲在〔於〕水,毀;金,穰;木,飢;火,旱。”夫如是,水旱飢穰,有歲運也。 歲 直其運,氣當其世,變復之家,指而名之。 人君用其言,求過自改。 暘久自雨,雨久自暘,變復之家,遂名其功;人君 然之,遂信其術。 試使人君恬居安處不求己過,天猶自雨,雨猶自暘。 暘濟雨濟之時,人君無事,變復之家,猶名其 術。 是則陰陽之氣,以人為主,不〔統〕於天也。 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隨行而應人。 《春秋》魯大雩,旱求雨 之祭也。 旱久不雨,禱祭求福,若人之疾病祭神解禍矣。 此變復也。 《詩》雲:“月離於畢,比滂沲矣。”《書》 曰:“月之從星,則以風雨。”然則風雨隨月所離從也。 房星四表三道,日月之行,出入三道。 出北則湛,出南則旱。 或言出北則旱,南則湛。 案月為天下佔,房為九州候。 月之南北,非獨為魯也。 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 有頃,天果 大雨。 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昨暮月離於畢。”後日,月復離畢。 孔子出,子路請齎雨具,孔子不聽,出果無雨。 子 路問其故,孔子曰:“昔日,月離其陰,故雨。昨暮,月離其陽,故不雨。”夫如是,魯雨自以月離,豈以政哉? 如審以 政令月,離於畢為雨佔,天下共之。 魯雨,天下亦宜皆雨。 六國之時,政治不同,人君所行賞罰異時,必以雨為應政令 月,離六七畢星,然後足也。 魯繆公之時,歲旱。 繆公問縣子:“天旱不雨,寡人欲暴巫,奚如?”縣子不聽。 “欲徙市,奚如?”對曰:“天子崩,巷 市七日;諸公薨,巷市五日。為之徙市,不亦可乎!”案縣子之言,徙市得雨也。 案《詩》、書之文,月離星得雨。 日 月之行,有常節度,肯為徙市故,離畢之陰乎? 夫月畢,天下佔。 徙魯之市,安耐移月? 月之行天,三十日而周。 一 月之中,一過畢星,離陽則暘。 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離畢〔陰〕,其時徙市而得雨乎。 夫如縣子言,未可用也。 董仲舒求雨,申《春秋》之義,設虛立祀,父不食於枝庶,天不食於下地。 諸侯雩禮所祀,未知何神。 如天神也,唯王 者天乃歆,諸侯及今長吏,天不享也。 神不歆享,安耐得神? 如雲雨者氣也,雲雨之氣,何用歆享? 觸石而出,膚寸 而合,不崇朝而辨雨天下,泰山也。 泰山雨天下,小山雨國邑。 然則大雩所祭,豈祭山乎? 假令審然,而不得也。 何 以效之? 水異川而居,相高分寸,不決不流,不鑿不合。 誠令人君禱祭水旁,能令高分寸之水流而合乎? 夫見在之 水,相差無幾,人君請之,終不耐行。 況雨無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夫雨水在天地之間也,猶夫涕泣在人形中也。 或齎酒食,請於惠人之前,〔求〕出其泣,惠人終不為之隕涕。 夫泣不可 請而出,雨安可求而得? 雍門子悲哭,孟嘗君為之流涕。 蘇秦、張儀悲說坑中,鬼谷先生泣下沾襟。 或者儻可為雍門 之聲,出蘇、張之說以感天乎! 天又耳目高遠,音氣不通。 杞梁之妻,又已悲哭,天不雨而城反崩。 夫如是,竟當何 以致雨? 雩祭之家,何用感天? 案月出北道,離畢之陰,希有不雨。 由此言之,北道,畢星之所在也。 北道星肯為雩 祭之故下其雨乎? 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之時,魯未必雩祭也。 不祭,沛然自雨;不求,曠然自暘。 夫如是,天之暘 雨,自有時也。 一歲之中,暘雨連屬。 當其雨也,誰求之者? 當其暘也,誰止之者? 人君聽請,以安民施恩,必非賢也。 天至賢矣,時未當雨,偽請求之,故妄下其雨,人君聽請之類也。 變復之家,不推 類驗之,空張法術,惑人君。 或未當雨,而賢君求之而不得;或適當自雨,惡君求之,遭遇其時。 是使賢君受空責,而 惡君蒙虛名也。 世稱聖人純而賢者駁,純則行操無非,無非則政治無失。 然而世之聖君,莫有如堯、湯。 堯遭洪水, 湯遭大旱。 如謂政治所致,堯、湯惡君也;如非政治,是運氣也。 運氣有時,安可請求? 世之論者,猶謂堯、湯水 旱。 水旱者,時也;其小旱湛,皆政也。 假令審然,何用致湛。 審以政致之,不修所以失之,而從請求,安耐復之? 世審稱堯、湯水旱,天之運氣,非政所致。 夫天之運氣,時當自然,雖雩祭請求,終無補益。 而世又稱湯以五過禱於桑 林,時立得雨。 夫言運氣,則桑林之說絀;稱桑林,則運氣之論消。 世之說稱者,竟當何由? 救水旱之術,審當何 用? 夫災變大抵有二:有政治之災,有無妄之變。 政治之災,須耐求之,求之雖不耐得,而惠愍惻隱之恩,不得已之意也。 慈父之於子,孝子之於親,知病不祀神,疾痛不和藥。 又知病之必不可治,治之無益,然終不肯安坐待絕,猶卜筮求崇、 召醫和藥者,惻痛殷勤,冀有驗也。 既死氣絕,不可如何,升屋之危,以衣招复,悲恨思慕,冀其悟也。 雩祭者之用 心,慈父孝子之用意也。 無妄之災,百民不知,必歸於主。 為政治者慰民之望,故亦必雩。 問:“政治之災,無妄之變,何以別之?”曰:德酆政得,災猶至者,無妄也;德衰政失,變應來者,政治也。 夫政治則 外雩而內改,以復其虧;無妄則內守舊政,外修雩禮,以慰民心。 故夫無妄之氣,厲世時至,當固自一,不宜改政。 何 以驗之? 周公為成王陳《立政》之言曰:“時則物有間之。自一話一言,我則末,維成德之彥,以乂我受民。”周公立 政,可謂得矣。 知非常之物,不賑不至,故敕成王自一話一言,政事無非,毋敢變易。 然則非常之變,無妄之氣間而至 也。 水氣間堯,旱氣間湯。 周宣以賢,遭遇久旱。 建初孟〔年〕,北州連旱,牛死民乏,放流就賤。 聖主寬明於上, 百官共職於下,太平之明時也。 政無細非,旱猶有,氣間之也。 聖主知之,不改政行,轉谷賑贍,損酆濟耗。 斯見之 審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也。 魯文公間歲大旱,臧文仲曰:“修城郭,貶食省用,務嗇勸分。 ”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備, 不改政治。 變復之家,見變輒歸於政,不揆政之無非,見異懼惑,變易操行,以不宜改而變,只取災焉! 何以言必當雩也? 曰:《春秋》大雩,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無譏之文,當雩明矣。 曾晰對孔子言其志曰:“暮 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孔子曰:“吾與點也!”魯設雩祭於沂水之 上。 暮者,晚也;春謂四月也。 春服既成,謂四月之服成也。 冠者、童子,雩祭樂人也。 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龍之 從水中出也。 風乎舞雩,風,歌也。 詠而饋,詠歌饋祭也,歌詠而祭也。 說論之家,以為浴者,浴沂水中也,風乾身 也。 週之四月,正歲二月也,尚寒,安得浴而風乾身? 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審矣。 《春秋》《左氏傳》曰:“啟蟄而雩。”又曰:“龍見而雩。啟蟄、龍見。”皆二月也。 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 春祈穀 雨,秋祈穀實。 當今靈星,秋之雩也。 春雩廢,秋雩在。 故靈星之祀,歲雩祭也。 孔子曰:“吾與點也!”善點之言, 欲以雩祭調和陰陽,故與之也。 使雩失正,點欲為之,孔子宜非,不當與也。 樊遲從遊,感雩而問,刺魯不能崇德而徒 雩也。 夫雩,古而有之。 故《禮》曰:“雩祭,祭水旱也。”故有雩禮,故孔子不譏,而仲舒申之。 夫如是,雩祭,祀禮也。 雩祭得禮,則大水鼓用牲於社,亦古禮也。 得禮無非,當雩一也。 禮祭〔地〕社,報生萬物之功。 土地廣遠,難得辨 祭,故立社為位,主心事之。 為水旱者,陰陽之氣也,滿六合難得盡祀,故修壇設位,敬恭祈求,效事社之義,复災變之 道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 陰陽精氣,儻如生人能飲食乎? 故共馨香,奉進旨嘉,區區惓惓,冀見答享。 推祭社言 之,當雩二也。 歲氣調和,災害不生,尚猶而雩。 今有靈星,古昔之禮也。 況歲氣有變,水旱不時,人君之懼,必痛 甚矣。 雖有靈星之祀,猶复雩,恐前不備,肜繹之義也。 冀复災變之虧,獲酆穰之報,三也。 禮之心悃,樂之意歡 忻。 悃愊以玉帛效心,歡忻以鐘鼓驗意。 雩祭請祈,人君精誠也。 精誠在內,無以效外。 故雩祀盡己惶懼,關納精心 於雩祀之前,玉帛鐘鼓之義,四也。 臣得罪於君,子獲過於父,比自改更,且當謝罪。 惶懼於旱,如政治所致,臣子得 罪獲過之類也。 默改政治,潛易操行,不彰於外,天怒不釋。 故必雩祭,惶懼之義,五也。 漢立博士之官,師弟子相 呵難,欲極道之深,形是非之理也。 不出橫難,不得從說;不發苦詰,不聞甘對。 導才低仰,欲求裨也;砥石劘厲,欲 求銛也。 推《春秋》之義,求雩祭之說,實孔子之心,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歿,仲舒已死,世之論者,孰當複問? 唯若 孔子之徒,仲舒之黨,為能說之。 順鼓篇第四十六 《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於社。 說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脅之。”脅則攻矣。 〔陰〕勝,攻社以救之。 或難曰:攻社謂得勝負之義,未可得順義之節也。 人君父事天,母事地。 母之黨類為害,可攻母以救之乎? 以政令失 道陰陽繆戾者,人君也。 不自攻以復之,反逆節以犯尊,天地安肯濟? 使湛水害傷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 今湛 水所傷,物也。 萬物於地,卑也。 害犯至尊之體,於道違逆,論《春秋》者,曾不知難。 案雨出於山,流入於川,湛 水之類,山川是矣。 大水之災,不攻山川。 社,土也。 五行之性,水土不同。 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 攻社之 義,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椎鑿也? 以椎擊鑿,令鑿穿木。 今儻攻土,令厭水乎? 且夫攻社之義,以為攻陰之類也。 甲 為盜賊,傷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 今雨者,水也。 水在,不自攻水,而乃攻社。 案天將 雨,山先出雲,雲積為雨,雨流為水。 然則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 重罪刑及族屬,罪父母子弟乎? 罪其朋徒也? 計山水與社,俱為雨類也,孰為親者? 社,土也。 五行異氣,相去遠。 殷太戊桑谷俱生。 或曰高宗。 恐駭,側身行道,思索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之義,桑谷消亡,享 國長久。 ”此說《春秋》〔者〕所共聞也。水災與桑谷之變何以異?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違反,行之何從?周 成王之時,天下雷雨,偃禾拔木,為害大矣。成王開金滕之書,求索行事周公之功,執書以泣遏,雨止風反,禾、大木複 起。大雨久湛,其實一也。成王改過,《春秋》攻社,兩經二義,行之如何? 月令之家,蟲食穀稼,取蟲所類象之吏,笞擊僇辱以滅其變。 實論者謂之未必真是,然而為之,厭合人意。 今致雨者, 政也、吏也,不變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社,能何復塞? 苟以為當攻其類,眾陰之精,月也,方諸鄉月,水自下來,月 離於畢,出房北道,希有不雨。 月中之獸,兔、蟾蜍也。 其類在地,螺與蚄也。 月毀於天,螺、蚄舀缺,同類明矣。 雨久不霽,攻陰之類,宜捕斬兔、蟾蜍,椎被螺、蚄,為其得實。 蝗蟲時至,或飛或集。 所集之地,穀草枯索。 吏卒 部民,塹道作坎,榜驅內於塹坎,杷蝗積聚以千斛數。 正攻蝗之身,蝗猶不止。 況徒攻陰之類,雨安肯霽? 《尚書》《大傳》曰:“煙氛郊社不修,出川不祝,風雨不時,霜雪不降,責於天公。臣多弒主,孽多殺宗,五品不訓,責 於人公。城郭不繕,溝池不修,水泉不隆,水為民害,責於地公。”王者三公,各有所主;諸侯卿大夫,各有分職。 大水 不責卿大夫而擊鼓攻社,何〔如〕? 不然,魯國失禮,孔子作經,表以為戒也。 公羊高不能實,董仲舒不能定,故攻社 之義,至今復行之。 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將難之曰:“久雨湛水溢,誰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復塞之。如人 臣也,宜罪其人以過解天。如非君臣,陰陽之氣偶時運也,擊鼓攻社,而何救止?《春秋》說曰:“人君亢陽致旱,沈溺致 水。 ”夫如是,旱則為沈溺之行,水則為亢陽之操,何乃攻社?攻社不解,硃絲縈之,亦復未曉。說者以為社陰、硃陽 也,水陰也,以陽色縈之,助鼓為救。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眾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熱不能勝也。今國湛 水,猶大山失火也;以若繩之絲,縈社為救,猶以壅水灌大山也。 原天心以人意,狀天治以人事。 人相攻擊,氣不相兼,兵不相負,不能取勝。 今一國水,使真欲攻陽,以絕其氣,悉發 國人操刀把杖以擊之,若歲終逐疫,然後為可。 楚、漢之際,六國之時,兵革戰攻,力強則勝,弱劣則負。 攻社一人擊 鼓,無兵革之威,安能救雨? 夫一暘一雨,猶一晝一夜也;其遭若堯、湯之水旱,猶一冬一夏也。 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 塞其變,冬求為夏,夜求為晝也。 何以效之? 久雨不霽,試使人君高枕安臥,雨猶自止。 止久至於大旱,試使人君高 枕安臥,旱猶自雨。 何則? 〔陽〕極反陰,陰極反〔陽〕。 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 其有旱 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癉疾也? 禱請求福,終不能愈,變操易行,終不能救;使醫食藥,冀可得愈;命盡期至,醫藥無效。 堯遭洪水,《春秋》之大水也,聖君知之,不禱於神,不改乎政,使禹治之,百川東流。 夫堯之使禹治水,猶病水者之使 醫也。 然則堯之洪水,天地之水病也;禹之治水,洪水之良醫也。 說者何以易之? 攻社之義,於事不得。 雨不霽,祭 女媧,於禮何見? 伏羲、女媧,俱聖者也。 舍伏羲而祭女媧,《春秋》不言。 董仲舒之議,其故何哉? 夫《春秋經》 但言“鼓”,豈言攻哉? 說者見有“鼓”文,則言攻矣。 夫鼓未必為攻,說者用意異也。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 孔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攻之,可也。”攻者,責也,責讓之也。 六國 兵革相攻,不得難此,此又非也。 以卑而責尊,為逆矣。 或據天責之也? 王者母事地,母有過,子可據父以責之乎? 下之於上,宜言諫。 若事,臣子之禮也;責讓,上文禮也。 乖違禮意,行文如何? 故警戒下也。 必以伐鼓為攻此社, 此則鐘夫禮以鼓助號呼,明聲響也。 古者人君將出,撞鐘擊鼓,聲鼓鳴攻擊上也。 大水用鼓,或時再告社,陰之太盛,雨湛不霽。 陰盛陽微,非道之宜,口祝不副,以鼓自助,與日食鼓用牲於社,同一義 也。 俱為告急,彰陰盛也。 事大而急者用鍾鼓,小而緩者用鈴{⺮狄},彰事告急,助口氣也。 大道難知,大水久湛, 假令政治所致,猶先告急,乃斯政行。 盜賊之發,與此同操。 盜賊亦政所致,比求闕失,猶先發告。 鼓用牲於社,發 覺之也。 社者,眾陰之長,故伐鼓使社知之。 說鼓者以為攻之,故攻母逆義之難,緣此而至。 今言告以陰盛陽微,攻 尊之難,奚從來哉? 且告宜於用牲,用牲不宜於攻。 告事用牲,禮也;攻之用牲,於禮何見? 硃絲如繩,示在暘也。 暘氣實微,故用物微也。 投一寸之針,布一丸之艾於血脈之蹊,篤病有瘳。 硃絲如一寸之針、一丸之艾也? 吳攻破 楚,昭王亡走,申包胥間步赴秦,哭泣求救,卒得助兵,卻吳而存楚。 擊鼓之人,〔誠〕如何耳;使誠若申包胥,一人擊 得。 假令一人擊鼓,將耐令社與秦王同感,以土勝水之威,卻止雲雨。 雲雨氣得與吳同恐,消散入山,百姓被害者,得 蒙霽晏,有楚國之安矣。 迅雷風烈,君子必變,雖夜必興,衣冠而坐,懼威變異也。 夫水旱,猶雷風也,雖運氣無妄,欲令人君高枕幄臥,以俟其時,無惻怛憂民之心。 堯不用牲,或時上世質也。 倉頡作 書,奚仲作車,可以前代之時無書、車之事,非後世為之乎? 時同作殊,事乃可難;異世易俗,相非如何? 俗圖畫女媧 之象為婦人之形,又其號曰“女”。 仲舒之意,殆謂女媧古婦人帝王者也。 男陽而女陰,陰氣為害,故祭女媧求福佑也。 傳又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 女媧消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之足以立四 極。 仲舒之祭女媧,殆見此傳也。 本有補蒼天、立四極之神,天氣不和,陽道不勝,儻女媧以精神助聖王止雨湛乎! 亂龍篇第四十七 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設土龍以招雨,其意以雲龍相致。 《易》曰:“雲從龍,風從虎。”以類求之,故設土龍。 陰陽 從類,雲雨自至。 儒者或問曰:夫《易》言“雲從龍”者,謂真龍也,豈謂土哉? 楚葉公好龍,牆壁盤盂皆畫龍。 必以 像類為若真,是則葉公之國常有雨也。 《易》又曰“風從虎”,謂虎嘯而谷風至也。 風之與虎,亦同氣類。 設為土虎, 置之谷中,風能至乎? 夫土虎不能而致風,土龍安能而致雨? 古者畜龍,乘車駕龍,故有豢龍氏、御龍氏。 夏后之 庭,二龍常在,季年夏衰,二龍低伏。 真龍在地,猶無雲雨,況偽象乎? 禮,畫雷樽象雷之形,雷樽不聞能致雷,土龍 安能而動雨? 頓牟掇芥,磁石引針,皆以其真是,不假他類。 他類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 氣性異殊,不能相感動 也。 劉子駿掌雩祭,典土龍事,桓君山亦難以頓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針取芥,子駿窮無以應。 子駿,漢朝智襄,筆墨淵 海,窮無以應者,是事非議誤,不得道理實也。 曰:夫以非真難,是也;不以像類說,非也。 夫東風至,酒湛溢。 〔按酒味酸,從東方木也。 其味酸,故酒湛溢 也〕。 鯨魚死,彗星出。 天道自然,非人事也。 事與彼雲龍相從,同一實也。 日,火也;月,水也。 水火感動,常以真氣。 今伎道之家, 鑄陽燧取飛火於日,作方諸取水於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 土龍亦非真,何為不能感天? 一也。 陽燧取火於天, 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石,鑄以為器,乃能得火。 今妄取刀劍偃月之鉤,摩以向日,亦能感天。 夫土龍既不得比於 陽燧,當與刀劍偃月鉤為比。 二也。 齊孟常君夜出秦關,關未開,客為雞鳴而真雞鳴和之。 夫雞可以姦聲感,則雨亦可以偽象致。 三也。 李子長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為人,象囚之形。 鑿地為坎,以盧為槨,臥木囚其中。 囚罪正,則木囚不動,囚冤侵 奪,木囚動出。 不知囚之精神著木人乎? 將精神之氣動木囚也? 夫精神感動木囚,何為獨不應從土龍? 四也。 舜以聖德,入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蟲蛇不害。 禹鑄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闢兇殃。 論者以為非實,然而上古久 遠,周鼎之神,不可無也。 夫金與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龍者如禹之德,則亦將有云雨之驗。 五也。 頓牟掇芥,磁石、鉤象之石非頓牟也,皆能掇芥,土龍亦非真,當與磁石、鉤象為類。 六也。 楚葉公好龍,牆壁盂樽皆畫龍象,真龍聞而下之。 夫龍與雲雨同氣,故能感動,以類相從。 葉公以為畫致真龍,今獨何 以不能致雲雨? 七也。 神靈示人以像,不以實,故寢臥夢悟見事之象。 將吉,吉象來;將兇,兇象至。 神靈之氣,雲雨之類,神靈以像見實, 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 〔八〕也。 神靈以像見實,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也? 上古之人,有神荼、鬱壘者,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居東海度朔山上,立桃樹 下,簡閱百鬼。 鬼無道理,妄為人禍,荼與鬱壘縛以盧索,執以食虎。 故今縣官斬桃為人,立之戶側;畫虎之形,著之 門闌。 夫桃人,非荼、鬱壘也;畫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畫效象,冀以御兇。 今土龍亦非致雨之龍,獨信桃人畫虎,不 知土龍。 九也。 此尚因緣昔書,不見實驗。 魯般、墨子刻木為鳶,蜚之三日而不集,為之巧也。 使作土龍者若魯般、墨子,則亦將有木 鳶蜚不集之類。 夫蜚鳶之氣,雲雨之氣也。 氣而蜚木鳶,何獨不能從土龍? 十也。 夫雲雨之氣也,知於蜚鳶之氣,未可以言。 釣者以木為魚,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擊之,起水動作,魚以為真,並來聚 會。 夫丹木,非真魚也,魚含血而有知,猶為像至。 雲雨之知,不能過魚。 見土龍之象,何能疑之? 十一也。 此尚魚也,知不如人。 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刻木像都之狀,交弓射之,莫能一中。 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 亡將匈奴 敬鬼精神在木也? 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龍之神亦在土龍。 如匈奴精在於木人,則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龍。 十二也。 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與父俱來降漢,父道死,與母俱來,拜為騎者尉。 母死,武帝圖其母於甘泉殿上,署曰“休屠 王焉提”。 翁叔從上上甘泉,拜謁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 夫圖畫,非母之實身也,因見形象,涕泣輒下,思親 氣感,不待實然也。 夫土龍猶甘泉之圖畫也,雲雨見之,何為不動? 十三也。 此尚夷狄也。 有若似孔子,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 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猶共坐而尊事之。 雲雨之 知,使若諸弟子之知,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感動,思類而至。 十四也。 有若,孔子弟子疑其體像,則謂相似。 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見其形。 道士以術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門,武 帝望見,知其非也,然猶感動,喜樂近之。 使雲雨之氣,如武帝之心,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愛好感起而來。 十五也。 既效驗有十五,又亦有義四焉。 立春東耕,為土像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鋤;或立土牛。 未必能耕也。 順氣應時,示率下也。 今設土龍,雖知不能 致雨,亦當夏時以類應變,與立土人土牛同義。 〔一〕也。 禮,宗廟之主,以木為之,長尺二寸,以像先祖。 孝子入廟,主心事之,雖知木主非親,亦當盡敬。 有所主事,土龍與 木主同。 雖知非真,示當感動,立意於象。 二也。 塗車、芻靈,聖人知其無用,示像生存,不敢無也。 夫設土龍,知其不能動雨也,示若塗車、芻靈而有致。 三也。 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豹,土射鹿豕,示服猛也。 名佈為侯,示射無道諸侯也。 夫畫佈為熊麋之象,名佈為 侯,禮貴意象,示義取名也。 土龍亦夫熊麋、布侯之類。 四也。 夫以像類有十五驗,以禮示意有四義。 仲舒覽見深鴻,立事不妄,設土龍之象,果有狀也。 龍暫出水,雲雨乃至。 古 者畜龍、御龍,常存,無雲雨。 猶舊交相闊遠,卒然相見,歡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則示行各恍忽矣。 《易》曰:“雲從龍。”非言龍從雲也。 雲樽刻雷雲之象,龍安肯來? 夫如是,傳之者何可解,則桓君山之難可說也,則 劉子駿不能對,劣也,劣則董仲舒之龍說不終也。 《論衡》終之。 故曰“亂龍”。 〔亂〕者,終也。 遭虎篇第四十八 變復之家,謂虎食人者,功曹為奸所致也。 其意以為,功曹眾吏之率,虎亦諸禽之雄也。 功曹為奸,採漁於吏,故虎食 人以像其意。 夫虎食人,人亦有殺虎。 謂虎食人,功曹受取於吏,如人食虎,吏受於功曹也乎? 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 居功曹 之官,皆有姦心,私舊故可以幸,苞苴賂遺,小大皆有。 必謂虎應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 夫虎出有時,猶龍見有 期也。 陰物以冬見,陽蟲以夏出。 出應其氣,氣動其類。 參、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見。 參、伐則虎星,心、尾則龍 象。 像出而物見,氣至而類動,天地之性也。 動於林澤之中,遭虎搏噬之時,禀性狂勃,貪叨飢餓,觸自來之人,安能 不食? 人之筋力,羸弱不適,巧便不知,故遇輒死。 使孟賁登山,馮婦入林,亦無此害也。 孔子行魯林中,婦人哭,甚哀,使子貢問之:“何以哭之哀也?”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子貢 曰:“若此,何不去也?”對曰: “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子貢還報孔子。 孔子曰:“弟子識諸!苛政暴吏,甚 於虎也。”夫虎害人,古有之矣。 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卻虎。 然而二歲比食二人,林中獸不應善也。 為廉不 應,姦吏亦不應矣。 或曰:“虎應功曹之姦,所謂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婦人,廉吏之部也,雖有善政,安耐化虎?”夫魯無功曹之官,功曹之 官,相國是也。 魯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 為相必無賢操,以不賢居權位,其惡,必不廉也。 必以相國為奸,令 虎食人,是則魯野之虎常食人也。 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氣,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禍。 是故漁者不死於山,獵者不溺於淵。 好入山林,窮 幽測深,涉虎窟寢,虎搏噬之,何以為變?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搏食其兄,同變化者不以為怪。 入山林草澤見害於虎, 怪之非也。 蝮蛇悍猛,亦能害入。 行止澤中,〔害〕於蝮蛇,應何官吏? 蜂蠆害人,入毒氣害人,入水火害人。 人為 蜂蠆所螫,為毒氣所中,為火所燔,為水所溺,又誰致之者? 苟諸禽獸,乃應吏政。 行山林中,麋鹿、野豬、牛象、熊 罷、豺狼、蜼蠼,皆复殺人。 苟謂食人乃應為變。 蚤虱閩虻皆食人,人身強大,故不至死。 倉卒之世,穀食之貴,百 姓飢餓,自相噉食,厥變甚於虎。 變復之家,不處苟政。 且虎所食,非獨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獸,虎皆食之。 〔食〕人謂應功曹之姦,食他禽獸,應何官吏? 夫虎,毛蟲; 人,倮蟲。 毛蟲飢,食倮蟲,何變之有? 四夷之外,大人食小人,虎之與蠻夷,氣性一也。 平陸、廣都,虎所不由 也;山林、草澤,虎所生出也。 必以虎食人應功曹之姦,是則平陸、廣都之縣,功曹常為賢,山林、草澤之邑功曹常伏誅 也。 夫虎食人於野,應功曹之姦,虎時入邑行於民間,功曹遊於閭巷之中乎? 實說,虎害人於野不應政,其行都邑,乃為怪。 夫虎,山林之獸,不狎之物也,常在草野之中,不為馴畜,猶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見也。 命吉居安,鼠不擾 亂;祿衰居危,鼠為殃變。 夫虎亦然也:邑縣吉安,長吏無患,虎匿不見;長吏且危,則虎入邑,行於民間。 何則? 長吏光氣已消,都邑之地與野均也。 推此以論,虎所食人,亦命時也。 命訖時衰,光氣去身,視肉猶屍也,故虎食之。 天道偶會,虎適食人,長吏遭惡,故謂為變,應上天矣。 古今兇驗,非唯虎也,野物皆然。 楚王英宮樓未成,鹿走上階,其後果薨。 魯昭公且出,瞿鵒來巢,其後季氏逐昭 公,昭公奔齊,遂死不還。 賈誼為長沙王傅,鵬鳥集舍,發書占之,曰:“主人將去。”其後遷為梁王傅。 懷王好騎,墜 馬而薨;賈誼傷之,亦病而死。 昌邑王時,夷鴣鳥集宮殿下,王射殺之,以問郎中令龔遂,龔遂對曰:“夷鴣野鳥,入 宮,亡之應也。”其後昌邑王竟亡。 盧奴令田光與公孫弘等謀反,其且覺時,狐鳴光舍屋上,光心惡之。 其後事覺坐 誅。 會稽東部都尉禮文伯時,羊伏下,其後遷為東萊太守。 都尉王子鳳時,麇入府中,其後遷丹陽太守。 夫吉凶同 佔,遷免一驗,俱象空亡,精氣消去也。 故人且亡也,野鳥入宅;城且空也,草蟲入邑。 等類眾多,行事比肩,略舉較 著,以定實驗也。 商蟲篇第四十九 變復之家謂蟲食穀者,部吏所致也。 貪則侵漁,故蟲食穀。 身黑頭赤,則謂武官;頭黑身赤,則謂文官。 使加罰於蟲 所像類之吏,則蟲滅息,不復見矣。 夫頭赤則謂武吏,頭黑則謂文吏所致也。 時或頭赤身白,頭黑身黃,或頭身皆黃, 或頭身皆青,或皆白若魚肉之蟲,應何官吏? 時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貸者,威勝於官,取多於吏,其蟲形象何如狀 哉? 蟲之滅也,皆因風雨。 案蟲滅之時,則吏未必伏罰也。 陸田之中時有鼠,水田之中時有魚,蝦蟹之類,皆為谷 害,或時希出而暫為害,或常有而為災,等類眾多,應何官吏? 魯宣公履畝而稅,應時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 蝗時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擇穀草。 察其頭身,像類何吏? 變 復之家,謂蝗何應? 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遂入夷狄,所集鄉縣以千百數。 當時鄉縣之吏, 未皆履畝,蝗食穀草,連日老極,或蜚徙去,或止枯死。 當時鄉縣之吏,未必皆伏罪也。 夫蟲食穀,自有止期,猶蠶食 桑,自有足時也。 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 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 夫蟲,風氣所生,蒼頡 知之,故“凡”、“蟲”為“風”之字,取氣於風,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穀,或食眾草。 食五穀,吏受錢穀也, 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倮蟲三百,人為之長。 由此言之,人亦蟲也。 人食蟲所食,蟲亦食人所食,俱為蟲而相食物,何為怪之? 設蟲有知, 亦將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凡含氣之類,所甘嗜者,口腹不異。 人甘五穀,惡 蟲之食;自生天地之間,惡蟲之出。 設蟲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 夫蟲之在物間也,知者不怪,其食萬物也不謂 之災。 甘香渥味之物,蟲生常多,故谷之多蟲者粢也。 稻時有蟲,麥與豆無蟲。 必以有蟲責主者吏,是其粢鄉部吏常伏罪也。 神農、后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蟲。 如或以馬屎漬種,其鄉部吏鮑焦、陳仲子也。 是故后稷、神農之 術用,則其鄉吏〔可〕免為奸。 何則? 蟲無從生,上無以察也。 蟲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穀葉,乃謂之災。 桂有蠹,桑有蠍,桂中藥而桑給蠶,其用亦急,與穀無異。 蠹蠍不為怪, 獨謂蟲為災,不通物類之實,暗於災變之情也。 谷蟲曰蠱,蠱若蛾矣。 粟米饐熱生蠱。 夫蠱食粟米,不謂之災,蟲食 苗葉,歸之於政。 如說蟲之家,謂粟輕苗重也。 蟲之種類,眾多非一。 魚肉腐臭有蟲,醯醬不閉有蟲,飯溫濕有蟲,書卷不舒有蟲,衣襞不懸有蟲,蝸疽瘡螻症蝦有蟲。 或白或黑,或長或短,大小鴻殺,不相似類,皆風氣所生,並連以死。 生不擇日,若生日短促,見而輒滅。 變復之家, 見其希出,出又食物,則謂之災。 災出當有所罪,則依所似類之吏,順而說之。 人腹中有三蟲,下地之澤,其蟲曰蛭, 蛭食人足,三蟲食腸。 順說之家,將謂三蟲何似類乎? 凡天地之間,陰陽所生,蛟蟯之類,蜫蠕之屬,含氣而生,開口 而食。 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強大食細弱,知慧反頓愚。 他物小大連相囓噬,不謂之災,獨謂蟲食穀物為應政事,失道 理之實,不達物氣之性也。 然夫蟲之生也,必依溫濕。 溫濕之氣,常在春夏。 秋冬之氣,寒而乾燥,蟲未曾生。 若以蟲生,罪鄉部吏,是則鄉部 吏貪於春夏,廉於秋冬。 雖盜跖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舉矣。 夫春夏非一,而蟲時生者,溫濕甚也,甚則陰陽不和。 陰陽不和,政也,徒當歸於政治,而指謂部吏為奸,失事實矣。 何知蟲以溫濕生也? 以蠱蟲知之。 谷乾燥者,蟲不 生;溫濕饐餲,蟲生不禁。 藏宿麥之種,烈日干暴,投於燥器,則蟲不生。 如不干暴,閘喋之蟲,生如雲煙。 以蠱閘 喋,準況眾蟲,溫濕所生,明矣。 《詩》雲:“營營青蠅,止於籓。愷悌君子,無信讒言。”讒言傷善,青蠅污白,同一禍敗,《詩》以為興。 昌邑王夢西 階下有積蠅矢,明旦召問郎中龔遂,遂對曰:“蠅者,讒人之像也。夫矢積於階下,王將用讒臣之言也。”由此言之,蠅之 為蟲,應人君用讒。 何故不謂蠅為災乎? 如蠅可以為災,夫蠅歲生,世間人君常用讒乎? 案蟲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歲生。 如以蚊虻應災,世間常有害人之吏乎? 必以食物乃為災,人則物之最貴者也,蚊虻 食人,尤當為災。 必以暴生害物乃為災,夫歲生而食人,與時出而害物,災孰為甚? 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蟲何故不 為災? 且天將雨,蟻出蚋蜚,為與氣相應也。 或時諸蟲之生,自與時氣相應,如何輒歸罪於部吏乎? 天道自然,吉凶 偶會,非常之蟲適生,貪吏遭署。 人察貪吏之操,又見災蟲之生,則謂部吏之所為致也。 講瑞篇第五十 儒者之論,自說見鳳皇騏驎而知之。 何則? 案鳳皇騏驎之象。 又《春秋》獲麟文曰:“有麞而角。”麞而角者,則是騏 驎矣。 其見鳥而像鳳皇者,則鳳皇矣。 黃帝、堯、舜、週之盛時皆致鳳皇。 孝宣帝之時,鳳皇集於上林,後又於長樂 之宮東門樹上,高五尺,文章五色。 週獲麟,麟似麞而角。 武帝之麟,亦如麞而角。 如有大鳥,文章五色;獸狀如 麞,首戴一角:考以圖像,驗之古今,則鳳、麟可得審也。 夫鳳皇,鳥之聖者也;騏驎,獸之聖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聖也。 十二聖相各不同,而欲以麞戴角則謂之 騏,相與鳳皇象合者謂之鳳皇,如何? 夫聖鳥獸毛色不同,猶十二聖骨體不均也。 戴角之相,猶戴午也。 顓頊戴午,堯、舜必未然。 今魯所獲麟戴角,即後所見麟未必戴角也。 如用魯所獲麟求知世間 之麟,則必不能知也。 何則? 毛羽骨角不合同也。 假令不同,或時似類,未必真是。 虞舜重瞳,王莽亦重瞳;晉文駢 脅,張儀亦駢脅。 如以骨體毛色比,則王莽,虞舜;而張儀,晉文也。 有若在魯,最似孔子。 孔子死,弟子共坐有 若,問以道事,有若不能對者,何也? 體狀似類,實性非也。 今五色之鳥,一角之獸,或時似類鳳皇、騏驎,其實非 真,而說者欲以骨體毛色定鳳皇、騏驎,誤矣。 是故顏淵庶幾,不似孔子;有若恆庸,反類聖人。 由是言之,或時真鳳 皇、騏驎,骨體不似,恆庸鳥獸,毛色類真,知之如何? 儒者自謂見鳳皇、騏驎輒而知之,則是自謂見聖人輒而知之也。 皋陶馬口,孔子反宇,設後輒有知而絕殊,馬口反宇,尚 未可謂聖。 何則? 十二聖相不同,前聖之相,難以照後聖也。 骨法不同,姓名不等,身形殊狀,生出異土,雖復有 聖,何如知之? 恆君山謂揚子云曰:“如後世復有聖人,徒知其才能之勝己,多不能知其聖與非聖人也。”子云曰:“誠然。”夫聖人難知, 知能之美若桓、揚者,尚復不能知。 世儒懷庸庸之知,齎無異之議,見聖不能知,可保必也。 夫不能知聖,則不能知鳳 皇與騏驎。 世人名鳳皇、騏驎,何用自謂能之乎? 夫上世之名鳳皇、騏驎,聞其鳥獸之奇者耳。 毛角有奇,又不妄翔 苟遊,與鳥獸爭飽,則謂之鳳皇、騏驎矣。 世人之知聖,亦猶此也。 聞聖人人之奇者,身有奇骨,知能博達,則謂之聖矣。 及其知之,非卒見暫聞而輒名之為聖 也,與之偃伏,從〔之〕受學,然後知之。 何以明之。 子貢事孔子,一年自謂過孔子;二年,自謂與孔子同;三年,自 知不及孔子。 當一年、二年之時,未知孔子聖也;三年之後,然乃知之。 以子貢知孔子,三年乃定。 世儒無子貢之 才,其見聖人不從之學,任倉卒之視,無三年之接,自謂知聖,誤矣! 少正卯在魯,與孔子並。 孔子之門,三盈三虛, 唯顏淵不去,顏淵獨知孔子聖也。 夫門人去孔子歸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聖,又不能知少正卯,門人皆惑。 子貢 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子為政,何以先之? ”孔子曰:“賜退,非爾所及。”夫才能知佞若子貢,尚不能知聖。 世 儒見聖自謂能知之,妄也。 夫以不能知聖言之,則亦知其不能知鳳皇與騏驎也。 使鳳皇羽翮長廣,騏驎體高大,則見之者以為大鳥巨獸耳。 何以別 之? 如必巨大別之,則其知聖人亦宜以巨大。 春秋之時,鳥有爰居,不可以為鳳皇;長狄來至,不可以為聖人。 然則 鳳皇、騏與鳥獸等也,世人見之,何用知之? 如以中國無有,從野外來而知之,則是瞿鵒同也。 瞿鵒,非中國之禽 也。 鳳皇、騏驎,亦非中國之禽獸也。 皆非中國之物,儒者何以謂瞿鵒惡、鳳皇騏驎善乎? 或曰:“孝宣之時,鳳皇集於上林,群鳥從〔之〕以千萬數。以其眾鳥之長,聖神有異,故群鳥附從。”如見大鳥來集,群 鳥附之,則是鳳皇,鳳皇審則定矣。 夫鳳皇與騏驎同性,鳳皇見,群鳥從;騏驎見,眾獸亦宜隨。 案《春秋》之麟,不 言眾獸隨之。 宣帝、武帝皆行騏驎,無眾獸附從之文。 如以騏驎為人所獲,附從者散,鳳皇人不獲,自來蜚翔,附從可 見。 《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大傳》曰:“鳳皇在列樹。”不言群鳥從也。 豈宣帝所致者異哉? 或曰:“記事者失之。唐、虞之君,鳳皇實有附從。上世久遠,記事遺失,經書之文,未足以實也。”夫實有而記事者失 之,亦有實無而記事者生之。 夫如是,儒書之文,難以實事,案附從以知鳳皇,未得實也。 且人有佞猾而聚者,鳥亦有 佼黠而從群者。 當唐、虞之時,鳳愨願,宣帝之時佼黠乎? 何其俱有聖人之德行,動作之操不均同也? 無鳥附從,或時是鳳皇;群鳥附從,或時非也。 君子在世,清節自守,不廣結從,出入動作,人不附從。 豪猾之人,任 使用氣,往來進退,士眾雲合。 夫鳳皇,君子也,必以隨多者效鳳皇,是豪黠為君子也。 歌曲彌妙,和者彌寡;行操益 清,交者益鮮。 鳥獸亦然,必以附從效鳳皇,是用和多為妙曲也。 龍與鳳皇為比類。 宣帝之時,黃龍出於新豐,群蛇 不隨。 神雀鸞鳥,皆眾鳥之長也,其仁聖雖不及鳳皇,然其從群鳥亦宜數十。 信陵、孟嘗,食客三千,稱為賢君。 漢 將軍衛青及將軍霍去病,門無一客,亦稱名將。 太史公曰:“盜跖橫行,聚黨數千人。伯夷、叔齊,隱處首陽山。”鳥獸 之操,與人相似。 人之得眾,不足以別賢。 以鳥附從審鳳皇,如何? 或曰:“鳳皇、騏驎,太平之瑞也。太平之際,見來至也。然亦有未太平而來至也。鳥獸奇骨異毛,卓絕非常,則是矣,何 為不可知?鳳皇騏驎,通常以太平之時來至者,春秋之時,騏驎嘗嫌於王孔子而至。光武皇帝生於濟陽,鳳皇來集。”夫光 武始生之時,成、哀之際也,時未太平而鳳皇至。 如以自為光武有聖德而來,是則為聖王始生之瑞,不為太平應也。 嘉 瑞或應太平,或為始生,其實難知。 獨以太平之際驗之,如何? 或曰:“鳳皇騏驎,生有種類,若龜龍有種類矣。龜故生龜,龍故生龍,形色小大,不異於前者也。見之父,察其子孫,何 為不可知?”夫恆物有種類,瑞物無種適生,故曰德應,龜龍然也。 人見神龜、靈龍而別之乎? 宋元王之時,漁者網得 神龜焉,漁父不知其神也。 方今世儒,漁父之類也。 以漁父而不知神龜,則亦知夫世人而不知靈龍也。 龍或時似蛇,蛇或時似龍。 韓子曰:“馬之似鹿者千金。”良馬似鹿,神龍或時似蛇。 如審有類,形色不異。 王莽時有 大鳥如馬,五色龍文,與眾鳥數十集於沛國蘄縣。 宣帝時鳳皇集於地,高五尺,與言如馬身高同矣;文章五色,與言五色 龍文,物色均矣;眾鳥數十,與言俱集、附從等也。 如以宣帝時鳳皇體色眾鳥附從,安知鳳皇則王莽所致鳥鳳皇也。 如 審是王莽致之,是非瑞也。 如非鳳皇,體色附從,何為均等? 且瑞物皆起和氣而生,生於常類之中,而有詭異之性,則為瑞矣。 故夫鳳皇之聖也,猶赤烏之集也。 謂鳳皇有種,赤烏 復有類乎? 嘉禾、醴泉、甘露,嘉禾生於禾中,與禾中異穗,謂之嘉禾;醴泉、甘露,出而甘美也,皆泉、露生出,非天 上有甘露之種,地下有醴泉之類,聖治公平而乃沾下產出也。 蓂莢、硃草亦生在地,集於眾草,無常本根,暫時產出,旬 月枯折,故謂之瑞。 夫鳳皇騏驎,亦瑞也,何以有種類? 案周太平,越常獻白雉。 白雉,生短而白色耳,非有白雉之種也。 魯人得戴角之麞,謂之騏驎,亦或時生於麞,非有騏 驎之類。 由此言之,鳳皇亦或時生於鵠鵲,毛奇羽殊,出異眾鳥,則謂之鳳皇耳,安得與眾鳥殊種類也? 有若曰:“騏 驎,之於走獸,鳳皇之於飛鳥,太山之於丘垤,河海之於行潦,類也。”然則鳳皇、騏驎,都與鳥獸同一類,體色詭耳! 安得異種? 同類而有奇,奇為不世,不世難審,識之如何? 堯生丹硃,舜生商均。 商均、丹硃,堯、舜之類也,骨性詭耳。 鯀生禹,瞽瞍生舜。 舜、禹,鯀、瞽瞍之種也,知德 殊矣。 試種嘉禾之實,不能得嘉禾。 恆見粢梁之粟,莖穗怪奇。 人見叔梁紇,不知孔子父也;見伯魚,不知孔子之子 也。 張湯之父五尺,湯長八尺,湯孫長六尺。 孝宣鳳皇高五尺,所從生鳥或時高二尺,後所生之鳥或時高一尺。 安得 常種? 種類無常,故曾皙生參,氣性不世,顏路出回,古今卓絕。 馬有千里,不必騏〔驥〕之駒;鳥有仁聖,不必鳳皇之雛。 山頂之溪,不通江湖,然而有魚,水精自為之也。 廢庭壞殿,基上草生,地氣自出之也。 按溪水之魚,殿基上之草,無 類而出。 瑞應之自至,天地未必有種類也。 夫瑞應猶災變也。 瑞以應善,災以應惡,善惡雖反,其應一也。 災變無種,瑞應亦無類也。 陰陽之氣,天地之氣也, 遭善而為和,遇惡而為變,豈天地為善惡之政,更生和變之氣乎? 然則瑞應之出,殆無種類,因善而起,氣和而生。 亦 或時政平氣和,眾物變化,猶春則鷹變為鳩,秋則鳩化為鷹,蛇鼠之類輒為魚鱉,蝦蟆為鶉,雀為蜃蛤。 物隨氣變,不可 謂無。 黃石為老父授張良書,去複為石也。 儒知之。 或時太平氣和,麞為騏驎,鵠為鳳皇。 是故氣性,隨時變化,豈 必有常類哉? 褒姒,玄黿之子,二龍漦也。 晉之二卿,熊羆之裔也。 吞燕子、薏苡、履大蹟之語,世之人然之,獨謂 瑞有常類哉? 以物無種計之,以人無類議之,以體變化論之,鳳皇、騏驎生無常類,則形色何為當同? 案《禮記瑞命篇》雲:“雄曰鳳,雌曰皇。雄鳴曰即即,雌鳴足足。”《詩》雲:“梧桐生矣,於彼高岡。鳳皇鳴矣,於彼 朝陽。菶々萋萋,噰々 喈喈。 ”《瑞命》與《詩》,俱言鳳皇之鳴。《瑞命》之言“即即、足足”,《詩》雲“噰々 、喈喈”,此聲異也。使聲 審,則形不同也;使審〔異〕同,《詩》與《禮》異。世傳鳳皇之鳴,故將疑焉。 案魯之獲麟雲“有麞而角”。 言“有麞”者,色如麞也。 麞色有常,若鳥色有常矣。 武王之時,火流為烏,云其色赤。 赤非烏之色,故言其色赤。 如似麞而色異,亦當言其色白若黑。 今成事色同,故言“有麞”。 麞無角,有異於故,故 言“而角”也。 夫如是,魯之所得驎者,若麞之狀也。 武帝之時,西巡狩得白驎,一角而五趾。 角或時同,言五趾者, 足不同矣。 魯所得麟,雲“有麞”,不言色者,麞無異色也。 武帝雲“得白驎”,色白不類麞,故〔不〕言有麞,正言白 驎,色不同也。 孝宣之時,九真貢,獻驎,狀如〔鹿〕而兩角者。 孝武言一,角不同矣。 《春秋》之麟如麞,宣帝之 驎言如鹿。 鹿與麞小大相倍,體不同也。 夫三王之時,驎毛色、角趾、身體高大,不相似類。 推此準後世,驎出必不與前同,明矣。 夫騏驎,鳳皇之類,騏驎前 後體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時所見鳳皇高五尺,文章五色,準前況後,當複出鳳皇,謂與之同,誤矣! 後當複出見之鳳 皇、騏驎,必已不與前世見出者相似類。 而世儒自謂見而輒知之,奈何? 案魯人得驎,不敢正名驎,曰“有麞而角者”,時誠無以知也。 武帝使謁者終軍議之,終軍曰:“野禽並角,明天下同本 也。”不正名驎而言“野禽”者,終軍亦疑無以審也。 當今世儒之知,不能過魯人與終軍,其見鳳皇、騏驎,必從而疑之非 恆之鳥獸耳,何能審其鳳皇、騏驎乎? 以體色言之,未必等;以鳥獸隨從多者,未必善;以希見言之,有瞿鵒來;以相奇言之,聖人有奇骨體,賢者亦有奇 骨。 聖賢俱奇,人無以別。 由賢聖言之,聖鳥、聖獸,亦與恆鳥庸獸俱有奇怪。 聖人賢者,亦有知而絕殊,骨無異 者;聖賢鳥獸,亦有仁善廉清,體無奇者。 世或有富貴不聖,身有骨為富貴表,不為聖賢驗。 然則鳥亦有五采,獸有角 而無仁聖者。 夫如是,上世所見鳳皇、騏驎,何知其非恆鳥獸? 今之所見鵲、麞之屬,安知非鳳皇、騏驎也? 方今聖世,堯、舜之主,流佈道化,仁聖之物,何為不生? 或時以有鳳皇、騏驎,亂於鵠鵲、麞鹿,世人不知。 美玉隱 在石中,楚王、令尹不能知,故有抱玉泣血之痛。 今或時鳳皇、騏驎,以仁聖之性,隱於恆毛庸羽,無一角五色表之,世 人不之知,猶玉在石中也。 何用審之? 為此論草於永平之初,時來有瑞,其孝明宣惠,眾瑞並至。 至元和、章和之 際,孝章耀德,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時俱應,鳳皇、騏驎,連出重見,盛於五帝之時。 此篇已成,故不得載。 或問曰:“《講瑞》謂鳳皇、騏驎難知,世瑞不能別。今孝章之所致鳳皇、騏驎,不可得知乎?”曰:《五鳥》之記,四方 中央,皆有大鳥,其出,眾鳥皆從,小大毛色類鳳皇,實難知也。 故夫世瑞不能別,別之如何? 以政治。 時王之德, 不及唐、虞之時,其鳳皇、騏驎,目不親見。 然而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堯之德明也。 孝宣比堯、舜,天下太平,萬里 慕化,仁道施行,鳥獸仁者感動而來,瑞物小大、毛色、足翼必不同類。 以政治之得失,主之明暗,準況眾瑞,無非真 者。 事或難知而易曉,其此之謂也。 又以甘露驗之。 甘露,和氣所生也。 露無故而甘,和氣獨已至矣。 和氣至,甘 露降,德洽而眾瑞湊。 案永平以來,訖於章和,甘露常降,故知眾瑞皆是,而鳳凰、騏驎皆真也。 指瑞篇第五十一 儒者說鳳皇、騏驎為聖王來,以為鳳皇、騏仁聖禽也,思慮深,避害遠,中國有道則來,無道則隱。 稱鳳皇、騏驎之仁知 者,欲以褒聖人也,非聖人之德不能致鳳皇、騏驎。 此言妄也。 夫鳳皇、騏驎聖,聖人亦聖。 聖人恓恓憂世,鳳皇、 騏驎亦宜率教。 聖人遊於世間,鳳皇、騏亦宜與鳥獸會。 何故遠去中國,處於邊外,豈聖人濁,鳳皇、騏驎清哉? 何 其聖德俱而操不同也? 如以聖人者當隱乎,十二聖宜隱;如以聖者當見,鳳、驎亦宜見。 如以仁聖之禽,思慮深,避害 遠,則文王拘於羑里,孔子厄於陳、蔡,非也。 文王、孔子,仁聖之人,憂世憫民,不圖利害,故其有仁聖之知,遭拘厄 之患。 凡人操行能修身正節,不能禁人加非於己。 案人操行莫能過聖人,聖人不能自免於厄,而鳳、驎獨能自全於世,是鳥獸之操,賢於聖人也。 且鳥獸之知,不與人通, 何以能知國有道與無道也? 人同性類,好惡均等,尚不相知;鳥獸與人異性,何能知之? 人不能知鳥獸,鳥獸亦不能知 人,兩不能相知;鳥獸為愚於人,何以反能知之? 儒者咸稱鳳皇之德,欲以表明王之治,反令人有不及鳥獸,論事過情, 使實不著。 且鳳、驎豈獨為聖王至哉?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五至,騏驎一至,神雀、黃龍,甘露、醴泉,莫不畢見,故有五鳳、神 雀、甘露、黃龍之紀。 使鳳、驎審為聖王見,則孝宣皇帝聖人也;如孝宣帝非聖,則鳳、驎為賢來也。 為賢來,則儒者 稱鳳皇、騏驎,失其實也。 鳳皇、騏為堯、舜來,亦為宣帝來矣。 夫如是,為聖且賢也。 儒者說聖太隆,則論鳳、驎亦過其實。 《春秋》曰:“西狩獲死驎。”人以示孔子,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 袂拭面,泣涕沾襟。 儒者說之,以為天以命孔子,孔子不王之聖也。 夫驎為聖王來,孔子自以不王,而時王魯君無感驎 之德,怪其來而不知所為,故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知其不為治平而至,為己道窮而來,望絕心感,故涕泣沾襟。 以孔子言“孰為來哉”,知驎為聖王來也。 曰:前孔子之時,世儒已傳此說,孔子聞此說而希見其物也,見驎之至,怪所 為來。 實者,驎至,無所為來,常有之物也,行邁魯澤之中,而魯國見其物遭獲之也。 孔子見驎之獲,獲而又死,則自 比於驎,自謂道絕不復行,將為小人所蹊獲也。 故孔子見驎而自泣者,據其見得而死也,非據其本所為來也。 然則驎之 至也,自與獸會聚也。 其死,人殺之也。 使驎有知,為聖王來,時無聖主,何為來乎? 思慮深,避害遠,何故為魯所 獲殺乎? 夫以時無聖王而驎至,知不為聖王來也;為魯所獲殺,知其避害不能遠也。 聖獸不能自免於難。 聖人亦不能 自免於禍。 禍難之事,聖者所不能避,而云鳳、驎思慮深,避害遠,妄也。 且鳳、驎非生外國也,中國有聖王乃來至也。 生於中國,長於山林之間,性廉見希,人不得害也,則謂之思慮深,避害遠 矣。 生與聖王同時,行與治平相遇,世間謂之聖王之瑞,為聖來矣。 剝巢破卵,鳳皇為之不翔;焚林而畋,漉池而漁, 龜、龍為之不遊。 鳳皇,龜、龍之類也,皆生中國,與人相近。 巢剝卵破,屏竄不翔;林焚池漉,伏匿不遊,無遠去之 文,何以知其在外國也? 龜、龍、鳳皇,同一類也。 希見不害,謂在外國;龜、龍希見,亦在外國矣。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騏驎、黃龍、神雀皆至,其至同時,則其性行相似類,則其生出宜同處矣。 龍不生於外國,外國亦 有龍。 鳳、驎不生外國,外國亦有鳳、驎。 然則中國亦有,未必外國之鳳、驎也。 人見鳳、驎希見,則曰在外國;見 遇太平,則曰為聖王來。 夫鳳皇、騏驎之至也,猶醴泉之出、硃草之生也。 謂鳳皇在外國,聞有道而來,醴泉、硃草何 知,而生於太平之時? 醴泉、硃草,和氣所生,然則鳳皇、騏驎,亦和氣所生也。 和氣生聖人,聖人生於衰世。 物生 為瑞,人生為聖,同時俱然,時其長大,相逢遇矣。 衰世亦有和氣,和氣時生聖人。 聖人生於衰世,衰世亦時有鳳、驎 也。 孔子生於週之末世,騏驎見於魯之西澤。 光武皇帝生於成、哀之際,鳳皇集於濟陽之地。 聖人聖物,生於衰世。 聖王遭見聖物,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 夫鳳、驎之來,與白魚、赤烏之至,無以異也。 魚遭自躍,王舟逢之;火偶為烏,王仰見之。 非魚聞武王之德,而入其 舟;烏知周家當起,集於王屋也。 謂鳳、驎為聖王來,是謂魚、烏為武王至也。 王者受富貴之命,故其動出見吉祥異 物,見則謂之瑞。 瑞有小大,各以所見,定德薄厚。 若夫白魚、赤烏小物,小安之兆也;鳳皇、騏驎大物,太平之像 也。 故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不見太平之象,自知不遇太平之時矣。 且鳳皇、騏驎,何以為太平 之象? 鳳皇、騏驎,仁聖之禽也,仁聖之物至,天下將為仁聖之行矣。 《尚書大傳》曰:“高宗祭成湯之廟,有雉升鼎 耳而鳴。高宗問祖乙,祖乙曰:‘遠方君子殆有至者。’祖乙見雉有似君子之行,今從外來,則曰“遠方君子將有至者”矣。 夫鳳皇、騏驎猶雉也,其來之象,亦與雉同。 孝武皇帝西巡狩,得白驎,一角而五趾,又有木,枝出複合於本。 武帝議 問群臣,謁者終軍曰:“野禽並角,明同本也;眾枝內附,示無外也。如此瑞者,外國宜有降者。若〔是〕應,殆且有解編 髮、削左衽、襲冠帶而蒙化焉。”其後數月,越地有降者,匈奴名王亦將數千人來降,竟如終軍之言。 終軍之言,得瑞應 之實矣。 推此以況白魚、赤烏,猶此類也。 魚,〔水〕精;白者,殷之色也;烏者,孝鳥;赤者,週之應氣也。 先得 白魚,後得赤烏,殷之統絕,色移在周矣。 據魚、烏之見以占武王,則知周之必得天下也。 世見武王誅紂,出遇魚、烏,則謂天用魚、烏命使武王誅紂,事相似類,其實非也。 春秋之時,瞿鵒來巢,佔者以為 凶。 夫野鳥來巢,魯國之都且為丘墟,昭公之身且出奔也。 後昭公為季氏所攻,出奔於齊,死不歸魯。 賈誼為長沙太 傅,服鳥集舍,發書占之,雲:“服鳥入室,主人當去”。 其後賈誼竟去。 野鳥雖殊,其占不異。 夫鳳、驎之來,與野 鳥之巢、服鳥之集,無以異也。 是瞿鵒之巢,服鳥之集,偶巢適集,佔者因其野澤之物,巢集城宮之內,則見魯國且 兇、傳〔主〕人不吉之瑞矣。 非瞿鵒、服鳥知二國禍將至,而故為之巢集也。 王者以天下為家,家人將有吉凶之事, 而吉凶之兆豫見於人,知者占之,則知吉凶將至。 非吉凶之物有知,故為吉凶之人來也。 猶蓍龜之有兆數矣。 龜兆蓍 數,常有吉凶,吉人卜筮與吉相遇,凶人與凶相逢,非蓍龜神靈知人吉凶,出兆見數以告之也。 虛居卜筮,前無過客,猶 得吉凶。 然則天地之間,常有吉凶,吉凶之物來至,自當與吉凶之人相逢遇矣。 或言天使之所為也。 夫巨大之天使, 細小之物,音語不通,情指不達,何能使物? 物亦不為天使,其來神怪,若天使之,則謂天使矣。 夏後孔甲畋於首山,天雨晦冥,入於民家,主人方乳。 或曰:“後來,之子必大貴。”或曰:“不勝,之子必有殃。”夫孔 甲之入民室也,偶遭雨而廕庇也,非知民家將生子,而其子必〔吉〕兇,為之至也。 既至,人佔則有吉凶矣。 夫吉凶之 物見於王朝,若入民家,猶孔甲遭雨入民室也。 孔甲不知其將生子,為之故到。 謂鳳皇諸瑞有知,應吉而至,誤矣。 是應篇第五十二 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硃草、醴泉、翔〔風〕、甘露、景星、嘉禾、脯、蓂莢、屈軼之屬;又言山出車,澤 出舟,男女異路,市無二價,耕者讓畔,行者讓路,頒白不提挈,關梁不閉,道無虜掠,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 風,十日一雨,其盛茂者,致黃龍、騏驎、鳳皇。 夫儒者之言,有溢美過實。 瑞應之物,或有或無。 夫言鳳皇、騏驎 之屬,大瑞較然,不得增飾;其小瑞徵應,恐多非是。 夫風氣雨露,本當和適。 言其〔風〕翔、甘露,風不鳴條、雨不 破塊,可也;言其五日一風、十日一雨,褒之也。 風雨雖適,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 言男女不相干,市價不相欺,可 也;言其異路,無二價,褒之也。 太平之時,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 不更作道,一路而行,安得異乎? 太平之時,無 商人則可,如有,必求便利以為業。 買物安肯不求賤? 賣貨安肯不求貴? 有求貴賤之心,必有二價之語。 此皆有其 事,而褒增過其實也。 若夫脯、蓂莢、屈軼之屬,殆無其物。 何以驗之? 說以實者,太平無有此物。 儒者言脯生於庖廚者,言廚中自生肉脯,薄如形,搖鼓生風,寒涼食物,使之不 ����������������� 欲驗《爾雅》之甘露,以萬物豐熟,災害不生,此則甘露降下之驗也。 甘露下, 是則醴泉矣。 治期篇第五十三 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頓廢則功敗治亂。 古今論者,莫謂不然。 何 則? 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 如實論之,命期自然,非德化也。 吏百石以〔下〕,若〔鬥〕食以〔上〕,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 或才高行潔,居位職 廢;或智淺操洿,治民而立。 上古之黜陟幽明,考功,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 是考命而長祿,非實才而厚能 也。 論者因考功之法,據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 故危亂之變至,論者 以責人君,歸罪於為政不得其道。 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 空憤人君人心,使明 知之主,虛受之責,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不能化當亂之世。 良醫能行其針藥,使方術驗者,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 如命窮病困,則 雖扁鵲末如之何。 夫命窮病困之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藥氣之愈病,猶教導之安民也,皆有命時,不可令勉力 也。 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孔子。 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由此言之,教 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 夫世亂民逆,國之危殆,災害系於上天,賢君之德,不能消卻。 《詩》道周宣王遭大旱矣。 《詩》曰:“週餘黎民,靡 有孑遺。”言無有可遺一人不被害者。 宣王賢者,嫌於德微。 仁惠盛者,莫過堯、湯,堯遭洪水,湯遭大旱。 水旱,災 害之甚者也,而二聖逢之,豈二聖政之所致哉? 天地歷數當然也。 以堯、湯之水旱,準百王之災害,非德所致,非德所 致,則其福佑非德所為也。 賢君之治國也,猶慈父之治家。 慈父耐平教明令,耐使子孫皆為孝善。 子孫孝善,是家興也;百姓平安,是國昌也。 昌必有衰,興必有廢。 興昌非德所能成,然則衰廢非德所能敗也。 昌衰興廢,皆天時也。 此善惡之實,未言苦樂之效 也。 家安人樂,富饒財用足也。 案富饒者命厚所致,非賢惠所獲也。 人皆知富饒居安樂者命祿厚,而不知國安治化行 者歷數吉也。 故世治非賢聖之功,衰亂非無道之致。 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時當治,惡人不能亂。 世之治亂,在時 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世稱五帝之時,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 或時不然,世增其美,亦或時政致。 何以審之? 夫世之所 以為亂者,不以賊盜眾多,兵革並起,民棄禮義,負畔其上乎? 若此者,由穀食乏絕,不能忍飢寒。 夫飢寒並至而能無 為非者寡,然則溫飽並至而能不為善者希。 傳曰:“倉禀實,民知禮節;衣食足,民知榮辱。”讓生於有餘,爭起於不 足。 谷足食多,禮義之心生;禮豐義重,平安之基立矣。 故飢歲之春,不食親戚,穰歲之秋,召及四鄰。 不食親戚, 惡行也;召及四鄰,善義也。 為善惡之行,不在人質性,在於歲之飢穰。 由此言之,禮義之行,在谷足也。 案谷成 敗,自有年歲。 年歲水旱,五穀不成,非政所致,時數然也。 必謂水旱政治所致,不能為政者莫過桀、紂,桀、紂之 時,宜常水旱。 案桀、紂之時,無飢耗之災。 災至自有數,或時返在聖君之世。 實事者說堯之洪水,湯之大旱,皆有 遭遇,非政惡之所致。 說百王之害,獨謂為惡之應,此見堯、湯德優,百王劣也。 審一足以見百,明惡足以照善。 堯、湯證百王,至百王遭變,非政所致,以變見而明禍福。 五帝致太平,非德所就,明矣。 人之溫病而死也,先有凶色見於面部。 其病,遇邪氣也,其病不愈。 至於身死,命壽訖也。 國之亂亡,與此同驗。 有 變見於天地,猶人溫病而死,色見於面部也。 有水旱之災,猶人遇氣而病也。 災禍不除,至於國亡,猶病不愈,至於身 死也。 論者謂變徵政治,賢人溫病色兇,可謂操行所生乎? 謂水旱者無道所致,賢者遭病,可謂無狀所得乎? 謂亡者 為惡極,賢者身死,可謂罪重乎? 夫賢人有被病而早死,惡人有完強而老壽,人之病死,不在操行為惡也。 然則國之亂 亡,不在政之是非。 惡人完強而老壽,非政平安而常存。 由此言之,禍變不足以明惡,福瑞不足以表善,明矣。 在天之變,日月薄蝕,四十二月日一食,五六月月亦一食食有常數,不在政治,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 致。 歲害鳥帑,週、楚有禍;綝然之氣見,宋、衛、陳、鄭皆災。 當此之時,六國政教未必失誤也。 歷陽之都,一夕 沈而為湖,當時歷陽長吏未必誑妄也。 成敗系於天,吉凶制於時。 人事未為,天氣已見,非時而何? 五穀生地,一豐 一耗;谷糶在市,一貴一賤。 豐者未必賤,耗者未必貴。 豐耗有歲,貴賤有時。 時當貴,豐穀價增;時當賤,耗谷直 減。 夫谷之貴賤不在豐耗,猶國之治亂不在善惡。 賢君之立,偶在當治之世,德自明於上,民自善於下,世平民安,瑞佑並至,世則謂之賢君所致。 無道之君,偶生於當亂 之時,世擾俗亂,災害不絕,遂以破國亡身滅嗣,世皆謂之為惡所致。 若此,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也。 禍 福不在善惡,善惡之證不在禍福。 長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無所改更。 然而盜賊或多或寡,災害或無或有,夫 何故哉? 長吏秩貴,當階平安以升遷,或命賤不任,當由危亂以貶詘也。 以今之長吏,況古之國君,安危存亡,可得論 也。 自然篇第五十四 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 萬物之生,含血之類,知飢知寒。 見五穀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 衣,取而衣之。 或說以為天生五穀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義疑,未可從 也。 試依道家論之。 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谷愈飢而絲麻救寒,故人食穀衣絲麻也。 夫天之不故生五穀絲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 告人也。 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 以若說論之,厭於人心矣。 如天瑞為故,自然焉在? 無為何居? 何以〔知〕天之自然也? 以天無口目也。 案有為者,口目之類也。 口慾食而目欲視,有嗜欲於內,發之於外,口目求 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 今無口目之欲,於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 何以知天無口目也? 以地知之。 地以土為體,土 本無口目。 無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口目也。 使天體乎? 宜與地同。 使天氣乎,氣若云煙。 雲煙之屬, 安得口目? 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有為。有欲故動,動則有為。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曰: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 氣乃出,物乃生矣。 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 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 天動不欲 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 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 謂天自然無為者何? 氣也。 恬淡無欲,無 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 老聃禀之於天,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禀受此性! 師無其說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 或複於桓公,公曰:“以告仲父。”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 父,何為不易!”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復與知。 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隨〕而譴告〔之〕,則天 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 或曰:“桓公知管仲賢,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將譴告之矣。使天遭堯、舜,必無譴告之變。”曰:天能譴告人君,則亦 能故命聖君。 擇才若堯、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複與知。 今則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廢德,隨譴告之,何天不 憚勞也! 曹參為漢相,縱酒歌樂,不聽政治,其子諫之,笞之二百。 當時天下無擾亂之變。 淮陽鑄偽錢,吏不能禁, 汲黯為太守,不壞一爐,不刑一人,高枕安臥,而淮陽政清。 夫曹參為相若不為相,汲黯為太守若郡無人。 然而漢朝無 事,淮陽刑錯者,參德優而黯威重也。 計天之威德,孰與曹參、汲黯? 而謂天與王政隨而譴告之,是謂天德不若曹參 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 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對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 或曰:“太平之應,,河出圖,洛出書。不畫不就,不為不成。天地出之,有為之驗也。張良遊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 公書,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復為有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 夫天安得以筆黑而為圖書乎? 天 道自然,故圖書自成。 晉唐叔虞、魯成季友生,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 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為 魯夫人。”三者在母之時,文字成矣,而謂天為文字,在母之時,天使神持錐筆墨刻其身乎? 自然之化,固疑難知,外若 有為,內實自然。 是以太史公紀黃石事,疑而不能實也。 趙簡子夢上天,見一男子在帝之側,後出,見人當道,則前所 夢見在帝側者也。 論之以為趙國且昌之狀也。 黃石授書,亦漢且興之像也。 妖氣為鬼,鬼像人形,自然之道,非或為 之也。 草木之生,華葉青蔥,皆有曲折,像類文章,謂天為文字,復為華葉乎? 宋人或刻木為楮葉者,三年乃成。 〔列〕子 曰:“使〔天〕地三年乃成一葉,則萬物之有葉者寡矣。”如〔列〕子之言,萬物之葉自為生也。 自為生也,故能並成。 如天為之,其遲當若宋人刻楮葉矣。 觀鳥獸之毛羽,毛羽之採色,通可為乎? 鳥獸未能盡實。 春觀萬物之生,秋觀其 成,天地為之乎? 物自然也。 如謂天地為之,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萬萬千千手,並為萬萬千千物乎? 諸物在天地之 間也,猶子在母腹中也。 母懷子氣,十月而生,鼻、口、耳、目、發膚、毛理、血脈、脂腴、骨節、爪齒,自然成腹中 乎? 母為之也? 偶人千萬,不名為人者,何也? 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 武帝幸〔李〕夫人,〔李〕夫人死,思見其 形。 道士以方術作夫人形,形成,出入宮門,武帝大驚,立而迎之,忽不復見。 蓋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偽,故一見 恍忽,消散滅亡。 有為之化,其不可久行,猶〔李〕夫人形不可久見也。 道家論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驗其言行,故自然 之說未見信也。 然雖自然,亦須有為輔助。 耒耜耕耘,因春播種者,人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長〔大〕,人不能為也。 或為之者,敗 之道也。 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 夫欲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 問曰:“人生於天地,天地無為。人禀天性者,亦當無為,而有為,何也?”曰:至德純渥之人,禀天氣多,故能則天,自 然無為。 禀氣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 不肖者,不似也。 不似天地,不類聖賢,故有為也。 天地為 爐,造化為工,禀氣不一,安能皆賢? 賢之純者,黃、老是也。 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 黃、老之操,身中恬 澹,其治無為。 正身共己,而陰陽自和,無心於為而物自化,無意於生而物自成。 《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者,垂拱無為也。 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惟天為大,惟堯則 之。”又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周公曰:“上帝引佚。”上帝,謂〔虞〕舜也。 〔虞〕舜承安繼 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 〔虞〕舜承堯之安,堯則天而行,不作功邀名,無為之化自成,故曰“蕩蕩乎,民無 能名焉”。 年五十者擊壤於塗,不能知堯之德,蓋自然之化也。 《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黃帝、堯、舜,大人 也,其德與天地合,故知無為也。 天道無為,故春不為生,而夏不為長,秋不為成,冬不為藏。 陽氣自出,物自生長; 陰氣自起,物自成藏。 汲井決陂,灌溉園田,物亦生長,霈然而雨,物之莖葉根〔荄〕,莫不洽濡。 程量澍澤,孰與汲 井決陂哉! 故無為之為大矣。 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為也,氣 和而雨自集。 儒家說夫婦之道,取法於天地,知夫婦法天地,不知推夫婦之道,以論天地之性,可謂惑矣。 夫天覆於上,地偃於下,下 氣烝上,上氣降下,萬物自生其中間矣。 當其生也,天不須復與也,由子在母懷中,父不能知也。 物自生,子自成,天 地父母,何與知哉? 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訓之義。 天道無為,聽恣其性,故放魚於川,縱獸於山,從其性命之欲也。 不驅魚令上陵,不逐獸令入淵者,何哉? 拂詭其性,失其所宜也。 夫百姓,魚獸之類也。 上德治之,若烹小鮮,與天 地同操也。 商鞅變秦法,欲為殊異之功,不聽趙良之議,以取車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 道家德厚,下當其 上,上安其下,純蒙無為,何復譴告? 故曰: “政之適也,君臣相忘於治,魚相忘於水,獸相忘於林,人相忘於世。故 曰天也。 ”孔子謂顏淵曰:“吾服汝,忘也;汝之服於我,亦忘也。”以孔子為君,顏淵為臣,尚不能譴告,況以老子為 君,文子為臣乎? 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 淳酒味甘,飲之者醉不相知。 薄酒酸苦,賓主顰蹙。 夫相譴告,道薄之 驗也。 謂天譴告,曾謂天德不若淳酒乎? 禮者,忠信之薄,亂之首也。 相譏以禮,故相譴告。 三皇之時,坐者於於,行者居居,乍自以為馬,乍自以為牛,純德 行而民瞳矇,曉惠之心未形生也。 當時亦無災異,如有災異,不名曰譴告。 何則? 時人愚蠢,不知相繩責也。 末世衰 微,上下相非,災異時至,則造譴告之言矣。 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譴告之言生於今者,人 以心準況之也。 誥誓不及五帝,要盟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五伯。 德彌薄者信彌衰。 心險而行應曰:“成王所為,天之所予,何為不 安?”難曰:“季孫所賜大夫之簀,豈曾子之所自製乎?何獨不安乎?子疾病,子路遣門人為臣。病間曰:‘久矣哉!由之 行詐也!無臣而為有臣,吾誰欺,欺天乎?’孔子罪子路者也。己非人君,子路使門人為臣,非天之心而妄為之,是欺天 也。周公亦非天子也,以孔子之心況周公,周公必不安也。季氏旅於太山,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以曾子之 細,猶卻非禮;周公至聖,豈安天子之葬?曾謂周公不如曾子乎?由此原之,周公不安也。大人與天地合德,周公不安, 天亦不安,何故為雷雨以責成王乎?” 又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武王之命,何可代乎?”應曰:“九齡之夢,天奪文王年以益武王。克殷二年之時,九齡 之年未盡,武王不豫,則請之矣。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於金滕;不可複為,故掩而不見。”難曰:“九 齡之夢,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應曰:“已得之矣。”難曰:“已得文王之年,命當自延。克殷二年,雖病,猶將不死,周 公何為請而代之?”應曰: “人君爵人以官,議定,未之即與,曹下案目,然後可諾。天雖奪文王年以益武王,猶須周公 請,乃能得之。命數精微,非一臥之夢所能得也。難曰:“九齡之夢,文王夢與武王九齡。 武王夢帝予其九齡,其天已予 之矣,武王已得之矣,何須復請? 人且得官,先夢得爵,其後莫舉,猶自得官。 何則? 兆像先見,其驗必至也。 古者 謂年為齡,已得九齡,猶人夢得爵也。 周公因必效之夢,請之於天,功安能大乎? ” 又問曰:“功無大小,德無多少,人須仰恃賴之者,則為美矣。使周公不代武王,武王病死,周公與成王而致天下太平 乎?”應曰:“成事,周公輔成王而天下不亂。使武王不見代,遂病至死,周公致太平何疑乎?”難曰:“若是,武王之生無 益,其死無損,須周公功乃成也。週衰,諸侯背畔,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使 無管仲,不合諸侯,夷狄交侵,中國絕滅。此無管仲有所傷也。程量有益,管仲之功,偶於周公。管仲死,桓公不以諸侯 禮葬,以周公況之,天亦宜怒,微雷薄雨不至,何哉?豈以周公聖而管仲賢乎?夫管仲為反坫,有三歸,孔子譏之,以為 不賢。反坫、三歸,諸侯之禮;天子禮葬,王者之製,皆以人臣俱不得為。大人與天地合德,孔子,大人也,譏管仲之僭 禮,皇天欲周公之侵制,非合德之驗。《書》家之說,未可然也。 ” 以見鳥跡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 天非以鳥跡命倉頡,以蜚蓬使奚仲也,奚仲感蜚蓬,而倉頡起鳥跡也。 晉文反 國,命徹麋墨,舅犯心感,辭位歸家。 夫文公之徹麋墨,非欲去舅犯,舅犯感慚,自同於麋墨也。 宋華臣弱其宗,使家 賊六人,以鈹殺華吳於宋命合左師之後。 左師懼曰:“老夫無罪。”其後左師怨咎華臣,華臣備之。 國人逐狗,狗入 華臣之門,華臣以為左師來攻己也,踰牆而走。 夫華臣自殺華吳而左師懼,國人自逐狗而華臣自走。 成王之畏懼,猶 此類也。 心疑於不以天子禮葬公,卒遭雷雨之至,則懼而畏過矣。 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責成王也。 雷雨至,成王懼以 自責也。 夫感則蒼頡、奚仲之心,懼則左師、華臣之意也。 懷嫌疑之計,遭暴至之氣,以類之驗見,則天怒之效成矣。 見類驗於寂漠,猶感動而畏懼,況雷雨揚〔軯〕蓋之聲,成王庶幾能不怵惕乎? 迅雷風烈,孔子必變。 禮,君子聞雷,雖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懼激氣也。 聖人君子,於道無嫌,然猶順天變動,況 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 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 夫天道無 為,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 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難以一 雷行誅,輕以三軍克敵,何天之不憚煩也? 或曰:“紂父帝乙,射天毆地,遊涇、渭之間,雷電擊而殺之。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帝乙之惡,孰與桀、紂? 鄒伯奇 論桀、紂惡不如亡秦,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紂、秦、莽之〔死〕,不以雷電。 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 之惡,採善不逾其美,貶惡不溢其過。 責小以大,夫人無之。 成王小疑,天大雷雨。 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 《洪範》稽疑,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於人也。 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 《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齊世篇第五十六 語稱上世之人,侗長佼好,堅強老壽,百歲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醜,夭折早死。 何則? 上世和氣純渥,婚姻以時,人 民禀善氣而生,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 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醜惡。 此言妄也。 夫上世治者,聖人也;下世治者,亦聖人也。 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 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 天不變易,氣不改更。 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禀元氣。 元氣純和,古今不異,則禀以為形體者,何故不同? 夫禀 氣等則懷性均,懷性均,則體同;形體同,則醜好齊;醜好齊,則夭壽適。 一天一地,並生萬物。 萬物之生,俱得一 氣。 氣之薄渥,萬世若一。 帝王治世,百代同道。 人民嫁娶,同時共禮。 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 未必奉行。 何以效之? 以今不奉行也。 禮樂之製,存見於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 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舉。 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 〔人,物也;〕物,亦物也。 人生一世,壽至一百歲。 生為十歲兒時,所見地上之物,生死改易者多。 至於百歲,臨 且死時,所見諸物,與年十歲時所見,無以異也。 使上世下世,民人無有異,則百歲之間,足以卜筮。 六畜長短,五穀 大小,昆蟲草木,金石珠玉,蜎蜚蠕動,跂行喙息,無有異者,此形不異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氣為水火也, 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人生長六七尺,大三四圍,面有五色,壽至於百,萬世不異。 如以上世人民侗長佼好,堅強老壽,下世反此;則天地初 立,始為人時,長可如防風之君,色如宋朝,壽如彭祖乎? 從當今至千世之後,人可長如莢英,色如嫫母,壽如朝生乎? 王莽之時,長人生長一丈,名曰霸出。 建武年中,穎川張仲師長一丈二寸,張湯八尺有餘,其父不滿五尺,俱在今世,或 長或短。 儒者之言,竟〔大〕誤也。 語稱上世使民以宜,傴者抱關,侏儒俳優。 如皆侗長佼好,安得傴、侏之人乎? 語稱上世之人,質樸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難治。 故《易》曰:“上古之時,結繩以治,後世易之以書契。”先結繩,易 化之故;後書契,難治之驗也。 故夫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坐者於於,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 至宓 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 至週之時,人民文薄,八卦難復因 襲,故文王衍為六十四首,極其變,使民不倦。 至週之時,人民〔文〕薄,故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之 惡,稱曰:“週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致之罔,設纖微之禁,檢〔押〕守 持,備具悉極。 此言妄也。 上世之人,所懷五常也;下世之人,亦所懷五常也。 俱懷五常之道,共禀一氣而生,上世何以質樸? 下世何以文薄? 彼見上世之民飲血茹毛,無五穀之食,後世穿地為井,耕土種穀,飲井食粟,有水火之調;又見上古岩居穴處,衣禽獸之 皮,後世易以宮室,有布帛之飾,則謂上世質樸,下世文薄矣。 夫器業變易,性行不異。 然而有質樸文薄之語者,世有盛衰,衰極久有弊也。 譬猶衣食之於人也,初成鮮完,始熟香 潔,少久穿敗,連日臭茹矣。 文質之法,古今所共。 一質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獨今也。 何以效之? 傳 曰:“夏后氏之王教以忠。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救野莫如敬,殷〔之〕王教以敬。上教用敬,君子敬,其 失也,小人鬼。救鬼莫如文,故週之王教以文。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救薄莫如忠,承周而王者,當教以 忠。”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 唐、虞以文教,則其所承有鬼失矣。 世人見當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則謂上 世樸質,下世文薄。 猶家人子弟不謹,則謂他家子弟謹良矣。 語稱上世之人重義輕身,遭忠義之事,得己所當赴死之分明也,則必赴湯趨鋒,死不顧恨。 故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行 事比類,書籍所載,亡命捐身,眾多非一。 今世趨利苟生,棄義妄得,不相勉以義,不相激以行,義廢身不以為累,行隳 事不以相畏。 此言妄也。 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義之性,則其遭事並有奮身之節。 古有無義之人,今有建節之士。 善惡雜廁,何世無 有。 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貴所聞而賤所見。 辨士則談其久者,文人則著其遠者。 近有奇而辨不稱,今有異而筆不 記。 若夫琅邪兒子明,歲敗之時,兄為飢人所食,自縛叩頭,代兄為食,餓人美其義,兩捨不食。 兄死,收養其孤,愛 不異於己之子,歲敗谷盡,不能兩活,餓殺其子,活兄之子。 臨淮許君叔亦養兄孤子,歲倉卒之時,餓其親子,活兄之 子,與子明同義。 會稽孟章父英為郡決曹掾,郡將撾殺非辜,事至覆考,英引罪自予,卒代將死。 章後復為郡功曹,從 役攻賊,兵卒北敗,為賊所射,以身代將,卒死不去。 此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何以異? 當今著文書者,肯引以為比喻 乎? 比喻之證,上則求虞、夏,下則索殷、週。 秦、漢之際,功奇行殊,猶以為後。 又況當今在百代下,言事者目親 見之乎? 畫工好畫上代之人,秦、漢之士,功行譎奇,不肯圖今世之士者,尊古卑今也。 貴鵠賤雞,鵠遠而雞近也。 使當今說道 深於孔、墨,名不得與之同;立行崇於曾、顏,聲不得與之鈞。 何則? 世俗之性,賤所見,貴所聞也。 有人於此,立 義建節,實核其操,古無以過。 為文書者,肯載於篇籍,表以為行事乎? 作奇論,造新文,不損於前人,好事者肯舍久 65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9 遠之書,而垂意觀讀之乎? 揚子云作《太玄》,造《法言》,張伯松不肯壹觀。 與之並肩,故賤其言。 使子云在伯松 前,伯松以為《金匱》矣! 語稱上世之時,聖人德優,而功治有奇。 故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 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也! ”舜承堯不墮洪業,禹襲舜不虧大功。 其後至湯,舉兵代桀,武王把鉞討紂,無巍 巍蕩蕩之文,而有動兵討伐之言。 蓋其德劣而兵試,武用而化薄。 化薄,不能相逮之明驗也。 及至秦、漢,兵革雲 擾,戰力角勢,秦以得天下。 既得在下,無嘉瑞之美,若“葉和萬國”、“鳳皇來儀”之類,非德劣不及,功被若之徵乎? 此言妄也。 夫天地氣和,即生聖人。 聖人之治,即立大功。 和氣不獨在古先,則聖人何故獨優! 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毀今,少所 見而多所聞。 又見經傳增賢聖之美,孔子尤大堯、舜之功。 又聞堯、舜禪而相讓,湯、武伐而相奪。 則謂古聖優於 今,功化渥地後矣。 夫經有褒增之文,世有空加之言,讀經覽書者所共見也。 孔子曰: “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 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世常以桀、紂與堯、舜相反,稱美則說堯、舜,言惡則舉紂、桀。 孔子曰“紂之不 善,不若是之甚也”,則知堯、舜之德,不若是其盛也。 堯、舜之禪,湯、武之誅,皆有天命,非優劣所能為,人事所能成也。 使湯、武在唐、虞,亦禪而不伐;堯、舜在殷、 週,亦誅而不讓。 蓋有天命之實,而世空生優劣之語。 經言“葉和萬國”,時亦有丹硃;“鳳皇來儀”,時亦有有苗;兵皆 動而並用,則知德亦何優劣而小大也? 世論桀、紂之惡,甚於亡秦。 實事者謂亡秦惡甚於桀、紂。 秦、漢善惡相反,猶堯、舜、桀、紂相違也。 亡秦與漢皆 在後世,亡秦惡甚於桀、紂,則亦知大漢之德不劣於唐、虞也。 唐之“萬國”,固增而非實者也。 有虞之“鳳皇”,宣帝貼 已五致之矣。 孝明帝符瑞並至。 夫德優故有瑞,瑞鈞則功不相下。 宣帝、孝明如劣,不及堯、舜,何以能致堯、舜之 瑞? 光武皇帝龍興鳳舉,取天下若拾遺,何以不及殷湯、周武? 世稱週之成、康不虧文王之隆,舜巍位虧堯之盛功也。 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有浸酆溢美之化,無細小毫髮之虧,上何以不逮舜、禹? 下何以不若成、康? 世見五帝、 三王事在經傳之上,而漢之記故尚為文書,則謂古聖優而功大,後世劣而化薄矣。 宣漢篇第五十七 儒者稱五帝、三王致天下太平,漢興已來,未有太平。 彼謂五帝、三王致太平,漢未有太平者,見五帝、三王聖人也,聖 人之德能致太平;謂漢不太平者,漢無聖帝也,賢者之化,不能太平。 又見孔子言“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太平。 此言妄也。 夫太平以治定為效,百姓以安樂為符。 孔子曰:“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百姓安者,太平之驗也。 夫治人以 人為主,百姓安而陰陽和,陰陽和則萬物育,萬物育則奇瑞出。 視今天下,安乎? 危乎? 安則平矣,瑞雖未具,無害 於平。 故夫王道定事以驗,立實以效,效驗不彰,實誠不見。 時或實然,證驗不具。 是故王道立事以實,不必具驗。 聖主治世,期於平安,不須符瑞。 且夫太平之瑞,猶聖〔王〕之相也。 聖王骨法未必同,太平之瑞何為當等? 彼聞堯、舜之時,鳳皇、景星皆見,河圖、 洛書皆出,以為後王治天下,當複若等之物,乃為太平。 用心若此,猶謂堯當複比齒,舜當複八眉也。 夫帝王聖相,前 後不同,則得瑞古今不等。 而今王無鳳鳥、河圖,〔謂〕未太平,妄矣。 孔子言鳳皇、《河圖》者,假前瑞以為語也, 未必謂世當複有鳳皇與河圖也。 夫帝王之瑞,眾多非一,或以鳳鳥、麒麟,或以河圖、洛書,或以甘露、醴泉,或以陰陽 和調,或以百姓乂安。 今瑞未必同於古,古應未必合於今,遭以所得,未必相襲。 何以明之? 以帝王興起,命〔佑〕 不同也。 周則烏、魚,漢斬大蛇。 推論唐、虞,猶週、漢也。 初興始起,事效物氣,無相襲者。 太平瑞應,何故當 鈞? 以已至之瑞,效方來之應,猶守株待兔之蹊,藏身破置之路也。 天下太平,瑞應各異,猶家人富殖,物不同也。 或積米穀,或藏布帛,或畜牛馬,或長田宅。 夫樂米穀不愛布帛,歡牛 馬不美田宅,則謂米穀愈布帛,牛馬勝田宅矣。 今百姓安矣,符瑞至矣,終謂古瑞河圖、鳳皇不至,謂之未安,是猶食稻 之人入飯稷之鄉,不見稻米,謂稷為非谷也。 實者,天下已太平矣,未有聖人,何以致之,未見鳳皇,何以效實? 問世 儒不知聖,何以知今無聖人也? 世人見鳳皇,何以知之? 既無以知之,何以知今無鳳皇也? 委不能知有聖與無,又不 能別鳳皇是鳳與非,則必不能定今太平與未平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然後仁。”三十年而天下平〔也〕。 漢興,至文帝時二十餘年,賈誼創議以為天下洽和,當改 正朔、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文帝初即位,謙讓未遑。 夫如賈生之議,文帝時已太平矣。 漢興二十餘年,應 孔子之言“必世然後仁”也。 漢一〔世〕之年數已滿,太平立矣,賈生知之。 況至今且三百年,謂未太平,誤也。 且孔 子所謂一世,三十年也;漢家三百歲,十帝耀德,未平,如何? 夫文帝之時,固已平矣,歷世〔治〕平矣。 至平帝時, 前漢已滅,光武中興,复致太平。 問曰:“文帝有瑞,可名太平,光武無瑞,謂之太平,如何?”曰:夫帝王瑞應,前後不同。 雖無物瑞,百姓寧集,風氣 調和,是亦瑞也。 何以明之? 帝王治平,升封太山,告安也。 秦始皇升封太山,遭雷雨之變,治未平,氣未和。 光武 皇帝升封,天晏然無雲,太平之應也,治平氣應。 光武之時,氣和人安,物瑞等至,人氣已驗,論者猶疑。 孝宣皇帝元 康二年,鳳皇集於太山,後又集於新平。 四年,神雀集於長樂宮,或集於上林,九真獻麟。 神雀二年,鳳皇、甘露降集 京師。 四年,鳳皇下杜陵及上林。 五鳳三年,帝祭南郊,神光並見,或興〔於〕谷,燭耀齋宮,十有餘〔刻〕。 明 年,祭後土,靈光復至,至如南郊之時;甘露、神雀降集延壽萬歲宮。 其年三月,鸞鳳集長樂宮東門中樹上。 甘露元 年,黃龍至,見於新豐,醴泉滂流。 彼鳳皇雖五六至,或時一鳥而數來,或時異鳥而各至。 麒麟、神雀、黃龍、鸞鳥、 甘露、醴泉,祭後土、天地之時,神光靈耀,可謂繁盛累積矣。 孝明時雖無鳳皇,亦致〔麒〕麟、甘露、醴泉、神雀、白 雉、紫芝、嘉禾,金出鼎見,離木複合。 五帝、三王,經傳所載瑞應,莫盛孝明。 如以瑞應效太平,宣、明之年倍五 帝、三王也。 夫如是,孝宣、孝明可謂太平矣。 能致太平者,聖人也,世儒何以謂世未有聖人? 天之禀氣,豈為前世者渥,後世者泊哉! 周有三聖,文王、武王、周公 並時猥出。 漢亦一代也,何以當少於週? 週之聖王,何以當多於漢? 漢之高祖、光武,週之文、武也。 文帝、武帝、 宣帝、孝明、今上,過週之成、康、宣王。 非以身生漢世,可褒增頌嘆,以求媚稱也;核事理之情,定說者之實也。 俗 好褒遠稱古,講瑞〔則〕上世為美,論治則古王為賢,睹奇於今,終不信然。 使堯、舜更生,恐無聖名。 獵者獲禽,觀 者樂獵,不見漁者,心不顧也。 是故觀於齊不虞魯,遊於楚不歡宋。 唐、虞、夏、殷同載在二尺四寸,儒者〔抽〕讀, 朝夕講習,不見漢書,謂漢劣不若,亦觀獵不見漁,遊齊、楚不願宋、魯也。 使漢有弘文之人,經傳漢事,則《尚書》、 《春秋》也,儒者宗之,學者習之,將襲舊六為七,今上、上王至高祖皆為聖帝矣。 觀杜撫、班固等所上《漢頌》,頌功 德符瑞,汪濊深廣,滂沛無量,逾唐、虞,入皇域。 三代隘闢,厥深洿沮也。 “殷監不遠,在夏后之世。”且舍唐、虞、 夏、殷,近與周家斷量功德,實商優劣,週不如漢。 何以驗之? 週之受命者文、武也,漢則高祖、光武也。 文、武受命之降怪,不及高祖、光武初起之佑;孝宣、〔孝〕明 之瑞,美於週之成、康、宣王。 孝宣、孝明符瑞,唐、虞以來,可謂盛矣。 今上即命,奉成持滿,四海混一,天下定 寧。 物瑞已極,人應〔斯〕隆。 唐世黎民雍熙,今亦天下修仁,歲遭運氣,谷頗不登,迥路無絕道之憂,深幽無屯聚之 姦。 周家越常獻白雉,方今匈奴、善鄯、哀牢貢獻牛馬。 週時僅治五千里內,漢氏廓土收荒服之外。 牛馬珍於白雉, 近屬不若遠物。 古之戎狄,今為中國;古之裸人,今被朝服;古之露首,今冠章甫;古之跣跗,今履〔高〕舄。 以磐石 為沃田,以桀暴為良民,夷坎坷為平均,化不賓為齊民,非太平而何? 夫實德化則周不能過漢,論符瑞則漢盛於週,度土 境則周狹於漢,漢何以不如周? 獨謂週多聖人,治致太平? 儒者稱聖泰隆,使聖卓而無跡;稱治亦泰盛,使太平絕而無 續也。 恢國篇第五十八 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此言顏淵學於孔子,積累歲月,見道彌深也。 《宣漢》之篇,高漢於週,擬漢 過週,論者未極也。 恢而極之,彌見漢奇。 夫經熟講者,要妙乃見;國極論者,恢奇彌出。 恢論漢國在百代之上,審 矣。 何以驗之? 黃帝有涿鹿之戰;堯有丹水之師;舜時有苗不服;夏啟有扈叛逆;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周成王管、 蔡悖亂,周公東征。 前代皆然,漢不聞此。 高祖之時,陳犭希反,彭越叛,治始安也。 孝景之時,吳、楚興兵,怨晃 錯也。 匈奴時擾,正朔不及,無荒之地,王功不加兵,今皆內附,貢獻牛馬。 此則漢之威盛,莫敢犯也。 紂為至惡,天下叛之。 武王舉兵,皆願就戰,八百諸侯,不期俱至。 項羽惡微,號而用兵,與高祖俱起,威力輕重,未 有所定,則項羽力勁。 折鐵難於摧木,高祖誅項羽,折鐵;武王伐紂,摧木。 然則漢力勝週多矣。 凡克敵一則易,二 則難。 湯、武伐桀、紂,一敵也;高祖誅秦殺項,兼勝二家,力倍湯、武。 武王為殷西伯,臣事於紂,以臣伐〔君〕, 夷、齊恥之,扣馬而諫,武王不聽,不食週粟,餓死首陽。 高祖不為秦臣,光武不仕王莽,誅惡伐無道,無伯夷之譏,可 謂順於週矣。 丘由易以起高,淵洿易以為深。 起於微賤,無所因階者難;襲爵乘位,尊祖統業者易。 堯以唐侯入嗣帝位,舜以司徒因 堯授禪,禹以司空緣功代舜,湯由七十里,文王百里,為西伯,武王襲文王位。 三郊五代之起,皆有因緣,力易為也。 高祖從亭長提三尺劍取天下,光武由白水奮威武,〔帝〕海內,無尺土所因,一位所乘,直奉天命,推自然。 此則起高於 淵洿,為深於丘山也。 比方五代,孰者為優? 傳書或稱武王伐紂,太公《陰謀》,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 殷民見兒身赤,以為天神,及言殷亡,皆 謂商滅。 兵至牧野,晨舉脂燭,奸謀惑民,權掩不備,週之所諱也,世謂之虛。 漢取天下,無此虛言。 《武成》之篇 言,週伐紂,血流浮杵。 以《武成》言之,食兒以丹,晨舉脂燭,殆且然矣。 漢伐亡新,光武將五千人,王莽遣二公將 〔百〕萬人戰於昆陽,雷雨晦冥,前後不相見。 漢兵出昆陽城,擊二公軍,一而當十,二公兵散。 天下以雷雨助漢威 敵,孰與舉脂燭以人事譎取殷哉? 或云:“武王伐紂,紂赴火死,武王就斬以鉞,懸其首於大白之旌。”齊宣王憐釁鐘之牛,睹其色之觳觫也。 楚莊王赦鄭 伯之罪,見其肉袒而形暴也。 君子惡〔惡〕,不惡其身。 紂屍赴於火中,所見淒愴,非徒色之觳觫,袒之暴形也。 就 斬以鉞,懸乎其首,何其忍哉! 高祖入咸陽,閻樂誅二世,項羽殺子嬰,高祖雍容入秦,不戮二屍。 光武入長安,劉聖 公已誅王莽,乘兵即害,不刃王莽之死。 夫斬赴火之首,與貰被刃者之身,德虐孰大也? 豈以羑里之恨哉? 以人君拘 人臣,其逆孰與秦奪周國,莽鴆平帝也? 鄒伯奇論桀、紂之惡不若亡秦,亡秦不若王莽。 然則紂惡微而周誅之痛,秦、 莽罪重而漢伐之輕,寬狹誰也? 高祖母妊之時,蛟龍在上,夢與神遇;好酒〔貰〕飲,酒舍負仇,及醉留臥,其上常有神怪;夜行斬蛇,蛇嫗悲哭;與呂 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光氣暢見,呂后輒知;始皇望見東南有天子氣。 及起,五星聚於東井。 楚望漢軍,雲氣五色。 光武且生,鳳皇集於城,嘉禾滋於屋。 皇妣之身,夜半無燭,空中光明。 初者,蘇伯阿望舂陵氣,鬱鬱蔥蔥。 光武起 過舊廬,見氣憧憧上屬於天。 五帝、三王初生始起,不聞此怪。 堯母感於赤龍,及起,不聞奇佑。 禹母吞薏苡,將 生,得玄圭;契母咽燕子;湯起白狼銜鉤;後稷母履大人之跡;文王起得赤雀;武王得魚、烏:皆不及漢太平之瑞。 黃 帝、堯、舜鳳皇一至。 凡諸眾瑞,重至者希。 漢文帝黃龍、玉桮。 武帝黃龍、麒麟、連木。 宣帝鳳皇五至,麒麟、神 雀、甘露、醴泉、黃龍、神光。 平帝白雉、黑雉。 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連木、嘉禾,與 宣帝同,奇有神鼎黃金之怪。 一代之瑞,累仍不絕。 此則漢德豐茂,故瑞佑多也。 孝明天崩,今上嗣位,元二之間, 嘉德布流。 三年,零陵生芝草五本。 四年,甘露降五縣。 五年,芝復生六〔本〕,黃龍見,大小凡八。 前世龍見不 雙,芝生無二,甘露一降。 而今八龍並出,十一芝累生,甘露流五縣。 德惠盛熾,故瑞繁夥也。 自古帝王,孰能致 斯? 儒者論曰“王者推行道德,受命於天。”《論衡》《初〔禀〕》以為王者生禀天命,性命難審,且兩論之。 酒食之賜,一 則為薄,再則為厚。 如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漢獨再,此則天命於漢厚也。 如審《論衡》之言,生禀自然,此亦 漢家所禀厚也。 絕而復屬,死而復生。 世有死而復生之人,人必謂之神。 漢統絕而復屬,江武存亡,可謂優矣。 武王伐紂,庸、蜀之夷佐戰牧野。 成王之時,越常獻雉,倭人貢暢。 幽、歷衰微,戎狄攻週,平王東走,以避其難。 至漢,四夷朝貢。 孝平元始元年,越常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 夫以成王之賢,輔以周公,越常獻一,平帝得三。 後至四年,金城塞外羌〔豪〕良願等〔種〕獻其魚鹽之地,願內屬漢,遂得西王母石室,因為西海郡。 週時戎狄攻王,至 漢內屬,獻其寶地。 西王母國在絕極之外,而漢屬之。 德孰大? 壤孰廣? 方今哀牢、鄯善、諾降附歸德,匈奴時擾,遣將攘討,獲虜生口千萬數。 夏禹倮入吳國,太伯採藥,斷發文身。 唐、虞 國界,吳為荒服,越在九夷,罽衣關頭,今皆夏服、褒衣、履舄。 巴、蜀、越■、鬱林、日南、遼東、樂浪,週時被發椎 髻,今戴皮弁;週時重譯,今吟《詩》、《書》。 《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 廣陵王荊迷於{薜女}巫,楚王英惑於〔俠〕客,事情列見。 孝明三宥,二王吞 藥,週誅管、蔡,違斯遠矣! 楚外家許氏與楚王謀議,孝明曰:“許〔氏〕有屬於王,欲王尊貴,人情也。”聖心原之, 不繩於法。 隱強侯傳懸書市裡,誹謗聖政;今上海〔恩〕,犯奪爵土。 惡其人者,憎其胥餘。 立二王之子,安楚、廣 陵,〔隱〕強弟員嗣祀陰氏。 二王,帝族也,位為王侯,與管、蔡同。 管、蔡滅嗣,二王立後,恩已褒矣。 隱強,異 姓也,尊重父祖,復存其祀。 立武庚之義,繼祿父之恩,方斯羸矣。 何則? 並為帝王,舉兵相徵,貪天下之大,絕成 湯之統,非聖君之義,失承天之意也。 隱強,臣子也。 漢統自在,絕滅陰氏,無損於義,而猶存之,惠滂沛也。 故夫 雨露之施,內則注於骨肉,外則布於他施。 唐之晏晏,舜之烝烝,豈能逾此! 歡兜之行,靖言庸回,共工私之,稱薦於堯。 三苗巧佞之人,或言有罪之國。 鯀不能治水,知力極盡。 罪皆在身,不 加於上,唐、虞放流,死於不毛。 怨惡謀上,懷挾叛逆。 考事失實,誤國殺將,罪惡重於四子。 孝明加恩,則論徙 邊,今上寬惠,還歸州里。 開闢以來,因莫斯大。 晏子曰:“鉤星在房、心之間,地其動乎!”夫地動天時,非政所致。 皇帝振畏,猶歸於治,廣徵賢良,訪求過闕。 高宗之側身,周成之開匱,<廑力>能逮此。 谷登歲平,庸主因緣以建德 政,顛沛危殆,聖哲優者,乃立功化。 是故微病恆醫皆巧,篤劇扁鵲乃良。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歲之疾疫也,比旱不 雨,牛死民流,可謂劇矣。 皇帝敦德,俊乂在官,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谷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危不亂。 民飢於谷,飽於道德,身流在道,心回鄉內。 以故道路無盜賊之跡,深幽迥絕無劫奪之姦,以危為寧,以困為通,五帝、 三王,孰能堪斯哉? 驗符篇第五十九 永平十一年,廬江皖侯國際有湖。 皖民小男曰陳爵、陳挺,年皆十歲以上,相與釣於湖涯。 挺先釣,爵後往。 爵問挺 曰:“釣寧得乎?”挺曰:“得!。”爵即歸取竿綸,去挺四十步所,見湖涯有酒樽,色正黃,沒水中。 爵以為銅也,涉水 取之,滑重不能舉。 挺望見,號曰:“何取?”爵曰:“是有銅,不能舉也。 ”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頓衍更為盟盤,動 行入深淵中,复不見。 挺、爵留顧,見如錢等,正黃,數百千〔枚〕,即共掇〔摭〕,各得滿手,走歸示其家。 爵父 國,故免吏,字君賢,驚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狀,君賢曰:“此黃金也!。 ”即馳與爵俱往,到金處,水中尚多,賢 自涉水掇取。 爵、挺鄰伍並聞,俱竟采之,合得十餘斤。 賢自言於相,相言太守。 太守遺吏收取,遣門下掾程躬奉 獻,具言得金狀。 詔書曰:“如章則可。不如章,有正法。”躬奉詔書,歸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詔書,以為疑隱,言 之不實,苟飾美也,即復因卻上得黃金實狀如前章。 事寢。 十二年,賢等上書曰:“賢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獻,訖今不 得直。 ”詔書下廬江,上不畀賢等金直狀。 郡上賢等所採金自官湖水,非賢等私瀆,故不與直。 ”十二年,詔書曰:“視 時金價,畀賢等金直。 ”漢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獨紀之。 金玉神寶,故出詭異。 金物色先為酒樽,後為盟盤,動行入淵,豈不怪哉? 夏之方盛,遠方圖物,貢金九牧,禹謂之 瑞,鑄以為鼎。 週之九鼎,遠方之金也。 人來貢之,自出於淵者,其實一也。 皆起盛德,為聖王瑞。 金玉之世,故有 金玉之應。 文帝之時,玉棒見。 金之與玉,瑞之最也。 金聲玉色,人之奇也。 永昌郡中亦有金焉,纖靡大如黍粟,在 水涯沙中。 民採得,日重五銖之金,一色正黃。 土生金,土色黃。 漢,土德也,故金化出。 金有三品,黃比見者,黃 為瑞也。 圯橋老父遺張良書,化為黃石。 黃石之精,出為符也。 夫石,金之類也,質異色鈞,皆土瑞也。 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寧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長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莖葉紫色,蓋紫芝也。 太守沈酆遺門 下掾衍盛奉獻,皇帝悅懌,賜錢衣食。 詔會公卿,郡國上計吏民皆在,以芝告示天下。 天下並聞,吏民歡喜,咸知漢德 豐雍,瑞應出也。 四年,甘露下泉陵、零陵、洮陽、始安、冷道五縣,榆柏梅李,葉皆洽薄,威委流漉,民嗽吮之,甘如 飴蜜。 五年,芝草復生泉陵男子週服宅〔土〕,六本,色狀如三年芝,並前凡十一本。 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臨水有俠山,其下岩淦,水深不測,二黃龍見,長出十六丈,身大於馬,舉頭顧 望,狀如圖中畫龍,燕室丘民皆觀見之。 去龍可數十步,又見狀如駒馬,小大凡六,出水遨戲陵上,蓋二龍之子也。 並 二龍為八,出移一時乃入。 宣帝時,鳳皇下彭城,彭城以聞。 宣帝詔侍中宋翁一。 翁一曰:“鳳皇當下京師,集於天子 之郊,乃遠下彭城,不可收,與無下等。 ”宣帝曰:“方今天下合為一家,下彭城與京師等耳,何令可與無下等乎?”令左 右通經者論難翁一,翁一窮,免冠叩頭謝。 宣帝之時,與今無異。 鳳皇之集,黃龍之出,鈞也。 彭城、零陵,遠近同 也。 帝宅長遠,四表為界,零陵在內,猶為近矣。 魯人公孫臣,孝文時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其後,黃龍見於成 紀。 成紀之遠,猶零陵也。 孝武、孝宣時,黃龍皆出。 黃龍比出,於茲為四。 漢竟土德也。 賈誼創議於文帝之朝雲:“漢色當尚黃,數以五為名。”賈誼,智襄之臣,雲色黃數五,土德審矣。 芝生於土,土氣和, 故芝生土。 土爰稼穡,稼穡作甘,故甘露集。 龍見,往世不雙,唯夏盛時,二龍在庭,今龍雙出,應夏之數,治諧偶 也。 龍出往世,其子希出,今小龍六頭,並出遨戲,象乾坤六子,嗣後多也。 唐、虞之時,百獸率舞,今亦八龍遨戲良 久。 芝草延年,仙者所食,往世生出不過一二,今並前後凡十一本,多獲壽考之徵,生育松喬之糧也。 甘露之降,往世 一所,今流五縣,應土之數,德布濩也。 皇瑞比見,其出不空,必有像為,隨德是應。 孔子曰:“知者樂,仁者壽。”皇帝聖人,故芝草壽徵生。 黃為土色,位在中央,故軒轅德優,以黃為號。 皇帝寬惠,德 侔黃帝,故龍色黃,示德不異。 東方曰仁,龍,東方之獸也,皇帝聖人,故仁瑞見。 仁者,養育之味也,皇帝仁惠愛黎 民,故甘露降。 龍,潛藏之物也,陽見於外,皇帝聖明,招拔巖穴也。 瑞出必由嘉士,佑至必依吉人也。 天道自然, 厥應偶合。 聖主獲瑞,亦出群賢。 君明臣良,庶事以康。 文、武受命,力亦週、邵也。 須頌篇第六十 古之帝王建鴻德者,須鴻筆之臣褒頌紀載,鴻德乃彰,萬世乃聞。 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 也?”曰:“篇家也。”“篇家誰也?”“孔子也。”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也。”鴻筆之奮,蓋斯時也。 或說《尚書》曰:“尚者,上也;上所為,下所書也。”“下者誰也?”曰:“臣子也。”然則 臣子書上所為矣。 問儒者:“禮言制,樂言作,何也?”曰:“禮者上所製,故曰制;樂者下所作,故曰作。天下太平,頌 聲作。”方今天下太平矣,頌詩樂聲可以作未? 傳者不知也,故曰拘儒。 衛孔悝之鼎銘,周臣勸行。 孝宣皇帝稱潁川太 守黃霸有治狀,賜金百斤,漢臣勉政。 夫以人主頌稱臣子,臣子當褒君父,於義較矣。 虞氏天下太平,夔歌舜德;宣王 惠週,《詩》頌其行;召伯述職,週歌棠樹。 是故《周頌》三十一,《殷頌》五,《魯頌》四,凡《頌》四十篇,詩人所 以嘉上也。 由此言之,臣子當頌,明矣。 儒者謂漢無聖帝,治化未太平。 《宣漢》之篇,論漢已有聖帝,治已太平;《恢國》之篇,極論漢德非常實然,乃在百代 之上。 表德頌功,宣褒主上,《詩》之頌言,右臣之典也。 捨其家而觀他人之室,忽其父而稱異人之翁,未為德也。 漢,今天下之家也;先帝、今上民臣之翁也。 夫曉主德而頌其美,識國奇而恢其功,孰與疑暗不能也? 孔子稱“大哉! 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或年五十擊壤於塗,或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 “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孔子乃言“大哉!堯之德”者,乃知堯者也。 涉聖世不知聖 主,是則盲者不能別青黃也;知聖主不能頌,是則暗者不能言是非也。 然則方今盲喑之儒,與唐擊壤之民,同一才矣。 夫孔子及唐人言大哉者,知堯德,蓋堯盛也;擊壤之民雲“堯何等力”,是不知堯德也。 夜舉燈燭,光曜所及,可得度也;日照天下,遠近廣狹,難得量也。 浮於淮、濟,皆知曲折;入東海者,不曉南北。 故 夫廣大從橫難數,極深,揭歷難測。 漢德酆廣,日光海外也。 知者知之,不知者不知漢盛也。 漢家著書,多上及殷、 週,諸子並作,皆論他事,無褒頌之言,《論衡》有之。 又《詩》頌國名《周頌》,杜撫、〔班〕固所上《漢頌》,相依 類也。 宣帝之時,畫圖漢列士,或不在於畫上者,子孫恥之。 何則? 父祖不賢,故不畫圖也。 夫頌言,非徒畫文也。 如千世 之後,讀經書不見漢美,後世怪之。 故夫古之通經之臣,紀主令功,記於竹帛;頌上令德,刻於鼎銘。 文人涉世,以此 自勉。 漢德不及六代,論者不德之故也。 地有丘洿,故有高平,或以鍤平而夷之,為平地矣。 世見五帝、三王為經書,漢事不載,則謂五、三優於漢矣。 或以論 為以金,安得不有好文之聲! 唐、虞既遠,所在書散;殷、週頗近,諸子存焉。 漢興以來,傳文未遠,以所聞 見,伍唐、虞而什殷、週,煥炳鬱鬱,莫盛於斯! 天晏,者星辰曉爛;人性奇者,掌文藻炳。 漢今為盛,故文繁湊也。 孔子曰:“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文王之文,傳在孔子。 孔子為漢製文,傳在漢也。 受天之文。 文人宜遵五經六藝 為文,諸子傳書為文,造論著說為文,上書奏記為文,文德之操為文。 立五文在世,皆當賢也。 造論著說之文,尤宜勞 焉。 何則? 發胸中之思,論世俗之事,非徒諷古經、續故文也。 論發胸臆,文成手中,非說經藝之人所能為也。 週、 秦之際,諸子並作,皆論他事,不頌主上,無益於國,無補於化。 造論之人,頌上恢國,國業傳在千載,主德參貳日月, 非適諸子書傳所能並也。 上書陳便宜,奏記薦吏士,一則為身,二則為人。 繁文麗辭,無上書文德之操。 治身完行, 徇利為私,無為主者。 夫如是,五文之中,論者之文多矣。 則可尊明矣。 孔子稱周曰:“唐、虞之際,於斯為盛,週之德,其可謂至德已矣!”孔子,週之文人也,設生漢世,亦稱漢之至德矣。 趙他王南越,倍主滅使,不從漢制,箕踞椎髻,沉溺夷俗。 陸賈說以漢德,懼以帝威,心覺醒悟,蹶然起坐。 世儒之 愚,有趙他之惑;鴻文之人,陳陸賈之說。 觀見之者,將有蹶然起坐,趙他之悟。 漢氏浩爛,不有殊卓之聲。 文人之 休,國之符也。 望豐屋知名家,睹喬木知舊都。 鴻文在國,聖世之驗也。 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則眸子了,了者,目文了也。 夫候 國占人,同一實也。 國君聖而文人聚,人心惠而目多采。 蹂蹈文錦於泥塗之中,聞見之者,莫不痛心。 知文錦之可 惜,不知文人之當尊,不通類也。 天文人文,文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 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 善人願載, 思勉為善;邪人惡載,力自禁裁。 然則文人之筆,勸善懲惡也。 諡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惡也。 加一字之諡,人猶勸 懲,聞知之者,莫不自勉。 況極筆墨之力,定善惡之實,言行畢載,文以千數,傳流於世,成為丹青,故可尊也。 揚子云作《法言》,蜀富人齎錢千萬,願載於書。 子云不聽,“夫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安得妄 載?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載鄉里人以為惡戒。邪人枉道,繩墨所彈,安得避諱?是故子云不為財勸,叔皮不為恩撓。 文人之筆,獨已公矣!賢聖定意於筆,筆集成文,文具情顯,後人觀之,以〔見〕正邪,安宜妄記?足蹈於地,蹟有好 醜;文集於禮,誌有善惡。故夫佔跡以睹足,觀文以知情。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論衡》篇以十 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 ” 論死篇第六十二 世謂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 試以物類驗之,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 何以驗之? 驗之以物。 人,物也;物,亦物也。 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世能別人物不能為鬼,則為鬼不為鬼尚難分明。 如不能 別,則亦無以知其能為鬼也。 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 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 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 人無耳目則無所知,故聾盲之人,比於草木。 夫精氣去人,豈徒與無耳目同哉? 朽則消亡,荒忽不見,故謂之鬼神。 人見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 何則? 鬼神,荒忽不見之名也。 人死精神升 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 鬼者,歸也;神者,荒忽無形者也。 或說:鬼神,陰陽之名也。 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 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 神者,〔申〕也。 申复無已,終而復始。 人用神氣生,其死復歸神氣。 陰陽稱鬼神, 人死亦稱鬼神。 氣之生人,猶水之為冰也。 水凝為冰,氣凝為人;冰釋為水,人死复神。 其名為神也,猶冰釋更名水 也。 人見名異,則謂有知,能為形而害人,無據以論之也。 人見鬼若生人之形。 以其見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 何以效之? 以囊橐盈粟米,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滿 盈堅強,立樹可見。 人瞻望之,則知其為粟米囊橐。 何則? 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 如囊穿米出,橐敗粟棄,則囊 橐委闢,人瞻望之,弗復見矣。 人之精神藏於形體之內,猶粟米在囊橐之中也。 死而形體朽,精氣散,猶囊橐穿敗,粟 米棄出也。 粟米棄出,囊橐無復有形,精氣散亡,何能複有體,而人得見之乎! 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 以為裘,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 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今人死,皮毛朽 敗,雖精氣尚在,神安能複假此形而以行見乎? 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見,猶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六畜能變 化像人之形者,其形尚生,精氣尚在也。 如死,其形腐朽,雖虎兕勇悍,不能複化。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亦以未死也。 世有以生形轉為生類者矣,未有以死身化為生象者也。 天地開闢,人皇以來,隨壽而死。 若中年夭亡,以億萬數。 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 一鬼也。 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 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為磷。 血 者,生時之精氣也。 人夜行見磷,不像人形,渾沌積聚,若火光之狀。 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類生人之血也,其形不 類生人之形。 精氣去人,何故像人之體? 人見鬼也,皆象死人形,則可疑死人為鬼,或反像生人之形。 病者見鬼,雲 甲來。 甲時不死,氣象甲形。 如死人為鬼,病者何故見生人之體乎?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復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復見。 能使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 案火 滅不能複燃以況之,死人不能複為鬼,明矣。 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 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 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 何則? 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 精神本以血氣為主,血氣常附 形體。 形體雖朽,精神尚在,能為鬼可也。 今衣服,絲絮布帛也,生時血氣不附著,而亦自無血氣,敗朽遂已,與形體 等,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 由此言之,見鬼衣服象〔人〕,則形體亦象〔人〕矣。 象〔人〕,則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夫死人不能為鬼,則亦無所知矣。 何以驗之? 以未生之時無所知也。 人未生,在元氣之中;既死,復歸元氣。 元氣荒 忽,人氣在其中。 人未生無所知,其死歸無知之本,何能有知乎? 人之所以聰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氣也;五常之氣所 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 五藏不傷,則人智惠;五藏有病,則人荒忽。 荒忽則愚癡矣。 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則 五常無所託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 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 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 獨知之精? 人之死也,其猶夢也。 夢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 人殄不悟則死矣。 案人殄复悟,死〔复〕來者,與夢相 似,然則夢、殄、死,一實也。 人夢不能知覺時所作,猶死不能識生時所為矣。 人言談有所作於臥人之旁,臥人不能 知,猶對死人之棺,為善惡之事,死人不能複知也。 夫臥,精氣尚在,形體尚全,猶無所知,況死人精神消亡,形體朽敗 乎? 人為人所毆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 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或家不知其屍所在。 使死人有知,必恚 人之殺己也,當能言於吏旁,告以賊主名;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屍之所在。 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 世間死者,〔令〕 生人殄,而用其言,用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談,皆誇誕之言也。 知不誇誕,物之精神為之像也。 或曰:不能言 也。 夫不能言,則亦不能知矣。 知用氣,言亦用氣焉。 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則惛亂,精神擾也。 夫死,病 之甚者也。 病,死之微,猶惛亂,況其甚乎! 精神擾,自無所知,況其散也! 人之死,猶火之滅也。 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 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與火之且 滅何以異? 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有光也。 隆冬之月,寒氣用事,水凝為冰,逾 春氣溫,冰釋為水。 人生於天地之間,其猶冰也。 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 夫春水不能複為冰, 死魂安能複為形? 妒夫娼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鬥訟,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 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 今夫妻死者,寂 寞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孔子葬母於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 孔子聞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復修。 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 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魂神。 然而不修,聖人明審,曉其無知也。 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之死人音,非也。 何以驗之? 生人所以言語籲呼者,氣括口喉之中,動搖其 舌,張歙其口,故能成言。 譬猶吹簫笙,簫笙折破,氣越不括,手無所弄,則不成音。 夫簫笙之管,猶人之口喉也;手 弄其孔,猶人之動舌也。 人死口喉腐敗,舌不復動,何能成言? 然而枯骨時呻鳴者,人骨自有能呻鳴者焉,或以為秋 〔氣〕也,是與夜鬼哭無以異也。 秋氣為呻鳴之變,自有所為,依倚死骨之側,人則謂之骨尚有知,呻鳴於野。 草澤暴 體以千萬數,呻鳴之聲,宜步屬焉。 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複使之言,言者亦不能複使之言。 猶物生以青為〔色〕,或予之也,物死青者去,或奪 之也。 予之物青,奪之青去,去後不能複予之青,物亦不能複自青。 聲色俱通,並禀於天。 青青之色,猶梟梟之聲 也,死物之色不能複青,獨為死人之聲能複自言,惑也。 人之所以能言語者,以有氣力也,氣力之盛,以能飲食也。 飲食損減則氣力衰,衰則聲音嘶,困不能食,則口不能複言。 夫死,困之甚,何能複言? 或曰: “死人歆餚食氣,故能言。”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 使生人不飲食,而徒以口歆 餚食〔之〕氣,不過三日則餓死矣。 或曰:“死人之精,神於生人之精,故能歆氣為音。”夫生人之精在於身中,死則在 於身外,死之與生何以殊? 身中身外何以異? 取水實於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異於盎中之水乎? 地水不異於盎 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於身中之精? 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語言,則不能害人矣。 何以驗之? 夫人之怒也用氣,其害人用力,用力須筋骨而強,強則能害 人。 忿怒之人,呴呼於人之旁,口氣喘射人之面,雖勇如賁、育,氣不害人,使舒手而擊,舉足而蹶,則所擊蹶無不破 折。 夫死,骨朽筋力絕,手足不舉,雖精氣尚在,猶呴籲之時無嗣助也,何以能害人也? 凡人與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 把刃,爪牙堅利之故也。 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複持刃,爪牙墮落,不能複囓噬,安能害人? 兒之始生也,手足具 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氣適凝成,未能堅強也。 由此言之,精氣不能堅強,審矣。 氣為形體,形體微弱,猶未能 害人,況死,氣去精神絕。 安能害人? 寒骨謂能害人者邪? 死人之氣不去邪? 何能害人? 雞卵之未字也,澒溶於彀中,潰而視之,若水之形;良雌傴伏,體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 夫人之死,猶澒溶之 時,澒溶之氣,安能害人? 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飲食也,飲食飽足則強壯勇猛,強壯勇猛則能害人矣。 人病不能 飲食,則身〔羸〕弱,〔羸〕弱困甚,故至於死。 病困之時,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盜其物,不能禁奪,羸弱困劣之故 也。 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有雞犬之畜,為人所盜竊,雖怯無勢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極,至相賊 滅。 敗亂之時,人相噉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 身貴於雞犬,己死重於見盜,忿怒於雞犬,無怨於食己,不能害 人之驗也。 蟬之未蛻也,為複育,已蛻也去複育之體,更為蟬之形。 使死人精神去形體,若蟬之去複育乎! 則夫為蟬 者不能害為複育者。 夫蟬不能害复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 夢者之義疑。 〔或〕言:“夢者,精神自止身 中,為吉凶之象。”或言:“精神行與人物相更。 ”今其審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將復然。 今其審行,人夢殺傷人,夢殺 傷人,若為人所复殺,明日視彼之身,察己之體,無兵刃創傷之驗。 夫夢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 夢之精神不能害 人,死之精神安能為害? 火熾而釜拂,沸止而氣歇,以火為主也。 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 火猛灶 中,釜湧氣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熱。 今人之將死,身體清涼,涼益清甚,遂以死亡。 當死之時,精神不怒。 身亡之 後,猶湯之離釜也,安能害人? 物與人通,人有癡狂之病。 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則愈矣。 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體,故能變化,與人交通;已死,形 體壞爛,精神散亡,無所复依,不能變化。 夫人之精神,猶物之精神也。 物生,精神為病;其死,精神消亡。 人與物 同,死而精神亦滅,安能為害禍! 設謂人貴,精神有異,成事,物能變化,人則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神〕奇 於人也。 水火燒溺。 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 使人死,精神為五行之物乎,害 人;不為乎,不能害人。 不為物,則為氣矣。 氣之害人者,太陽之氣為毒者也。 使人死,其氣為毒乎,害人;不為 乎,不能害人。 夫論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則夫所見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為,明矣。 死偽篇第六十三 傳曰:“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宣王將田於囿,杜伯起於道左,執彤弓而射宣王,宣王伏而死。趙簡公殺其臣莊子義而 不辜,簡公將入於桓門,莊子義起於道左,執彤杖而捶之,斃於車下。”二者,死人為鬼之驗;鬼之有知,能害人之效也。 無之,奈何? 曰:人生萬物之中,物死不能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如以人貴能為鬼,則死者皆當為鬼。 杜伯、莊 子義何獨為鬼也? 如以被非辜者能為鬼,世間臣子被非辜者多矣,比干、子胥之輩不為鬼。 夫杜伯、莊子義無道忿恨, 報殺其君。 罪莫大於弒君,則夫死為鬼之尊者當複誅之,非杜伯、莊子義所敢為也。 凡人相傷,憎其生,惡見其身,故 殺而亡之。 見殺之家,詣吏訟其仇,仇人亦惡見之。 生死異路,人鬼殊處。 如杜伯、莊子義怨宣王、簡公,不宜殺 也,當複為鬼,與己合會。 人君之威,固嚴人臣,營衛卒使固多眾,兩臣殺二君,二君之死,亦當報之,非有知之深計, 憎惡之所為也。 如兩臣神,宜知二君死當報己;如不知也,則亦不神。 不神胡能害人? 世多似是而非,虛偽類真,故 杜伯、莊子義之語,往往而存。 晉惠公改葬太子申生。 秋,其僕狐突適下國,遇太子。 太子趨登僕車而告之曰:“夷吾無禮,餘得請於帝矣,將以晉畀 秦,秦將祀餘。”狐突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太 子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許之,遂不見。 及期,狐突之新城西偏巫者之舍,復 與申生相見。 申生告之曰:“帝許罰有罪矣,斃之於韓。”其後四年,惠公與秦穆公戰於韓地,為穆公所獲,竟如其言。 非神而何? 曰:此亦杜伯、莊子義之類。 何以明之? 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神也。 以私怨爭於公神,何肯聽之? 帝許以晉畀秦,狐突以為不可,申生從狐突之言,是則上帝許申生非也。 神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 且臣 不敢求私於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 申生比於上帝,豈徒臣之與君哉! 恨惠公之改葬,幹上帝之尊命,非所得 為也。 驪姬譖殺其身,惠公改葬其屍。 改葬之惡,微於殺人;惠公之罪,輕於驪姬。 請罰惠公,不請殺驪姬,是則申 生憎改葬,不怨見殺也。 秦始皇用李斯之議,燔燒詩書,後又坑儒。 博士之怨,不下申生;坑儒之惡,痛於改葬。 然 則秦之死儒,不請於帝,見形為鬼,〔諸生〕會告以始皇無道,李斯無狀。 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請命,設三壇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於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策祝,辭曰:“予仁若考,多才 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某,不若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鬼神者,謂三王也。 即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神。 周公, 聖人也,聖人之言審,則得幽冥之實;得幽冥之實,則三王為鬼神,明矣。 曰:實〔聖〕人能神乎? 不能神也? 如 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審其為鬼也。 周公請命,史策告祝,祝畢辭已,不知三王所以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然 後乃喜。 能知三王有知為鬼,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須卜三龜,乃知其實。 定其為鬼,須有所問,然後知之。 死人有 知無知,與其許人不許人,一實也。 能知三王之必許己,則其謂三王為鬼,可信也;如不能知,謂三王為鬼,猶世俗人 也;與世俗同知,則死人之實未可定也。 且周公之請命,用何得之,以至誠得之乎? 以辭正得之也? 如以至誠,則其 請〔命〕之說,精誠致鬼,不顧辭之是非也。 董仲舒請雨之法,設土龍以感氣。 夫土龍非實,不能致雨,仲舒用之致精 誠,不顧物之偽真也。 然則周公之請命,猶仲舒之請雨也;三王之非鬼,猶聚土之非龍也。 晉荀偃伐齊,不卒事,而還。 癉疽生,瘍於頭,及著雍之地,病,目出,卒而視,不可唅。 範宣子浣而撫之,曰:“事 吳敢不如事主。”猶視。 宣子睹其不瞑,以為恨其子吳也。 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吳以撫之,猶視者,不得所恨 也。 欒懷子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乎?”乃復撫之,曰:“主苟死,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乃瞑受唅。 伐齊不 卒,苟偃所恨也,懷子得之,故目瞑受含,宣子失之,目張口噤。 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 目出則口噤,口噤則不可 含。 新死氣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撫之早,故目不瞑,口不閬。 少久氣衰,懷子撫之,故目瞑口受唅。 此自荀偃之 病,非死精神見恨於口目也。 凡人之死,皆有所恨。 志士則恨義事未立,學士則恨問多不及,農夫則恨耕未畜谷,商人 則恨貨財未殖,仕者則恨官位未極,勇者則恨材未優。 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有所恨,必〔以〕目不瞑者為有所恨,夫 天下之人,死皆不瞑也。 且死者精魂消索,不復聞人之言。 不能聞人之言,是謂死也。 離形更自為鬼,立於人傍,雖 〔聞〕人之言,已與形絕,安能複入身中,瞑目閬口乎? 能入身中以屍示恨,則能不〔死〕,與形相守。 案世人論死, 謂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見面,使屍若生人者,誤矣。 楚成王廢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職。 商臣聞之,以宮甲圍 王。 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 王縊而死。 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 夫為“靈”不瞑;為“成”乃瞑,成王有 知之效也。 諡之曰“靈”,心恨,故目不瞑;更諡曰“成”,心喜乃瞑。 精神聞人之議,見人變易其諡,故喜目瞑。 本不 病目,人不撫慰,目自翕張,非神而何? 曰:此復荀偃類也。 雖不病目,亦不空張。 成王於時縊死,氣尚盛,新絕, 目尚開,因諡曰“靈”。 少久氣衰,目適欲瞑,連更曰“成”。 目之視瞑,與諡之為“靈”,偶應也。 時人見其應“成”乃 瞑,則謂成王之魂有所知。 〔有所知,〕則宜終不瞑也。 何則? 太子殺己,大惡也;加謚為“靈”,小過也。 不為大惡 懷忿,反為小過有恨,非有神之效,見示告人之驗也。 夫惡諡非“靈”則“厲”也,紀於竹帛,為“靈”、“厲”者多矣,其屍 未斂之時,未皆不暝也。 豈世之死君不惡,而獨成王憎之哉? 何其為“靈”者眾,不瞑者寡也? 鄭伯有貪愎而多欲,子皙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皙攻伯有,伯有出奔,駟帶率國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後九年,鄭 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 後歲,人或夢見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將殺帶也。明年壬 寅,餘又將殺段也。”及壬子之日,駟帶卒,國人益懼。 後至壬寅日,公孫段又卒,國人愈懼。 子產為之立後以撫之, 乃止矣。 其後子產適晉,趙景子問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 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為淫厲。況伯有,我先君穆公之冑,子良子孫,子 耳之子,弊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小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 大,所憑厚矣。 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伯有殺駟帶、公孫段不失日期,神審之驗也。子產立其後而止,知鬼神 之操也。知其操,則知其實矣。實有不空,故對問不疑。子產,智人也,知物審矣。如死者無知,何以能殺帶與段?如不 能為鬼,子產何以不疑?曰:與伯有為怨者,子皙也。子皙攻之,伯有奔,駟帶乃率國人遂伐伯有。公孫段隨駟帶,不造 本〔仇〕,其惡微小。殺駟帶不報子皙,公孫段惡微,與帶俱死。是則伯有之魂無知,為鬼報仇,輕重失宜也。且子產言 曰:“強死者能為鬼。 ”何謂強死?謂伯有命未當死而人殺之邪?將謂伯有無罪而人冤之也?如謂命未當死而人殺之,未 當死而死者多。如謂無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伯有強死能為鬼,比干、子胥不為鬼。春秋之時,弒君三十六。君為所 弒,可謂強死矣。典長一國,用物之精可謂多矣。繼體有土,非直三世也。貴為人君,非與卿位同也。始封之祖,必有穆 公、子良之類也。以至尊之國君,受亂臣之弒禍,其魂魄為鬼,必明於伯有,報仇殺仇,禍繁於帶、段。三十六君無為鬼 者,三十六臣無見報者。如以伯有無道,其神有知,世間無道莫如桀、紂,桀、紂誅死,魄不能為鬼。然則子產之說,因 成事者也。見伯有強死,則謂強死之人能為鬼。如有不強死為鬼者,則將云不強死之人能為鬼。子皙在鄭,與伯有何異? 死與伯有何殊?俱以無道為國所殺。伯有能為鬼,子皙不能。強死之說,通於伯有,塞於子皙。然則伯有之說,杜伯之語 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 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還。 及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 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 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及武子卒,顆不殉妾。 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見老父 曰:“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是以報汝。”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 效驗也。 曰:夫婦人之父能知魏顆之德,為鬼見形以助其戰,必能報其生時所善,殺其生時所惡矣。 凡人交遊必有厚 薄,厚薄當報,猶〔嫁〕婦人之當謝也。 今不能報其生時所厚,獨能報其死後所善,非有知之驗,能為鬼之效也。 張良 行泗水上,老父授書。 光武困厄河北,老人教誨。 命貴時吉,當遇福喜之應驗也。 魏顆當獲杜回,戰當有功,故老人 妖象結草於路者也。 王季葬於滑山之尾,欒水擊其墓,見棺之前和。 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欒水見之於是也。”於 是也而為之張朝,而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 文王,聖人也,知道事之實。 見王季棺見,知其精神欲見百姓,故出而 見之。 曰:古今帝王死,葬諸地中,有以千萬數,無欲復出見百姓者,王季何為獨然? 河、泗之濱,立〔塚〕非一,水 湍崩壤,棺槨露見,不可勝數,皆欲復見百姓者乎? 欒水擊滑山之尾,猶河、泗之流湍濱圻也。 文王見棺和露,惻然悲 恨,當先君欲復出乎,慈孝者之心,幸冀之意,賢聖惻怛,不暇思論。 推生況死,故復改葬。 世欲信賢聖之言,則謂王 季欲見姓者也。 齊景公將伐宋,師過太山,公夢二丈人立而怒甚盛。 公告晏子,晏子曰:“是宋之先,湯與伊尹也。”公疑以為泰山神。 晏子曰:“公疑之,則嬰請言湯、伊尹之狀。湯晰,以長頤以髯,銳上而豐下,〔倨〕身而揚聲。”公曰:“然,是 已。”“伊尹黑而短,蓬而髯,豐上而銳下,僂身而下聲。”公曰:“然,是已。今奈何?”晏子曰:“夫湯、太甲、武丁、祖 己,天下之盛君也,不宜無後。今唯宋耳,而公伐之,故湯、伊尹怒。請散師和於宋。”公不用,終伐宋,軍果敗。 夫 湯、伊尹有知,惡景公之伐宋,故見夢盛怒以禁止之。 景公不止,軍果不吉。 曰:夫景公亦曾夢見彗星,其時彗星不 出,然而夢見之者,見彗星其實非。 夢見湯、伊尹,實亦非也。 或時景公軍敗不吉之像也。 晏子信夢,明言湯、伊尹 之形,景公順晏子之言,然而是之。 秦並天下,絕伊尹之後,遂至於今,湯、伊尹不祀,何以不怒乎? 鄭子產聘於晉。 晉侯有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今夢黃熊入於寢 門,其何厲鬼也?”對曰:“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實為夏郊, 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 黃熊,鯀之精神,晉侯不祀,故入寢門。 晉知而祀 之,故疾有間。 非死人有知之驗乎? 夫鯀殛於羽山,人知也。 神為黃熊,入於羽淵,人何以得知之? 使若魯公牛哀病 化為虎,在,故可實也。 今鯀遠殛於羽山,人不與之處,何能知之? 且文曰:“其神為熊。”是死也。 死而魂神為黃 熊,非人所得知也。 人死世謂鬼,鬼像生人之形,見之與人無異,然猶非死人之神,況熊非人之形,不與人相似乎? 審 鯀死,其神為黃熊。 ”則熊之死,其神亦或時為人,人夢見之,何以知非死禽獸之神也?信黃熊謂之鯀神,又信所見之鬼 以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黃熊為鯀之神未可審也。且夢,像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羆之佔,自有所為。 使鯀死,其神審為黃熊,夢見黃熊,必鯀之神乎?諸侯祭山川,設晉侯夢見山川,〔可〕复〔不〕以祀山川,山川自見 乎?人病,多或夢見先祖死人來立其側,可複謂先祖死人求食,故來見形乎?人夢所見,更為他佔,未必以所見為實也。 何以驗之?夢見生人,明日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夫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則知鯀之黃熊不入寢門;不入,則鯀不 求食;不求食,則晉侯之疾非廢夏郊之禍;非廢夏郊之禍,則晉侯有間,非祀夏郊之福也。無福之實,則無有知之驗矣。 亦猶淮南王劉安坐謀反而死,世傳以為仙而升天。本傳之虛,子產聞之,亦不能實。偶晉侯之疾適當自衰,子產遭言黃熊 之佔,則信黃熊鯀之神矣。 高皇帝以趙王如意為似我而欲立之,呂后恚恨,後鴆殺趙王。 其後,呂后出,見蒼犬,噬其左腋,怪而卜之,趙王如意為 祟,遂病腋傷,不愈而死。 蓋以如意精神為蒼犬,見變以報其仇也。 憤曰:勇士忿怒,交刃而戰,負者被創,僕地而 死。 目見彼之中己,死後其神尚不能報,呂后鴆如意時,身不自往,使人飲之,不知其為鴆毒,憤不知殺己者為誰,安能 為祟以報呂后? 使死人有知,恨者莫過高祖。 高祖愛如意而呂后殺之,高祖魂怒,宜如雷霆,呂后之死,宜不旋日。 豈高祖之精,不若如意之神,將死後憎如意,善呂后之殺也? 丞相武安侯田與故大將軍灌夫懷酒之恨,事至上聞。 灌夫繫獄,竇嬰救之,勢不能免灌夫坐法,竇嬰亦死。 其後,田蚡 病甚,號曰“諾諾”,使人視之,見灌夫、竇嬰懼坐其側,蚡病不衰,遂至死。 曰:相殺不一人也,殺者後病,不見所 殺,田蚡見所殺。 田蚡獨然者,心負憤恨,病亂妄見也。 或時見他鬼,而佔鬼之人,聞其往時與夫、嬰爭,欲見神審之 名,見其狂“諾諾”,則言夫、嬰坐其側矣。 淮陽都尉尹齊,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燒其屍,〔屍〕亡去歸葬。 夫有知,故人且燒之也;神,故能亡去。 曰:尹齊 亡,神也,有所應。 秦時三山亡,週末九鼎淪,必以亡者為神,三山、九鼎有知也? 或時吏知怨家之謀,竊舉持亡,懼 怨家怨己,云自去。 凡人能亡,足能步行也。 今死,血脈斷絕,足不能複動,何用亡去? 吳烹伍子胥,漢菹彭越。 燒、菹,一僇也;胥、越,一勇也。 子胥、彭越不能避烹亡菹,獨謂尹齊能歸葬,失實之言,不驗之語也。 亡新改葬元帝傅後,發其棺,取玉柙印璽,送定陶,以民禮葬之。 發棺時,臭憧於天,洛陽丞臨棺,聞臭而死。 又改葬 定陶共王丁後,火從藏中出,燒殺吏士數百人。 夫改葬禮卑,又損奪珍物,二恨怨,故為臭、出火,以中傷人。 曰:臭 聞於天,多藏食物,腐朽猥發,人不能堪毒憤,而未為怪也。 火出於藏中者,怪也,非丁後之神也。 何以驗之? 改葬 之恨,孰與掘墓盜財物也? 歲兇之時,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萬物數,死人〔亡〕有知,人奪其衣物,倮其屍骸,時不能 禁,後亦不能報。 此尚微賤,未足以言。 秦始皇葬於驪山,二世末,天下盜賊掘其墓,不能出臭、為火,以殺一人。 貴為天子不能為神,丁、傅婦人,安能為怪? 變神非一,發起殊處,見火聞臭,則謂丁、傅之神,誤矣。 紀妖篇第六十四 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夜聞鼓新聲者,說之,使人問之,左右皆報弗聞。 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 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子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靜坐撫琴而寫之。 明日報曰:“臣得之矣,然而未習, 請更宿而習之。”靈公曰:“諾!”因複宿。 明日已習,遂去之晉。 晉平公觴之施夷之台,酒酣,靈公起曰:“有新聲,願 請奏以示公。”公曰:“善!”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 未終,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 也。”平公曰:“此何道出?”師曠曰:“此師延所作淫聲,與紂為靡靡之樂也。武王誅紂,懸之白旄,師延東走,至濮水而 自投,故聞此聲者,必於濮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其國削,不可遂也。”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師涓鼓 究之。 平公曰:“此所謂何聲也?”師曠曰:“此所謂清商。”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師曠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聞 乎?”師曠曰:“不可!古之得聽清徵者,皆有德義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聽之。”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願試聽 之。”師曠不得已,援琴鼓之。 一奏,有玄鶴二八從南方來,集於郭門之上危;再奏而列;三奏,延頸而鳴,舒翼而舞。 音中宮商之聲,聲徹於天。 平公大悅,坐者皆喜。 平公提觴而起,為師曠壽,反坐而問曰:“樂莫悲於清徵乎?”師曠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聞乎?”師曠 曰:“不可!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大山之上,駕象輿,六玄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 神在後,蟲蛇伏地,白雲覆上,大合鬼神,乃作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以聽之。聽之,將恐有敗。”平公曰:“寡人老 矣,所好者音也,願遂聽之。”師曠不得已而鼓之。 一奏之,有云從西北起;再奏之,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 豆,墮廊瓦,坐者散走。 平公恐懼,伏於廊室。 晉國大旱,赤地三年。 平公之身遂癃病。 何謂也? 曰:是非衛靈公國且削,則晉平公且病,若國且旱〔之〕妖也? 師曠曰“先聞此聲者國削”。 二國先聞之矣。 何知新聲 非師延所鼓也? 曰:師延自投濮水,形體腐於水中,精氣消於泥塗,安能複鼓琴? 屈原自沉於江,屈原善著文,師延善 鼓琴。 如師延能鼓琴,則屈原能複書矣。 楊子云吊屈原,屈原何不報? 屈原生時,文無不作;不能報子云者,死為泥 塗,手既朽,無用書也。 屈原手朽無用書,則師延指敗無用鼓琴矣。 孔子當泗水而葬,泗水卻流,世謂孔子神而能卻泗 水。 孔子好教授,猶師延之好鼓琴也。 師延能鼓琴於濮水之中,孔子何為不能教授於泗水之側乎? 趙簡子病,五日不知人。 大夫皆俱,於是召進扁鵲。 扁鵲入視病,出,董安於問扁鵲。 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 怪?昔秦繆公嘗如此矣,七日悟。悟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且 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於篋。於是晉獻公之亂,文 公之霸,襄公敗秦師於崤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病與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間,間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簡子悟,告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於鈞天,靡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 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 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衰〕,〔七〕世而亡;嬴姓將大敗週人於範魁之 西,而亦不能有也。今餘將思虞舜之勳,適餘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董安於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 子,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闢之不去。 從者將拘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之,曰:“嘻!吾 有所見子遊也。”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簡子屏人。 當道者曰:“日者主君之病,臣在帝側。”簡子曰:“然,有 之。子見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簡子曰:“是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 令主君滅二卿,夫〔熊〕羆皆其祖也。”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於翟,皆 子姓也。”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說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 子也。翟犬,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並二國〔於〕翟。”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 官。 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遂不見。 是何謂也? 曰:是皆妖也。 其占皆如當道言,所見於帝前之事。 所見 當道之人,妖人也。 其後晉二卿范氏、中行氏作亂,簡子攻之,中行昭子、範文子敗,出奔齊。 始,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莫吉;至翟婦之子無恤,以為貴。 簡子與語,賢之。 簡子募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之 上,先得者賞。”諸子皆上山,無所得。 無恤還曰:“已得符矣。”簡子問之,無恤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簡子 以為賢,乃廢太子而立之。 簡子死,無恤代,是為襄子。 襄子既立,誘殺代王而併其地。 又並知氏之地。 後取空同 戎。 自簡子後,〔七〕世至武靈王,吳〔廣〕入其〔女娃〕〔嬴〕孟姚。 其後,武靈王遂取中山,並胡地。 武靈王之 十九年,更為胡服,國人化之。 皆如其言,無不然者。 蓋妖祥見於兆,審矣,皆非實事。 〔曰〕:吉凶之漸,若天告 之。 何以知天不實告之也? 以當道之人在帝側也。 夫在天帝之側,皆貴神也。 致帝之命,是天使者也。 人君之使, 車騎備具,天帝之使,單身當道,非其狀也。 天官百二十,與地之王者以異也。 地之王者,官屬備具,法像天官,禀取 制度。 天地之官同,則其使者亦宜鈞。 官同人異者,未可然也。 何以知簡子所見帝非實帝也? 以夢佔〔知〕之,樓台山陵,官位之像也。 人夢上樓台,升山陵,輒得官位。 實樓台山 陵非官位也,則知簡子所夢見帝者非天帝也。 人臣夢出人君,人君必不見,又必不賜。 以人臣夢占之,知帝賜二笥、翟 犬者,非天帝也。 非天帝,則其言與百鬼遊於鈞天,非天也。 魯叔孫穆子夢天壓己者,審然是天下至地也。 至地則有 樓台之抗,不得及己,及己則樓台宜壞。 樓台不壞,是天不至地。 不至地則不得壓己。 不得壓己則壓己者非天也,則 天之像也。 叔孫穆子所夢壓己之天非天,則知趙簡子所遊之天非天也。 或曰:“人亦有直夢。見甲,明日則見甲矣;夢見君,明日則見君矣。”曰:然。 人有直夢,直夢皆像也,其像直耳。 何 以明之? 直夢者夢見甲,夢見君,明日見甲與君,此直也。 如問甲與君,甲與君則不見也。 甲與君不見,所夢見甲與 君者,像類之也。 乃甲與君像類之,則知簡子所見帝者像類帝也。 且人之夢也,佔者謂之魂行。 夢見帝,是魂之上天 也。 上天猶上山也。 夢上山,足登山,手引木,然後能升。 升天無所緣,何能得上? 天之去人以萬里數。 人之行, 日百里。 魂與體形俱,尚不能疾,況魂獨行安能速乎? 使魂行與形體等,則簡子之上下天,宜數歲乃悟,七日輒覺,期 何疾也! 夫魂者精氣也,精氣之行與雲煙等。 案雲煙之行不能疾,使魂行若蜚鳥乎,行不能疾。 人或夢蜚者用魂蜚也,其蜚不能 疾於鳥。 天地之氣,尤疾速者,飄風也,飄風之發,不能終一日。 使魂行若飄風乎,則其速不過一日之行,亦不能至 天。 人夢上天,一臥之頃也,其覺,或尚在天上,未終下也。 若人夢行至雒陽,覺,因從雒陽悟矣。 魂神蜚馳何疾 也! 疾則必非其狀。 必非其狀,則其上天非實事也。 非實事則為妖祥矣。 夫當道之人,簡子病,見於帝側,後見當道 像人而言,與相見帝側之時無以異也。 由此言之,臥夢為陰候,覺為陽佔,審矣。 趙襄子既立。 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予之;請地於趙,趙不予。 知伯益怒,遂率韓、魏攻趙襄子。 襄子懼, 用奔保晉陽。 原過從,後,至於托平驛,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予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 是遺趙無恤。”既至,以告襄子。 襄子齊三日,親自割竹,有赤書曰:“趙無恤,餘霍大山〔山〕陽侯,天〔使〕。三月 丙戌,餘將使汝滅知氏,汝亦祀我百邑,餘將賜汝林胡之地。”襄子再拜,受神之命。 是何謂也? 曰:是蓋襄子且勝之祥也。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板。 襄子懼,使相張孟談私於韓、魏,韓、魏 與合謀,竟以三月丙戌之日,〔反〕滅知氏,共分其地。 蓋妖祥之氣。 像人之形,稱霍大山之神,猶夏庭之妖象龍,稱 褒之二君;趙簡子之祥像人,稱帝之使也。 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 曰:大山,地之體,猶人有骨節,骨節安得神? 如大山有神,宜像大山之形。 何則? 人謂鬼者死人之精,其像如生之形。 今大山廣長不與人同,而其精神不異於人。 不異於人則鬼之類人。 鬼之類人,則妖祥之氣也。 秦始皇帝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星墜下,至地為石,〔民〕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 盡取石旁家人誅之,因燔其石。 〔秋〕,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舒〕,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我遺鎬池君。”因 言曰:“今年祖龍死。”使者問之,因忽不見,置其璧去。 使者奉璧,具以言聞,始皇帝默然良久,曰:“山鬼不過知一歲 事,乃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使禦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 明三十七年,夢與海神戰,如人狀。 是何謂也? 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 始皇夢與海神戰,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魚,自琅邪至勞、成山不見。 至之罘山, 還見巨魚,射殺一魚,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至沙丘而崩。 當星墜之時,熒惑為妖,故石旁家人刻書其石,若或為之, 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 猶世間童謠,非童所為,氣導之也。 凡妖之發,或像人為鬼,或為人像鬼而使,其實一也。 晉公子重耳失國,乏食於道,從耕者乞飯。 耕者奉塊土以賜公子。 公子怒,咎犯曰:“此吉祥,天賜土地也。”其後公子 得國复土,如咎犯之言。 齊田單保即墨之城,欲詐燕軍,雲:“天神下助我。”有一人前曰:“我可以為神乎?”田單卻走 再拜事之,竟以神下之言聞於燕軍。 燕軍信其有神,又見牛若五采之文,遂信畏懼,軍破兵北。 田單卒勝,复獲侵地。 此人像鬼之妖也。 使者過華陰,人持璧遮道,委璧而去,妖鬼像人之形也。 夫沉璧於江,欲求福也。 今還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 璧者象前所沉之璧,其實非也。 何以明之? 以鬼像人而見,非實人也。 人見鬼像生存之人,定問生存之人,不與己相 見,妖氣象類人也。 妖氣象人之形,則其所齎持之物,非真物矣。 “祖龍死”,謂始皇也。 祖,人之本;龍,人君之像 也。 人、物類,則其言禍亦放矣。 漢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歲,為泗上亭長,送徒至驪山。 徒多道亡,因縱所將徒,遂行不還。 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居 前,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道,願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蛇遂分兩,徑開。 行數 里,醉因臥。 高祖後人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之人曰:“嫗何為哭?”嫗曰:“人殺吾子。”人曰:“嫗子為何見殺?”嫗 曰:“吾子白帝子,化為蛇當徑。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以嫗為妖言,因欲笞之。 嫗因忽不見。 何謂也? 曰:是 高祖初起威勝之祥也。 何以明之? 以嫗忽然不見也。 不見,非人,非人則鬼妖矣。 夫以嫗非人,則知所斬之蛇非蛇 也。 雲白帝子,何故為蛇夜而當道? 謂蛇白帝子,高祖赤帝子;白帝子為蛇,赤帝子為人。 五帝皆天之神也,子或為 蛇,或為人。 人與蛇異物,而其為帝同神,非天道也。 且蛇為白帝子,則嫗為白帝後乎? 帝者之後,前後宜備,帝者 之子,官屬宜盛。 今一蛇死於徑,一嫗哭於道。 雲白帝子,非實,明矣。 夫非實則像,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皆非 物也,非物則氣也。 高祖所殺之蛇非蛇也。 則夫鄭厲公將入鄭之時,邑中之蛇與邑外之蛇鬥者,非蛇也,厲公將入鄭, 妖氣象蛇而鬥也。 鄭國鬥蛇非蛇,則知夏庭二龍為龍象,為龍象,則知鄭子產之時龍戰非龍也。 天道難知,使非,妖 也;使是,亦妖也。 留侯張良椎秦始皇,誤中副車。 始皇大怒,索求張良。 張良變姓名,亡匿下邳,常閒從容步遊下邳〔汜〕上,有一老 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汜〕下,顧謂張良:“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毆之,以其老,為強忍下取履,因跪進履。 父以足受履,笑去。 良大驚。 父去裡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與我期此。”良怪之,因跪 曰:“諾!”五日平明,良往。 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復往。 父又已先 在,复怒曰:“後,何也!去,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 有頃,父來,喜曰:“當如是矣。”出一篇書, 曰:“讀是則為帝者師。後十三年,子見我濟北,谷成山下黃石即我也。”遂去,無他言,弗復見。 旦日視其書,乃《太 公兵法》也。 良因異之,習讀之。 是何謂也? 曰:是高祖將起,張良為輔之祥也。 良居下邳任俠,十年陳涉等起,沛公略地下邳,良從,遂為師將,封為留侯。 後十 三年,〔從〕高祖過濟北界,得谷成山下黃石,取而葆祠之。 及留侯死,並葬黃石。 蓋吉凶之像神矣,天地之化巧矣, 使老父象黃石,黃石像老父,何其神邪? 問曰:“黃石審老父,老父審黃石耶?”曰:石不能為老父,老父不能為黃石。 妖祥之氣見,故驗也。 何以明之? 晉平 公之時,石言魏榆。 平公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憑依也。不然,民聽偏也。”夫石不能人言, 則亦不能人形矣。 石言,與始皇時石墜〔東〕郡,民刻之,無異也。 刻為文,言為辭。 辭之與文,一實也。 民刻文, 氣發言。 民之與氣,一性也。 夫石不能自刻,則亦不能言。 不能言,則亦不能為人矣。 《太公兵法》,氣象之也。 何以知非實也? 以老父非人,知書亦非太公之書也。 氣象生人之形,則亦能像太公之書。 問曰:氣無刀筆,何以為文? 曰:魯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為魯夫人”。 晉唐叔虞文在其手曰“虞”。 魯 成季友文在其手曰“友”。 三文之書,性自然;老父之書,氣自成也。 性自然,氣自成,與夫童謠口自言,無以異也。 當童之謠也,不知所受,口自言之。 口自言,文自成,或為之也。 推此以省太公釣得巨魚,刳魚得書,雲“呂尚封齊”, 及武王得白魚,喉下文曰“以予發”,蓋不虛矣。 因此復原《河圖》、《洛書》言光衰存亡、帝王際會,審有其文矣,皆 妖祥之氣,吉凶之瑞也。 訂鬼篇第六十五 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致之何由? 由於疾病。 人病則憂懼,憂懼見鬼出。 凡 人不病則不畏懼。 故得病寢衽,畏懼鬼至;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 何以效之? 傳曰:“伯樂學相馬,顧玩所見, 無非馬者。宋之庖丁學解牛,三年不見生牛,所見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 思念存想,自見異物也。 人病見鬼,猶 伯樂之見馬,庖丁之見牛也。 伯樂、庖丁所見非馬與牛,則亦知夫病者所見非鬼也。 病者困劇身體痛,則謂鬼持棰杖毆 擊之,若見鬼把椎鎖繩纆立守其旁,病痛恐懼,妄見之也。 初疾畏驚,見鬼之來;疾困恐死,見鬼之怒;身自疾痛,見鬼 之擊,皆存想虛致,未必有其實也。 夫精念存想,或洩於目,或洩於口,或洩於耳。 洩於目,目見其形;洩於耳,耳聞 其聲;洩於口,口言其事。 晝日則鬼見,暮臥則夢聞。 獨臥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懼,則夢見夫人據案其身哭矣。 覺見 臥聞,俱用精神;畏懼存想,同一實也。 一曰:人之見鬼,目光與臥亂也。 人之晝也,氣倦精盡,夜則欲臥,臥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見人物之象矣。 人病亦氣倦 精盡,目雖不臥,光已亂於臥也,故亦見人物象。 病者之見也,若臥若否,與夢相似。 當其見也,其人能自知覺與夢, 故其見物不能知其鬼與人,精盡氣倦之效也。 何以驗之? 以狂者見鬼也。 狂痴獨語,不與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亂也。 夫病且死之時,亦與狂等。 臥、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獨見人物之象焉。 一曰:鬼者,人所見得病之氣也。 氣不和者中人,中人為鬼,其氣象人形而見。 故病篤者氣盛,氣盛則像人而至,至則 病者見其像矣。 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見鬼則見山林之精。 人或病越地者,〔其見鬼〕〔則〕見越人坐其側。 由此言 之,灌夫、竇嬰之徒,或時氣之形像也。 凡天地之間氣皆〔統〕於天,天文垂象於上,其氣降而生物。 氣和者養生,不 和者傷害。 本有像於天,則其降下,有形於地矣。 故鬼之見也,象氣為之也。 眾〔氣〕之體,為人與鳥獸,故其病 人,則見人與鳥獸之形。 一曰:鬼者,老物精也。 夫物之老者,其精為人;亦有未老,性能變化,像人形。 人之受氣,有與物同精者,則其物與 之交;及病,精氣衰劣也,則來犯陵之矣。 何以效之? 成事:俗間與物交者,見鬼之來也。 夫病者所見之鬼,與彼病 物何以異? 人病見鬼來,像其墓中死人來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 及見他鬼,非是所素知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為之 也。 一曰:鬼者,本生於人,時不成人,變化而去。 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術之家所能論辯。 與人相觸犯者病,病人命 當死,死者不離人。 何以明之? 《禮》曰:“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一居江水,是為虐鬼;一居若水,是為 魍魎鬼;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庫,善驚人小兒。”前顓頊之世,生子必多,若顓頊之鬼神以百數也。 諸鬼神有形體法,能立 樹與人相見者,皆生於善人,得善人之氣,故能似類善人之形,能與善人相害。 陰陽浮游之類,若云煙之氣,不能為也。 一曰:鬼者,甲乙之神也。 甲乙者,天之別氣也,其形像人。 人病且死,甲乙之神至矣。 假令甲乙之日病,則死見庚 辛之神矣。 何則? 甲乙鬼,庚辛報甲乙,故病人且死,殺鬼之至者,庚辛之神也。 何以效之? 以甲乙日病者,其死生 之期,常在庚辛之日。 此非論者所以為實也。 天道難知,鬼神暗昧,故具載列,令世察之也。 一曰:鬼者,物也,與人無異。 天地之間,有鬼之物,常在四邊之外,時往來中國,與人雜〔廁〕,兇惡之類也,故人病 且死者乃見之。 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鳥獸。 及其生兇物,亦有似人像鳥獸者。 故凶禍之家,或見蜚屍,或見走兇,或 見人形,三者皆鬼也。 或謂之鬼,或謂之凶,或謂之魅,或謂之魑,皆生存實有,非虛無像類之也。 何以明之? 成 事:俗間家人且兇,見流光集其室,或見其形若鳥之狀,時流入堂室,察其不謂若鳥獸矣。 夫物有形則能食,能食則便 利。 便利有驗,則形體有實矣。 《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山海經》曰:“北方有鬼國。”說螭者謂之 龍物也,而魅與龍相連,魅則龍之類矣。 又言:國,人物之黨也。 《山海經》又曰:滄海之中,有度朔之山。 上有大 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出入也。 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鬱壘,主閱領萬鬼。 惡害之 鬼,執以葦索,而以食虎。 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索以御兇魅。 有形,故 執以食虎。 案可食之物,無空虛者。 其物也性與人殊,時見時匿,與龍不常見,無以異也。 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見。 人之且死,見百怪,鬼在百怪之中。 故妖怪之動,像人之形,或像人之聲為應,故其妖動 不離人形。 天地之間,妖怪非一,言有妖,聲有妖,文有妖,或妖氣象人之形,或人含氣為妖。 〔妖氣〕像人之形,諸 所見鬼是也。 人含氣為妖,巫之類是也。 是以實巫之辭,無所因據,其吉凶自從口出,若童之搖矣。 童謠口自言,巫 辭意自出。 口自言,意自出,則其為人,與聲氣自立,音聲自發,同一實也。 世稱紂之時,夜郊鬼哭;及倉頡作書,鬼夜哭。 氣能像人聲而哭,則亦能像人形而見,則人以為鬼矣。 鬼之見也,人之 妖也。 天地之間,禍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漸不卒然,有像不猥來。 天地之道,入將亡,兇亦出;國將亡,妖亦見。 猶人且吉,吉祥至;國且昌,昌瑞至矣。 故夫瑞應妖祥,其實一也。 而世獨謂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謂鬼猶神而能害人, 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氣之變也。 國將亡,妖見,其亡非妖也。 人將死,鬼來,其死非鬼也。 亡國者,兵也;殺人 者,病也。 何以明之? 齊襄公將為賊所殺,遊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 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 敢見!”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 公懼,墜於車,傷足喪履,而為賊殺之。 夫殺襄公者,賊也。 先見大豕於路,則襄公 且死之妖也。 人謂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狀也。 世人皆知殺襄公者非豕,而獨謂鬼能殺人,一惑也。 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 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 世謂童謠,熒惑使之,彼言有所見 也。 熒惑火星,火有毒熒。 故當熒惑守宿,國有禍敗。 火氣恍惚,故妖象存亡。 龍,陽物也,故時變化。 鬼,陽氣 也,時藏時見。 陽氣赤,故世人盡見鬼,其色純硃。 蜚兇,陽也。 陽,火也。 故蜚兇之類為火光,火熱焦物,故止集 樹木,枝葉枯死。 《鴻範》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火同氣,故童謠、詩歌為妖言。 言出文成,故世有文書之 怪。 世謂童子為陽,故妖言出於小童。 童、巫含陽,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 雩祭之禮,倍陰合陽,故猶日食陰勝, 攻社之陰也。 日食陰勝,故攻陰之類。 天旱陽勝,故愁陽之黨。 巫為陽黨,故魯僖遭旱,議欲焚巫。 巫含陽氣,以故 陽地之民多為巫。 巫黨於鬼,故巫者為鬼巫。 鬼巫比於童謠,故巫之審者,能處吉凶。 吉凶能處,吉凶之徒也,故申 生之妖見於巫。 巫含陽,能見為妖也。 申生為妖,則知杜伯、莊子義厲鬼之徒皆妖也。 杜伯之厲為妖,則其弓、矢、 投、措皆妖毒也。 妖像人之形,其毒像人之兵。 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硃彤也。 毒像人之兵,則其中人,人輒死 也。 中人微者即為腓,病者不即時死。 何則? 腓者,毒氣所加也。 妖或施其毒,不見其體;或見其形,不施其毒;或 出其聲,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 若夫申生,見其體、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屬,見其體、施其毒者也;詩妖、童 謠、石言之屬,明其言者也;濮水琴聲、紂郊鬼哭,出其聲者也。 妖之見出也,或且兇而豫見,或兇至而因出。 因出,則妖與毒俱行。 豫見,妖出不能毒。 申生之見,豫見之妖也。 杜 伯、莊子義、厲鬼至,因出之妖也。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當死,故妖見毒因擊。 晉惠公身當獲,命未死,故妖直 見毒不射。 然則杜伯、莊子義、厲鬼之見,周宣王、燕簡、夜姑且死之妖也。 申生之而出,晉惠公且見獲之妖也。 伯 有之夢,駟帶、公孫段且卒之妖也。 老父結草,魏顆且勝之祥,亦或時杜回見獲之妖也。 蒼犬噬呂后,呂后且死,妖象 犬形也。 武安且卒,妖象竇嬰、灌夫之面也。 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 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像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主為骨肉,陽氣主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 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 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 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像,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輒复滅亡也。 言毒篇第六十六 或問曰:“天地之間,萬物之性,含血之蟲,有蝮、蛇、蜂、蠆,咸懷毒螫,犯中人身,〔謂〕獲疾痛,當時不救,流遍一 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湊懣,頗多殺人。不知此物,禀何氣於天?萬物之生,皆禀元氣,元氣之中,有毒螫 乎?” 曰: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 人食湊懣者,其不堪任也。 不堪任,則謂之毒矣。 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 也。 太陽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為毒。 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與人談言,口唾射人,則人脣胎腫而為 創。 南郡極熱之地,其人祝樹樹枯,唾鳥鳥墜。 巫咸能以祝延人之疾、愈人之禍者,生於江南,含烈氣也。 夫毒,陽 氣也,故其中人,若火灼人。 或為蝮所中,割肉置地焦沸,火氣之驗也。 四方極皆為維邊,唯東南隅有溫烈氣。 溫烈 氣發,常以春夏。 春夏陽起。 東南隅,陽位也。 他物之氣,入人鼻目,不能疾痛。 火煙入鼻鼻疾,入目目痛,火氣有 烈也。 物為靡屑者多,唯一火最烈,火氣所燥也。 食甘旨之食,無傷於人。 食蜜少多,則令人毒。 蜜為蜂液,蜂則陽 物也。 人行無所觸犯,體無故痛,痛處若杖之跡。 人腓,腓謂鬼毆之。 鬼者,太陽之妖也。 微者,疾謂之邊,其治用 蜜與丹。 蜜丹陽物,以類治之也。 夫治風用風,治熱用熱,治邊用蜜丹。 則知邊者陽氣所為,流毒所加也。 天地之 間,毒氣流行,人當其衝,則面腫疾,世人謂之火流所刺也。 人見鬼者,言其色赤,太陽妖氣,自如其色也。 鬼為烈毒,犯人輒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 鬼所齎物,陽火之類,杜伯 弓矢,其色皆亦。 南道名毒曰短狐。 杜伯之象,執弓而射,陽氣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像弓矢之形。 火困而氣 熱,血毒盛,故食走馬之肝殺人,氣困為熱也;盛夏暴行,暑暍而死,熱極為毒也。 人疾行汗出,對爐汗出,向日亦汗 出,疾溫病者亦汗出。 四者異事而皆汗出,困同熱等,火日之變也。 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螫。 毒螫渥 者,在蟲則為蝮蛇蜂蠆,在草則為巴豆治葛,在魚則為鮭與多、叔,故人食鮭肝而死,為多、叔螫有毒。 魚與 鳥同類,故鳥蜚魚亦蜚,鳥卵魚亦卵,蝮蛇蜂蠆皆卵,同性類也。 其在人也為小人,故小人之口,為禍天下。 小人皆懷毒氣,陽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輒效。 諺曰:“眾 口爍金。”口者,火也。 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與火直,故云爍金。 道口舌之爍,不言拔木焰火,必雲爍金,金 制於火,火口同類也。 藥生非一地,太伯〔採〕之吳。 鑄多非一工,世稱楚棠溪。 溫氣天下有,路畏入南海。 鴆鳥生於南,人飲鴆死。 辰為 龍,巳為蛇,辰巳之位在東南。 龍有毒,蛇有螫,故蝮有利牙,龍有逆鱗。 木生火,火為毒,故蒼龍之獸含火星。 冶 葛巴豆,皆有毒螫,故冶在東南,巴在西南。 土地有燥濕,故毒物有多少。 生出有處地,故毒有烈不烈。 蝮蛇與魚 比,故生於草澤。 蜂蠆與鳥同,故產於屋樹。 江北地燥,故多蜂蠆。 江南地濕,故多蝮蛇。 生高燥比陽,陽物懸垂, 故蜂蠆以尾刺。 生下濕比陰,陰物柔伸,故蝮蛇以口齰。 毒或藏於首尾,故螫有毒;或藏於體膚,故食之輒懣;或附於 脣吻,故舌鼓為禍。 毒螫之生,皆同一氣,發動雖異,內為一類。 故人夢見火,佔為口舌;夢見蝮蛇,亦口舌。 火為口舌之象,口舌見於蝮 蛇,同類共本,所禀一氣也。 故火為言,言為小人。 小人為妖,由口舌。 口舌之徵,由人感天,故五事二曰言。 言之 咎徵,“僭恆暘若”。 僭者奢麗,故蝮蛇多文。 文起於陽,故若致文。 暘若則言從,故時有詩妖。 妖氣生美好,故美好之人多邪惡。 叔虎之母美,叔向之母知之,不使視寢。 叔向諫其〔之〕,其母曰:“深山大澤,實 生龍蛇。彼美,吾懼其生龍蛇以禍汝。汝弊族也,國多大寵,不仁之人間之,不亦難乎!餘何愛焉!”使往視寢,生叔虎, 美有勇力,嬖於欒懷子。 及範宣子〔逐〕懷子,殺叔虎,禍及叔向。 夫深山大澤,龍蛇所生也,比之叔虎之母者,美色 之人懷毒螫也。 生子叔虎,美有勇力,勇力所生,生於美色;禍難所發,由於勇力。 火有光耀,木有容貌。 龍蛇東方 木,含火精,故美色貌麗。 膽附於肝,故生勇力。 火氣猛,故多勇;木剛強,故多力也。 生妖怪者,常由好色,為禍 難者,常發勇力;為毒害者,皆在好色。 美酒為毒,酒難多飲;蜂液為蜜,蜜難益食。 勇夫強國,勇夫難近。 好女說心,好女難畜。 辯士快意,辯士難信。 故 美味腐腹,好色惑心,勇夫招禍,辯口致殃。 四者,世之毒也。 辯口之毒,為害尤酷。 何以明之? 孔子見陽虎,卻 行,白汗交流。 陽虎辯,有口舌。 口舌之毒,中人病也。 人中諸毒,一身死之;中於口舌,一國之貴亂。 《詩》 曰:“讒言罔極,交亂四國。”四國猶亂,況一人乎! 故君子不畏虎,獨畏讒夫之口。 讒夫之口,為毒大矣。 薄葬篇第六十七 聖賢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 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非故也。 墨家之議右鬼,以為人 死輒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為效驗。 儒家不從,以為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然而賻祭備物者,示不 負死以觀生也。 陸賈依儒家而說,故其立語不肯明處。 劉子政舉薄葬之奏,務欲省用,不能極論。 是以世俗內持狐疑 之議,外聞杜伯之類,又見病且終者,墓中死人來與相見,故遂信是,謂死如生。 閔死獨葬,魂狐無副,丘墓閉藏,穀物 乏匱,故作偶人以侍屍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 積浸流至,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 非知其內 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 以為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 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 然而陸賈之論兩無所處。 劉子 政奏,亦不能明儒家無知之驗,墨家有知之故。 事莫明於有效,論莫定於有證。 空言虛語,雖得道心,人猶不信。 是 以世俗輕愚信禍福者,畏死不懼義,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 辯士文人有效驗,若墨家之以杜伯為據,則 死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 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業難齊同,故二家爭論。 世無 祭祀復生之人,故死生之義未有所定。 實者死人暗昧,與人殊途,其實荒忽,難得深知。 有知無知之情不可定,為鬼之 實不可是。 通人知士,雖博覽古今,窺涉百家,條入葉貫,不能審知。 唯聖心賢意,方比物類,為能實之。 夫論不留 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 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為言;虛象 效,則以實事為非。 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開心意。 墨議不以心而原物,苟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為失實。 失 實之議難以教,雖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喪物索用,無益於世。 此蓋墨術所以不傳也。 魯人將以璵斂,孔子聞之,徑庭麗級而諫。 夫徑庭麗級,非禮也,孔子為救患也。 患之所由,常由有所貪。 璠璵,寶物也,魯人用斂,奸人間之,欲心生矣。 奸人欲生,不畏罪法,不畏罪法,則丘墓抇矣。 孔子睹微見著,故徑 庭麗級,以救患直諫。 夫不明死人無知之義,而著丘墓必抇之諫,雖盡比干之執人,人必不聽。 何則? 諸侯財多不憂 貪,威強不懼抇。 死人之議,狐疑未定,孝子之計,從其重者。 如明死人無知,厚葬無益,論定議立,較著可聞,則璠 之禮不行,徑庭之諫不發矣。 今不明其說而強其諫,此蓋孔子所以不能立其教。 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實,其意不分別者, 亦陸賈之語指也。 夫言死無知,則臣子倍其君父。 故曰:”喪祭禮廢,則臣子恩泊;臣子恩泊,則倍死亡先;倍死亡 先,則不孝獄多。”聖人懼開不孝之源,故不明死無知之實。 異道不相連,事生厚,化自生,雖事死泊,何損於化? 使 死者有知,倍之非也。 如無所知,倍之何損? 明其無知,未必有倍死之害。 不明無知,成事已有賊生之費。 孝子之養親病也,未死之時,求卜迎醫,冀禍消、藥有益也。 既死之後,雖審如巫咸,良如扁鵲,終不復生。 何則? 知死氣絕,終無補益。 治死無益,厚葬何差乎! 倍死恐傷化,絕卜拒醫,獨不傷義乎! 親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 死也,葬之黃泉之下。 黃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疑者,以死絕異處,不可同也。 如當亦如生存,恐人倍之,宜 葬於宅,與生同也。 不明無知,為人倍其親,獨明葬黃泉,不為離其先乎? 親在獄中,罪疑未定,孝子馳走,以救其 難。 如罪定法立,終無門戶,雖曾子、子騫,坐泣而已。 何則? 計動無益,空為煩也。 今死親之魂,定無所知,與拘 親之罪決不可救何以異? 不明無知,恐人倍其先,獨明罪定,不為忽其親乎! 聖人立義,有益於化,雖小弗除;無補於 政,雖大弗與。 今厚死人,何益於恩? 倍之弗事,何損於義? 孔子又謂:為明器不成,示意有明,俑則偶人,像類生人。 故魯用偶人葬,孔子嘆。 睹用人殉之兆也,故嘆以痛之。 即如生當備物,不示如生,意悉其教,用偶人葬,恐後用生殉,用明器,獨不為後用善器葬乎? 絕用人之源,不防喪物之 路,重人不愛用,痛人不憂國,傳議之所失也。 救漏防者,悉塞其穴,則水洩絕。 穴不悉塞,水有所漏,漏則水為患 害。 論死不悉,則奢禮不絕,不絕則喪物索用。 用索物喪,民貧耗〔乏〕,至,危亡之道也。 蘇秦為燕使,使齊國之民高大丘塚,多藏財物,蘇秦身弗以勸勉之,財盡民〔貧〕,國空兵弱,燕軍卒至,無以自衛,國 破城亡,主出民散。 今不明死之無知,使民自竭以厚葬親,與蘇秦奸計同一敗。 墨家之議,自違其術,其薄葬而又右 鬼,右鬼引效,以杜伯為驗。 杜伯死人,如謂杜伯為鬼,則夫死者審有知;如有知而薄葬之,是怒死人也。 〔人〕情慾 厚而惡薄,以薄受死者之責,雖右鬼,其何益哉? 如以鬼非死人,則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則其薄葬非也。 術 用乖錯,首尾相違,故以為非。 非與是不明,皆不可行。 夫如是,世欲之人,可一詳覽。 詳覽如斯,可一薄葬矣。 四諱篇第六十八 俗有大諱四:一曰諱西益宅。 西益宅謂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 相懼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 防禁所從來者遠矣。 傳 曰:魯哀公欲西益宅,史爭以為不祥。 哀公作色而怒,左右數諫而弗聽,以問其傅宰質睢曰:“吾欲西益宅,史以為不 祥,何如?”宰質睢曰:“天下有三不祥,西益宅不與焉。”哀公大說。 有頃,復問曰:“何謂三不祥?”對曰:“不行禮 義,一不祥也。嗜欲無止,二不祥也。不聽規諫,三不祥也。”哀公繆然深惟,慨然自反,遂不益宅。 令史與宰質睢止其 益宅,徒為煩擾,則西益宅祥與不祥未可知也。 令史、質睢以為西益宅審不祥,則史與質睢與今俗人等也。 夫宅之四面 皆地也,三面不謂之凶,益西面獨謂不祥,何哉? 西益宅,何傷於地體? 何害於宅神? 西益不祥,損之能善乎? 西益 不祥,東益能吉乎? 夫不祥必有祥者,猶不吉必有吉矣。 宅有形體,神有吉凶,動德致福,犯刑起禍。 今言西益宅謂 之不祥,何益而祥者? 且惡人西益宅者誰也? 如地惡之,益東家之西,損西家之東,何傷於地? 如以宅神不欲西益, 神猶人也,人這處宅,欲得廣大,何故惡之? 而以宅神惡煩擾,則四面益宅,皆當不祥。 諸工技之家,說吉凶之佔,皆 有事狀。 宅家言治宅犯凶神,移徙言忌歲月,祭祀言觸血忌,喪葬言犯剛柔,皆有鬼神兇惡之禁,人不忌避,有病死之 禍。 至於西益宅何害而謂之不祥? 不祥之禍,何以為敗? 實說其義,“不祥”者義理之禁,非吉凶之忌也。 夫西方,長 老之地,尊者之位也。 尊長在西,卑幼在東。 尊長,主也;卑幼,助也。 主少而助多,尊無二上,卑有百下也。 西益 主益,主不增助,二上不百下也,於義不善,故謂不祥。 不祥者,不宜也,於義不宜,未有凶也。 何以明之? 夫墓, 死人所藏;田,人所飲食;宅,人所居處。 三者於人,吉凶宜等。 西益宅不祥,西益墓與田,不言不祥。 夫墓,死人 所居,因忽不慎。 田,非人所處,不設尊卑。 宅者,長幼所共,加慎致意者,何可不之諱? 義詳於宅,略於墓與田 也。 二曰諱被刑為徒,不上丘墓。 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 問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諱,受禁行者,亦不要其忌。 連 相放效,至或於被刑,父母死,不送葬;若至墓側,不敢臨葬;甚失至於不行吊傷、見佗之人柩。 夫徒,〔辠〕人也,被 刑謂之徒。 丘墓之上,二親也,死亡謂之先。 宅與墓何別? 親與先何異? 如以徒被刑,先人責之,則不宜入宅與親相 見;如徒不得與死人相見,則親死在堂,不得哭柩;如以徒不得升丘墓,則徒不得上山陵,世俗禁之,執據何義? 實說其 意,徒不上丘墓有二義,義理之諱,非兇惡之忌也。 徒用心以為先祖全而生之,子孫亦當全而歸之。 故曾子有疾,召門 弟子曰:“開予足,開予手,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曾子重慎,臨絕效全,喜免毀傷之禍也。 孔子曰:“身體發 膚,受之父母,弗敢毀傷。”孝者怕入刑闢,刻畫身體,毀傷發膚,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 愧負刑辱,深自刻責, 故不升墓祀於先。 古禮廟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 慚負先人,一義也。 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處。 祭祀之禮,齊 戒潔清,重之至也。 今已被刑,刑殘之人,不宜與祭供侍先人,卑謙謹敬,退讓自賤之意也。 緣先祖之意,見子孫被 刑,惻怛慘傷,恐其臨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 二義也。 昔太伯見王季有聖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吳採藥,斷 發文身,以隨吳俗。 太王薨,太伯還,王季闢主。 太伯再讓,王季不聽,三讓,曰:“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發文 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 夫徒不上丘墓,太伯不為主之義也。 是謂祭祀不 可,非謂柩當葬,身不送也。 葬死人,先祖痛;見刑人,先祖哀。 權可哀之身,送可痛之屍,使先祖有知,痛屍哀形, 何愧之有? 如使無知,丘墓,田野也,何慚之有? 慚愧先者,謂身體刑殘,與人異也。 古者用刑,形毀不全,乃不可 耳。 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鉗之法也。 若完城旦以下,施刑彩衣系躬,冠帶與俗人殊,何為不可? 世俗信而謂之皆 兇,其失至於不弔鄉黨屍,不升佗人之丘,感也。 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 將舉吉事,入山林,遠行,度川澤者,皆不與之交通。 乳子之家,亦忌惡之。 丘墓廬道 畔,踰月乃入,惡之甚也。 暫卒見若為不吉,極原其事,何以為惡? 夫婦人之乳子也,子含元氣而出。 元氣,天地之 精微也,何兇而惡之? 人,物也;子,亦物也。 子生與萬物之生何以異? 諱人之生謂之惡,萬物之生又惡之乎? 生與 胞俱出,如以胞為不吉,人之有胞,猶木實之有核也,包〔裹〕兒身,因與俱出,若鳥卵之有殼,何妨謂之惡? 如惡以為 不吉,則諸生物有核殼者,宜皆惡之。 萬物廣多,難以驗事。 人生何以異於六畜? 皆含血氣懷子,子生與人無異,獨 惡人而不憎畜,豈以人體大,氣血盛乎? 則夫牛馬體大於人。 凡可惡之事,無與鈞等,獨有一物,不見比類,乃可疑 也。 今六畜與人無異,其乳皆同一狀。 六畜與人無異,諱人不諱六畜,不曉其故也。 世能別人之產與六畜之乳,吾將 聽其諱;如不能別,則吾謂世俗所諱妄矣。 且凡人所惡,莫有腐臭。 腐臭之氣,敗傷人心。 故鼻聞臭,口食腐,心損口惡,霍亂嘔吐。 夫更衣之室,可謂臭矣; 鮑魚之肉,可謂腐矣。 然而有甘之更衣之室,不以為忌;餚食腐魚之肉,不以為諱。 意不存以為惡,故不計其可與不 也。 凡可憎惡者,若濺墨漆,附著人身。 今目見鼻聞,一過則已,忽亡輒去,何故惡之? 出見負豕於塗,腐澌於溝, 不以為凶者,洿辱自在彼人,不著己之身也。 今婦人乳子,自在其身,齋戒之人,何故忌之? 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無惡也。 至於犬乳,置之宅外,此復惑也。 江北諱犬不諱人,江南諱人不諱犬,謠俗防惡, 各不同也。 夫人與犬何以異? 房室宅外何以殊,或惡或不惡,或諱或不諱,世俗防禁,竟無經也。 月之晦也,日月合 宿,紀為一月,猶八日,〔日〕月中分謂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謂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謂之晦。 晦與弦望一實也, 非月晦日月光氣與月朔異也,何故踰月謂之吉乎? 如實兇,踰月未可謂吉;如實吉,雖未踰月,猶為可也。 實說諱忌產 子、乳犬者,欲使人常自潔清,不欲使人被污辱也。 夫自潔清則意精,意精則行清,行清而貞廉之節立矣。 四曰諱舉正月、五月子。 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也舉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 夫正月、五月子 何故殺父與母? 人之含氣在腹腸之內,其生,十月而產,共一元氣也。 正與二月何殊? 五與六月何異? 而謂之凶也? 世傳此言久,拘數之人,莫敢犯之。 弘識大材,實核事理,深睹吉凶之分者,然後見之。 昔齊相田嬰賤妾有子,名之曰 文。 文以五月生,嬰告其母勿舉也,其母竊舉生之。 及長,其母因兄弟而見其子文於嬰,嬰怒曰:“吾令女去此子,而 敢生之,何也?”文頓首,因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者,何故? ”嬰曰:“五月子者,長至戶,將不利其父母。”文 曰:“人生受命於天乎?將受命於戶邪?”嬰嘿然。 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憂焉。如受命於戶,即高其戶,誰能至 者?”嬰善其言,曰:“子休矣!”其後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日進,名聞諸侯。 文長過戶而嬰不死。 以田文之說言 之,以田嬰不死效之,世俗所諱,虛妄之言也。 夫田嬰俗父,而田文雅子也。 嬰信忌不實義,文信命不闢諱。 雅俗異 材,舉措殊操,故嬰名暗而不明,文聲馳而不滅。 實說世俗諱之,亦有緣也。 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生,精熾熱 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 傳相放效,莫謂不然。 有空諱之言,無實兇之效,世俗惑之,誤非之甚也。 夫忌諱非一,必託之神怪,若設以死亡,然後世人信用畏避。 忌諱之語,四方不同,略舉通語,令世觀覽。 若夫曲俗微 小之諱,眾多非一,咸勸人為善,使人重慎,無鬼神之害,兇醜之禍。 世諱作豆醬惡聞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 積家逾至春也。 諱厲刀井上,恐刀墮井中也;或說以為刑之字,井與刀也,厲刀井上,井刀相見,恐被刑也。 毋承屋簷 而坐,恐瓦墮擊人首也。 毋反懸冠,為似死人服;或說惡其反而承塵溜也。 毋偃寢,為其像屍也。 毋以箸相受,為其 不固也。 毋相代掃,為修塚之人,冀人來代己也。 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為善。 禮曰:“毋摶飯,毋流歠。”禮義 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 讠間時篇第六十九 世俗起土興功,歲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 假令太歲在子,歲食於酉,正月建寅,月食於巳,子、寅地興功,則 酉、巳之家見食矣。 見食之家,作起厭勝,以五行之物,懸金木水火。 假令歲月食西家,西家懸金;歲月食東家,東家 懸炭。 設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 連相仿效,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迷也。 何以明之? 夫天地之神,用心等也。 人民無狀,加罪行罰,非有二心兩意,前後相反也。 移徙不避歲月,歲月惡其不避己之衝位, 怒之也。 今起功之家,亦動地體,無狀之過,與移徙等。 起功之家,當為歲所食,何故反令巳、酉之地受其咎乎? 豈 歲月之神怪移徙而〔不〕咎起功哉! 用心措意,何其不平也。 鬼神罪過人,猶縣官謫罰民也。 民犯刑罰多非一,小過 宥罪,大惡犯闢,未有以無過受罪。 無過而受罪,世謂之冤。 今巳、酉之家,無過於月歲,子、〔寅〕起宅,空為見 食,此則歲冤無罪也。 且夫太歲在子,子宅直符,午宅為破,不須興功起事,空居無為,猶被其害。 今歲月所食,待子 宅有為,巳、酉乃兇。 太歲,歲月之神,用罰為害,動靜殊致,非天從歲月神意之道也。 審論歲月之神,歲則太歲也,在天邊際,立於子位。 起室者在中國一州之內,假令揚州在東南,使如鄒衍之言,天下為一 州,又在東南,歲食於酉,食西羌之地,東南之地安得凶禍? 假令歲在人民之間,西宅為酉地,則起功之家,宅中亦有酉 地,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而反食佗家乎! 且食之者審誰也? 如審歲月,歲月,天之從神,飲食與天同。 天食不 食人,故郊祭不以為牲。 如非天神,亦不食人。 天地之間,百神所食,聖人謂當與人等。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故百 神之祀皆用眾物,無用人者。 物食人者,虎與狼也。 歲月之神,豈虎狼之精哉? 倉卒之世,穀食乏匱,人民飢餓,自 相噉食。 豈其噉食死者,其精為歲月之神哉? 歲月有神,日亦有神,歲食月食,日何不食? 積日為月,積月為時,積 時為歲,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增積相倍之數,分餘終竟之名耳,安得鬼神之怪、禍福之驗 乎? 如歲月終竟者宜有神,則四時有神,統元有神。 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與歲月終竟何異? 歲月有神,魄 與弦復有神也? 一日之中,分為十二時,平旦寅,日出卯也。 十二月建寅卯,則十二月時所加寅卯也。 日加十二辰不 食,月建十二辰獨食,豈日加無神,月建獨有哉? 何故月建獨食,日加不食乎! 如日加無神,用時決事非也。 如加時 有神,獨不食,非也。 神之口腹,與人等也。 人飢則食,飽則止,不為起功乃一食也。 歲月之神,起功乃食,一歲之中,興功者希,歲月之神 飢乎? 倉卒之世,人民亡,室宅荒廢,興功者絕,歲月之神餓乎? 且田與宅俱人所治,興功用力,勞佚鈞等。 宅掘土 而立木,田鑿溝而起堤,堤與木俱立,掘與鑿俱為。 起宅,歲月食;治田,獨不食。 豈起宅時歲月飢,治田時飽乎? 何事鈞作同,飲食不等也? 說歲月食之家,必銓功之小大,立遠近之步數。 假令起三尺之功,食一步之內;起十丈之役,食一里之外。 功有小大, 禍有近遠。 蒙恬為秦築長城,極天下之半,則其為禍宜以萬數。 案長城之造,秦民不多死。 周公作雒,興功至大,當 時歲月宜多食。 聖人知其審食,宜徙所食地,置於吉祥之位。 如不知避,人民多兇,經傳之文,賢聖宜有刺譏。 今聞 築雒之民,四方和會,功成事畢,不聞多死。 說歲月之家,殆虛非實也。 且歲月審食,猶人口腹之飢必食也;且為巳、 酉地有厭勝之故,畏一金刃,懼一死炭,同閉口不敢食哉! 如實畏懼,宜如其數。 五行相勝,物氣鈞適。 如〔泰〕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決千里,塞以一掊之土,能勝之乎? 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 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 非失五行 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賁爭,童子不勝。 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眾食人,人眾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胜大者希;爭強量功,能以寡勝眾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胜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 炭之火,厭除兇咎,卻歲之殃,如何也! 譏日篇第七十 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於心而合於日,不參於義而致於時。 時日之書,眾多 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將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隨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 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葬歷》曰:“葬避九空、地 �������故問蓍龜。 蓍龜兆數,與意相應,則是神可謂明告之矣。 時或意以為可,兆數不吉;或兆數則吉,意以 為凶。 夫思慮者,己之神也;為兆數者,亦己之神也。 一身之神,在胸中為思慮,在胸外為兆數,猶人入戶而坐,出門 而行也。 行坐不異意,出入不易情。 如神明為兆數,不宜與思慮異。 天地有體,故能搖動。 搖動有生之類也。 生, 則與人同矣。 問生人者,須以生人,乃能相報。 如使死人問生人,則必不能相答。 今天地生而蓍龜死,以死問生,安 能得報? 枯龜之骨,死蓍之莖,問生之天地,世人謂之天地報應,誤矣。 如蓍龜為若版牘,兆數為若書字,像類人君出 教令乎? 則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 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不言,則亦不聽人之言。 天道稱 自然無為,今人問天地,天地報應,是自然之有為以應人也。 案《易》之文,觀揲蓍之法,二分以像天地,四揲以像四 時,歸奇於扐,以像閏月。 以像類相法,以立卦數耳。 豈雲天地〔告〕報人哉? 人道,相問則對,不問不應。 無求,空扣人之門;無問,虛辨人之前,則主人笑而不應,或怒而不對。 試使卜筮之人, 空鑽龜而卜,虛揲蓍而筮,戲弄天地,亦得兆數,天地妄應乎? 又試使人罵天而卜,驅地而筮,無道至甚,亦得兆數。 苟謂兆數天地之神,何不滅其火,灼其手,振其指而亂其數,使之身體疾痛,血氣湊踴? 而猶為之見兆出數,何天地之不 憚勞,用心不惡也? 由此言之,卜筮不問天地,兆數非天地之報,明矣。 然則卜筮亦必有吉凶。 論者或謂隨人善惡之 行也,猶瑞應應善而至,災異隨惡而到。 治之善惡,善惡所致也,疑非天地故應之也。 吉人鑽龜,輒從善兆;凶人揲 蓍,輒得逆數。 何以明之? 紂,至惡之君也,當時災異繁多,七十卜而皆兇,故祖伊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賢者 不舉,大龜不兆,災變亟至,周武受命。 高祖龍興,天人並佑,奇怪既多,豐、沛子弟,卜之又吉。 故吉人之體,所致 無不良;凶人之起,所招無不醜。 衛石駘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皆沐浴 佩玉。 石祁子曰:“焉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 衛人卜以龜為有知也。 龜非有知,石祁子自 知也。 祁子行善政,有嘉言,言嘉政善,故有明瑞。 使時不卜,謀之於眾,亦猶稱善。 何則? 人心神意同吉凶也。 此言若然,然非卜筮之實也。 夫鑽龜揲蓍,自有兆數,兆數之見,自有吉凶,而吉凶之人,適與相逢。 吉人與善兆合,凶人與惡數遇,猶吉人行道逢吉 事,顧睨見祥物,非吉事祥物為吉人瑞應也。 凶人遭遇兇惡於道,亦如之。 夫見善惡,非天應答,適與善惡相逢遇也。 鑽龜揲蓍有吉凶之兆者,逢吉遭兇之類也。 何以明之? 周武王不豫,周公卜三龜。 公曰:“乃逢是吉。”魯卿莊叔生子 穆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夫卜曰逢,筮曰遇,實遭遇所得,非善惡所致也。 善則逢吉,惡則遇 兇,天道自然,非為人也。 推此以論,人君治有吉凶之應,亦猶此也。 君德遭賢,時適當平,嘉物奇瑞偶至。 不肖之 君,亦反此焉。 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實誠者寡。 論者或謂蓍龜可以參事,不可純用。 夫鑽龜揲蓍,兆數輒見。 見無常佔,佔者生意。 吉兆而佔謂之凶,兇數而佔謂之吉,吉凶不效,則謂卜筮不可信。 周武王伐紂,卜筮之,逆,占曰:“大凶。”太公推蓍 蹈龜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兇?”夫卜筮兆數,非吉凶誤也,占之不審吉凶,吉凶變亂,變亂,故太公黜之。 夫蓍筮 龜卜,猶聖王治世;卜筮兆數,猶王治瑞應。 瑞應無常,兆數詭異。 詭異則佔者惑,無常則議者疑。 疑則謂〔世〕未 治,惑則謂〔佔〕不良。 何以明之? 夫吉兆數,吉人可遭也;治遇符瑞,聖德之驗也。 周王伐紂,遇烏魚之瑞,其卜 曷為逢不吉之兆? 使武王不當起,出不宜逢瑞;使武王命當興,卜不宜得兇。 由此言之,武王之卜,不得兇佔,謂之凶 者,失其實也。 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 子貢占之以為凶。 何則? 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 孔子占之 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魯伐越,果克之。 夫子貢佔鼎折足以為凶,猶週之占卜者謂之逆 矣。 逆中必有吉,猶折鼎足之佔,宜以伐越矣。 週多子貢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詭論之材,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審也。 世因武王卜,無非而得兇,故謂卜筮不可純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專。 著書記者,採掇行事,若韓非《飾邪》之篇,明已效之驗,毀卜訾筮,非世信用。 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誤 也。 《洪範》稽疑,卜筮之變,必問天子卿士,或時審是。 夫不能審佔,兆數不驗,則謂卜筮不可信用。 晉文公與楚 子戰,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監其腦,占曰“兇”。 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君之腦者,柔之也。”以戰果 勝,如咎犯佔。 夫占夢與占龜同。 晉占夢者不見象指,猶周占龜者不見兆者為也。 象無不然,兆無不審。 人之知暗, 論之失實也。 傳或言:武王伐紂,卜之而龜<兆昔>。 佔者曰“兇”。 太公曰:“龜<兆昔>,以祭則兇,以戰則勝。”武王 從之,卒克紂焉。 審若此傳,亦復孔子論卦,咎犯占夢之類也。 蓋兆數無不然,而吉凶失實者,佔不巧工也。 辨祟篇第七十二 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歡笑,皆有所犯。 起功、移徙、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不 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 故發病生禍,絓法入罪,至於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諱之所致 也。 如實論之,乃妄言也。 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後,不能不有吉凶。 見吉則指以為前時擇日之福,見兇則 �������������� �������������������。 夫門之與堂何以異? 五姓之門,各有五 姓之堂,所向無宜何? 門之掩地,不如堂廡,朝夕所處,於堂不於門。 圖吉凶者,宜皆以堂。 如門,人所出入,則戶 亦宜然。 孔子曰:“誰能出之由戶?”言戶不言門。 五祀之祭,門與戶均。 如當以門正所向,則戶何以不當與門相應 乎? 且今府廷之內,吏舍連屬,門向有南北;長吏舍傳,閭居有東西。 長吏之姓,必有宮商,諸吏之舍必有徵羽。 安 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向也;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 或安官遷徙,或失位貶黜何? 姓有五音,人之性質亦有五 行。 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門,則人禀金之性者,可複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 一曰:五音之門,有五行之人。 假 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黃。 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門,或兇或吉, 壽命或短或長。 兇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長者,未必色黃也。 五行之家,何以為決? 南向之門,賤商姓家,其實如 何? 南方,火也,使火氣之禍,若火延燔,徑從南方來乎? 則雖為北向門猶之凶也。 火氣之禍,若夏日之熱,四方洽 浹乎,則天地之間皆得其氣,南向門家何以獨兇? 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氣佈在四方,非必南方獨有火,四方無有 也,猶水位在北方,四方猶有水也。 火滿天下,水辨四方。 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 謂火常在南方,是則東方可 無金,西方可無木乎? 解除篇第七十五 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 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兇。 解除初禮,先設祭祀。 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 先為賓客 設膳,食已,驅以刃杖。 鬼神如有知,必恚與戰,不肯徑去,若懷恨,反而為禍;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之無益,不解 無損。 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 如謂鬼有形象,形像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 如無形象,與煙云同,驅逐雲煙,亦 不能除。 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 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時,避人隱匿;驅逐之止,則復 還立故處。 如不欲殺人,寄託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 貴人之出也,萬民並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 士卒驅 之,則走而卻,士卒還去,即復其處;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 何則? 欲在於觀,不為壹軀還也。 使鬼神與 生人同,有欲於宅中,猶萬民有欲於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不卻也。 然則驅逐鬼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 今驅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 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 暴谷於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日立守,雞雀不禁。 使鬼神乎,不為驅逐去止;使鬼不神乎,與雞 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 虎狼入都,弓弩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 盜賊攻城,官軍擊之,雖卻盜 賊,不能滅盜賊所為至之禍。 虎狼之來,應政失也;盜賊之至,起世亂也。 然則鬼神之集,為命絕也。 殺虎狼,卻盜 賊,不能使政得世治。 然則盛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兇去而命延。 病人困篤,見鬼之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鬥。 戰鬥壹再,錯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終也。 夫解除所驅逐鬼, 與病人所見鬼無以殊也;其驅逐之,與戰鬥無以異也。 病人戰鬥,鬼猶不去,宅主解除,鬼神必不離。 由此言之,解除 宅者,何益於事,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且夫所除,宅中客鬼也。 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龍白虎列十二位。 龍虎猛 神,天之正鬼也,飛屍流兇,安敢妄集,猶主人猛勇,姦客不敢窺也。 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驅逐,名為去十二神之客,恨 十二神之意,安能得吉? 如無十二神,則亦無飛屍流兇。 罻奚裎扌祝獬紵尾梗殼篸鷙穩嘒繝 解逐之法,緣古逐疫之禮也。 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歐隅之間主疫病 人。 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內吉也。 世相仿效,故有解除。 夫逐疫之法,亦禮之失也。 行堯、舜 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往。 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猶來。 衰世 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週之季世,信鬼修祀。 以求福助。 愚主心惑,不顧自行,功猶之立,治猶不定。 故在人不在 鬼,在德不在祀。 國期有遠近,人命有長短,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兇,則王者可竭天下之財,以興延期之祀;富 家翁嫗可求解除之福,以取逾世之壽。 案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操行吉凶,皆有衰盛。 祭祀不為福,福不由 祭祀。 世信鬼神,故好祭祀。 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 祭祀,厚事鬼神之道也,猶無吉福之驗,況盛力用威,驅 逐鬼神,其何利哉! 祭祀之禮,解除之法,眾多非一,且以一事效其非也。 夫小祀足以況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 世間繕治宅舍,鑿地掘 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 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 已祭之後,心快意喜,謂鬼神 解謝,殃禍除去。 如討論之,乃虛妄也。 何以驗之? 夫土地猶人之體也,普天之下皆為一體,頭足相去,以萬里數。 人民居土上,猶蚤虱著人身也。 蚤虱食人,賊人肌膚,猶人鑿地,賊地之體也。 蚤虱內知,有欲解人之心,相與聚會, 解謝於所食之肉旁,人能知之乎? 夫人不能知蚤虱之音,猶地不能曉人民之言也。 胡、越之人,耳口相類,心意相似, 對口交耳而談,尚不相解;況人之與地相似,地之耳口與人相遠乎! 今所解者地乎? 則地之耳遠,不能聞也。 所解一 宅之土,則一宅之土猶人一分之肉也,安能曉之! 如所解宅神乎,則此名曰“解宅”,不名曰“解土”。 禮入宗廟,無所主 意,斬尺二寸之木,名之曰主,主心事之,不為人像。 今解土之祭,為土偶人,像鬼之形,何能解乎? 神荒忽無形,出 入無門,故謂之神。 今作形象,與禮相違,失神之實,故知其非。 像似布藉,不設鬼形。 解土之禮,立土偶人,如祭 山可為石形,祭門戶可作木人乎? 晉中行寅將亡,召其太祝欲加罪焉,曰:“子為我祀,犧牲不肥澤也,且齊戒不敬也,使吾國亡,何也?”祝簡對曰: “昔 日吾先君中行密子,有車十乘,不憂其薄也,憂德義之不足也。今主君有革車百乘,不憂德義之薄也,唯患車之不足也。 夫船車飾則賦斂厚,賦斂厚則民謗詛。君苟以祀為有益於國乎?詛亦將為亡矣。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 亡,不亦宜乎?祝其何罪?”中行子乃慚。 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 不修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 身死 禍至,歸之於祟,謂祟未得;得祟修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敬。 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 巫祝,巫祝無力。 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祀義篇第七十六 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 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 實者, 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 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 今 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 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 宅舍附 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云 霧耳,亦無能食如。 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 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 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鬥 食,歠鬥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 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圜丘之上,一繭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斛。 以此食天 地,天地安能飽? 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 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效者 負天地。 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則山川隨天 地而飽。 今別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穀物之功。 萬民生於天地,猶毫毛生於體也。 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复別祭。 必以為有 神,是人之膚肉當複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 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於地,井灶室中霤皆屬於地。 祭地,五祀設其中 矣;人君重之,故复別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食己,當複食形體也。 風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 風猶人之有吹煦 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 吹煦、精液、腹鳴當複食也。 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發。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复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复食目與發也。 宗廟,己之先也。 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生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嚳之 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 福之起,由於喜怒,喜怒之發,由於腹腸。 有腹腸者輒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 為禍福矣。 或曰:“歆氣,不能食也。”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 矣。 何以驗其不能歆也? 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 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 之,則手能擊之。 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祝曰夜姑,掌將事於歷者。歷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蒭犧之不肥碩 也?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歟?其鮑之罪歟?’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審是掌之。’歷 鬼舉楫而掊之,斃於壇下。此非能言用手之驗乎?” 曰:夫夜姑之死,未必歷鬼擊之也,時命當死也。 妖象歷鬼,象鬼之形,則像鬼之言,象鬼之言,則像鬼而擊矣。 何以 明之? 夫鬼者,神也,神則先知。 先知則宜自見粢盛之不膏、圭璧之失度、犧牲之臞小,則因以責讓夜姑,以楫擊之而 已,無為先問。 先問,不知之效也;不知,不神之驗也。 不知不神,則不能見體出言,以楫擊人也。 夜姑,義臣也, 引罪自予己,故鬼擊之。 如無義而歸之鮑身,則厲鬼將復以楫掊鮑之神矣。 且祭祀不備,神怒見體,以殺掌祀。 如禮 備神喜,肯見體以食賜主祭乎? 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 人不為怒者身存,不為喜者身亡。 厲鬼之怒,見體而罰。 宋 國之祀,必時中禮,夫神何不見體以賞之乎? 夫怒喜不與人同,則其賞罰不與人等。 賞罰不與人等,則其掊夜姑,不可 信也。 且夫歆者,內氣也,言者,出氣也。 能歆則能言,猶能吸則能呼矣。 如鬼神能歆,則宜言於祭祀之上。 今不能言,知 不能歆,一也。 凡能歆者,口鼻通也。 使鼻鼽不通,口鉗不開,則不能歆矣。 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複歆? 二 也。 《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與人異類,故惡之也。 為屍不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與生人通 矣。 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 胡、越異類,飲食殊味。 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 由此言之,死人不 歆,三也。 當人之臥也,置食物其旁,不能知也。 覺乃知之,知乃能食之。 夫死,長臥不覺者也,安能知食? 不能歆 之,四也。 或難曰:“‘祭則鬼享之’,何謂也?”曰:言其修具謹潔,粢牲肥香,人臨見之,意飲食之。 推己意以況鬼神,鬼神有 知,必享此祭,故曰鬼享之也。 難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夫言東鄰不若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 西鄰祭少福多也。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謂修具謹潔與不謹潔也。 紂殺牛祭,不致其禮。 文王衤勺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禮敬盡,則人是之。 是之則舉事多助,非之則 言行見畔。 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多助,若祭,見歆之福: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 苟鬼神,不當 須人而食。 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 自有儲偫邪,將以人食為 飢飽也? 如自有儲偫,儲偫必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 如無儲偫,則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則神壹飢壹飽。 壹 飢壹飽,則神壹怒壹喜矣。 且病人見鬼,及臥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 故復以繒製衣,以像生儀。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饗之。 其製衣也,廣樅不過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見長大 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 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 則其製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製之衣審鬼衣 之乎? 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 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禮事 之,安得福佑而堅信之乎? 祭意篇第七十七 禮,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土庶人祭其先;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 《尚書》曰:“肆類於 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臣。”《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 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週人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於大壇,祭天也;瘞埋於大折,祭地 也,用騂犢。埋少牢於大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 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 地則不祭。”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 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 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 報五穀。 五祀報門戶井灶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飲食,中霤人所託處。 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週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少及水。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 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此其二祀也。後土為社。稷,田正也。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週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禮》曰:“列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 殖百穀。夏之衰也,週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傳或曰: “炎 帝作火,死而為灶。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 厲,曰戶,曰灶。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 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二祀,或立戶,或立灶。”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有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 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自禹興修社稷,祀後,稷其後絕廢。 高皇帝四年 詔天下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 春求 〔雨,秋求〕實,一歲再祀,蓋重谷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 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暮春,四月也。 週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 見而雩”。 龍星見時,歲己啟蟄,□□□:“□□而雩。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靈星之祀,到今不絕。名變 於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 說曰歲星,歲星東方也。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審如儒 者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月令》祭戶以春,祭門以秋,各宜其時。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肯 然之乎?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龍星二月見,則雩祈穀雨。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穀實。儒者或見其義, 語不空生。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自若為明星也,實曰靈星。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也。群神謂風伯雨師 雷公之屬。風以搖之,雨以潤之,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日月星辰,人所瞻仰。水旱,人所忌惡。四方,氣所 由來。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此鬼神之功也。 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月修先。 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 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 是故聖王制 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帝嚳能序星辰以著 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民事而野死,鯀勤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 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 凡此功烈,施布於民,民 賴其力,故祭報之。 宗廟先祖,己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修祭祀,示如生存。 推人事鬼神,緣生 事死,人有賞功供養之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 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贛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弊蓋不棄,為埋狗也。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 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 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 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 劍帶其塚樹。 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遂帶劍於塚樹而 去。 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 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子之帶劍於塚樹也。 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 畏敬,若有鬼神,修興弗絕,若有禍福。 重恩尊功,殷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 何以明之? 以飲食祭地也。 人將 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 孔子曰:“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齋如也。”《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 之。”祭,猶禮之諸祀也。 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 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 知祭地無神,猶謂 諸祀有鬼,不知類也。 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 好道學 仙者,絕穀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 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 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 假使有之,與人異食。 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 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 得則喜,不得則怒。 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 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 不絕,久廢而不修,其何禍福於人哉? 實知篇第七十八 儒者論聖人,以為前知千歲,後知萬事,有獨見之明,獨聽之聰,事來則名,不學自知,不問自曉,故稱聖,則神矣。 若 蓍龜之知吉凶,蓍草稱神,龜稱靈矣。 賢者才下不能及,智劣不能料,故謂之賢。 夫名異則實殊,質同則稱鈞,以聖名 論之,知聖人卓絕,與賢殊也。 孔子將死,遺讖書,曰:“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其後,秦王兼 吞天下,號始皇,巡狩至魯,觀孔子宅,乃至沙丘,道病而崩。 又曰:“董仲舒亂我書。”其後,江都相董仲舒,論思 《春秋》,造著傳記。 又書曰:“亡秦者,胡也。”其後,二世胡亥,竟亡天下。 用三者論之,聖人後知萬世之效也。 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 不案圖書,不聞人言,吹律精思,自知其世,聖人前知千歲 之驗也。 曰:此皆虛也。 案神怪之言,皆在讖記,所表皆效圖書。 “亡秦者胡”,《河圖》之文也。 孔子條暢增益以表神怪,或 後人詐記,以明效驗。 高皇帝封吳王,送之,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反者,豈汝邪?”到景帝時,濞與七國通 謀反漢。 建此言者,或時觀氣見象,處其有反,不知主名。 高祖見濞之勇,則謂之是。 原此以論,孔子見始皇、仲 舒,或時但言“將有觀我之宅”、“亂我之書”者,後人見始皇入其宅,仲舒讀其書,則增益其辭,著其主名。 如孔子神而 空見始皇、仲舒,則其自為殷後子氏之世,亦當默而知之,無為吹律以自定也。 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及其見始皇, 睹仲舒,亦復以吹律之類矣。 案始皇本事,始皇不至魯,安得上孔子之堂,踞孔子之床,顛倒孔子之衣裳乎? 始皇三十 七年十月癸丑出遊,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嶷。 浮江下,觀藉柯,度梅渚,過丹陽,至錢唐,臨浙江,濤惡,乃西百二十 里,從陝中度,上會稽,祭大禹,立石刊頌,望於南海。 還過,從江乘,旁海上,北至琅邪。 自琅邪北至勞、成山,因 至之罘,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崩於沙丘平台。 既不至魯,讖記何見,而云始皇至魯? 至魯未可知,其言孔子 曰“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亦未可用。 “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不可用,則言“董仲舒亂我書”亦復不可信也。 行事,文記譎 常人言耳,非天地之書,則皆緣前因古,有所據狀。 如無聞見,則無所狀。 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 從閭巷論朝堂,由昭昭察冥冥。 讖書秘文,遠見未然,空虛暗昧,豫睹未有,達聞暫見,卓譎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 放象事類以見禍,推原往驗以處來事,〔賢〕者亦能,非獨聖也。 周公治魯,太公知其後世當有削弱之患;太公治齊,周 公睹其後世當有劫弒之禍。 見法術之極,睹禍亂之前矣。 紂作象箸而箕子譏,魯以偶人葬而孔子嘆,緣象箸見龍乾之 患,偶人睹殉葬之禍也。 太公、周公俱見未然,箕子、孔子並睹未有,所由見方來者,賢聖同也。 魯侯老,太子弱,次 室之女倚柱而嘯,由老弱之徵,見敗亂之兆也。 婦人之知,尚能推類以見方來,況聖人君子,才高智明者乎! 秦始皇十 年,莊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華陽後,與文王葬壽陵,夏太后〔子〕〔莊〕襄王葬於〔芷陽〕,故夏太后別葬杜 陵,曰:“東望吾子,西望吾夫,後百年,旁當有萬家邑。”其後皆如其言。 必以推類見方來為聖,次室、夏太后聖也。 秦昭王十年,樗裡子卒,葬於渭南章台之東,曰:“後百年,當有天子宮挾我墓。”至漢興,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 西,武庫正值其墓,竟如其言。 先知之效,見方來之驗也。 如以此效聖,樗裡子聖人也。 如非聖人,先知見方來不足 以明聖。 然則樗裡子見天子宮挾其墓也,亦猶辛有知伊川之當戎。 昔辛有過伊川,見被發而祭者,曰:“不及百年,此 其戎乎!”其後百年,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焉,竟如〔其言〕。 辛有之知當戎,見被發之兆也。 樗裡子之見天子〔宮〕 挾其墓,亦見博平之〔基〕也。 韓信葬其母,亦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 其後竟有萬家處其墓旁。 故樗裡子之 見博平〔土〕有宮台之兆,猶韓信之睹高敞萬家之台也。 先知之見,方來之事,無達視洞聽之聰明,皆案兆察跡,推原事 類。 春秋之時,卿大夫相與會遇,見動作之變,聽言談之詭,善則明吉祥之福,惡則處兇妖之禍。 明福處禍,遠圖未 然,無神怪之知,皆由兆類。 以今論之,故夫可知之事者,思慮所能見也;不可知之事,不學不問不能知也。 不學自 知,不問自曉,古今行事,未之有也。 夫可知之事,推精思之,雖大無難;不可知之事,歷心學問,雖小無易。 故智能 之士,不學不成,不問不知。 難曰:夫項托年七歲教孔子。 案七歲未入小學而教孔子,性自知也。 孔子曰:“生而知之,上也。學而知之,其次 也。”夫言生而知之,不言學問,謂若項託之類也。 王莽之時,勃海尹方年二十一,無所師友,性智開敏,明達六藝。 魏都牧淳於倉奏:“方不學,得文能讀誦,論義引《五經》文,文說議事,厭合人之心。”帝徵方,使射蜚蟲,筴射無 〔弗〕知者,天下謂之聖人。 夫無所師友,明達六藝,本不學書,得文能讀,此聖人也。 不學自能,無師自達,非神如 何? 曰:雖無師友,亦已有所問受矣;不學書,已弄筆墨矣。 兒始生產,耳目始開,雖有聖性,安能有知? 項托七歲,其三 四歲時,而受納人言矣。 尹方年二十一,其十四五時,多聞見矣。 性敏才茂,獨思無所據,不睹兆象,不見類驗,卻念 百世之後,有馬生牛,牛生驢,桃生李,李生梅,聖人能知之乎? 臣弒君,子軾父,仁如顏淵,孝如曾參,勇如賁、育, 辯如賜、予,聖人能見之乎? 孔子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又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論損 益,言“可知”,稱後生,言“焉知”。 後生難處,損益易明也。 此尚為遠,非所聽察也。 使一人立於牆東,令之出聲, 使聖人聽之牆西,能知其黑白、短長、鄉里、姓字所自從出乎? 溝有流澌,澤有枯骨,發首陋亡,肌肉腐絕,使〔聖〕人 詢之,能知其農商、老少、若所犯而坐死乎? 非聖人無知,其知無以知也。 知無以知,非問不能知也。 不能知,則賢 聖所共病也。 難曰:“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鳴於門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蹄。’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其蹄。使人視 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蹄。詹何,賢者也,尚能聽聲而知其色。以聖人之智,反不能知乎?” 曰:能知黑牛白其蹄,能知此牛誰之牛乎? 白其蹄者以何事乎? 夫術數直見一端,不能盡其實。 雖審一事,曲辯問 之,輒不能盡知。 何則? 不目見口問,不能盡知也。 魯僖公二十九年,介葛盧來朝,舍於昌衍之上,聞牛鳴,曰:“是 牛生三犧,皆已用矣。”或問:“何以知之?”曰: “其音雲。”人問牛主,竟如其言。 此復用術數,非知所能見也。 廣 漢楊翁仲〔能〕聽鳥獸之音,乘蹇馬之野,田間有放眇馬〔者〕,相去〔數里〕,鳴聲相聞。 翁仲謂其禦曰:“彼放馬目 眇。”其禦曰:“何以知之?”曰:“罵此轅中馬蹇,此馬亦罵之眇。”其禦不信,往視之,目竟眇焉。 翁仲之知馬聲,猶詹 何、介葛盧之聽牛鳴也。 據術任數,相合其意,不達視聽,遙見流目以察之也。 夫聽聲有術,則察色有數矣。 推用術 數,若先聞見,眾人不知,則謂神聖。 若孔子之見獸,名之曰狌々 ,太史公之見張良,似婦人之形矣。 案孔子未嘗見 狌々 ,至輒能名之,太史公與張良異世,而目見其形。 使眾人聞此言,則謂神而先知。 然而孔子名狌々 ,聞《昭人之 歌》;太史公之見張良,觀宣室之畫也。 陰見默識,用思深秘。 眾人闊略,寡所意識,見賢聖之名物,則謂之神。 推 此以論,詹何見黑牛白蹄,猶此類也。 彼不以術數,則先時聞見於外矣。 方今佔射事之工,據正術數,術數不中,集以 人事。 人事於術數而用之者,與神無異。 詹何之徒,方今佔射事者之類也。 如以詹何之徒,性能知之,不用術數,是 則巢居者先知風,穴處者先知雨。 智明早成,項托、尹方其是也。 難曰:“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帝嚳生而自言其名。未有聞見於外,生輒能言,稱其名,非神靈之效,生知之驗乎?” 曰:黃帝生而言,然而母懷之二十月生,計其月數,亦已二歲在母身中矣。 帝嚳能自言其名,然不能言他人之名,雖有一 能,未能遍通。 所謂神而生知者,豈謂生而能言其名乎? 乃謂不受而能知之,未得能見之也。 黃帝、帝嚳雖有神靈之 驗,亦皆早成之才也。 人才早成,亦有晚就,雖未就師,家問室學。 人見其幼成早就,稱之過度。 雲項托七歲,是必 十歲,雲教孔子,是必孔子問之。 雲黃帝、帝嚳生而能言,是亦數月。 雲尹方年二十一,是亦且三十。 云無所師友, 有不學書,是亦遊學家習。 世俗褒稱過實,毀敗愈惡。 世俗傳顏淵年十八歲升太山,望見吳昌門外有系白馬。 定考 實,顏淵年三十不升太山,不望吳昌門。 項託之稱,尹方之譽,顏淵之類也。 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學。 學之乃知,不問不識。 子貢曰:“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乎 學。”五帝、三王,皆有所師。 曰:“是欲為人法也”。 曰:精思亦可為人法。 何必以學者? 事難空知,賢聖之才能立 也。 所謂神者,不學而知。 所謂聖者,須學以聖。 以聖人學,知其非聖。 天地之間,含血之類,無性知者。 狌々知徃,鳱鵲知來,禀天之性,自然者也。 如以聖人為若狌々乎? 則夫狌々之類,鳥獸也。 僮謠不學而知,可謂神 而先知矣。 如以聖人為若僮謠乎? 則夫僮謠者,妖也。 世間聖神,以為巫與? 鬼神用巫之口告人。 如以聖人為若巫 乎? 則夫為巫者,亦妖也。 與妖同氣,則與聖異類矣。 巫與聖異,則聖不能神矣。 不能神,則賢之黨也。 同黨,則 所知者無以異也。 及其有異,以入道也。 聖人疾,賢者遲;賢者才多,聖人智多。 所知同業,多少異量;所道一途, 步騶相過。 事有難知易曉,賢聖所共關思也。 若夫文質之复,三教之重,正朔相緣,損益相因,賢聖所共知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 火也。 今之聲色,後世之聲色也。 鳥獸草木,人民好惡,以今而見古,以此而知來。 千歲之前,萬世之後,無以異 也。 追觀上古,探察來世,文質之類,水火之輩,賢聖共之。 見兆聞象,圖畫禍福,賢聖共之。 見怪名物,無所疑 惑,賢聖共之。 事可知者,賢聖所共知也;不可知者,聖人亦不能知也。 何以明之? 使聖空坐先知雨也,性能一事知 遠道,孔竅不普,未足以論也。 所論先知性達者,盡知萬物之性,畢睹千道之要也。 如知一不通二,達左不見右,偏駁 不純,踦校不具,非所謂聖也。 如必謂之聖,是明聖人無以奇也。 詹何之徒聖,孔子之黨亦稱聖,是聖無以異於賢,賢 無以乏於聖也。 賢聖皆能,何以稱聖奇於賢乎? 如俱任用術數,賢何以不及聖? 實者,聖賢不能性〔知〕,須任耳目以定情實。 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輒決;不可知之事,待問乃解。 天下之 事,世間之物,可思而〔知〕,愚夫能開精;不可思而知,上聖不能省。 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 益,不如學也。”天下事有不可知,猶結有不可解也。 見說善解結,結無有不可解。 結有不可解,見說不能解也。 非見 說不能解也,結有不可解。 及其解之,用不能也。 聖人知事,事無不可知。 事有不可知,聖人不能知,非聖人不能 知,事有不可知。 及其知之,用不知也。 故夫難知之事,學問所能及也;不可知之事,問之學之,不能曉也。 知實篇第七十九 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 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間,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 才智準況之工也。 事有證驗,以效實然。 何以明之? 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有諸?”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 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孔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 取一芥於人,未有不言、不笑者也。 孔子既不能如心揣度,以決然否,心怪不信,又不能達視遙見,以審其實,問公明賈 乃知其情。 孔子不能先知,一也。 陳子禽問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溫良恭儉讓, 尊行也。 有尊行於人,人親附之。 人親附之,則人告語之矣。 然則孔子聞政以人言,不神而自知之也。 齊景公問子貢 曰:“夫子賢乎?”子貢對曰:“夫子乃聖,豈徒賢哉!”景公不知孔子聖,子貢正其名。 子禽亦不知孔子所以聞政,子貢 定其實。 對景公雲“夫子聖,豈徒賢哉”,則其對子禽,亦當云“神而自知之,不聞人言”。 以子貢對子禽言之,聖人不能 先知,二也。 顏淵炊飯,塵落甑中,欲置之則不清,投地則棄飯,掇而食之。 孔子望見以為竊食。 聖人不能先知,三也。 塗有狂夫,投刃而候;澤有猛虎,厲牙而望。 知見之者,不敢前進。 如不知見,則遭狂夫之刃,犯猛虎之牙矣。 匡人 之圍孔子,孔子如審先知,當早易道,以違其害。 不知而觸之,故遇其患。 以孔子圍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四也。 子畏於匡,顏淵後,孔子曰:“吾以汝為死矣。”如孔子先知,當知顏淵必不觸害,匡人必不加悖。 見顏淵之來,乃知不 死;未來之時,謂以為死。 聖人不能先知,五也。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饋孔子豚。 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 孔子不欲見,既往,候時其亡,是勢必不欲 見也。 反,遇於路。 以孔子遇陽虎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六也。 長沮、桀溺偶而耕。 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如孔子知津,不當更問。 論者曰:“欲觀隱者之操”。 則孔子先知,當 自知之,無為觀也。 如不知而問之,是不能先知,七也。 孔子母死,不知其父墓,殯於五甫之衢。 人見之者,以為葬也。 蓋以無所合葬,殯之謹,故人以為葬也。 鄰人鄒曼甫 之母告之,然後得合葬於防。 有塋自在防,殯於衢路,聖人不能先知,八也。 既得合葬,孔子反,門人後,雨甚至。 孔子問曰:“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 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 古不修墓。”如孔子先知,當先知防墓崩,比門人至,宜流涕以俟之。 〔門〕人至乃知之,聖人不能先知,九也。 子入 太廟,每事問。 不知故問,為人法也。 孔子未嘗入廟,廟中禮器,眾多非一。 孔子雖聖,何能知之? □□□:“以嘗 見,實已知,而復問,為人法。”孔子曰:“疑思問。”疑乃當問也? 實已知,當複問,為人法。 孔子知《五經》,門人 從之學,當複行問,以為人法,何故專口授弟子乎? 不以已知《五經》,復問為人法,獨以已知太廟復問為人法,聖人用 心,何其不一也? 以孔子入太廟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也。 主人請賓飲食,賓頓若捨。 賓如聞其家有輕子〔泊〕孫,必教親徹饌退膳,不得飲食;閉館關舍,不得頓〔賓〕。 賓之 執計,則必不往。 何則? 知請呼無喜,空行勞辱也。 如往無喜,勞辱復還,不知其家,不曉其實。 人實難知,吉凶難 圖。 如孔子先知,宜知諸侯惑於讒臣,必不能用,空勞辱己,聘召之到,宜寢不往。 君子不為無益之事,不履辱身之 行。 無為周流應聘,以取削蹟之辱;空說非主,以犯絕糧之厄。 由此言之,近不能知。 論者曰:“孔子自知不用,聖思 閔道不行,民在塗炭之中,庶幾欲佐諸侯,行道濟民,故應聘周流,不避患恥。為道不為己,故逢患而不惡。為民不為 名,故蒙謗而不避。”曰:此非實也。 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謂孔子自知時也。 何以自 知? 魯、衛,天下最賢之國也。 魯、衛不能用己,則天下莫能用己也,故退作《春秋》,刪定《詩》、《書》。 以自 衛反魯言之,知行應聘時,未自知也。 何則? 無兆象效驗,聖人無以定也。 魯、衛不能用,自知極也;魯人獲麟,自 知絕也。 道極命絕,兆象著明,心懷望沮,退而幽思。 夫周流不休,猶病未死,禱卜使痊也;死兆未見,冀得活也。 然則應聘,未見絕證,冀得用也。 死兆見舍,卜還醫絕,攬筆定書。 以應聘周流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一也。 孔子曰:“遊者可為綸。走這可為矰。至於龍,吾不知,其乘雲風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聖人知物知事。 老子 與龍,人、物也,所從上下,事也,何故不知? 如老子神,龍亦神,聖人亦神。 神者同道,精氣交連,何故不知? 以 孔子不知龍與老子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虞舜大聖,隱藏骨肉之過,宜愈子騫。 瞽叟與象,使舜治禀、浚 井,意欲殺舜。 當見殺己之情,早諫豫止。 既無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為。 何故使父與弟得成殺己之惡,使人聞非 父弟,萬世不滅? 以虞舜不豫見,聖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武王不豫,周公請命,壇墠既設,筴祝已畢,不知天之許己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 如聖人先知,周公當知天已許 之,無為頓复卜三龜。 知聖人不以獨見立法,則更請命,秘藏不見,天意難知,故卜而合兆,兆決心定,乃以從事。 聖 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晏子聘於魯,堂上不趨,晏子趨;授玉不跪。 晏子跪。 門人怪而問於孔子。 孔子不知,問於晏子。 晏子解之,孔子乃 曉。 聖人不能先知,十五也。 陳賈問於孟子曰:“周公何人也?”曰:“聖人。”“使管叔監殷,管叔畔也。二者有諸?”曰:“然。”“周公知其畔而使,不 知而使之與?”曰:“不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也,不亦宜乎!”孟子, 實事之人也,言周公之聖,處其下,不能知管叔之畔。 聖人不能先知,十六也。 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硃。 然則聖人 先知也,子貢億數中之類也。 聖人據象兆,原物類,意而得之。 其見變名物,博學而識之。 巧商而善意,廣見而多 記,由微見較,若揆之今睹千載,所謂智如淵海。 孔子見竅睹微,思慮洞達,材智兼倍,強力不倦,超逾倫等耳! 目非 有達視之明,知人所不知之狀也。 使聖人達視遠見,洞聽潛聞,與天地談,與鬼神言,知天上地下之事,乃可謂神而先 知,與人卓異。 今耳目聞見,與人無別,遭事睹物,與人無異,差賢一等爾,何以謂神而卓絕? 夫聖猶賢也,人之殊者謂之聖,則聖賢差小大之稱,非絕殊之名也。 何以明之? 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於 國,桓公怪之,問管仲曰:“與仲甫謀伐莒,未發,聞於國,其故何也?”管仲曰:“國必有聖人也。”少頃,當東郭牙至。 管仲曰:“此必是已。”乃令賓延而上之,分級而立。 管〔仲〕曰:“子邪,言伐莒?”對曰:“然。”管仲曰:“我不伐 莒,子何故言伐莒?”對曰:“臣聞君子善謀,小人善意。臣竊意之。”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以意之?”對曰:“臣聞 君子有三色:驩然喜樂者,鐘鼓之色;愁然清淨者,衰絰之色;怫然充滿手足者,兵革之色。君口垂不〔吟〕,所言莒 也;君舉臂而指,所當又莒也。臣竊虞國小諸侯不服者,其唯莒乎!臣故言之。”夫管仲,上智之人也,其別物審事矣。 雲“國必有聖人”者,至誠謂國必有也。 東郭牙至,雲“此必是已”,謂東郭牙聖也。 如賢與聖絕輩,管仲知時無十二聖之 黨,當云“國必有賢者”,無為言聖也。 謀未發而聞於國,管仲謂“國必有聖人”,是謂聖人先知也。 及見東郭牙,雲“此 必是已”,謂賢者聖也。 東郭牙知之審,是與聖人同也。 客有見淳于髡於梁惠王者,再見之,終無言也。 惠王怪之,以讓客曰:“子之稱淳于生,言管、晏不及。及見寡人,寡人 未有得也。寡人未足為言邪?”客謂髡。 〔髡〕曰:“固也!吾前見王志在遠,後見王志在音,吾是以默然。”客具報,王 大駭曰:“嗟乎!淳于生誠聖人也?前淳于生之來,人有獻龍馬者,寡人未及視,會生至。後來,人有獻謳者,為及試,亦 會生至。寡人雖屏左右,私心在彼。”夫髡之見惠王在遠與音也,雖湯、禹之察,不能過也。 志在胸臆之中,藏匿不見, 髡能知之。 以髡等為聖,則髡聖人也。 如以髡等非聖,則聖人之知,何以過髡之知惠王也? 觀色以窺心,皆有因緣以 準的之。 楚靈王會諸侯,鄭子產曰:“魯、邾、宋、衛不來。”及諸侯會,四國果不至。 趙堯為符璽御史,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 周昌曰:“君之史趙堯且代君位。”其後堯果為御史大夫。 然則四國不至,子產原其理也;趙堯之為御史大夫,方與公睹 其狀也。 原理睹狀,處著方來,有以審之也。 魯人公孫臣,孝文皇帝時,上書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後黃龍見成 紀。 然則公孫臣知黃龍將出,案律曆以處之也。 賢聖之知,事宜驗矣。 賢聖之才,皆能先知;其先知也,任術用數,或善商而巧意,非聖人空知。 神怪與聖賢,殊道異 路也。 聖賢知不逾,故用思相出入;遭事無神怪,故名號相貿易。 故夫賢聖者,道德智能之號;神者,眇茫恍惚無形之 實。 實異,質不得同;實鈞,效不得殊。 聖神號不等,故謂聖者不神,神者不聖。 東郭牙善意,以知國情,子貢善 意,以得貨利。 聖人之先知,子貢、東郭牙之徒也。 與子貢、東郭同,則子貢、東郭之徒亦聖也。 夫如是,聖賢之實 同而名號殊,未必才相懸絕,智相兼倍也。 太宰問於子貢曰:“夫子聖者歟?何其多能也!”子貢曰:“故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將者,且也。 不言已聖,言且聖 者,以為孔子聖未就也。 夫聖若為賢矣,治行厲操,操行未立,則謂且賢。 今言且聖,聖可為之故也。 孔子曰:“吾十 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從知天命至耳順,學就知明,成聖之驗也。 未五 十、六十之時,未能知天命、至耳順也,則謂之“且”矣。 當子貢答太宰時,殆三十、四十之時也。 魏昭王問於田詘曰:“寡人在東宮之時,聞先生之議曰‘為聖易’有之乎?”田詘對曰:“臣之所學也。”昭王曰:“然則先生 聖乎?”田詘曰:“未有功而知其聖者,堯之知舜也。待其有功而後知聖者,市人之知舜也。今詘未有功,而王問詘 曰:“若聖乎? 敢問王亦其堯乎? ”夫聖可學為,故田詘謂之易。如卓與人殊,禀天性而自然,焉可學?而為之安能成? 田詘之言“為聖易”,未必能成,田詘之言為易,未必能是;言“臣之所學”,蓋其實也。 〔聖〕可學,為勞佚殊,故賢聖之號,仁智共之。 子貢問於孔子:“夫子聖矣乎?”孔子曰:“聖則吾不能。我學不饜,而 教不倦。”子貢曰:“學不饜者,智也;教不倦者,仁也。仁且智,夫子既聖矣。”由此言之,仁智之人,可謂聖矣。 孟子 曰:“子夏、子遊、子張得聖人之一體,冉牛、閔子騫、顏淵具體而微。”六子在其世,皆有聖人之才,或頗有而不具,或 備有而不明,然皆稱聖人,聖人可勉成也。 孟子又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 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已則已,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皆古之聖人 也。”又曰:“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 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之者,莫不興起,非聖而若是乎?而況親炙之乎?”夫伊尹、伯夷、柳下惠不及孔 子,而孟子皆曰“聖人”者,賢聖同類,可以共一稱也。 宰予曰:“以予觀夫子,賢於堯、舜遠矣。”孔子聖,宜言聖於 堯、舜,而言賢者,聖賢相出入,故其名稱相貿易也。 定賢篇第八十 聖人難知,賢者比於聖人為易知。 世人且不能知賢,安能知聖乎? 世人雖言知賢,此言妄也。 知賢何用? 知之如何? 以仕宦得高官身富貴為賢乎? 則富貴者天命也。 命富貴不為賢,命貧賤不為不肖。 必以富貴效賢不肖,是則仕宦以才 不以命也。 以事君調合寡過為賢乎? 夫順阿之臣,佞幸之徒是也。 準主而說,適時而行,無廷逆之郄,則無斥退之患。 或骨體嫺 麗,面色稱媚,上不憎而善生,恩澤洋溢過度,未可謂賢。 以朝庭選舉皆歸善為賢乎? 則夫著見而人所知者舉多,幽隱人所不識者薦少,虞舜是也。 堯求,則諮於鯀、共工,則岳 已不得。 由此言之,選舉多少,未可以知實。 或德高而舉之少,或才下而薦之多。 明君求善察惡於多少之間,時得善 惡之實矣。 且廣交多徒,求索眾心者,人愛而稱之;清直不容鄉黨,志潔不交非徒,失眾心者,人憎而毀之。 故名多生 於知謝,毀多失於眾意。 齊威王以毀封即墨大夫,以譽烹阿大夫。 即墨有功而無譽,阿無效而有名也。 子貢問曰:“鄉 人皆好之,何如?”孔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曰:“未可也,不若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夫 如是,稱譽多而小大皆言善者,非賢也。 善人稱之,惡人毀之,毀譽者半,乃可有賢。 以善人所稱,惡人所毀,可以知賢乎? 夫如是,孔子之言可以知賢,不知譽此人者賢也? 毀此人者惡也? 或時稱者, 惡而毀者善也? 人眩惑無別也。 以人眾所歸附、賓客雲合者為賢乎? 則夫人眾所附歸者,或亦廣交多徒之人也,眾愛而稱之,則蟻附而歸之矣。 或尊貴 而為利,或好士下客,折節俟賢。 信陵、孟嘗、平原、春申,食客數千,稱為賢君。 大將軍衛青及霍去病門無一客,稱 為名將。 故賓客之會,在好下之君。 利害之賢,或不好士,不能為輕重,則眾不歸而士不附也。 以居位治人,得民心歌詠之為賢乎? 則夫得民心者,與彼得士意者,無以異也。 為虛恩拊循其民,民之欲得,即喜樂 矣。 何以效之? 齊田成子、越王勾踐是也。 成子欲專齊政,以大斗貸、小鬥收而民悅。 句踐欲雪會稽之恥,拊循其 民,吊死問病而民喜。 二者皆自有所欲為於他,而偽誘屬其民,誠心不加,而民亦說。 孟嘗君夜出秦關,雞未鳴而關 不,下坐賤客,鼓臂為雞鳴,而雞皆和之,關即啟,而孟嘗得出。 〔夫〕雞可以姦聲感,則人亦可以偽恩動也。 人可以 偽恩動,則天亦可巧詐應也。 動致天氣,宜以精神,而人用陽燧取火於天,消煉五石,五月盛夏鑄以為器,乃能得火。 今又但取刀劍銅鉤之屬,切磨以向日,亦得火焉。 夫陽燧、刀、劍、鉤能取火於日,恆非賢聖亦能動氣於天。 若董仲舒 信土龍之能致雲雨,蓋亦有以也。 夫如是,應天之治,尚未可謂賢,況徒得人心,即謂之賢,如何? 以居職有成功見效為賢乎? 夫居職何以為功效? 以人民附之,則人民可以偽恩說也。 陰陽和、百姓安者,時也。 時 和,不肖遭其安;不和,雖聖逢其危。 如以陰陽和而效賢不肖,則堯以洪水得黜,湯以大旱為殿下矣。 如功效謂事也, 身為之者,功著可見。 以道為計者,效沒不章。 鼓無當於五音,五音非鼓不和。 師無當於五服,五服非師不親。 水無 當於五采,五采非水不章。 道為功本,功為道效,據功謂之賢,是則道人之不肖也。 高祖得天下,賞群臣之功,蕭何為 賞首。 何則? 高祖論功,比獵者之縱狗也。 狗身獲禽,功歸於人。 群臣手戰,其猶狗也;蕭何持重,其猶人也。 必 據成功謂之賢,是則蕭何無功。 功賞不可以效賢,一也。 夫聖賢之治世也有術,得其術則功成,失其術則事廢。 譬猶醫之治病也,有方,篤劇猶治;無方,才微不愈。 夫方猶 術,病猶亂,醫猶吏,藥猶教也。 方施而藥行,術設而教從,教從而亂止,藥行而病癒。 治病之醫,未必惠於不為醫 者。 然而治國之吏,未必賢於不能治國者,偶得其方,遭曉其術也。 治國須術以立功,亦有時當自亂,雖用術,功終不 立者;亦有時當自安,雖無術,功猶成者。 故夫治國之人,或得時而功成,或失時而無效。 術人能因時以立功,不能逆 時以致安。 良醫能治未當死之人命,如命窮壽盡,方用無驗矣。 故時當亂也,堯、舜用術,不能立功;命當死矣,扁鵲 行方,不能愈病。 射禦巧技,百工之人,皆以法術,然後功成事立,效驗可見。 觀治國,百工之類也;功立,猶事成 也。 謂有功者賢,是謂百工皆賢人也。 趙人吾丘壽王,武帝時待詔,上使從董仲舒受《春秋》,高才,通明於事後為東 郡都尉。 上以壽王之賢,不置太守。 時軍發,民騷動,歲惡,盜賊不息。 上賜壽王書曰:“子在朕前時,輻湊並至,以 為天下少雙,海內寡二,至連十餘城之勢,任四千石之重,而盜賊浮船行功取於庫兵,甚不稱在前時,何也?”壽王謝言難 禁。 復召為光祿大夫,常居左右,論事說議,無不是者,才高智深,通明多見。 然其為東郡尉,歲惡,盜賊不息,人民 騷動,不能禁止。 不知壽王不得治東郡之術邪? 亡將東郡適當複亂,而壽王之治偶逢其時也? 夫以壽王之賢,治東郡 不能立功,必以功觀賢,則壽王棄而不選也。 恐必世多如壽王之類,而論者以無功不察其賢。 燕有谷,氣寒不生五穀。 鄒衍吹律致氣,既寒更為溫,燕以種黍,黍生豐熟,到今名之曰“黍谷”。 夫和陰陽,當以道德至誠。 然而鄒衍吹律,寒 更為溫,黍谷育生。 推此以況諸有成功之類,有若鄒衍吹律之法。 故得其術也,不肖無不能;失其數也,賢聖有不治。 此功不可以效賢,二也。 人之舉事,或意至而功不成,事不立而勢貫山。 荊軻、醫夏無且是矣。 荊軻入秦之計,本欲劫秦王生致於燕,邂逅不 偶,為秦所擒。 當荊軻之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醫夏無且以藥囊提荊軻。 既而天下名軻為烈士,秦王賜無且金二百 鎰。 夫為秦所擒,生致之功不立,藥囊提刺客,〔無〕益於救主,然猶稱賞者,意至勢盛也。 天下之士不以荊軻功不 成,不稱其義,秦王不以無且無見效,不賞其志。 志善不效成功,義至不謀就事。 義有餘,效不足,志巨大,而功細 小,智者賞之,愚者罰之。 必謀功不察志,論陽效不存陰計,是則豫讓拔劍斬襄子之衣,不足識也;伍子胥鞭笞平王屍, 不足載也;張良椎始皇誤中副車,不足記也。 三者道地不便,計畫不得,有其勢而無其功,懷其計而不得為其事,是功不 可以效賢,三也。 以孝於父、弟於為兄賢乎? 則夫孝弟之人,有父兄者也,父兄不慈,孝弟乃章。 舜有瞽瞍,參有曾皙,孝立名成,眾人 稱之。 如無父兄,父兄慈良,無章顯之效,孝弟之名,無所見矣。 忠於君者,亦與此同。 龍逢、比干忠著夏、殷, 桀、紂惡也。 稷、契、皋陶忠暗唐、虞,堯、舜賢也。 故螢火之明,掩於日月之光;忠臣之聲,蔽於賢君之名。 死君 之難,出命捐身,與此同。 臣遭其時死其難,故立其義而獲其名。 大賢之涉世也,翔而有集,色斯而舉;亂君之患,不 累其身;危國之禍,不及其家,安得逢其禍而死其患乎? 齊詹問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對曰:“有難不 死,出亡不送。”詹曰:“列地而予之,疏爵而貴之,君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可謂忠乎?”對曰:“言而見用,臣奚死焉? 諫而見從,終身不亡,臣奚送焉?若言不見用,有難而死,是妄死也;諫而不見從,出亡而送,是詐偽也。故忠臣者能盡 善於君,不能與陷於難。”案晏子之對,以求賢於世,死君之難、立忠節者,不應科矣。 是故大賢寡可名之節,小賢多可 稱之行,可得箠者小,而可得量者少也。 惡至大,箠弗能;數至多,升斛弗能。 有小少易名之行,又發於衰亂易見之 世,故節行顯而名聲聞也。 浮於海者迷於東西,大也。 行於溝,咸識舟楫之跡,小也。 小而易見,衰亂亦易察。 故世 不危亂,奇行不見;主不悖惑,忠節不立。 鴻卓之義,發於顛沛之朝;清高之行,顯於衰亂之世。 以全身免害,不被刑戳,若南容懼白圭者為賢乎? 則夫免於害者幸,而命祿吉也,非才智所能禁,推行所能卻也。 神蛇 能斷而復屬,不能使人弗斷。 聖賢能困而復通,不能使人弗害。 南容能自免於刑戳,公冶以非罪在縲絏,伯玉可懷於無 道之國,文王拘羑里,孔子厄陳、蔡,非行所致之難,掩己而至,則有不得自免之患,累己而滯矣。 夫不能自免於患者, 猶不能延命於世也。 命窮,賢不能自續;時厄,聖不能自免。 以委國去位,棄富貴,就貧賤為賢乎? 則夫委國者,有所迫也。 若伯夷之徒,昆弟相讓以國,恥有分爭之名;及大王甫 重戰其民,亶皆委國去位者,道不行而志不得也。 如道行志得,亦不去位。 故委國去位,皆有以也,謂之為賢,無以 者,可謂不肖乎? 且有國位者,故得委而去之,無國位者何委? 夫割財用及讓下受分,有此同實。 無財何割? 口飢何 讓? 倉廩實,民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讓生於有餘,爭生於不足。 人或割財助用,袁將軍再與兄子分家財,以為恩 義。 崑山之下,以玉為石;彭蠡之濱,以魚食犬豕。 使推讓之人,財若崑山之玉、彭蠡之魚,家財再分,不足為也。 韓信寄食於南昌亭長,何財之割? 顏淵簞食瓢飲,何財之讓? 管仲分財取多,無廉讓之節,貧乏不足,志義廢也。 以避世離俗,清身潔行為賢乎? 是則委國去位之類也。 富貴人情所貪,高官大位人之所欲去之而隱,生不遭遇,志氣不 得也。 長沮、桀溺避世隱居,伯夷、於陵去貴取賤,非其志也。 〔以〕恬無欲,志不在於仕,苟欲全身養性為賢乎? 是則老聃之徒也。 道人與賢〔者〕殊科者,憂世濟民於難。 是以 孔子栖栖,墨子遑遑。 不進與孔、墨合務,而還與黃、老同操,非賢也。 以舉義千里,師將朋友無廢禮為賢乎? 則夫家富財饒,筋力勁強者能堪之。 匱乏無以舉禮,贏弱不能奔遠,不能任也。 是故百金之家,境外無絕交;千乘之國,同盟無廢贈,財多故也。 使穀食如水火,雖貪吝之人,越境而布施矣。 故財少 則正禮不能舉一,有餘則妄施能於千,家貧無斗筲之儲者,難責以交施矣。 舉簷千里之人,材筴越疆之士,手足胼胝,面 目驪黑,無傷感不任之疾,筋力皮革必有與人異者矣。 推此以況為君要證之吏,身被疾痛而口無一辭者,亦肌肉骨節堅強 之故也。 堅強則能隱事而立義,軟弱則誣時而毀節。 豫讓自賊,妻不能識;貫高被箠,身無完肉。 實體有不與人同 者,則其節行有不與人鈞者矣。 以經明帶徒聚眾為賢乎? 則夫經明,儒者是也。 儒者,學之所為也。 儒者學,學,儒矣。 傳先師之業,習口說以教, 無胸中之造,思定然否之論。 郵人之過書、門者之傳教也,封完書不遺,教審令不誤者,則為善矣。 〔儒〕者傳學,不 妄一言,先師古語,到今具存,雖帶徒百人以上,位博士、文學,郵人、門者之類也。 以通覽古今,秘隱傳記無所不記為賢乎? 是則〔儒〕者之次也。 才高好事,勤學不捨,若專成之苗裔,有世祖遺文,得 成其篇業,觀覽諷誦。 若典官文書,若太史公及劉子政之徒,有主領書記之職,則有博覽通達之名矣。 以權詐卓譎,能將兵禦眾為賢乎? 是韓信之徒也。 戰國獲其功,稱為名將;世平能無所施,還入禍門矣。 高鳥死,良 弓藏;狡兔得,良犬烹。 權詐之臣,高鳥之弓,狡兔之犬也。 安平身無宜,則弓藏而犬烹。 安平之主,非棄臣而賤 士,世所用助上者,非其宜也。 向令韓信用權變之才,為若叔孫通之事,安得謀反誅死之禍哉? 有功強之權,無守平之 智,曉將兵之計,不見已定之義,居平安之時,為反逆之謀,此其所以功滅國絕,不得名為賢也。 〔以〕辯於口,言甘辭巧為賢乎? 則夫子貢之徒是也。 子貢之辯勝顏淵,孔子序置於下。 實才不能高,口辯機利,人 決能稱之。 夫自文帝尚多虎圈嗇夫,少上林尉,張釋之稱周勃、張相如,文帝乃悟。 夫辯於口,虎圈嗇夫之徒也,難以 觀賢。 以敏於筆,文墨〔雨〕集為賢乎? 夫筆之與口,一實也。 口出以為言,筆書以為文。 口辯,才未必高;然則筆敏,知 未必多也。 且筆用何為敏? 以敏於官曹事。 事之難者莫過於獄,獄疑則有請讞。 蓋世優者,莫過張湯,張湯文深,在 漢之朝,不稱為賢。 太史公《序累》以湯為酷,酷非賢者之行。 魯林中哭婦,虎食其夫,又食其子,不能去者,山政不 苛,吏不暴也。 夫酷,苛暴之黨也,難以為賢。 以敏於賦頌,為弘麗之文為賢乎? 則夫司馬長卿、揚子云是也。 文麗而務巨,言眇而趨深,然而不能處定是非,辯然否 之實。 雖文如錦鏽,深如河、漢,民不覺知是非之分,無益於彌為崇實之化。 以清節自守,不降志辱身為賢乎? 是則避世離俗,長沮、桀溺之類也。 雖不離俗,節與離世者鈞,清其身而不輔其主, 守其節而不勞其民。 大賢之在世也,時行則行,時止則止,銓可否之宜,以製清濁之行。 子貢讓而止善,子路受而觀 德。 夫讓,廉也;受則貪也。 貪有益,廉有損,推行之節,不得常清眇也。 伯夷無可,孔子謂之非,操違於聖,難以 為賢矣。 或問於孔子曰:“顏淵何人也?”曰:“仁人也,丘不如也。”“子貢何人也?”曰:“辯人也,丘弗如也。”“子路何人也? ”曰:“勇人也,丘弗如也。”客曰:“三子者皆賢於夫子,而為夫子服役,何也?”孔子曰:“丘能仁且忍,辯且詘,勇且 怯。以三子之能,易丘之道,弗為也。”孔子知所設施之矣。 有高才潔行,無知明以設施之,則與愚而無操者同一實也。 夫如是,皆有非也。 無一非者,可以為賢乎? 是則鄉原之人也。 孟子曰:“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於流俗,合 於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說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孔子曰:‘鄉原,德之賊也。 ’似 之而非者,孔子惡之。 夫如是,何以知實賢? 知賢竟何用? 世人之檢,苟見才高能茂,有成功見效,則謂之賢。 若此 甚易,知賢何難! 《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據才高卓異者,則謂之賢耳,何難之有? 然而難之,獨有難者之 故也。 夫虞舜不易知人,而世人自謂能知賢,誤也。 然則賢者竟不可知乎? 曰:易知也。 而稱難者,不見所以知之則難,聖 人不易知也;及見所以知之,中才而察之。 譬猶工匠之作器也,曉之則無難,不曉則無易。 賢者易知於作器。 世無 別,故真賢集於俗士之間。 俗士以辯惠之能,據官爵之尊,望顯盛之寵,遂專為賢之名。 賢者還在閭巷之間,貧賤終 老,被無驗之謗。 若此,何時可知乎? 然而必欲知之,觀善心也。 夫賢者,才能未必高也而心明,智力未必多而舉 是。 何以觀心? 必以言。 有善心,則有善言。 以言而察行,有善言則有善行矣。 言行無非,治家親戚有倫,治國則 尊卑有序。 無善心者,白黑不分,善惡同倫,政治錯亂,法度失平。 故心善,無不善也;心不善,無能善。 心善則能 辯然否。 然否之義定,心善之效明,雖貧賤困窮,功不成而效不立,猶為賢矣。 故治不謀功,要所用者是;行不責效, 期所為者正。 正是審明,則言不須繁,事不須多。 故曰:“言不務多,務審所謂。行不務遠,務審所由。”言得道理之 心,口雖訥不辯,辯在胸臆之內矣。 故人欲心辯,不欲口辯。 心辯則言醜而不違,口辨則辭好而無成。 孔子稱少正卯之惡曰:“言非而博,順非而澤。”內非而外以才能飭之,眾不能見則以為賢。 夫內非外飭是,世以為賢, 則夫內是外無以自表者,眾亦以為不肖矣。 是非亂而不治,聖人獨知之。 人言行多若少正卯之類,賢者獨識之。 世有 是非錯繆之言,亦有審誤紛亂之事,決錯繆之言,定紛亂之事,唯賢聖之人為能任之。 聖心明而不暗,賢心理而不亂。 用明察非,非無不見;用理銓疑,疑無不定。 與世殊指,雖言正是,終不曉見。 何則? 沉溺俗言之日久,不能自還以 從實也。 是故正是之言為眾所非,離俗之禮為世所譏。 管子曰;“君子言堂滿堂,言室滿室。”怪此之言,何以得滿? 如正是之言出,堂之人皆有正是之知,然後乃滿。 如非正是,人之乖刺異,安得為滿? 夫歌曲妙者,和者則寡;言得實 者,然者則鮮。 和歌與聽言,同一實也。 曲妙人不能盡和,言是人不能皆信。 魯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順祀,畔 者五人。 貫於俗者,則謂禮為非。 曉禮者寡,則知是者希。 君子言之,堂室安能滿? 夫人不謂之滿,世則不得見口談 之實語,筆墨之餘跡,陳在簡筴之上,乃可得知。 故孔子不王,作《春秋》以明意。 案《春秋》虛文業,以知孔子能王 之德。 孔子,聖人也。 有若孔子之業者,雖非孔子之才,斯亦賢者之實驗也。 夫賢與同軌而殊名,賢可得定,則聖可 得論也。 問:“周道不弊,孔子不作《春秋》。《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無孔子之 才,無所起也。夫如是,孔子之作《春秋》,未可以觀聖;有若孔子之業者,未可知賢也。曰: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 文義褒貶是非,得道理之實,無非僻之誤,以故見孔子之賢,實也。夫無言,則察之以文;無文,則察之以言。設孔子不 作,猶有遺言,言必有起,猶文之必有為也。觀文之是非,不顧作之所起,世間為文者眾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 山論之,可謂得實矣。論文以察實,則君山漢之賢人也。陳平未仕,割肉閭里,分均若一,能為丞相之驗也。夫割肉與割 文,同一實也。如君山得執漢平,用心與為論不殊指矣。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於《春秋》。然則桓君山〔不相〕,素丞 相之跡,存於《新論》者也。 正說篇第八十一 儒者說《五經》,多失其實。 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 後儒信前師之言,隨舊述故,滑習辭語。 苟名一師之學,趨 為師教授,及時蚤仕,汲汲竟進,不暇留精用心,考實根核。 故虛說傳而不絕,實事沒而不見,《五經》並失其實。 《尚書》、《春秋》事較易,略正題目粗粗之說,以照篇中微妙之文。 說《尚書》者,或以為本百兩篇,後遭秦燔《詩》、《書》,遺在者二十九篇。 夫言秦燔《詩》、《書》,是也;言本百 兩篇者,妄也。 蓋《尚書》本百篇,孔子以授也。 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 孝景 皇帝時,始存《尚書》。 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餘篇。 伏生老死,《書》殘不竟,晁錯傳於倪 寬。 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 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 《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 至孝〔武〕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得百篇《尚 書》於牆壁中。 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秘於中,外不得見。 至孝成皇帝時,徵為古文《尚書》學。 東海張霸 案百篇之序,空造百兩之篇,獻之成帝。 帝出秘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於是下霸於吏。 吏白霸罪當至死,成帝高其才 而不誅,亦惜其文而不滅。 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尚書》本有百兩篇矣。 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 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 夫《詩經》獨燔其詩。 書,《五經》》之總名也。 傳曰:“男子不讀經,則有博戲之 心。”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五經》總名 為書。 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之實。 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 僕射周青臣進頌 秦始皇。 齊人淳于越進諫,以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譏青臣之頌,謂之為諛。 秦始皇下其 議丞相府,丞相斯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詩〕書百家語者刑, 唯博士官乃得有之。 《五經》皆燔,非獨諸〔詩〕家之書也。 傳者信之,見言詩書則獨謂《〔詩〕經》之書矣。 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燒者也。 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 七十一篇為 炭灰,二十九篇獨遺邪? 夫伏生年老,晁錯從之學時,適得二十餘篇。 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十一篇遺脫。 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矣。 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鬥〔四〕七宿也。 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鬥矣,故二十九。 夫《尚書》滅絕於秦,其見 在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 宣帝之時,得佚《尚書》及《易》、《禮》各一篇,《禮》、《易》篇數亦始足,焉得有法? 案百篇之序,闕遺者七十一篇,獨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 或說曰:“孔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蓋俗儒 之說也,未必傳記之明也。 二十九篇殘而不足,有傳之者,因不足之數,立取法之說,失聖人之意,違古今之實。 夫經 之有篇也,猶有章句〔也〕。 有章句,猶有文字也。 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章句之大者 也。 謂篇有所法,是謂章句復有所法也。 《詩經》舊時亦數千篇,孔子刪去複重,正而存三百篇,猶二十九篇也。 謂 二十九篇有法,是謂三百五篇復有法也。 或說《春秋》十二月也。 《春秋》十二公,猶《尚書》之百篇。 百篇無所法,十二公安得法? 說《春秋》者曰:“二百 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善善惡惡,撥亂世,反諸正,莫近於《春秋》。”若此者,人道、王道適具足也。 三軍六師 萬二千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有所法也。 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師也;士 眾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 六師萬二千人,足以成軍;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 說事者好神道恢義,不 肖以遭禍。 是故經傳篇數,皆有所法。 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也。 故聖人所經,賢者作書, 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篇矣。 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 殊種異類,論說不同,更別為篇。 意異則文殊, 事改則篇更。 據事意作,安得法像之義乎? 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壽七十。 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 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 又說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 夫據三世,則浹備之說非;言浹備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 論誤。 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人之意何定哉? 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 《洪範》五紀,歲、月、日、星。 紀事之文,非法像之言也。 紀十二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矣。 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 公事,適足以見王義邪? 據三世,三世之數,適得十二公而足也? 如據十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 如據 三世,取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 說者又曰:“欲合隱公之元也,不敢二年。隱公元年,不載於經。”夫 《春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隱公元年之事為始? 須隱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不復用矣。 說隱公享國五十年,將盡紀元年以來邪? 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 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則中斷;如中斷以備三世之 數,則隱公之元不合,何如? 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其所紀載,同一實也。 二百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 中之日月必有數矣。 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 夫《春秋》之有年也,猶《尚書》之有章。 章以首義,年以紀事。 謂《春秋》之年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 夫聖王起,河出圖,洛出書。 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 是也。 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 故伏義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 古者 烈山氏之王得河圖,夏後因之曰《連山》;〔歸藏〕氏之王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圖,週人曰 《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 世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實其本,則謂伏羲 真作八卦也。 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 演作之言,生於俗傳。 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滅不 存。 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於俗何家《易》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 案禮夏、殷、週 三家相損益之製,較著不同。 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亦宜為周禮。 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 則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 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 說《禮》者,皆知禮也,禮〔為〕何家禮也? 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週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由 此言之,夏、殷、週各自有禮。 方今周禮邪? 夏、殷也? 謂之周禮,《周禮》六典。 案今《禮經》不見六典,或時殷 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 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 其不傳,猶古文 《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夫《論語》 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 以其遺非經,傳文紀識恐 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 漢興失亡,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河間九篇:三十篇。 至昭帝女讀二十一篇。 宣帝下太常博士,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後更隸寫以傳誦。 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 官至荊州刺史,始曰《論語》。 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 本三十篇,分佈亡失,或二十一篇。 目或多或少,文贊或是或誤。 說《論語》者,但知以剝解之問,以纖微之難,不知存問本根篇數章目。 溫故知新,可以 為師;今不知古,稱師如何?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杌》,魯之《春秋》,一也。”若孟子之 言,《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乘》、《檮杌》同。 孔子因舊故之名,以號《春秋》之經,未必有奇說異意,深美之據 也。 今俗儒說之:“春者歲之始,秋者其終也。《春秋》之經,可以奉始養終,故號為《春秋》。”《春秋》之經,何以 異《尚書》 ? 《尚書》者,以為上古帝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授事相實而為名,不依違作意以見奇。 說《尚 書》者得經之實,說《春秋》者失聖之意矣。 《春秋左氏傳》:“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 也。”謂官失之言,蓋其實也。 史官記事,若今時縣官之書矣,其年月尚大難失,日者微小易忘也。 蓋紀以善惡為實, 不以日月為意。 若夫公羊、穀梁之傳,日月不具,輒為意使。 失平常之事,有怪異之說,徑直之文,有曲折之義,非孔 子之心。 夫春秋實言〔冬〕夏,不言者,亦與不書日月,同一實也。 唐、虞、夏、殷、週者,土地之名。 堯以唐侯嗣位,舜從虞地得達,禹由夏而起,湯因殷而興,武王階周而伐,皆本所興 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為號,若人之有姓矣。 說《尚書》謂之有天下之代號,唐、虞、夏、殷、週者,功德之名,盛 隆之意也。 故唐之為言蕩蕩也,虞者樂也,夏者大也,殷者中也,週者至也。 堯則蕩蕩民無能名;舜則天下虞樂;禹承 二帝之業,使道尚蕩蕩,民無能名;殷則道得中;周武則功德無不至。 其立義美也,其褒五家大矣,然而違其正實,失其 初意。 唐、虞、夏、殷、週,猶秦之為秦,漢之為漢。 秦起於秦,漢興於漢中,故曰猶秦、漢;猶王莽從新都侯起,故 曰亡新。 使秦、漢在經傳之上,說者將復為秦、漢作道德之說矣。 堯老求禪,四岳舉舜。 堯曰:“我其試哉!”說《尚書》曰:“試者,用也;我其用之為天子也。”文為天子也。 文又 曰:“女於時,觀厥刑於二女。”觀者,觀爾虞舜於天下,不謂堯自觀之也。 若此者,高大堯、舜,以為聖人相見已審, 不須觀試,精耀相照,曠然相信。 又曰:“四門穆穆,入於大麓,烈風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 居一公之位, 大總錄二公之事,眾多並吉,若疾風大雨。 夫聖人才高,未必相知也。 聖成事,舜難知佞,使皋陶陳知人之法。 佞難 知,聖亦難別。 堯之才,猶舜之知也。 舜知佞,堯知聖。 堯聞舜賢,四岳舉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試 〔哉〕!”試之於職,妻以二女,觀其夫婦之法,職治修而不廢,夫道正而不僻。 復令人庶之野,而觀其聖,逢烈風疾 雨,終不迷惑。 堯乃知其聖,授以天下。 夫文言“觀”“試”,觀試其才也。 說家以為譬喻增飾,使事失正是,誠而不 存;曲折失意,使偽說傳而不絕。 造說之傳,失之久矣。 後生精者,苟欲明經,不原實,而原之者亦校古隨舊,重是之 文,以為說證。 經之傳不可從,《五經》皆多失實之說。 《尚書》、《春秋》,行事成文,較著可見,故頗獨論。 書解篇第八十二 或曰:“士之論高,何必以文?” 答曰:夫人有文質乃成。 物有華而不實,有實而不華者。 《易》曰:“聖人之情見乎辭。”出口為言,集札為文,文辭施 設,實情敷烈。 夫文德,世服也。 空書為文,實行為德,著之於衣為服。 故曰:德彌盛者文彌縟,德彌彰者人彌明。 大人德擴其文炳。 小人德熾其文斑。 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積。 華而晥者,大夫之簀,曾子寢疾,命元起易。 由此言 之,衣服以品賢,賢以文為差。 愚傑不別,須文以立折。 非唯於人,物亦咸然。 龍鱗有文,於蛇為神;鳳羽五色,於 鳥為君;虎猛,毛蚡蚖;龜知,背負文:四者體不質,於物為聖賢。 且夫山無林,則為土山,地無毛,則為瀉土;人無 文,則為僕人。 土山無麋鹿,瀉土無五穀,人無文德,不為聖賢。 上天多文而後土多理。 二氣協和,聖賢禀受,法像 本類,故多文彩。 瑞應符命,莫非文者。 晉唐叔虞、魯成季友、惠公夫人號曰仲子,生而怪奇,文在其手。 張良當 貴,出與神會,老父授書,卒封留侯。 河神,故出圖,洛靈,故出書。 竹帛所記怪奇之物,不出潢洿。 物以文為表, 人以文為基。 棘子成欲彌文,子貢譏之。 謂文不足奇者,子成之徒也。 著作者為文儒,說經者為世儒。 二儒在世,未知何者為優。 或曰:“文儒不若世儒。世儒說聖人之經,解賢者之傳,義 理廣博,無不實見,故在官常位,位最尊者為博士,門徒聚眾,招會千里,身雖死亡,學傳於後。文儒為華淫之說,於世 無補,故無常官,弟子門徒不見一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 答曰:不然。 夫世儒說聖情,□□□□,共起並驗,俱追聖人。 事殊而務同,言異而義鈞。 何以謂之文儒之說無補於 世? 世儒業易為,故世人學之多;非事可析第,故宮廷設其位。 文儒之業,卓絕不循,人寡其書,業雖不講,門雖無 人,書文奇偉,世人亦傳。 彼虛說,此實篇。 折累二者,孰者為賢? 案古俊又著作辭說,自用其業,自明於世。 世儒 當時雖尊,不遭文儒之書,其跡不傳。 周公制禮樂,名垂而不滅。 孔子作《春秋》,聞傳而不絕。 周公、孔子,難以 論言。 漢世文章之徒,陸賈、司馬遷、劉子政、揚子云,其材能若奇,其稱不由人。 世傳《詩》家魯申公,《書》家千 乘歐陽、公孫,不遭太史公,世人不聞。 夫以業自顯,孰與須人乃顯? 夫能紀百人,孰與廑能顯其名? 或曰:“著作者,思慮間也,未必材知出異人也。居不幽,思不至。使著作之人,總眾事之凡,典國境之職,汲汲忙忙, 〔何〕暇著作?試使庸人積閒暇之思,亦能成篇八十數。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發,何暇優游為麗美之文於筆 札?孔子作《春秋》,不用於周也。司馬長卿不預公卿之事,故能作子虛之賦。揚子云存中郎之官,故能成《太玄經》, 就《法言》。使孔子得王,《春秋》不作。〔籍〕長卿、子云為相,賦玄不工。” 答曰:文王日昃不暇食,此謂演《易》而益卦。 周公一沐三握發,為周改法而製。 周道不弊,孔子不作,休思慮間也! 周法闊疏,不可因也。 夫禀天地之文,發於胸臆,豈為間作不暇日哉? 感偽起妄,源流氣。 管仲相桓公,致於九合。 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 然而二子之書,篇章數十。 長卿、子云,二子之倫也。 俱感,故才並;才同,故業鈞。 皆 士而各著,不以思慮間也。 問事彌多而見彌博,官彌劇而識彌泥。 居不幽則思不至,思不至則筆不利。 嚚頑之人,有 幽室之思,雖無憂,不能著一字。 蓋人材有能,無有不暇。 有無材而不能思,無有知而不能著。 有鴻材欲作而無起, 細知以問而能記。 蓋奇有無所因,無有不能言,兩有無所睹,無不暇造作。 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蓋人思有所倚著,則精有所盡索。著作之人,書言通奇,其材已極,其知已罷。 案古作書者,多位布散盤解,輔傾寧危,非著作之人所能為也。夫有所逼,有所泥,則有所自,篇章數百。呂不韋作《春 秋》舉家徙蜀;淮南王作道書,禍至滅族;韓非著治術,身下秦獄。身且不全,安能輔國?夫有長於彼,安能不短於此? 深於作文,安能不淺於政治?” 答曰:人有所優,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為也,非拙也,精誠不加也。 誌有所存,顧不見泰 山;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 稱干將之利,刺則不能擊,擊則不能刺,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彈雀則失鷃,射 鵲則失雁,方員畫不俱成,左右視不並見,人材有兩為,不能成一。 使乾將寡刺而更擊,舍鵲而射雁,則下射無失矣。 人委其篇章,專為〔政〕治,則子產、子賤之跡不足侔也。 古作書者,多立功不用也。 管仲、晏嬰,功書並作;商鞅、 虞卿,篇治俱為。 高祖既得天下,馬上之計未敗,陸賈造《新語》,高祖粗納采。 呂氏橫逆,劉氏將傾,非陸賈之策, 帝室不寧。 蓋材知無不能,在所遭遇,遇亂則知立功,有起則以其材著書者也。 出口為言,著文為篇。 古以言為功者 多,以文為敗者希。 呂不韋、淮南王以他為過,不以書有非,使客作書,不身自為;如不作書,猶蒙此章章之禍。 人古 今違屬,未必皆著作材知極也。 鄒陽舉疏,免罪於梁。 徐樂上書,身拜郎中。 材能以其文為功於人,何嫌不能營衛其 身? 韓蚤信公子非,國不傾危。 及非之死,李斯如奇,非以著作材極,不能複有為也。 春物之傷,或死之也,殘物不 傷,秋亦不長。 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己;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採取之 矣。 或曰:“古今作書者非一,各穿鑿失經之實傳,違聖人質,故謂之蕞殘,比之玉屑。故曰:“蕞殘滿車,不成為道;玉屑滿 篋,不成為寶。 ”前人近聖,猶為蕞殘,況遠聖從後復重為者乎?其作必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採用而施行?” 答曰:聖人作其經,賢者造其傳,述作者之意,採聖人之志,故經須傳也。 俱賢所為,何以獨謂經傳是,他書記非? 彼 見經傳,傳經之文,經須而解,故謂之是。 他書與書相違,更造端緒,故謂之非。 若此者,韙是於《五經》。 使言非 《五經》,雖是不見聽。 使《五經》從孔門出,到今常令人不缺滅,謂之純壹,信之可也。 今《五經》遭亡秦之奢侈, 觸李斯之橫議,燔燒禁防,伏生之休,抱經深藏。 漢興,收《五經》,經書缺滅而不明,篇章棄散而不具。 晁錯之輩, 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師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為是。 亡秦無道,敗亂之也。 秦雖無道,不燔諸子。 諸子尺書,文篇具 在,可觀讀以正說,可採掇以示後人。 後人復作,猶前人之造也。 夫俱鴻而知,皆傳記所稱,文義與經相薄。 何以獨 謂文書失經之實? 由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 折累二者,孰與蕞殘? 《易》據事象,《詩》採民 以為篇,《樂》須〔民〕歡,《禮》待民平。 四經有據,篇章乃成。 《尚書》、《春秋》,採掇史記。 史記興無異, 以民事一意,《六經》之作皆有據。 由此言之,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 折累二者,孰為玉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誤者在諸子。 諸子尺書,文明實是。 說章句者,終不求解扣明,師師相傳,初 為章句者,非通覽之人也。 案書篇第八十三 儒家之宗,孔子也。 墨家之祖,墨翟也。 且案儒道傳而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為,而墨之法議難從也。 何以驗之? 墨 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 乖違如何? 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 今墨家謂鬼審〔死〕人 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於其神厚而於其體薄也。 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雖有其鬼,終以死恨。 人情慾厚惡薄,神心猶然。 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 以一況百,而墨家為法,皆若此類也。 廢而 不傳,蓋有以也。 《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 孝武皇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宮,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 公羊高、穀梁、胡母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獨《左氏傳》為近得實。 何以驗之? 《禮記》造於孔子之堂,太史 公。 漢之通人也,左氏之言與二書合,公羊高、穀梁寘、胡母氏不相合。 又諸家去孔子遠,遠不如近,聞不如見。 劉 子政玩弄《左氏》,僮僕妻子皆呻吟之。 光武皇帝之時,陳元、範淑上書連屬,條事是非,《左氏》遂立。 范叔尋因罪 罷。 元、叔天下極才,講論是非,有餘力矣。 陳元言訥,范叔章詘,左氏得實,明矣。 言多怪,頗與孔子“不語怪 力”相違返也。 《呂氏春秋》亦如此焉。 《國語》,《左氏》之外傳也,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複選錄《國語》之辭 以實。 然則《左氏》《國語》,世儒之實書也。 公孫龍著堅白之論,析言剖辭,務折曲之言,無道理之較,無益於治。 齊有三鄒衍之書,瀇洋無涯,其文少驗,多驚耳之 言。 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縱,無實是之驗;華虛誇誕,無審察之實。 商鞅相秦,作耕戰之術;管仲相齊,造輕重之篇。 富民豐國,強主弱敵,公賞罰,與鄒衍之書並言。 而太史公兩紀,世人疑惑,不知所從。 案張儀與蘇秦同時,蘇秦之死,儀固知之。 儀知〔秦〕審,宜從儀言以定其實, 而說不明,兩傳其文。 東海張商亦作列傳,豈蘇秦商之所為邪? 何文相違甚也? 《三代世表》言五帝、三王皆黃帝子 孫,自黃帝轉相生,不更禀氣於天。 作《殷本紀》,言契母簡狄浴於川,遇玄鳥墜卵,吞之,遂生契焉。 及《周本紀》 言後稷之母姜嫄野出,見大人跡,履之,則妊身,生後稷焉。 夫觀《世表》,則契與後稷,黃帝之子孫也;讀《殷》、 《周本紀》,則玄鳥、大人之精氣也。 二者不可兩傳,而太史公兼紀不別。 案帝王之妃,不宜野出、浴於川水。 今言 浴於川,吞玄鳥之卵;出於野,履大人之跡:違尊貴之節,誤是非之言也。 《新語》,陸賈所造,蓋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採行,事美足觀。 鴻知所言,參貳經傳,雖古聖之 言,不能過增。 陸賈之言,未見遺闕,而仲舒之言雩祭可以應天,土龍可以致雨,頗難曉也。 夫致旱者以雩祭,不夏郊 之祀,豈晉候之過邪? 以政失道,陰陽不和也。 晉廢夏郊之祀,晉侯寢疾,用鄭子產之言,祀夏郊而疾愈。 如審雩不 修,龍不治,與晉同禍,為之再也。 以政致旱,宜復以政。 政虧而復修雩治龍,其何益哉! 《春秋》公羊氏之說,亢 陽之節,足以復政。 陰陽相渾,旱湛相報,天道然也,何乃修雩設龍乎? 雩祀神喜哉? 或雨至,亢陽不改,旱禍不 除,變復之義,安所施哉! 且夫寒溫與旱湛同,俱政所致,其咎在人。 獨為亢旱求福,不為寒溫求佑,未曉其故。 如 當複報寒溫,宜為雩、龍之事。 鴻材巨識,第兩疑焉! 董仲舒著書,不稱子者,意殆自謂過諸子也。 漢作書者多,司馬子長、揚子云,河、漢也,其餘涇、渭也。 然而子長少 臆中之說,子云無世俗之論。 仲舒說道術奇矣,北方三家尚矣。 讖書云“董仲舒亂我書”,蓋孔子言也。 讀之者或為亂 我書者,煩亂孔子之書也,或以為亂者,理也,理孔子之書也。 共一“亂”字,理之與亂,相去甚遠。 然而讀者用心不 同,不省本實,故說誤也。 夫言“煩亂孔子之書,才高之語也。其言理孔子之書,亦知奇之言也。出入聖人之門,亂理孔 子之書,子長、子云無此言焉。世俗用心不實,省事失情,二語不定,轉側不安。案仲舒之書不違儒家,不〔反〕孔子, 其言“煩亂孔子之書者”,非也。孔子之書不亂,其言理孔子之書者,亦非也。孔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 盈耳哉! ”亂者,〔終〕孔子言也。孔子生週,始其本;仲舒在漢終其末。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蓋其義也。賦頌篇下其 有“亂曰”章,蓋其類也。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始龍,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五帝、三王,顏淵獨慕舜者,知己步騶有同也。 知德所慕,默識所追,同一實也。 仲 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 質定世事,論說世疑,桓君山莫上也。 故仲舒之文可及,而君山之論難追也。 驥與眾馬 絕跡,或蹈驥哉? 有馬於此,足行千里,終不名驥者,與驥毛色異也。 有人於此,文偶仲舒,論次君山,終不同於二子 者,姓名殊也。 故馬效千里,不必驥;人期賢知,不必孔、墨。 何以驗之? 君山之論難追也。 兩刃相割,利鈍乃知; 二論相訂,是非乃見。 是故韓非之《四難》,桓寬之《鹽鐵》,君山《新論》類也。 世人或疑,言非是偽,論者實之, 故難為也。 卿決疑訟,獄定嫌罪,是非不決,曲直不立,世人必謂卿獄之吏才不任職。 至於論,不務全疑,兩傳並紀, 不宜明處,孰與剖破渾沌,解決亂絲,言無不可知,文無不可曉哉? 案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 可 褒,則義以明其行善;可貶,則明其惡以譏其操。 《新論》之義,與《春秋》會一也。 夫俗好珍古不貴今,謂今之文不如古書。 夫古今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論善惡而徒貴古,是謂古人賢今人也。 案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輩,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囊橐,文雅之英雄也。 觀伯奇 之《元思》,太伯之《易〔章〕句》,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政、揚子云不能過 也。 〔蓋〕才有淺深,無有古今;文有偽真,無有故新。 廣陵陳子回、顏方,今尚書郎班固,蘭台令楊終、傅毅之徒, 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並比以觀好,其美一也。 當今未顯,使在百世之 後,則子政、子云之黨也。 韓非著書,李斯採以言事;揚子云作《太玄》,侯鋪子隨而宣之。 非斯同門,雲、鋪共朝, 睹奇見益,不為古今變心易意;實事貪善,不遠為術並肩以跡相輕,好奇無已,故奇名無窮。 揚子云反《離騷》之經,非 能盡反,一篇文往往見非,反而奪之。 《六略》之錄,萬三千篇,雖不盡見,指趣可知,略借不合義者,案而論之。 對作篇第八十四 或問曰:“賢聖之空生,必有以用其心。上自孔、墨之黨,下至苟、孟之徒,教訓必作垂文。何也?” 對曰:聖人作經,藝者傳記,匡濟薄俗,驅民使之歸實誠也。 案六略之書,萬三千篇,增善消惡,割截橫拓,驅役遊慢, 期便道善,歸政道焉。 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 故採求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撥亂世,反諸正,人道浹,王道 備,所以檢押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 夫防決不備,有水溢之害;網解不結,有獸失之患。 是故周道不弊,則民不文 薄;民不文薄,《春秋》不作。 楊、墨之學不亂〔儒〕義,則孟子之傳不造;韓國不小弱,法度不壞廢,則韓非之書不 為;高祖不辨得天下,馬上之計未轉,則陸賈之語不奏;眾事不失實,凡論不壞亂,則桓譚之論不起。 故夫賢聖之興文 也,起事不空為,因因不妄作。 作有益於化,化有補於正。 故漢立蘭台之官,校審其書,以考其言。 董仲舒作道術之 書,頗言災異政治所失,書成文具,表在漢室。 主父偃嫉之,誣奏其書。 天子下仲舒於吏,當謂之下愚。 仲舒當死, 天子赦之。 夫仲舒言災異之事,孝武猶不罪而尊其身,況所論無觸忌之言,核道實之事,收故實之語乎! 故夫賢人之在 世也,進則盡忠宣化,以明朝廷;退則稱論貶說,以覺失俗。 俗也不知還,則立道輕為非;論者不追救,則迷亂不覺悟。 是故《論衡》之造也,起眾書並失實,虛妄之言勝真美也。 故虛妄之語不黜,則華文不見息;華文放流,則實事不見用。 故《論衡》者,所以銓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非苟調文飾辭,為奇偉之觀也。 其本皆起人間有非,故盡思極心,以 〔譏〕世俗。 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語,說虛妄之文。 何則? 實事不能快意,而華虛驚耳動心也。 是故才能之士,好談 論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之語;用筆墨者,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 聽者以為真然,說而不捨;覽者以為實事,傳而不 絕。 不絕,則文載竹帛之上;不捨,則誤入賢者之耳。 至或南面稱師,賦姦偽之說;典城佩紫,讀虛妄之書。 明辨然 否,疾心傷之,安能不論? 孟子傷楊、墨之議大奪儒家之論,引平直之說,褒是抑非,世人以為好辯。 孟子曰:“予豈 好辯哉?予不得已!”今吾不得已也! 虛妄顯於真,實誠亂於偽,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失雜廁,瓦玉集糅,以情言 之,豈吾心所能忍哉! 衛驂乘者越職而呼車,惻怛發心,恐〔上〕之危也。 夫論說者閔世憂俗,與衛驂乘者同一心矣。 愁精神而幽魂魄。 動胸中之靜氣,賊年損壽,無益於性,禍重於顏回,違負黃、老之教,非人所貪,不得已,故為《論 衡》。 文露而旨直,辭姦而情實。 其《政務》言治民之道。 《論衡》諸篇,實俗間之凡人所能見,與彼作者無以異 也。 若夫九《虛》、三《增》、《論死》、《訂鬼》,世俗所久惑,人所不能覺也。 人君遭弊,改教於上;人臣愚惑, 作論於下。 〔下〕實得,則上教從矣。 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虛實之分。 實虛之分定,而華偽之文滅。 華偽之文滅,則 純誠之化日以孽矣。 或曰:“聖人作,賢者述。以賢而作者,非也。《論衡》、《政務》,可謂作者。”曰:〔非〕作也,亦非述也,論也。 論者,述之次也。 《五經》之興,可謂作矣。 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 桓君山《新 論》、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 今觀《論衡》、《政務》,桓、鄒之二論也,非所謂作也。 造端更為,前始未有, 若倉頡作書,奚仲作車是也。 《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 文王圖八,自演為六十四, 故曰衍。 謂《論衡》之成,猶六十四卦,而又非也。 六十四卦以狀衍增益,其卦溢,其數多。 今《論衡》就世俗之 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非造始更為,無本於前也。 儒生就先師之說,詰而難之;文吏就獄之事,覆而考之,謂《論 衡》為作,儒生、文吏謂作乎? 上書奏記,陳列便宜,皆欲輔政。 今作書者,猶〔上〕書奏記,說發胸臆,文成手中,其實一也。 夫上書謂之奏記,轉 易其名謂之書。 建初孟年,中州頗歉,潁川、汝南民流四散,聖主憂懷,詔書數至。 《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 侈,以備困乏。 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 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 酒。 退題記草,名曰《禁酒》。 由此言之,夫作書者,上書奏記之文也。 記謂之造作上書,上書奏記是作也? 晉之乘,而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人事各不同也。 《易》之乾坤,《春秋》之“元”,楊氏之“玄”,卜氣號不均也。 由此 言之,唐林之奏,谷永之章,《論衡》、《政務》,同一趨也。 漢家極筆墨之林,書論之造,漢家尤多。 陽成子張 作“樂”,揚子云造“玄”,二經發於台下,讀於闕掖,卓絕驚耳,不述而作,材疑聖人,而漢朝不譏。 況《論衡》細說微 論,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使後進曉見然否之分,恐其廢失,著之簡牘,祖經章句之說,先師奇說之類也。 其言 伸繩,彈割俗傳。 俗傳蔽惑,偽書放流,賢通之人,疾之無已。 孔子曰:“詩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是以論 也。 玉亂於石,人不能別。 或若楚之王尹以玉為石,卒使卞和受刖足之誅。 是反為非,虛轉為實,安能不言? 俗傳既 過,俗書之偽。 若夫鄒衍謂今天下為一州,四海之外有若天下者九州。 《淮南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 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 堯時十日並出,堯上射九日;魯陽戰而日暮,援戈麾日,日為卻還。 世間書傳,多若 等類,浮妄虛偽,沒奪正是。 心漬湧,筆手擾,安能不論? 論則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虛之事,輒立證驗。 若太史 公之書,據許由不隱,燕太子丹不使日再中。 讀見之者,莫不稱善。 《政務》為郡國守相、縣邑令長陳通政事所當尚務,欲令全民立化,奉稱國恩。 《論衡》九《虛》三《增》,所以使浴務 實誠也;《論死》、《訂鬼》,所以使浴薄喪葬也。 孔子徑庭麗級,被棺斂者不省。 劉子政上薄葬,奉送藏者不約。 光武皇帝草車茅馬,為明器者不姦。 何世書俗言不載? 信死之語汶濁之也。 今著《論死》及《死偽》之篇,明死無 知,不能為鬼,冀觀覽者將一曉解約葬,更為節儉。 斯蓋《論衡》有益之驗也。 言苟有益,雖作何害? 倉頡之書,世 以紀事;奚仲之車,世以自載;伯餘之衣,以辟寒暑;桀之瓦屋,以辟風雨。 夫不論其利害,而徒譏其造作,是則倉頡之 徒有非,《世本》十五家皆受責也。 故夫有益也,雖作無害也。 雖無害,何補? 古有命使採爵,欲觀風俗知下情也。 《詩》作民間,聖王可云“汝民也,何發作”,囚罪其身,歿滅其詩乎? 今已不然, 故《詩》傳〔至〕今。 《論衡》、《政務》,其猶《詩》也,冀望見採,而云有過。 斯蓋《論衡》之書所以興也。 且 凡造作之過,意其言妄而謗誹也。 《論衡》實事疾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 之言,無誹謗之辭。 造作如此,可以免於罪矣。 自紀篇第八十五 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 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 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 一歲倉卒國絕,因家 焉。 以農桑為業。 世祖勇任氣,卒咸不揆於人。 歲兇,橫道傷殺,怨仇眾多。 會世擾亂,恐為怨仇所擒,祖父泛舉家 簷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 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 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 故 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 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舉家徙處上虞。 建武三年,充生。 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 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充獨不肯。 誦奇之。 六歲教 書,恭願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臣人之志。 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 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 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 充書日進,又無過失。 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 經 明德就,謝師而專門,援筆而眾奇。 所讀文書,亦日博多。 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辯而不好談對,非其人,終日之言。 其論說始若詭於眾,極聽其終,眾乃是之。 以筆著文,亦如此焉;操行事上,亦如此焉。 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 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入州為從事。 不好徼名於世,不為利害見將。 常言人長,希言人短。 專薦未 達,解已進者過。 及所不善,亦弗譽;有過不解,亦弗复陷。 能釋人之不大過,亦悲夫人之細非。 好自周,不肯自 彰,勉以行操為基,恥以材能為名。 眾會乎坐,不問不言,賜見君將,不及不對。 在鄉里,慕蘧伯玉之節;在朝廷,貪 史子魚之行。 見污傷,不肯自明;位不進,亦不懷恨。 貧無一畝庇身,志佚於王公;賤無鬥石之秩,意若食萬鍾。 得 官不欣,失位不恨。 處逸樂而慾不放,居貧苦而志不倦。 淫讀古文,甘聞異言。 世書俗說,多所不安,幽處獨居,考 論實虛。 充為人清重,遊必擇友,不好苟交。 所友位雖微卑,年雖幼稚,行苟離俗,必與之友。 好傑友雅徒,不氾結俗材。 俗 材因其微過,蜚條陷之,然終不自明,亦不非怨其人。 或曰:“有良材奇文,無罪見陷,胡不自陳?羊勝之徒,摩口膏 舌;鄒陽自明,入獄復出。苟有全完之行,不宜為人所缺;既耐勉自伸,不宜為人所屈。”答曰:不清不見塵,不高不見 危,不廣不見削,不盈不見虧。 士茲多口,為人所陷,蓋亦其宜。 好進故自明,憎退故自陳。 吾無好憎,故默無言。 羊勝為讒,或使之也;鄒陽得免,或拔之也。 孔子稱命,孟子言天,吉凶安危,不在於人。 昔人見之,故歸之於命,委 之於時,浩然恬忽,無所怨尤。 福至不謂己所得,禍到不謂己所為。 故時進意不為豐,時退志不為虧。 不嫌虧以求 盈,不違險以趨平,不鬻智以乾祿,不辭爵以吊名,不貪進以自明,不惡退以怨人。 同安危而齊死生,鈞吉凶而一敗成, 遭十羊勝,謂之無傷。 動歸於天,故不自明。 充性恬淡,不貪富貴。 為上所知,拔擢越次,不慕高官。 不為上所知,貶黜抑屈,不恚下位。 比為縣吏,無所擇避。 或曰:“心難而行易,好友同志,仕不擇地,濁操傷行,世何效放?”答曰:可效放者,莫過孔子。 孔子之仕,無所避 矣。 為乘田委吏,無於邑之心;為司空相國,無說豫之色。 舜耕歷山,若終不免;及受堯禪,若卒自得。 憂德之不 豐,不患爵之不尊;恥名之不白,不惡位之不遷。 垂棘與瓦同櫝,明月與礫同囊,苟有二寶之質,不害為世所同。 世能 知善,雖賤猶顯;不能別白,雖尊猶辱。 處卑與尊齊操,位賤與貴比德,斯可矣。 俗性貪進忽退,收成棄敗。 充升擢在位之時,眾人蟻附;廢退窮居,舊故叛去。 志俗人之寡恩,故閒居作《譏俗》、 《節義》十二篇。 冀俗人觀書而自覺,故直露其文,集以俗言。 或譴謂之淺。 答曰:以聖典而示小雅,以雅言而說丘 野,不得所曉,無不逆者。 故蘇秦精說於趙,而李兌不說;商鞅以王說秦,而孝公不用。 夫不得心意所欲,雖盡堯、舜 之言,猶飲牛以酒,啖馬以脯也。 故鴻麗深懿之言,關於大而不通於小。 不得已而強聽,入胸者少。 孔子失馬於野, 野人閉不與,子貢妙稱而怒,馬圄諧說而懿。 俗曉〔形〕露之言,勉以深鴻之文,猶和神仙之藥以治鼽咳,制貂狐之裘以 取薪菜也。 且禮有所不彳侍,事有所不須。 斷決知辜,不必皋陶;調和葵韭,不俟狄牙;閭巷之樂,不用《韶》、 《武》;裡母之祀,不待太牢。 既有不須,而又不宜。 牛刀割雞,舒戟採葵,鈇鉞裁箸,盆盎酌卮,大小失宜,善之者 希。 何以為辯? 喻深以淺。 何以為智? 喻難以易。 賢聖銓材之所宜,故文能為深淺之差。 充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又閔人君之政,徒欲治人,不得其宜,不曉其務,愁精苦思,不睹所趨,故作《政務》之 書。 又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 夫賢聖歿而大義分,磋⻊殊趨,各自開門。 通人觀覽,不能釘 銓。 遙聞傳授,筆寫耳取,在百歲之前。 曆日彌久,以為昔古之事,所言近是,信之入骨,不可自解,故作《實論》。 其文盛,其辯爭,浮華虛偽之語,莫不澄定。 沒華虛之文,存敦龐之樸,撥流失之風,反宓戲之俗。 充書形露易觀。 或曰:“口辯者其言深,筆敏者其文沉。案經藝之文,賢聖之言,鴻重優雅,難卒曉睹。世讀之者,訓古 乃下。蓋賢聖之材鴻,故其文語與俗不通。玉隱石間,珠匿魚腹,非玉工珠師,莫能採得。寶物以隱閉不見,實語亦宜深 沉難測。《譏俗》之書,欲悟俗人,故形露其指,為分別之文。《論衡》之書,何為複然?豈材有淺極,不能為〔深〕 覆?何文之察,與彼經藝殊軌轍也?” 答曰:玉隱石間,珠匿魚腹,故為深覆。 及玉色剖於石心,珠光出於魚腹,其〔猶〕隱乎? 吾文未集於簡札之上,藏於 胸臆之中,猶玉隱珠匿也;及出露,猶玉剖珠出乎,爛若天文之照,順若地理之曉,嫌疑隱微,盡可名處。 且名白,事自 定也。 《論衡》者,論之平也。 口則務在明言,筆則務在露文。 高士之文雅,言無不可曉,指無不可睹。 觀讀之者,曉然若 盲之開目,聆然若聾之通耳。 三年盲子,卒見父母,不察察相識,安肯說喜? 道畔巨樹,塹邊長溝,所居昭察,人莫不 知。 使樹不巨而隱,溝不長而匿,以斯示人,堯、舜猶惑。 人面色部七十有餘,頰肌明潔,五色分別,隱微憂喜,皆可 得察,佔射之者,十不失一。 使面黝而黑醜,垢重襲而覆部,佔射之者,十而失九。 夫文由語也,或淺露分別,或深迂優雅,孰為辯者? 故口言以明志,言恐滅遺,故著之文字。 文字與言同趨,何為猶當 隱閉指意? 獄當嫌辜,卿決疑事,渾沌難曉,與彼分明可知,孰為良吏? 夫口論以分明為公,筆辯以荴露為通,吏文以 昭察為良。 深覆典雅,指意難睹,唯賦頌耳! 經傳之文,賢聖之語,古今言殊,四方談異也。 當言事時,非務難知, 使指閉隱也。 後人不曉,世相離遠,此名曰語異,不名曰材鴻。 淺文讀之難曉,名曰不巧,不名曰知明。 秦始皇讀韓 非之書,歎曰:“猶獨不得此人同時。”其文可曉,故其事可思。 如深鴻優雅,須師乃學,投之於地,何嘆之有? 夫筆著 者,欲其易曉而難為,不貴難知而易造;口論務解分而可聽,不務深迂而難睹。 孟子相賢,以眸子明了者,察文,以義可 曉。 充書違詭於俗。 或難曰:“文貴夫順合眾心,不違人意,百人讀之莫譴,千人聞之莫怪。故管子曰:‘言室滿室,言堂滿 堂。’今殆說不與世同,故文刺於俗,不合於眾。” 答曰:論貴是而不務華,事尚然而不高合。 論說辯然否,安得不譎常心、逆俗耳? 眾心非而不從,故喪黜其偽,而存定 其真。 如當從順人心者,循舊守雅,諷習而已,何辯之有? 孔子侍坐於魯哀公,公賜桃與黍,孔子先食黍而後啖桃,可 謂得食序矣,然左右皆掩口而笑,貫俗之日久也。 今吾實猶孔子之序食也,俗人違之,猶左右之掩口也。 善雅歌,於鄭 為人悲;禮舞,於趙為不好。 堯、舜之典,伍伯不肯觀;孔、墨之籍,季、孟不肯讀。 寧危之計,黜於閭巷;撥世之 言,訾於品俗。 有美味於斯,俗人不嗜,狄牙甘食。 有寶玉於是,俗人投之,卞和佩服。 孰是孰非,可信者誰? 禮俗 相背,何世不然? 魯文逆祀,畔者三人。 蓋獨是之語,高士不捨,俗夫不好;惑眾之書,賢者欣頌,愚者逃頓。 充書不能純美。 或曰:“口無擇言,筆無擇文。文必麗以好,言必辯以巧。言了於耳,則事味於心;文察於目,則篇留於 手。故辯言無不聽,麗文無不寫。今新書既在論譬,說俗為戾,又不美好,於觀不快。蓋師曠調音,曲無不悲;狄牙和 膳,餚無淡味。然則通人造書,文無暇穢。《呂氏》、《淮南》懸於市門,觀讀之者無訾一言。今無二書之美,文雖眾 盛,猶多譴毀。”答曰:夫養實者不育華,調行者不飾辭。 豐草多華英,茂林多枯枝。 為文欲顯白其為,安能令文而無 譴毀? 救火拯溺,義不得好;辯論是非,言不得巧。 入澤隨龜,不暇調足;深淵捕蛟,不暇定手。 言姦辭簡,指趨妙 遠;語甘文峭,務意淺小。 稻穀千鍾,糠皮太半;閱錢滿億,穿決出萬。 大羹必有淡味,至寶必有瑕穢,大簡必有大 好,良工必有不巧。 然則辯言必有所屈,通文猶有所黜。 言金由貴家起,文糞自賤室出,《淮南》、《呂氏》之無累 害,所由出者,家富官貴也。 夫貴,故得懸於市,富,故有千金副。 觀讀之者,惶恐畏忌,雖見乖不合,焉敢譴一字? 充書既成,或稽合於古,不類前人。 或曰:“謂之飾歲偶辭,或徑或迂,或屈或舒。謂之論道,實事委瑣,文給甘酸,諧 於經不驗,集於傳不合,稽之子長不當,內之子云不入。文不與前相似,安得名佳好,稱工巧?”答曰:飾貌以強類者失 形,調辭以務似者失情。 百夫之子,不同父母,殊類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禀,自為佳好。 文必有與合然後稱善,是 則代匠斫不傷手,然後稱工巧也。 文士之務,各有所從,或調辭以巧文,或辯偽以實事。 必謀慮有合,文辭相襲,是則 五帝不異事,三王不殊業也。 美色不同面,皆佳於目;悲音不共聲,皆快於耳。 酒醴異氣,飲之皆醉;百穀殊味,食之 皆飽。 謂文當與前合,是謂舜眉當複八採,禹目當複重瞳。 充書文重。 或曰:“文貴約而指通,言尚省而趨明。辯士之言要而達,文人之辭寡而章。今所作新書,出萬言,繁不省, 則讀者不能盡;篇非一,則傳者不能領。被躁人之名,以多為不善。語約易言,文重難得。玉少石多,多者不為珍;龍少 魚眾,少者固為神。”答曰:有是言也。 蓋〔要〕言無多,而華文無寡。 為世用者,百篇無害;不為用者,一章無補。 如皆為用,則多者為上,少者為下。 累積千金,比於一百,孰為富者? 蓋文多勝寡,財寡愈貧。 世無一卷,吾有百 篇;人無一字,吾有萬言,孰者為賢? 今不曰所言非,而云泰多,不曰世不好善,而云不能領,斯蓋吾書所以不得省也。 夫宅舍多,土地不得小;戶口眾,簿籍不得少。 今失實之事多,華虛之語眾,指實定宜,辯爭之言,安得約徑? 韓非之 書,一條無異,篇以十第,文以萬數。 夫形大,衣不得褊;事眾,文不得褊。 事眾文饒,水大魚多。 帝都谷多,王市 肩磨。 書雖文重,所論百種。 按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亦才出百,而云泰多,蓋謂所以出者微, 觀讀之者不能不譴呵也。 河水沛沛,比夫眾川,孰者為大? 蟲繭重厚,稱其出絲,孰為多者? 充仕數不耦,而徒著書自紀。 或〔戲〕曰:“所貴鴻材者,仕宦耦合,身容說納,事得功立,故為高也。今吾子涉世落 魄,仕數黜斥,材未練於事,力未盡於職,故徒幽思屬文,著記美言,何補於身?眾多欲以何移乎?”答曰:材鴻莫過孔 子。 孔子才不容,斥逐,伐樹,接〔淅〕,見圍,削跡,困餓陳、蔡,門徒菜色。 今吾材不逮孔子,不偶之厄,未與之 等,偏可輕乎? 且達者未必知,窮者未必愚。 遇者則得,不遇失之。 故夫命厚祿善,庸人尊顯;命薄祿惡,奇俊落 魄。 比以偶合稱材量德,則夫專城食土者,材賢孔、墨。 身貴而名賤,則居潔而行墨。 食千鍾之祿,無一長之德,乃 可戲也。 若夫德高而名白,官卑而祿泊,非才能之過,未足以為累也。 士願與憲共廬,不慕與賜同衡;樂與夷俱旅,不 貪與蹠比跡。 高士所貴,不與俗均,故其名稱不與世同。 身與草木俱朽,聲與日月並彰,行與孔子比窮,文與楊雄為 雙,吾榮之。 身通而知困,官大而德細,於彼為榮,於我為累。 偶合容說,身尊體佚,百載之後,與物俱歿,名不流於 一嗣,文不遺於一札,官雖傾倉,文德不豐,非吾所臧。 德汪而淵懿,知滂沛而盈溢,筆瀧漉而雨集,言溶氵窟而泉出, 富材羨知,貴行尊志,體列於一世,名傳於千載,乃吾所謂異也。 充細族孤門。 或啁之曰:“宗祖無淑懿之基,文墨無篇籍之遺,雖著鴻麗之論,無所禀階,終不為高。夫氣無漸而卒至曰 變,物無類而妄生曰異,不常有而忽見曰妖,詭於眾而突出曰怪。吾子何祖?其先不載。況未嘗履墨塗,出儒門,吐論數 千萬言,宜為妖變,安得寶斯文而多賢?”答曰:鳥無世鳳皇,獸無種麒麟,人無祖聖賢,物無常嘉珍。 才高見屈,遭時 而然。 士貴,故孤興;物貴,故獨產。 文孰常在有以放賢,是則〔醴〕泉有故源,而嘉禾有舊根也。 屈奇之士見,倜 儻之辭生,度不與俗協,庸角不能程。 是故罕發之跡,記於牒籍;希出之物,勒於鼎銘。 五帝不一世而起,伊、望不同 家而出。 千里殊跡,百載異發。 士貴雅材而慎興,不因高據以顯達。 母驪犢騂,無害犧牲;祖濁裔清,不榜奇人。 鯀 惡禹聖,叟頑舜神。 伯牛寢疾,仲弓潔全;顏路庸固,回杰超倫;孔、墨祖愚,丘、翟聖賢;揚家不通,卓有子云;桓氏 稽可,譎出君山。 更禀於元,故能著文。 充以元和三年徙家闢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 後入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刺割,筆札之思,歷年寢廢。 章和二 年,罷州家居。 年漸七十,時可懸輿。 仕路隔絕,志窮無如。 事有否然,身有利害。 發白齒落,日月逾邁,儔倫彌 索,鮮所恃賴。 貧無供養,志不娛快。 歷數冉冉,庚辛域際,雖懼終徂,愚猶沛沛,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 養氣自守,適時則酒,閉明塞聰,愛精自保,適輔服藥引導,庶冀性命可延,斯須不老。 既晚無還,垂書示後。 惟人性 命,長短有期,人亦蟲物,生死一時。 年曆但記,孰使留之? 猶入黃泉,消為土灰。 上自黃、唐,下臻秦、漢而來, 折衷以聖道,理於通材,如衡之平,如鑑之開,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詳該。 命以不延,籲嘆悲哉! End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of Lun Heng, by Chong Wang *** END OF THIS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LUN HENG *** ***** This file should be named 25397-0.txt or 25397-0.zip ***** This and all associated files of various formats will be found in: https://www.gutenberg.org/2/5/3/9/25397/ Produced by Henry Chen Updated editions will replace the previous one--the old editions will be renamed. Creating the works from public domain print editions means that no one owns a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in these works, so the Foundation (and you!) can copy and distribute it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permission and without paying copyright royalties. Special rules, set forth in the General Terms of Use part of this license, apply to copying and distributing Project Gutenberg-tm electronic works to protect the PROJECT GUTENBERG-tm concept and trademark. Project Gutenberg is a registered trademark, and may not be used if you charge for the eBooks, unless you receive specific per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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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ite these efforts, Project Gutenberg-tm electronic works, and the medium on which they may be stored, may contain "Defects,"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incomplete, inaccurate or corrupt data, transcription errors, a copyright or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 a defective or damaged disk or other medium, a computer virus, or computer codes that damage or cannot be read by your equipment. 1.F.2. LIMITED WARRANTY, DISCLAIMER OF DAMAGES - Except for the "Right of Replacement or Refund" described in paragraph 1.F.3,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the owner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tm trademark, and any other party distributing a Project Gutenberg-tm electronic work under this agreement, disclaim all liability to you for damages, costs and expenses, including legal fees. YOU AGREE THAT YOU HAVE NO REMEDIES FOR NEGLIGENCE, STRICT LIABILITY, BREACH OF WARRANTY OR BREACH OF CONTRACT EXCEPT THOSE PROVIDED IN PARAGRAPH 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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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exists because of the efforts of hundreds of volunteers and donations from people in all walks of life. Volunteers and financial support to provide volunteers with the assistance they need, is critical to reaching Project Gutenberg-tm's goals and ensuring that the Project Gutenberg-tm collection will remain freely available for generations to come. In 2001,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was created to provide a secure and permanent future for Project Gutenberg-tm and future generations. To learn more about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and how your efforts and donations can help, see Sections 3 and 4 and the Foundation web page at https://www.pglaf.org. Section 3.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is a non profit 501(c)(3) educational corporation organiz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Mississippi and granted tax exempt status by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The Foundation's EIN or federal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is 64-6221541. Its 501(c)(3) letter is posted at https://pglaf.org/fundraising. Contributions to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are tax deductible to the full extent permitted by U.S. federal laws and your state's laws. The Foundation's principal office is located at 4557 Melan Dr. S. Fairbanks, AK, 99712., but its volunteers and employees are scattered throughout numerous locations. Its business office is located at 809 North 1500 West, Salt Lake City, UT 84116, (801) 596-1887, email business@pglaf.org. Email contact links and up to date contact information can be found at the Foundation's web site and official page at https://pglaf.org For additional contact information: Dr. Gregory B. Newby Chief Executive and Director gbnewby@pglaf.org Section 4. Information about Donations to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Project Gutenberg-tm depends upon and cannot survive without wide spread public support and donations to carry out its mission of increasing the number of public domain and licensed works that can be freely distributed in machine readable form accessible by the widest array of equipment including outdated equipment. Many small donations ($1 to $5,000)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maintaining tax exempt status with the IRS. The Foundation is committed to complying with the laws regulating charities and charitable donations in all 50 state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mpliance requirements are not uniform and it takes a considerable effort, much paperwork and many fees to meet and keep up with these requirements. We do not solicit donations in locations where we have not received written confirmation of compliance. To SEND DONATIONS or determine the status of compliance for any particular state visit https://pglaf.org While we cannot and do not solicit contributions from states where we have not met the solicitation requirements, we know of no prohibition against accepting unsolicited donations from donors in such states who approach us with offers to donate. International donations are gratefully accepted, but we cannot make any statements concerning tax treatment of donations received from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U.S. laws alone swamp our small staff. Please check the Project Gutenberg Web pages for current donation methods and addresses. Donations are accepted in a number of other ways including including checks, online payments and credit card donations. To donate, please visit: https://pglaf.org/donate Section 5. General Information About Project Gutenberg-tm electronic works. Professor Michael S. Hart was the originator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tm concept of a library of electronic works that could be freely shared with anyone. For thirty years, he produced and distributed Project Gutenberg-tm eBooks with only a loose network of volunteer support. Project Gutenberg-tm eBooks are often created from several printed editions, all of which are confirmed as Public Domain in the U.S. unless a copyright notice is included. Thus, we do not necessarily keep eBooks in compliance with any particular paper edition. Most people start at our Web site which has the main PG search facility: https://www.gutenberg.org This Web site includes information about Project Gutenberg-tm, including how to make donations to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how to help produce our new eBooks, and how to subscribe to our email newsletter to hear about new eBooks.